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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板橋分處. 公同共有繳款書之送達 「 公告 」重點. 一、 作業原則 第 4 點- 繳款書之送達程序 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時,稅捐稽徵機關應於繳納期間始日前將繳款書(連同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並同時將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其他公同共有人。倘公同共有人 有無不明 者,應辦理公告;公告除黏貼公告欄外,應刊登 電子公告欄 。. 公同共有繳款書之送達 「 公告 」範本. 公同共有繳款書之送達 「 公告」 -- 臺北市. 公同共有繳款書之送達 「 公告」 --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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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共有繳款書之送達「公告」重點 一、作業原則 第4點-繳款書之送達程序 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時,稅捐稽徵機關應於繳納期間始日前將繳款書(連同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並同時將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其他公同共有人。倘公同共有人有無不明者,應辦理公告;公告除黏貼公告欄外,應刊登電子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