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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737-2007 《 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 研究与制定. 山东电力研究院 王家新 20 10.06.10. 一、 任务来源 二、 行业背景 三、 标准的限额确定 四、 标准编制依据 五、 电力节能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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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737-2007《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研究与制定 山东电力研究院 王家新 2010.06.10
一、 任务来源 二、行业背景 三、 标准的限额确定 四、 标准编制依据 五、 电力节能的主要措施
山东电力研究院隶属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是山东电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技术服务中心、检验测试中心、科技信息中心。 全院现有职工375人,拥有硕士、博士、博士后13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约占55%。 具有国家电力公司二级科技查新资格、国家电力设施承试一级资质和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省级电能计量授权证书。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拥有先进的科研试验设施,建有软件研发中心、DCS研发中心、诊断技术研究中心、电力特种机器人研究中心(国家电网重点实验室)等,拥有涵盖电力生产全过程的20余个实验室。中心实验室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委三证认可。根据相关政府部门授权,承担着山东电力的科研咨询、生产技术监督与服务、基建调试、新产品开发等任务,并承担全国电力行业劳动环境检测监督总站职能。
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服务电力为依托,形成了振动诊断及处理、LN2000分散控制系统、瞬时液相扩散焊机、电站节能改造、电力自动化、电力特种机器人、脱硫环保技术等为代表的核心产品、核心技术体系,取得了“内反馈电机装置”、“变电站设备巡检机器人”、“管道液相扩散焊设备及工艺开发研究”等多项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先进水平的产业化科研成果。完成了“锅炉承压部件检测机器人”与“变电站设备巡检机器人”两个国家863项目。变电站设备巡检机器人已在国网公司系统投运10余台。截止2008年底,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9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6项,厅局级科技进步奖439项。 依托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的远程诊断及专家评价分析平台,成立了客户服务中心,设有装备完善的9个监测(检验)中心,目前监督服务的机组容量达到30555兆瓦,变电容量91783兆伏安。
拥有火电和输变电工程两个甲级调试资质,能够同时承担多台1000MW和600MW火电机组的调试,形成了包括工程建设技术咨询、设备监制、基建调试、技术监督服务的技术服务产业链。截止2009年底,共调试大小机组195台,总容量48635MW,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培育、孵化、发展高科技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组建的中实易通集团拥有7家成员企业,其中4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多个产品列入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计划推广项目。秉承服务电网建设、服务发供电企业的宗旨,加快山东电网科技创新中心、技术服务中心、检验测试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建设,把山东电力研究院建成技术领先、装备精良、服务卓越、中国一流的电力科学研究院,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和“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一、任务来源 1.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1月25日在济南召开全省节能标准化工作会议,会议宣布成立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布置2007年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对《山东省“十一五”节能标准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说明。省经贸委、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确定山东电力研究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联合有关发电公司完成《燃煤电厂/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2项地方强制性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2. 2007年3月20日省经贸委、省质监局、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济南召开了节能标准起草工作第一次协调会,确定了《山东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及“山东省节能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程序” 。
3. 标准起草小组收集山东省火电/热电厂有关企业供电煤耗上报数据及相关资料。 4. 讨论标准草稿、形成标准的定额指标和目标值,形成能耗标准初稿。完成调研报告及标准编制说明初稿。 5. 在有关领导部门的领导协调下,进行相关单位、有 关专家征求意见工作。 6. 完成根据征求意见进行的修改工作。 7. 在山东能源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下,完成标准的审定工作。 8. 按照标准审查会议要求修改,定稿。
二、行业概况 • 2005年全国发电用原煤11.1亿吨,占煤炭消费总量的近50%,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36%。燃煤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82%,全国燃煤发电的供电煤耗370克/千瓦时。2005年,全国平均单机容量仅为6.09万千瓦,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1.15亿千瓦,占火电装机容量的29.4%。全国30万千瓦机组所占比例为17%,60万千瓦机组所占比例为26%,10-30万千瓦机组所占比例为27%。过高的小火电机组比重是目前我国电力工业煤耗高的主要原因。到“十一五”末期,规划的装机总量是8.4亿千瓦,其中煤电5.93亿千瓦。“十一五”期间增量为3.23亿千瓦,其中火电为2.5亿千瓦。 • 截止200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2200万千瓦。2006年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221小时,同比降低203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5633小时,降低233小时,电力短缺的局面基本结束。 • 2006年全国供电煤耗为366克/千瓦时。2007年1-9月全国供电标准煤耗为355克/千瓦时。
国家发改委提出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总体指标: 2010年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0.98吨标准煤左右。“十一五”期间年均节能率4.4%。2010年重点耗能行业环保状况和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达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先进水平。 • 国家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确规定能源行业指标火电供电煤耗为由2005年的370 g/(kW•h)降至2010年的355g/(kW•h),下降15克;厂用电率由5.9%降至4.5%,下降1.4个百分点。
我国电力工业的供电煤耗技术经济指标已逐年降低,但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指标相比相差较大。2006年,我国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为366克/千瓦时,较国际先进水平高60克/千瓦时左右。我国电力工业的供电煤耗技术经济指标已逐年降低,但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指标相比相差较大。2006年,我国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为366克/千瓦时,较国际先进水平高60克/千瓦时左右。 • 据统计,日本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为每千瓦时299克/千瓦时,韩国为300克/千瓦时,意大利为303克/千瓦时。如果我们能够达到日本的煤耗水平,2006年一年就可以节约原煤2.2亿吨。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设备、管理水平低外,其主要原因是大容量、高参数的火电机组在发电设备中占的比重小。
我省经济总量和能源消耗总量都约占全国的1/10。我省能源结构单一,主要能源是煤炭,占我省整个能源总量的90%以上。火力发电占整个装机容量99%。其中10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机组占33.8%,这样的电源结构必然带来高煤耗和高污染。我省经济总量和能源消耗总量都约占全国的1/10。我省能源结构单一,主要能源是煤炭,占我省整个能源总量的90%以上。火力发电占整个装机容量99%。其中10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机组占33.8%,这样的电源结构必然带来高煤耗和高污染。 • 截至2006年底,山东省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5005万千瓦,燃煤电厂装机容量全国排名第一。其中,统调公用电厂装机容量3477万千瓦,较上年新增装机959.5万千瓦,同比增长38%;地调公用及自备电厂小机组装机容量1528万千瓦,较上年新增装机303.45万千瓦,同比增长25%。小火电装机容量占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的三分之一强,数目已达475个,遍及全省各地。近几年,随着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电源建设速度加快,从2004年到2006年,全省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83万千瓦。
截至2008年5月底,山东电网共有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8218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7430公里。其中,500千伏变电容量2525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852公里。截至2008年5月底,山东电网共有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8218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7430公里。其中,500千伏变电容量2525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852公里。 • 全省装机总容量5601万千瓦(其中统调装机容量4351.3万千瓦,占77.7%)。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976万千瓦,占17.4%;30(含)—60万千瓦机组容量1647万千瓦,占29.4%;12.5(含)—30万千瓦机组容量1414万千瓦,占25.2%;1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容量1564万千瓦,占27.9%。
在严控小型机组上马的同时,大力发展超临界和再生能源机组。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首台的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已于2006年12月投产发电。设计发电煤耗270.19克/千瓦时,经济性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第二台于2007年投产发电。在严控小型机组上马的同时,大力发展超临界和再生能源机组。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首台的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已于2006年12月投产发电。设计发电煤耗270.19克/千瓦时,经济性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第二台于2007年投产发电。 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环保节能机组——国电费县电厂1号60万千瓦燃煤机组2007年2月4日正式移交试生产,费县电厂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规划的六大500万千瓦级重要战略基地之一,规划装机容量720万千瓦。“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大型电源点将陆续集中投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发展很快,关停小火电不会影响山东供电形势。
省内主要统调电厂 • 华能集团:德州、日照、威海、辛店、白杨河、济宁、黄台、临沂、聊城热电、运河、莱芜、烟台、里彦、嘉祥、曲阜圣城、众泰、沾化; • 华电:邹县、莱城、青岛、潍坊、十里泉、章丘、滕州、淄博热电、龙口 ; • 国电:聊城、石横、费县、荷泽、蓬莱 • 大唐:黄岛、鲁北化工 • 鲁能: • 其它:胜利、江泉 • 自备(热电):齐鲁石化、魏桥、茌平、华宇、希望、东海、济钢燃电
“十一五”期间,优化电源布局,加大结构调整,实施节能减排,推进“上大压小”,重点发展大型高效燃煤机组,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核电,接纳外部电力,着力推进特高压电网引入山东,确保山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电力供应。大力发展60万千瓦及以上的高参数、大容量、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提高大机组比例;加快核电项目建设,适当发展抽水蓄能等调峰机组;积极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余气、余热、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严格规范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发展,调整结构单一、能耗偏大、环保性差的电源结构,按照国家关停小火电要求,加快关停符合关停条件的老小机组。推进山东电力市场建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十一五”期间,优化电源布局,加大结构调整,实施节能减排,推进“上大压小”,重点发展大型高效燃煤机组,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核电,接纳外部电力,着力推进特高压电网引入山东,确保山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电力供应。大力发展60万千瓦及以上的高参数、大容量、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提高大机组比例;加快核电项目建设,适当发展抽水蓄能等调峰机组;积极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余气、余热、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严格规范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发展,调整结构单一、能耗偏大、环保性差的电源结构,按照国家关停小火电要求,加快关停符合关停条件的老小机组。推进山东电力市场建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010年1-4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生产简况 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2842.1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21.5%。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容量85464万千瓦,同比增长10.7%。 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1515小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57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716小时,比去年同期增长243小时。 全国供电煤耗率为332克/千瓦时,比去年同期下降7克/千瓦时。全国发电厂累计厂用电率5.74%,其中水电0.60%,火电6.28%。
2008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 • 2008年,全国水电、火电装机容量比例继续改善,风电装机容量加速增长。全国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3267台、1668万千瓦,超额完成全年关停13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目标。 • 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为345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11克/千瓦时,提前实现“十一五”末355克/千瓦时的目标;全国电网线损率为6.79%,比上年减少0.18个百分点,比2000年减少1.02个百分点,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2008年,火电装机增长速度继续减缓,水电、风电装机增长加快。在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同时,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低能耗、低排放的节能环保型燃煤发电机组得到进一步发展。2008年,火电装机增长速度继续减缓,水电、风电装机增长加快。在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同时,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低能耗、低排放的节能环保型燃煤发电机组得到进一步发展。
2008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保持较大规模,装机结构继续优化。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93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达1.7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1.77%;火电装机容量6.0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6.05%,其装机容量同比增长8.41%;核电装机容量仍为88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12%;风电并网运行容量达839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06%,其装机容量同比增长99.76%,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风电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火电新增规模比重持续较大幅度降低,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投产规模逐步扩大,有利于我国加速改善电源结构。2008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保持较大规模,装机结构继续优化。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93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达1.7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1.77%;火电装机容量6.0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6.05%,其装机容量同比增长8.41%;核电装机容量仍为88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12%;风电并网运行容量达839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06%,其装机容量同比增长99.76%,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风电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火电新增规模比重持续较大幅度降低,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投产规模逐步扩大,有利于我国加速改善电源结构。
图1 火电装机超过1500万千瓦的省(区、市)情况
火电装机容量超过1500万千瓦的省(区)有15个,比上年增加了4个,具体情况见图1。火电装机容量超过1500万千瓦的省(区)有15个,比上年增加了4个,具体情况见图1。 • 由图2可见,火电装机占本省(区、市)全部发电装机容量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华北、东北、华东等一些用电量较大或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
图2 火电装机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
图3 2008年火电发电量超过1000亿千瓦时的省(区)
(一)关停小火电机组 • 2008年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共计3267台、1668万千瓦,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省份分别是河南(关停240.6万千瓦)、广东(关停240.2万千瓦)、浙江(关停184.6万千瓦)、山东(关停110.8万千瓦)、安徽(关停108.0万千瓦)和江苏(关停104.4万千瓦)。 • “十一五”以来,2006年~2008年全国各年小火电机组关停装机容量分别为314万千瓦、1436万千瓦和1668万千瓦,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418万千瓦,占“十一五”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目标的68.36%。这些小火电机组关停后,用大机组代发,每年可节约原煤4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900万吨。 • 2006年~2008年,三年累计关停规模居前的是广东、河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其中,广东连续三年,河南、山东、江苏连续两年每年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超过100万千瓦。三年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省(区)情况如图4所示。
图4 2006年~2008年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省(区)
(二)2008年全国供电标准煤耗情况 • 200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为345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11克/千瓦时,提前实现“十一五”末355克/千瓦时的目标。 • 2000年~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情况见图5。供电标准煤耗八年内累计下降了47克/千瓦时,尤其是2006年以来,随着大机组比例增加、企业节能管理进一步加强,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幅度持续较大。
图6 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低于或等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
图7 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
图8 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同比降幅大于或等于全国平均降幅的省(区、市)
(三)电力企业主要节能指标状况 • 全国大型发电企业(指装机容量超过200万千瓦的发电企业[1],共有30家,下同)装机总容量约55702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70.27%。其中,中央企业12家,总装机容量44227万千瓦,分别占全国和30家企业装机总容量55.79%和79.40%。 • 30家公司的清洁能源(含天然气和生物质发电[2])发电装机容量为11523万千瓦,占30家公司总装机容量的20.69%。其中,水电8479万千瓦,占30家公司总容量的15.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77%)6.55个百分点;风电773万千瓦,占全国风电装机容量的92.16%。 [1]按全国一级法人单位统计口径,以下同。 • [2]天然气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为1369万千瓦,下同。
30家公司的火电设备总容量(含天然气和生物质发电)合计为45548 万千瓦,占全国火电总容量(60286万千瓦)的75.55%,占30家公司全部发电设备容量的81.77%,与全国火电装机比例平均水平(76.05%)比较,高出5.72个百分点。 • 上述30家公司中,五大发电集团发电装机容量达35327万千瓦。其中,水电、火电、风电装机容量分别为4236万千瓦、30406万千瓦和685万千瓦;总装机容量较上年净增了5079万千瓦;五大发电集团总装机容量占全国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4.56%。其中,水电、火电、风电占全国同类发电设备容量的比例为24.54%、50.44%和81.67%。
2008年五大发电集团发电装机构成情况见图9。[1]中电投集团发电装机容量不含其年底收购的贵州金元集团的容量。2008年五大发电集团发电装机构成情况见图9。[1]中电投集团发电装机容量不含其年底收购的贵州金元集团的容量。 图9 2008年五大发电集团发电装机构成情况
2006年~2008年,五大发电集团(全资或控股)关停小火电机组共计336台、1632万千瓦,占全国关停总量的47.75%。关停容量依次为:大唐集团459.3万千瓦、中电投集团344.2万千瓦、华电集团 336.7万千瓦、华能集团253.8万千瓦、国电集团238.2万千瓦。
2008年,全国大型发电企业火电发电量21228 亿千瓦时,占全国火电发电量的75.73%。其中,12家中央企业火电发电量合计15963 亿千瓦时,占全国火电发电量的56.95%。其中,五大发电集团发电量及其火电、风电发电量增长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五大发电集团累计完成发电量150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79个百分点。其中,火电发电量为13679亿千瓦时,风电发电量为76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1.03%和157.42%,分别高于全国平均增速8.00和28.36个百分点,其市场优势十分突出。
(四)大型发电企业供电标准煤耗 截至2008年底,全国大型发电企业(其中,有火电装机的发电企业共26家,含中央企业8家)火电装机总容量为45548万千瓦,占全国火电总装机容量的75.55%。各企业供电标准煤耗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2008年全国大型发电企业供电标准煤耗情况一览表
图11 2008年中央发电企业60万千瓦机组供电标准煤耗
图12 2008年地方发电企业60万千瓦机组供电标准煤耗
三、标准的限额确定 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指标的确定 (1)本标准主要参考《清洁燃烧标准 燃煤电厂(征求意见稿)》经济指标中分别提出了符合2008年、2010年、2012年度的供电煤耗指标。 (2)考虑到运行中的燃煤发电机组容量、参数和系统配置、技术水平不同,在能耗限额标准,参照原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达标创一流同类办法分别给出了生产指标等级。主要以参数(压力、温度)等级、进口国产分类,给出指标。 (3)鉴于燃煤电厂的配套设备种类多,影响煤耗较大,参照国内某发电集团公司节约环保示范燃煤发电厂标准(试行)对是否脱硫、流化床锅炉(CFB)等因素进行供电煤耗的修正。 (4)燃煤机组的负荷率、年运行小时对煤耗指标影响较大,参照国家电力公司创国际一流技术经济指标中计算办法进行修正,结合生产试验数据进行修正验算 。
DB37/737-2007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火力发电厂供电标准煤耗限额基准值
说明: 1.以上数据指未安装脱硫装置的湿冷燃煤发电机组,开式循环,机组负荷系数>0.92,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配汽动给水泵,300MW容量以下机组配电动给水泵。 2. 不同配置下供电煤耗基准值修正。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硫装置供电煤耗基准值加5 g/(kW.h); 300MW以下容量机组脱硫装置供电煤耗基准值加7g/(kW.h)。闭式循环湿冷机组供电煤耗基准值加3 g/(kW.h)。 125-150MW等级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机组供电煤耗基准值加7 g/(kW.h)。新机组投产一年内供电煤耗基准值加5 g/(kW.h)。 3. 单元机组供电标准煤耗限额值的计算公式为 b限额=K×b配置 b配置:单元机组配置(脱硫、闭式循环方式、循环流化床锅炉、新机组投产)条件下,供电/发电标准煤耗基准修正值; b限额:机组供电/发电标准煤耗限额值,g/(kW.h)。 K:综合修正系数; K=1+K1×(0.92-LC)/LC LC:负荷系数;LC=年发电量/(年运行小时×铭牌功率); K1:负荷修正系数。 LC >0.92, K1 =0;0.92≥ LC >0.80, K1 =0.09;0.80≥LC >0.75, K1 =0.105; LC <0.75, K1 =0.12 。 4.国产机组是指由国内制造厂商生产制造、提供的产品,包括国产引进型。主设备部分国产、部分进口机组,取国产标准。前苏联进口机组与国产机组技术水平相当,取国产标准。
GB21258-2007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07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现有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基础值
GB21258-2007 与DB37/737-2007供电标准煤耗基准值[g/(kW.h)]对比
GB21258-2007 与DB37/737-2007供电标准煤耗修正系数对比
标准适用范围 • 《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的限额和计算方法。 •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电厂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的统计计算和评价。
煤耗测算 • 例如某国产330MW机组2006年供电煤耗351克/千瓦时,根据标准规定,修正后本台机组的08、10、12年考核值分别为349.0 、346.9 、340.8克/千瓦时,目前达不到规定,必须采取较大技术改造措施(如汽轮发电机组通流部分、供热改造)才能完成规定指标。 • 例如某国产135MW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2006年供电煤耗388.6克/千瓦时,对照标准规定修正本台机组的08、10、12年考核值分别为378.5 、375.4 、372.3克/千瓦时,目前距规定值差距较大,必须采取较大技术改造措施才能完成规定指标。 • 100MW以下的纯凝机组属于关停范围,关停前按100MW机组标准考核。 经过测算:约有10%的燃煤发电机组目前达不到煤耗限额,必须经过关停、技术(供热)改造,节能挖潜,加强管理,才能达到标准。
四、标准编制依据 (1)国家及行业标准 GB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DL/T 904-2004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HT/T xx-2003 清洁生产标准 燃煤电厂(征求意见稿) (2)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年1月1日实行)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发改委 2004年11月26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07年4月)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部 199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