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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小說

筆記小說. 面授教師:謝幸運. 何謂筆記 ? ( p69 ). 一、「隨筆記錄,不拘文體」。 二、 「隨筆記錄,不拘文體」所記下的文字篇章。 三、「隨筆」、「筆錄」、「筆談」、「筆叢」、 「叢談」、「叢說」、「漫錄」等,皆是「筆 記」一詞的別稱。 四、「筆記」一詞,最早見於 《 南齊書.文學 》 的 〈 丘巨源傳 〉 :「筆記賤伎,非殺活所待。」 五、最早以「筆記」二字作為書名的,是宋代的宋 祁所著的 《 筆記 》 。. 何謂筆記小說? ( p69 ). 秉持隨筆記錄,不拘文體的精神所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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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筆記小說 面授教師:謝幸運

  2. 何謂筆記?(p69) 一、「隨筆記錄,不拘文體」。 二、 「隨筆記錄,不拘文體」所記下的文字篇章。 三、「隨筆」、「筆錄」、「筆談」、「筆叢」、 「叢談」、「叢說」、「漫錄」等,皆是「筆 記」一詞的別稱。 四、「筆記」一詞,最早見於《南齊書.文學》的 〈丘巨源傳〉:「筆記賤伎,非殺活所待。」 五、最早以「筆記」二字作為書名的,是宋代的宋 祁所著的《筆記》。

  3. 何謂筆記小說?(p69) 秉持隨筆記錄,不拘文體的精神所創作 的小說作品。其篇幅短小,結構單純, 使用簡潔的文言散文敘事。

  4. 雜史瑣聞與筆記小說之區別(p69-70)

  5. 筆記小說的發展概況(p72) 一、孕育期(先秦兩漢) 1.先秦:諸子寓言提供選材方向、史傳散文指導寫作方法。 2.兩漢:神仙方術思想開發想像空間。 二、成熟期(魏晉南北朝) 1.作品多散佚,作者多偽託—記殊方異物則言張華,言神仙靈異 則託東方朔。 2.保持「記街頭巷尾之言」的傳統風格,故字少篇幅短。 3. 「志怪」類,或道家導引飛昇之事,或佛家生死果報之說。 4. 「志人」類,以《世說新語》為代表,強調人物言行之描繪, 接近現今小說之內涵。 三、發展期(隋唐五代) 四、式微期(兩宋) 五、高峰期(清):紀昀的《閱微草堂筆記》。

  6. 志怪小說的形式與題材舉例(p70-71) 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錄》賣粉女故事: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寵恣過常。游市,見一女子美麗,愛之,無由自 達,乃託買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無所言。積漸久,女深疑之。明日復 來,問曰:「君買此粉,將欲何施?」答曰:「意相愛樂,不敢自達,然恆欲 相見,故假此以觀姿耳。」女悵然有感,遂相許以私,剋以明夕。 其夜,安寢堂屋,以俟女來。薄暮果到。男不勝其悅,把臂曰:「宿願始 伸於此!」歡踴遂死。女惶懼,不知所以,因遁去,明還粉店。至食時,父母 怪男不起,往視,已死矣。 當就殯斂。發篋笥中,見百餘裹胡粉,大小一積。其母曰:「殺吾兒者, 必此粉也。」入市遍買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跡如先,遂執問女曰:「何殺我 兒?」女聞嗚咽,具以實陳。父母不信,遂以訴官。女曰:「妾豈復吝死?乞 一臨尸盡哀。」縣令許焉。徑往撫之慟哭,曰:「不幸致此,若死魂而靈,復 何恨哉?」男豁然更生,具說情狀。遂為夫婦,子孫繁茂。 (故事虛構,賣粉女靈前致哀,男子竟死而復生,事涉奇異,故屬志怪小說)

  7. 志人小說的形式與題材舉例(p71) 元代陶宗儀《輟耕錄》「賢妻致貴」的故事: 程公鵬舉,在宋季被擄,於興元版橋張萬戶家爲奴。張以擄到宦家女某氏妻 之。旣婚之三日,即竊謂其夫曰:「觀君之才貌,非久在人後者,何不爲去計,而甘 心於此乎? 」夫疑其試己也,訴於張,張命捶之。越三日,復吿曰:「君若去,必可 成大器,否則終爲人奴耳。 」夫愈疑之,又訴於張。張命出之,遂鬻於市人家。妻臨 行,以所穿繡鞋一,易程一履,泣而曰:「期執此相見矣。 」程感悟,奔歸宋。時年 十七八,以蔭補入官。迨國朝統一海宇,程爲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自與妻別,已三十 餘年矣,義其爲人,未嘗再娶。至是,遣人攜向之鞋履,往興元訪求之。市家云:「 此婦到吾家,執作甚勤,遇夜未嘗解衣以寢,每紡織達旦,毅然莫可犯。吾妻異之, 視如己女。將半載,以所成布匹償原鬻鏹物,乞身爲尼。吾妻施貲,以成其志。見居 城南某庵中。 」所遣人即往尋。見,以曝衣爲由,故遺鞋履在地。尼見之,詢其所從 來。曰:「吾主翁程參政使尋其偶耳。 」尼出鞋履示之,合,亟拜曰:「主母也!」 尼曰:「鞋履復全,吾之願畢矣。歸見程相公與夫人,爲道致意。 」竟不再出。吿以 參政未嘗娶,終不出。旋報程。移文本省,遣使檄興元路,路官爲具禮,委幕屬李克 復防護其車輿至陝西,重爲夫婦焉。 (故事虛構,全是人事,未涉及神仙怪異的事象徵兆,故屬志人小說。)

  8. 〈宗定伯賣鬼〉(p85-86) 南陽宗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曰:「誰?」鬼曰: 「鬼也。」鬼曰:「卿復誰?」定伯欺之,言:「我亦鬼也。」鬼問:「欲 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共行數里。鬼 言:「步行太亟,可共迭相擔也。」定伯言:「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 里。鬼言:「卿太重,將非鬼也?」定伯言:「我新死,故重耳。」定伯因 復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   定伯復言:「我新死,不知鬼悉何所畏忌?」鬼曰:「唯不喜人唾。」 於是共道遇水,定伯因命鬼先渡,聽之,了無聲,定伯自渡,漕漼作聲。鬼 復言:「何以作聲?」定伯曰:「新死不習渡水耳。勿怪!」行欲至宛市, 定伯便擔鬼至頭上,急持之。鬼大呼,聲咋咋,索下。不復聽之。逕至宛市 中,著地化為一羊。便賣之,恐其便化,乃唾之。得錢千五百,乃去。   於時言:「定伯賣鬼,得錢千五百。」

  9. 〈菜人〉(p113-114) 景城西偏,有數荒塚,將平矣。小時過之,老僕施祥指 曰:「是即周某子孫,以一善延三世者也。蓋前明崇禎末, 河南山東大旱蝗,草根木皮皆盡,乃以人為糧。官吏弗能禁 ,婦女幼孩,反接鬻於市,謂之菜人。屠者買去,如刲羊豕 。 周氏之祖,自東昌商販歸,至肆午餐,屠者曰:『肉盡 ,請少待。』俄見曳二女子入廚下,呼曰:『客待久,可先 取一蹄來。』急出止之,聞長號一聲,則一女已生斷右臂, 宛轉地上﹔一女戰慄無人色。見周,並哀呼,一求速死,一 求救。周惻然心動,並出資贖之。一無生理,急刺其心死﹔ 一攜歸,因無子,納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紅絲,自腋下 繞肩胛,宛然斷臂女也。後傳三世乃絕。皆言周本無子,此 三世乃一善所延云。

  10. 《閱微草堂筆記》〈第二十三卷灤陽續錄五〉 山西人多商於外,十餘歲輒從人學貿易。俟蓄積有資,始歸 納婦。納婦後仍出營利,率二三年一歸省,其常例也。或命途蹇 剝,或事故縈牽,一二十載不得歸。甚或金盡裘敝,恥還鄉里, 萍飄蓬轉,不通音問者,亦往往有之。有李甲者,轉徙為鄉人靳 乙養子,因冒其姓。家中不得其蹤跡,遂傳為死。俄其父母並逝 ,婦無所依,寄食於母族舅氏家。其舅本住鄰縣,又挈家逐什一 ,商舶南北,歲無定居。甲久不得家書,亦以為死。靳乙謀為甲 娶婦,會婦舅旅卒,家屬流寓於天津;念婦少寡,非長計,亦謀 嫁於山西人,他時尚可歸鄉里。懼人嫌其無母家,因詭稱己女。 眾人媒合,遂成其事。合巹之夕,以別已八年,兩懷疑而不敢問 。宵分私語,乃始了然。甲怒其未得實據而遽嫁,且詬且毆。闔 家驚起,靳乙隔窗呼之曰:「汝之再娶,有婦亡之實據乎?且流 離播遷,待汝八年而後嫁,亦可諒其非得已矣!」甲無以應,遂 為夫婦如初。破鏡重合,古有其事﹔若夫再娶而仍元配,婦再嫁 而未失節,載籍以來,未之聞也。姨丈衛公可亭,曾親見之。

  11. 《閱微草堂筆記》〈第四卷灤陽消夏錄四〉 農夫陳四,夏夜在團焦守瓜田,遙見老柳樹下隱隱有數人影 ,疑盜瓜者,假寐聽之。中一人曰:「不知陳四已睡未?」又一 人曰:「陳四不過數日,即來從我輩游,何畏之有?昨上直土神 祠,見城隍牒矣。」又一人曰:「君不知耶?陳四延壽矣。」眾 問何故,曰:「某家失錢二千文,其婢鞭數百,未承。婢之父亦 憤曰:『生女如是,不如無。倘果盜,吾必縊殺之。』婢曰:『 是不承死,承亦死也。』呼天泣,陳四之母憐之,陰典衣得錢二 千,捧還主人曰:『老婦昏憒,一時見利取此錢,意謂主人積錢 多,未必遽算出。不料累此婢,心實惶愧。錢尚未用,謹冒死自 首,免結來世冤。老婦亦無顏居此,請從此辭。』婢因得免。土 神嘉其不辭自污以救人,達城隍,城隍達東嶽。東嶽檢籍,此婦 當老而喪子,凍餓死。以是功德,判陳四借來生之壽,於今生俾 養其母。爾昨下直,未知也。」陳四方竊憤母以盜錢見逐,至是 乃釋然。後九年母死,葬事畢,無疾而逝。

  12. 《閱微草堂筆記》〈第二十一卷灤陽續錄三〉 輪迴之說,鑿然有之。恒蘭臺之叔父,生數歲,即自言 前身為城西萬壽寺僧。從未一至其地,取筆粗畫其殿廊門徑 ,莊嚴陳設,花樹行列。往驗之,一一相合。然平生不肯至 此寺,不知何意。此真輪迴也。朱子所謂輪迴雖有,乃是生 氣未盡,偶然與生氣湊合者,亦實有之。余崔莊佃戶商龍之 子,甫死,即生於鄰家。未彌月,能言。元旦父母偶出,獨 此兒在襁褓。有同村人叩門云:「賀新歲。」兒識其語音, 遽應曰:「是某丈耶?父母俱出,房門未鎖,請入室小憩可 也。」聞者駭笑。然不久夭逝。朱子所云,殆指此類矣。天 下之理無窮,天下之事亦無窮,未可據其所見,執一端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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