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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系統說明 、 申報操作 及錯誤態樣. 內政部政風處 100 年 10 月. 課程內容. 本年度申報注意事項 財產申報網路系統申報介紹 (含填寫說明及申報錯誤態樣) 申報前準備工作 前置作業 - 使用環境設定 申報資料登打作業 上傳、列印申報資料及申報結果查詢 常見問題說明及問答時間. 2. 本年度申報注意事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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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系統說明、申報操作 及錯誤態樣 內政部政風處100年10月
課程內容 • 本年度申報注意事項 • 財產申報網路系統申報介紹(含填寫說明及申報錯誤態樣) • 申報前準備工作 • 前置作業-使用環境設定 • 申報資料登打作業 • 上傳、列印申報資料及申報結果查詢 • 常見問題說明及問答時間 2
本年度申報注意事項(1) 按法務部99年業已完成公職人員財產網路申報系統之建置,並於99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線使用,線上申報可載入前一年度申報資料參考,並可連結相關查詢網站,且免於紙本遞送申報,操作方式與報稅方式相類,建議採用網路線上系統申報,以落實政府e化之重要政策目標,本場次有關申報方式之課程內容,亦以網路線上申報方式為講習重點。 本年度法務部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部分,作出2項新的變革,包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附表一甲、乙、丙及附表二)中,修正船舶表格欄位增加長度、管數之規格,並新增保險表格欄位,由左而右標頭依序為保險公司、保險名稱、要保人及補充說明。 3
本年度申報注意事項(2) 法務部本月來函要求各政風單位,提醒申報人應以財產申報資料查詢日為申報基準日,自本次定期申報起,若仍有因查詢日與申報日不符,致生申報不實之情事者,將逕填裁罰陳報單,送法務部審議。 請申報義務人特別注意以上新修正部分,並於本(100)年年度申報時依新規定填報,本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定期申報期間,自本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申報義務人應於期限內完成申報,請申報義務人注意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而受裁罰。 4
申報前之準備工作(1) 先將本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如申報表上各欄的財產內容,整理清楚。 注意申報期限日期,並於申報期限截止前設定一天為申報日,申報人應申報之財產,一律以申報表所填「申報日」當日之財產狀況為準,凡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財產,均應申報。申報日儘量避免與申報期限最終日為同一天。 以申報日為基準日,向財稅資料中心或國稅局各分處、各縣市稅捐處、金融機構、地政事務所、監理單位、證券公司等有關機關調閱申報人財產資料,如有外幣(匯)、黃金條塊須折合新台幣,亦以該日之收盤匯率或收盤價為準。 5
申報前之準備工作(2) 「財產總歸戶」、「財產總所得」內含土地、房屋、汽車、存款、股票、債券、事業投資等資料,雖得作為財產之重要參考資料,然因資料係稅捐單位為課徵個人稅捐所設置之資料庫,多為前一年度之財產所得資料,且存款、股票、債券部分僅有記載金融機構名稱、證券名稱及利息所得、股利所得,並未載明存款餘額與證券餘額,公職人員在申報財產前,仍應分項向權責機關(構),如:地政機關、金融機構、證券公司、股票集中保管公司、事業投資公司等,分別查明。 6
前置作業-環境檢查(1) 作業系統 瀏覽器 文字 文字 6.0以上 XP/Win7/Vista 7
營幕字型 字型 文字 文字 前置作業-環境檢查(2) 8
軟體下載安裝_2000/XP/Vista • 連結https://pdis.moj.gov.tw下載軟體 2 1 9
軟體下載安裝_Win7 • 需以系統管理員的身分執行程式 1 2 10
系統登入方式 1.自然人憑證登入(1) 憑證需在有效期限內 (2) 請準備IC卡讀卡機。第一次使用時請確認已 安裝讀卡機驅動程式 (3)申報人資料需存在於後台管理系統中 2.帳號密碼登入 (1)連結https://pdis.moj.gov.tw申請密碼 (2)申報人資料需存在於後台管理系統中 11
如何申請密碼 2 1 3 12
系統登入作業 啟動系統時,會自動檢查版本並進行更新動作
1.至「密碼修改」專區,點「忘記密碼」 忘記密碼處理方式(1) 14
2.輸入個人資料及驗證碼後點送出 忘記密碼處理方式(2) 15
3.確認e-mail信箱是否正確,如有錯誤請點修改email3.確認e-mail信箱是否正確,如有錯誤請點修改email 忘記密碼處理方式(3) 16
4.輸入正確之email及驗證碼後,點「修改email,並寄送。4.輸入正確之email及驗證碼後,點「修改email,並寄送。 忘記密碼處理方式(4) 17
系統登入作業(2) 自然人憑證登入 帳號密碼登入 文字 1 1 2 3 2 18
登入畫面(1) 請檢查右下方所顯示版本是否為最新版本。 可連結https://pdis.moj.gov.tw查看版本更新狀態。 注意是否為最新版本 數字半形 19
登入畫面--操作頁面區分3大部分(2) 財產項目 頁籤區 資料 輸入區 作業功能區 20
登打注意事項 「*」號欄位為必登欄位。 基本基本資料頁籤需登打完才可至其他頁籤登打。 如輸入模式為全型請切換成半型。 依財產現況進行登打,無該財產之頁籤則毋需輸入如未新增相關財產資料,最後頁面會自行帶入「總筆數0筆」 可點選「說明F1」查看各項資料填寫說明。 21
基本資料登打作業 申報日自動帶當天日期,請記得選取實際申報日。 部份資料由系統自動帶出,無法自行修改,若有誤請洽政風人員修改。 22
一般頁面操作說明 資料登打完,請記得點選【新增】,進行資料寫入。 資料如有修正:請記得於資料修正後,再點選【修改】,進行資料修正(更新)寫入。 資料寫入 23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打作業 如畫面出現此訊息,請仔細檢查輸入之身分證是否有誤,若無誤請點選「是」可略過此訊息。 24
土地登打作業(1) 若同地號由多人持有,加總權利範圍持分不得大於1/1。 所有權人如選單內無配偶或子女姓名,請先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頁籤新增配偶資料。 取得價額請勿輸入中文字,請以數字(半形)登打。 25
土地登打作業(2) • 土地取得時間、原因、價額 • 土地取得之時間及原因,依土地謄本所登記者為準。 • 5年內之時間計算:申報日為100年11月1日,則向前推至95年11月1日以後(含95年11月1日)購買之土地均應申報取得價額。 • 取得價額:買賣而取得者,以實際交易價額為準;因贈與或繼承而取得者,無實際交易價額者,以取得年度之土地公告現值或市價為準。 • 土地公告現值除可在財產總歸戶資料或網路上查詢外,亦可參考土地稅單或地價稅單所記載之公告現值。 26
P4 27
建物登打作業(1) 28
建物登打作業(2) 有登記建物,請填寫「段」及「建號」欄;未登記建物,請填寫「門牌或稅籍號碼」。 同一房屋分數人持有,所有輸入之所有人,其權利範圍加總不可大於1/1。 所有權人如選單內無配偶或子女姓名,請先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頁籤新增配偶資料。 取得價額請勿輸入中文字,請以數字登打。 共同使用部分如公設如有單獨之建號者,請單獨新增一筆。 29
建物登打作業(3) • 建物取得時間、原因、價額 • 建物取得之時間及原因,依房屋謄本所登記者為準。如未登記者,填寫實際建完成日或繼承日。 • 5年內之時間計算:申報日為100年11月1日,則向前推至95年11月1日以後(含95年11月1日)購買之房屋均應申報取得價額。 • 取得價額:買賣而取得者,填寫實際交易價額;因贈與或繼承而取得者,無實際交易價額或原始製造價額者,以取得年度之房屋課稅現值或市價為準。係原始起造者,則寫原始製造價額。 30
★同一建號面積=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 ★不同一建號須逐筆申報 31
常見申報錯誤態樣(1) • 漏報繼承之土地或建物(含配偶繼承部分)。 • 漏報未登記建物(如違建)。 • 漏報房屋座落之基地。 • 誤以為土地、房屋價值低廉不必申報。 • 漏未申報陽台、附屬建物、停車位。 • 漏報長年未使用但未報廢之汽車。 • 漏報借名登記之汽車。 32
現金登打作業 折合新臺幣價額需自行換算,其匯率依申報日之收盤匯率為計算標準。 存款資料勿登打在此頁籤,應至「存款」頁籤登打。 33
存款登打作業 點按「名稱選單」選擇存放機構,未列於清單選項中者,可採「機構代號+機構代號」自行輸入。 外幣及其他幣別存款,其匯率依申報日之收盤匯率為計算標準,輸入後系統會自動計算總額。 34
常見申報錯誤態樣(2) 未查詢申報當日存款餘額,僅憑記憶申報,或逕以前1年度之申報資料草率填報。 漏報定期存款(定存單)、優惠存款。 漏報長年未使用之帳戶。 認為每筆存款須達100萬元才須申報。 僅申報存款之概括整數,而非精準數額。 36
常見申報錯誤態樣(3) • 有價證券 • 漏報上櫃股票、興櫃股票或公開發行股票。 • 認知錯誤,漏未申報股票類之水餃股(股價甚低之股票)、全額交割股或下市股票。 • 漏報自動配發之股利。 • 發行公司增減資股數變動仍以原持有股數申報。 38
其他頁籤 其他財產、債權、債務、事業投資規定資料登依打即可。 39
常見申報錯誤態樣(4) • 債務 • 漏未申報債務或未以申報日之債務餘額申報,而以初貸金額申報。 • 未申報股票融資債務。 以融資方式買入上市/上櫃有價證券,除買入之有價證券應於「有價證券」欄內填報外,另融資貸款部分未列入債務申報;融券買賣因係向證券公司借得股票賣出,申報負有償還有價證券之債務,該債務額因證券償還日不同而有增減,為期申報之便利及確定性,應以所負有價證券債務之票面額計算債務額。如融券賣出某公司股票1萬股,則債務額以10萬元計算。 • 漏報信用或消費貨款。 • 漏報土地及房屋上所設定之抵押債務。 • 保單質借之債務。 40
保險登打作業 新增獨立『保險』欄位:請依實填載「儲蓄型」、「投資型」、「年金型」保險。 保險公司名稱採下拉選單方式,未列於清單選項中者,可採直接自行輸入。 41
常見申報錯誤態樣(5) • 保險 • 應申報之保險種類限於保險契約內容係「儲蓄型壽險」、「投資型壽險」及「年金型保險」等3類,不包括人壽(死亡)保險、醫療險、意外險,若同一保險契約之主約及附約含括前開險種,非屬儲蓄型壽險、投資型壽險及年金型保險等類別之保險,得毋庸併予申報,然為求便利亦可合併申報。保險不論已繳保險費多寡,均應依法申報。 • 「儲蓄型壽險」指滿期保險金、生存(還本)保險金、繳費期滿生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教育保險金、立業保險金、養老保險金等商品內容含有生存保險金特性之保險契約;「投資型壽險」指商品名稱含有變額壽險、變額萬能壽險、投資型保險、投資連(鏈)結型保險等文字之保險契約;「年金型保險」指即期年金保險、遞延年金保險、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勞退企業年金保險、勞退個人年金保險等商品名稱含有年金保險等文字之保險契約。 42
備註 此欄項可供各式財產之補充說明。 輸入格式可自行調整(惟字數不可超過3200中文字元)。 43
常見申報錯誤態樣(6) • 裁罰比列較高案例: • 漏未申報配偶財產(配偶不配合)。 本法所定申報義務人係申報人本人,而非其配偶,本法所課予者,乃係誡命申報人應於申報前確實與其配偶溝通並查詢後再為申報,而非課予申報人之配偶主動提供相關資料之義務。 • 漏報親友以申報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義購置之財產、開立之存款帳戶或股票帳戶。 申報人自應確實查詢本人及配偶於申報日當日之財產狀況,並依客觀之書面資料作形式上查證,如親自核對債務明細或電話查詢,始得謂已善盡財產申報之法定義務。 44
申報資料上傳作業(1) 需勾選「申報類別」與「此致機關」,並注意此致單位是否正確。 「申報日」是指「申報財產基準日」,並非文件上傳日期 申報日如需更改,請至「基本資料」頁籤修改申報日。 如申報人於申報資料上傳後,需補正、更正,請於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即可。 上傳成功後,請列印收據留存。 45
申報資料上傳作業(2) 1 2 3 4 46
申報資料列印 • 上傳前可先預覽列印查看。 47
報表預覽畫面 • 可點選工具鈕「 」」查看其他頁次 48
申報結果查詢及收據列印 • 於畫面點選「列印收據」,可查看申報資料是否有上傳成功,及列印收據留存。 需注意受理單位是否正確 49
常見問題說明Q&A時間 50
常見問題 1_登入密碼(1) Q1.申請密碼時系統出現「查無此人」 A:該帳號不存在,請聯絡政風人員查詢”後台管理系 統”是否有新增該申報人基本資料。 Q2.申請帳號後要如何查詢密碼 A:請至郵件信箱查詢。帳號申請後系統會自動發送密 碼通知信。 Q3.未收到密碼通知信 A:檢查郵件信箱是否有阻擋外部信箱或檢查廣告信件 匣。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