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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工程認證委員 蒞臨指導.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 國際工程教育認證 (IEET). 電機工程系所簡報. 報告人:陳 昭 榮 主任 日 期:民國 102 年 5 月 21 日. 規範ㄧ 教育目標. 本系以教授電機工程專業知識來培育工程建設、經濟發展所需之電機專業人才為主要目標。 分項敘述如下: 1. 教授電機工程專業知識與技能。 2. 培育電機工程設計與實作能力。 3. 涵養職業道德與敬業精神。 4. 培養跨領域團隊合作能力。 5. 加強國際觀與英語能力。. 規範一. 電機系之 教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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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工程認證委員蒞臨指導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 國際工程教育認證(IEET) 電機工程系所簡報 報告人:陳 昭 榮 主任 日 期:民國102年5月21日
規範ㄧ 教育目標
本系以教授電機工程專業知識來培育工程建設、經濟發展所需之電機專業人才為主要目標。分項敘述如下:本系以教授電機工程專業知識來培育工程建設、經濟發展所需之電機專業人才為主要目標。分項敘述如下: 1. 教授電機工程專業知識與技能。 2. 培育電機工程設計與實作能力。 3. 涵養職業道德與敬業精神。 4. 培養跨領域團隊合作能力。 5. 加強國際觀與英語能力。 規範一 電機系之教育目標
規範一 教育目標的製訂流程
教育目標的達成機制 規範一
規範一 教育目標關聯表
1. 運用數學、基礎科學及電機工程知識的能力。 2. 設計與執行電機工程相關實驗,以及分析與解釋數據的能力。 3. 執行電機工程實務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軟硬體工具之能力。 4. 設計電機工程系統、元件之能力。 5. 專案管理、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6. 發掘、分析及處理問題的能力。 7. 認識時事議題與產業趨勢,瞭解工程技術對環境、社會及全球的影響,並培養跨領域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 8. 涵養專業倫理及認知社會責任之能力。 9. 培養科技英文之能力。 規範一 達成教育目標之核心指標
1. 99%畢業系友認為所訂教育目標對其求學與工作具有重要性。 2. 87%畢業系友認為求學期間已達成這些目標。 3. 94%業者認為所訂教育目標重要。 4. 95%業者認為學生達成教育目標。 規範一 教育目標達成統計
規範二 學 生
學生修業規章與辦法 依學系的教育目標,訂定相關的規章與辦法 • 學則 • 招生規定 • 選課辦法 • 學程實施辦法 • 校際選課實施準則 • 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 網路教學實施準則 • 業界專家協同教學 • 修讀輔系辦法
配合達成學系教育目標之措施 • 輔導學生入學的措施 • 新生注意事項、(國際)生新生訓練、新生暨家長座談會 • 輔導學生學習的措施 • 學則之相關規定、英語能力學習輔導、… • 輔導學生退學、轉學及休學的措施 • 學則之退學、轉學及休學相關流程與規定 • 輔導外校學生轉入本校的措施 • 轉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 輔導學生畢業的措施 • 畢業資格之審核
轉學生背景統計分析 註:學生流動淨額=轉入本學程人數小計-轉出本學程人數小計。
學生休/退學的人數統計 註:*為在職專班學生人數。
學生無法持續學業的理由 • 不再喜歡該學科 • 對其他學科產生興趣 • 沈迷網路或外務過多廢弛學業 • 無法負荷學業壓力 • 個人因素(如經濟壓力、健康狀況、意外事故等) • 就業/創業
每學期期中考試後二週內,由授課教師統計學習表現不佳之學生名單並上網登錄每學期期中考試後二週內,由授課教師統計學習表現不佳之學生名單並上網登錄 (該學期中遭預警科目達二分之ㄧ者) 電算中心發送E-mail通知預警學生 學生自行 上網查詢 教務處提供預警名單交予主任及導師 進行課業補救 主任及導師進行瞭解並輔導 教務處寄發預警通知單予家長 學習輔導機制
鼓勵學生修讀進階之課程 • 訂定「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 學校各學院、系(所)或中心目前提供十六項跨系「學程計畫」 • 訂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發放辦法」 • 訂定「與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及「與國外大學校院辦理跨國雙聯學制實施辦法」 • 大學部成績優秀者,可以越級選修研究所課程
鼓勵學生參與校內外社團及活動 • 舉辦小電盃、新生盃、系際盃各項球類比賽與電機週等活動 • 學務處訂定社團成立、評鑑及補助各項社團活動等各種辦法,以鼓勵學生參與社團 • 提供社團職位認證、班級幹部證明、服務認證及活動認證
鼓勵學生參與業界或國際交流活動 • 學校舉辦「校園企業徵才說明暨博覽會」 • 至公民營企業或學術研究單位參觀學習 • 邀請業界與國外學者演講 • 鼓勵學生參與本校的產學合作中心合作計畫 • 學校陽光獎助金輔助學生至校外發表論文或競賽得獎
學生的學習輔導 • 導師輔導/週會/專題演講 • 任課教師Office Hours時間 • 班代聯席會議 • 學生生活輔導組與工讀助學 • 對國際學生的協助與輔導 • 本系教師依不同課程會採取不同的教學策略及學習評量方法 • 學生學習成效預警作業流程 • 課後輔導 • (1)共同科目—教務處卓越小老師方案 • (2)專業科目—電機系自辦夜間課輔方案
心理輔導機制 班上同學的 關懷及援助 導師與學生或家長的聯繫 異常心理或情緒困障學生個案成立 輔助成功 個案消失 學輔中心專家的輔導及建議
規範三 教學成效及評量
IEET核心能力達成指標與評量方式之新訂(1/9) 規範三 核心能力一:運用數學、基礎科學及電機工程知識的能力 1.1 達成指標:對於本系所開設之數學、基礎科學必修課程的原理與知識能夠了解與吸收。 評量方式:通過本系之共同必修36學分。 1.2 達成指標:能瞭解電機工程之基礎知識與原理,並能將知識做連結與運用。 評量方式:通過本系之專業必修56學分。同時:(1)電力系統(一)、電機機械(一)、電力電子學3門課至少須選修其中2門;(2)數位系統、控制系統、通訊系統3門課程至少須選修其中2門課程。
IEET核心能力達成指標與評量方式之新訂(2/9) 規範三 核心能力二:設計與執行電機工程相關實驗,以及分析與解釋數據的能力 2.1 達成指標:能操作電機工程之基本實驗工具與儀器,並瞭解數據意涵。 評量方式:通過本系「技術扎根教學」-「基礎實驗課程」,包括數位邏輯實習、電子學實習(上學期)、電子學實習(下學期)課程。 2.2 達成指標:能運用電機工程相關知識與理論進行設計與執行實驗,並能分析與解釋實驗結果。 評量方式:通過本系專業實習課程至少四門,包括:電機機械實習、電力電子學實習、控制系統實習、微處理機實習、通訊系統實習或數位訊號處理實習等
IEET核心能力達成指標與評量方式之新訂(3/9) 規範三 核心能力三:執行電機工程實務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軟硬體工具之能力 3.1 達成指標:具有電機相關領域之電腦軟體、硬體、系統、及輔助工具之使用能力。 評量方式:通過本系有使用電腦軟硬體之程式設計、模擬、控制或系統操作等課程。。 3.2 達成指標:能瞭解電機工程相關之技術、技能以及輔助工具,並進行安全且正確的操作。。 評量方式:通過本系必修實務專題製作,及專業實習課程至少四門,包括:電機機械實習、電力電子學實習、控制系統實習、微處理機實習、通訊系統實習或數位訊號處理實習等。
IEET核心能力達成指標與評量方式之新訂(4/9) 規範三 核心能力四:設計電機工程系統、元件之能力 4.1 達成指標:能瞭解電機元件原理與系統,並具備基本設計能力。 評量方式:通過本系之專業選修47學分。
IEET核心能力達成指標與評量方式之新訂(5/9) 規範三 核心能力五:專案管理、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5.1達成指標:能作實務專題流程管理,並具備實際執行與管理之經驗與能力。 評量方式:通過具有兩人以上合作分組之實務專題或專業選修課程。 5.2達成指標:能傾聽他人意見,表達自己看法,共同凝聚共識與接受決議。 評量方式:通過具有上台報告、提問與分組進行研究之課程。
IEET核心能力達成指標與評量方式之新訂(6/9) 規範三 核心能力六:發掘、分析及處理問題的能力 6.1達成指標:能夠正確定義或架構問題,並能夠評估解決問題的方案。 評量方式:通過至少十六門具分析訓練或具有實作作業課程。 6.2達成指標:能夠蒐集相關資料,分析解讀後解決所面對的電機工程問題。 評量方式:通過本系之實務專題及專業選修課程。
IEET核心能力達成指標與評量方式之新訂(7/9) 規範三 核心能力七:認識時事議題與產業趨勢,瞭解工程技術對環境、社會及全球的影響,並培養跨領域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 7.1達成指標:瞭解工程技術之影響以及產業趨勢。 評量方式:(1)安排業界演講或校外參訪活動之課程修課成績及格;或(2)達到具有介紹國內外電機相關產業之課程修課成績及格。 7.2達成指標:培養跨領域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 評量方式:通過本系之實務專題或校外實習課程。
IEET核心能力達成指標與評量方式之新訂(8/9) 規範三 核心能力八:涵養專業倫理及認知社會責任之能力 8.1達成指標:了解與吸收所開授之工程倫理、最後一哩、校外實習等課程。 評量方式:通過工程倫理、校外實習、最後一哩及生活體驗活動之服務時數;具有培養社會責任及奉獻精神之專業課程修課成績及格;及通過本系博雅選修課程必選科目。
IEET核心能力達成指標與評量方式之新訂(9/9) 規範三 核心能力九:培養科技英文之能力 9.1達成指標:能夠閱讀英文電機專業技術文獻資料、及利用英語與國際人士進行溝通。 評量方式: (1) 通過使用英文課本或講義教材之課程修課成績及格;或(2) 符合本校大學部所規定之英文畢業門檻;及通過本系專業必選「工程英文實務與演練」課程。
課程與學生核心能力關聯統計表 規範三
教學大綱及進度的 確立及公佈 經相關辦法選出 優良教師表揚 教學評量統計 系上專案輔導 規範三 教學成效改善機制 佳 不佳 註1:經三年輔導仍未改善至符合規定者,該課程轉由他人開授。 註2:教師評鑑成績不佳者,本校已訂逞罰規定。
規範四 課程之組成
課程之組成 規範四 • 本系學生需修習數學及基礎科學課程至少47學分,佔最低畢業學分(139學分)之33.81 %,符合規範4.1.1要求之25%。 • 本系學生需修習工程專業課程至少至少58學分(含校外實習2學分),佔最低畢業學分之41.73 %,符合規範4.1.2要求之37.5% 。 • 本系學生需修習通識課程至少33學分,其中20學分「博雅課程」涵蓋文學與藝術、歷史思維與世界文明、哲學思考與倫理、民主與法治、以及社會經濟與管理等5大向度。而大二開設博雅課程:哲學思考與倫理向度-工程倫理,為本系必修。通識課程與專業領域均衡,並與學系教育目標一致,符合規範4.1.3 。 • 本系設有課程委員會,由校外產業界代表及本系專任教師組成,定期召開課程會議,討論如何依據電機領域之發展趨勢,修訂課程內容。
規範四 課程設計改善機制
課程設計與內容 規範四 學程具備適量且具品質的實驗、操作學習及專題製作課程,以培育學生實務能力。 • 本系在數學及基礎科學課程中開設必修之物理實驗、計算機概論(含上機設計軟體及應用實習)以及數位邏輯實習以培養學生基礎操作及實驗能力。 • 本系必修課程「技術扎根教學」-「基礎實驗課程」中包括數位邏輯實習、電子學實習(上學期)、與電子學實習(下學期)課程。 • 學生至少須選修下列5項領域所規範之其中4項實習課程為:電機機械實習(一)、電力電子學實習、控制系統實習、微處理機實習、通訊系統實習(或數位訊號處理實習)等科目。 • 在工程專業選修課程中則開設了資料結構(含上機實習)、電腦網路(含上機實習)、物件導向程式設計(含上機實習)、可程式控制器應用與實習、資料庫導論(含上機實習)供學生進一步加強實驗與操作學習。所有實驗課程中,學生均須撰寫實驗或實習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