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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HAPTER. 語意變數與模糊 若 — 則規則. 定義 5.1. 如果一個變數能以自然語言的文字來代替它的值,它被稱為語意變數 (linguistic variable) ,其中這個文字在論域中能被模糊集合歸納定義。. 範例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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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HAPTER 語意變數與模糊若—則規則
定義 5.1 • 如果一個變數能以自然語言的文字來代替它的值,它被稱為語意變數 (linguistic variable),其中這個文字在論域中能被模糊集合歸納定義。
範例 5.1 車速是變數x在區間[0,Vmax]上取值,其中Vmax是車速的最大值。我們現在要定義如圖5.1所示在[0,Vmax]上三個模糊集合「慢」、「中」,與「快」。如果我們視x為語意變數,則它以「慢」、「中」,與「快」來代表它的值。也就是我們稱「 x是慢」、「 x是中」與「 x是快」。當然, x也可以在區間[0,Vmax]上取它的值,例如,x=時速50哩、35哩等等。
定義 5.2 • 一個語意變數 (linguistic variable) 被(X,T,U,M)特性化,其中: • X是語意變數的名稱;在範例5.1中X是車速。 • T是X能代表的語意值的集合;在範例5.1中,T={慢,中,快}。 • U是實際物理範圍,而其語意變數代表它的量(明確)值;在範例5.1中,U=[0, Vmax]。 • M是一個語意的規則關連在T上的每一個語意值且具有U上的模糊集合;在範例5.1中,M關連「慢」、「中」與「快」,且具有如圖5.1所示的歸屬函數。
5.1 車速為語意變數能在模糊集合中取「快」、「中」5.1 車速為語意變數能在模糊集合中取「快」、「中」 與「慢」當成它的值。 5.1 從數字變數到語意變數
5.2 從數值變數到語意變數 5.1 從數字變數到語意變數
5.2 語意藩籬 • 一般而言,一個語意變數的值是一個合成項x=x1x2…xn是一連串的最小項x1, x2,…, xn。這些最小項 (atomic term) 可歸納為三組: • 主要項,而其是模糊集合的標籤;在範例5.1中,它們是「慢」、「中」與「快」。 • 補數「非」與連接詞「與」以及「或」。 • 藩籬,例如「非常」、「輕微」、「恰好」等等。
定義 5.3 • 令A是在U上的模糊集合,則非常A被定義為在U上的模糊集合,其歸屬函數為 (5.1) 以及恰好A是在U上的模糊集合,其歸屬函數為 (5.2)
範例 5.2 • 令U={1, 2, …, 5}以及模糊集合小被定義為 (5.3) 則根據 (5.1) 與 (5.2) 式,我們得到 (5.4) (5.5) (5.6)
5.3 模糊若—則規則 • 在第1章中我們提到在模糊系統與控制中,人類知識是以模糊若—則規則來表示。一個模糊若—則規則 (fuzzy IF-THEN rule) 是附有條件的陳述,且表示為 若<模糊命題>,則<模糊命題> (5.7)
5.3 模糊若—則規則 • 5.3.1 模糊命題 • 模糊命題有二種類型:極小模糊陳述與混合模糊陳述。一個極小模糊命題 (atomic fuzzy proposition) 是一個單個陳述 x是A (5.8) 其中x是語意變數,以及A是x的語意值(也就是A是一個模糊集合定義在x的物理範圍上)。
5.3 模糊若—則規則 x是S (5.9) x是M (5.10) x是F (5.11) x是S或x不是M (5.12) x不是S與x不是F (5.13) (x不是S與x不是F)或x是M (5.14)
5.3 模糊若—則規則 • 混合模糊命題必須如模糊關係般能夠被瞭解。如何決定這些模糊關係的歸屬函數呢? • 對連接詞「與」使用模糊交集:特別是令x與y分別是在物理範圍U與V上的語意變數,以及A與B分別是U與V上的模糊集合,則混合模糊命題是 x是A與y是B(5.15) 被解釋為在U×V上的模糊關係A∩B,而其歸屬函數為 (5.16) 其中t:[0,1]×[0,1]→[0,1]是任意t-基準。
5.3 模糊若—則規則 • 對連接詞「或」使用模糊聯集:特別是混合模糊命題 x是A或y是B(5.17) 被解釋為在U×V上的模糊關係A∪B,而其歸屬 函數為 (5.18) 其中s:[0,1]×[0,1]→[0,1]是任意s-基準。 • 對連接詞「非」使用模糊補集:也就是以 取代非A,而其是根據第3章的補數運算子定義。
範例 5.3 模糊命題 (FP) (5.14) 式,也就是 (5.19) 是在乘積空間[0, Vmax]3上的模糊關係,而其歸屬函數 (5.20) 其中s, t與c分別是s-基準、t-基準與模糊補數運算子,模糊集合s=小、M=中與F=快定義於圖5.1,並且x1=x2=x3=x。
5.3 模糊若—則規則 • 5.3.2 模糊若—則規則的解釋 • 從表5.1我們看到如果p與q二者皆為真或假時,則p→q為真;如果p為真與q為假時,則p→q為假;並且如果p為假與q為真時,則p→q為真。因此,p→q等效於 (5.21) 與 (5.22) 就某方面來說,它們共同相同的真值表(表5.1)為p→q,其中 、 與 分別代表(古典的)邏輯運算「非」、「或」以及「與」。
5.1針對p→q的真值表 5.3 模糊若—則規則
5.3 模糊若—則規則 • Dienes-Rescher蘊涵:如果我們以基本模糊補集 (3.1) 以及基本模糊聯集 (3.2) 分別取代 (5.21) 式的邏輯運算子 以及 ,則我們得到稱為Dienes-Rescher蘊涵。特別地,模糊若—則規則若<FP1>則<FP2>被解釋為在U×V上的模糊關係QD,而其歸屬函數為 (5.23)
5.3 模糊若—則規則 • Lukasiewecz蘊涵:如果我們使用 (3.10) 式的Yager s-基準,對 取w=1以及對 (5.21) 式的 取基本模糊補集 (3.1),我們得到Lukasiewicz蘊涵。特別地,模糊若—則規則若<FP1>則<FP2>被解釋為在上U×V的一個模糊關係QL,而其歸屬函數為 (5.24)
5.3 模糊若—則規則 • Zadeh蘊涵:這邊的模糊若—則規則若<FP1>則<FP2>被解釋為在U×V上的模糊關係QZ,而其歸屬函數為 (5.25) 明顯地,分別對 、 與 藉由使用基本模糊補集 (3.1)、基本模糊聯集 (3.2) 以及基本模糊交集 (3.3),從 (5.22) 可以得到 (5.25)。
5.3 模糊若—則規則 • Gödel蘊涵:Gödel蘊涵在古典邏輯是聞名的蘊涵公式。藉由歸納它到模糊命題,我們得到下列:模糊若—則規則若<FP1>則<FP2>被解釋為在U×V的一個模糊關係QG,而其歸屬函數為 (5.26)
引理 5.1 • 對所有 ,下列為真 (5.27)
5.3 模糊若—則規則 (5.28) (5.29) (5.30)
5.3 模糊若—則規則 • Mamdani蘊涵:(5.28) 的模糊若—則規則被解釋為在U×V上的一個模糊關係QMM或QMP,而其歸屬函數為 (5.31) 或 (5.32)
範例 5.4 令x1是車速、x2是加速度以及y是用於油門的力量。考慮下列的模糊若—則規則: 若x1是慢的與x2是小的,則y是大的 (5.33) 其中「慢的」是定義於圖5.1的模糊集合,也就是 (5.34) 「小的」是在加速度範圍內的模糊集合,而其歸屬函數為 (5.35)
範例 5.4 以及「大的」是施加於油門力量範圍內的模糊集合,而其歸屬函數為 (5.36) 令x1,x2與y的範圍分別是U1=[0,100], U2 =[0,30]以及V=[0,3]。如果我們使用 (5.16) 式中的t-基準的代數乘積,則模糊命題為 FP1=x1是慢的與x2是小的 (5.37)
範例 5.4 是一個在U1×U2上的模糊關係,而其歸屬函數為 (5.38) 圖5.3圖解說明如何計算 。
5.3圖解說明範例5.4如何去計算 範例 5.4
範例 5.4 如果我們使用 (5.23) 式的Dienes-Rescher蘊涵,則 (5.33) 式的模糊若—則規則被解釋為在U1×U2×V上的模糊關係QD(x1,x2,y),而其歸屬函數為 (5.39) 從 (5.38) 式我們得到 (5.40)
範例 5.4 為了要幫助我們結合 (5.40) 式的 且具有 (5.36) 式使用max運算子的μ大的(y),我們以圖5.4來圖解說明與的範圍分界與它們的結合。從圖5.4,我們得到 (5.41) 對於Lukasiewicz, Zadeh與Mamdani蘊涵,我們能使用相同的程序來決定歸屬函數。
5.4範例5.4中 與 的範圍分界與其合成 範例 5.4
範例 5.4(續) 假設我們使用 (5.42) 來近似 (5.34) 式中的μ慢的(x1), (5.43) 來近似 (5.35) 式中μ小的(x2),以及 (5.44)
範例 5.4(續) 來近似 (5.36) 式中的μ大的(y)。現在如果我們使用 (5.32) 式中的Mamdani乘積蘊涵與 (5.16) 式中對t-基準的代數乘積,則歸屬函數μQMP(x1,x2,y)可被簡單計算為 (5.45)
範例 5.5 令U={1,2,3,4}以及V={1,2,3}。假若我們知道 與 成反比。要公式化這個知識,我們可以使用下列的模糊若—則規則: 若x是大的,則y是小的 (5.46) 其中模糊集合「大的」與「小的」定義為 (5.47) (5.48)
範例 5.5 如果我們使用 (5.23) 式中的Dienes-Rescher蘊涵,則 (5.46) 式的模糊若—則規則被解釋為下列在U×V上的模糊關係QD: (5.49) 如果我們使用 (5.24) 式的Lukasiewicz蘊涵,則規則 (5.46) 變為: (5.50)
範例 5.5 對於 (5.25) 式的Zadeh蘊涵以及 (5.26) 式的Gödel蘊涵,我們得到 (5.51) 以及 (5.52)
範例 5.5 最後,如果我們使用 (5.31) 與 (5.32) 式的Mamdani蘊涵,則 (5.46) 的模糊若—則規則變成 (5.53) 以及 (5.54)
5.4 總結與更多的閱讀 • 語意變數的概念與藩籬的特性化。 • 模糊命題與模糊若—則規則的概念。 • 模糊若—則規則的不同解釋,包含Dienes-Rescher, Lukasiewicz, Zadeh, Gödel以及Mamdani蘊涵。 • 這些蘊涵的特性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