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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 de Montesquieu 孟德斯鳩. 電機一乙 指導老師:邵維慶老師. 圖片來源: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7/7e/Montesquieu_1.jpg. 大綱. 一、人物背景介紹 二、主要著作介紹 三、主要思想介紹 & 重要學說與理論探討 四、人物思想對當世與後世的影響 五、批評與檢討 六、結論. 生平簡介. 報告者:蔡宜庭 B0041098. 圖片來源:廖大成提供. 生平簡介. 孟德斯鳩 (1689~1755) 是 18 世紀法國啟蒙時期的 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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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 de Montesquieu孟德斯鳩 • 電機一乙 • 指導老師:邵維慶老師 圖片來源: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7/7e/Montesquieu_1.jpg
大綱 一、人物背景介紹 二、主要著作介紹 三、主要思想介紹&重要學說與理論探討 四、人物思想對當世與後世的影響 五、批評與檢討 六、結論
生平簡介 報告者:蔡宜庭B0041098 圖片來源:廖大成提供
生平簡介 孟德斯鳩(1689~1755)是18世紀法國啟蒙時期的思想家 社會學家,是中產階級國家和法學理論的奠基人。 孟德斯鳩於公元1689年1月18日生於法國南部波爾多 貴族家庭,當時為路易十四當王(1643~1715)。
生平簡介-雙親 他的父親雅克.斯貢達是個軍人,才華洋溢但卻 一貧如洗。因其不是長子,他無權承襲爵位和封地。 他的母親是當地貴族的獨生女 瑪麗.弗朗索瓦.德.貝斯奈勒結婚, 她出嫁時帶來了拉伯烈德莊園。
生平簡介 1696年,孟德斯鳩母親不幸去世了,這時孟德斯鳩僅年 7歲,做為長子,他繼承了母親的遺產和 拉柏烈德男爵爵位。 11歲時(1700)孟德斯鳩父親送他到著名學校朱伊公學 去學習,少年孟德斯鳩受到了較為全面的教育, 為以後的進一步發展和學術研究打下了 初步的、較為紮實的基礎。
生平簡介 16歲時(1705)孟德斯鳩回到故鄉就讀波爾多大學 專修法律,19歲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和 碩士學位,且獲得律師資格,而後前往巴黎希望 獲得實際經驗。
生平簡介 孟德斯鳩24歲時(1713)父親去世,做為長子,他 繼承了父親的產業,他便成為了擁有相當產業的 封建領主。 25歲時(1714)被任命為波爾多高等法院 (議會)推事。 (推事相當於法官)
生平簡介 孟德斯鳩26歲時(1715)他與娜.德.拉爾蒂克 訂婚,其婚約寫明給丈夫10萬利弗爾的婚資。 (相當於現今台幣1500 萬元)
生平簡介 27歲(1716)時,他的伯父病故,因無子嗣,根據 他生前遺囑,將全部產業、爵位和官職留給了 沙利·路易。孟德斯鳩繼承了伯父伯爵爵位 (Baron),及庭長職位。 此後11年間,他一直在法院擔任庭長工作。 這使他獲得了大量的刑法的知識和經驗。
生平簡介 在高等法院任職庭長使他獲得了尊嚴及提高了 他的社會地位,且結識了貝克公爵, 擠身上流社會。 貝克公爵是英王詹姆斯二世的私生子,擔任過 英國將軍、西班牙將軍和法國元帥。 他在法國期間,是宮廷受人敬重、眾所矚目的 人物。
生平簡介 孟德斯鳩經常涉足於波爾多和巴黎的上流社會, 對於法國現實的黑暗、上流社會的卑鄙汙濁、 司法機構中的種種弊病,他不僅耳聞目睹而且有著 較具體且又深刻的了解。 於是一部鞭笞時弊的作品《波斯人信札》 於1721年(32歲)問世了, 因此書的出版孟德斯鳩而一舉成為文壇名士。
生平簡介 但因長期涉足於巴黎社交界及沙龍,他的經濟狀況 出現了困難。 37歲(1726)賣掉庭長一職,獲得60~80萬巨款及每年再 收2.5萬利弗爾。 解決而後出國遊歷的旅費。 39~42歲時(1728~1731),出國考察、遊歷四方, 其目的在實地考察歐洲各先進國家的政治經濟狀況 和風土人情。而其最終目的則在於 尋求醫治法國社會弊病的藥方。
生平簡介 其中,孟德斯鳩待在英國時間是出國遊歷中時間 最長、收穫最大、影響最深遠的,著重在政治考察。 當時英國已經是一個君主立憲的國家,他認為其為 理想政治制度。他參觀英國議會、聽取其辯論, 及大量閱讀了英國各種報刊。
生平簡介 洛克分權學說對孟德斯鳩產生很大的影響。 是《論法的精神》中提出 “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 的理論的重要思想淵源。 1731~1734年期間他寫了兩篇論文,一為 〈論歐洲一統王國〉;另一篇是討論英國 立憲制度的論文。
生平簡介 同一時期,除兩篇論文外,孟德斯鳩將主要精力集中 於《羅馬盛衰原因論》,他是想通過此書抨擊法國 當時的封建專制暴政。 此書成為法國革命思想來源之一。 45歲時(1734年底),他便決心撰寫一部意義更重大、 影響更深遠的著作《論法的精神》。
人物生平 59歲時(1748)出版了《論法的精神》,引起軒然大波, 轟動一時,連續印行了22版及多種外文出版。 其書雖被教會列入《禁書目錄》之中,但無損於作者的 聲譽,反而使他的名字更加響亮,使他在社會上幾乎 家喻戶曉。
生平簡介 曾任 律師 波爾多議會議長 波爾多法院院長 波爾多科學院院士 法國科學院院士、 英國皇家學院院士、 柏林皇家科學院院士 1755年2月20日孟德斯鳩 因病在巴黎逝世, 享年66歲。
時代背景 孟德斯鳩生活在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典型封建 君主專制國家法國。他生逢路易十四封建王朝的 鼎盛時期。路易十四實行長期的、高度集中的 封建君主專制「絕對專制」。
時代背景 路易十四在人民群眾一片怨聲中死去之後。 其孫路易十五年方五歲繼位,是一位 無能君主,宮廷生活糜爛,路易十四時期的 經濟問題也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這使本已破產的國家瀕臨徹底崩潰的邊緣。
時代背景 此時的英國早已邁向現代化。 在此時期,資本主義工商業有一定程度的發展, 並逐漸形成了一個新興的中產階級。 在根深蒂固的封建專制制度下,資本主義的發展 困難重重。新興中產階級利益與腐朽的 封建統治階級的矛盾越來越尖銳。
時代背景 一個正在醞釀著革命風暴的時代。 孟德斯鳩所處的就是這樣一個極端腐朽的 封建專制主義發展到了最高峰並開始轉向 沒落的時代。 他在這樣一個時代裡,是作為一個封建 統治階級的反叛者,作為較幼弱的法國 新興中產產階級的代言人。
時代背景-理性思潮盛行 在經過了路易十四時期多年的戰爭後,經濟 大受打擊,因此這個時代的人們開始對 君權神授說產生質疑。 認為人們應用理性眼光觀察生活和社會、 強調理性、重視人權、並排斥宗教與 國家權力。
時代背景-啟蒙運動 啟蒙運動是17~18世紀西歐資產階級 以理性主義為武器反對封建專制的 思想解放運動。 其思想為 呼喚理性; 批判專制主義、教權主義和封建特權; 追求政治民主、權力平等和個人自由。
時代背景-民主思想 「啟蒙運動」促成了「民主思想」的誕生。 十七、十八世紀期間,在思想家對民主的 鼓吹下,形成新興的民主思潮。
時代背景對宗教的懷疑 封建時代的法國是天主教占統治地位的國家, 封建勢力的代表人物大都信仰天主教。 天主教會是封建統治階級專政的工具, 它極其殘酷地迫害勞動群眾和革命者。
小結 孟德斯鳩的思想為美國的獨立戰爭﹑ 法國大革命提供了思想基礎﹐並對後世 中產階級各國的政治﹑法律制度產生了 不同程度的影響。
主要著作介紹 報告者:練智弘B0041091 圖片來源:廖大成提供
Lettres persanes Conside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ecadence De l'esprit des lois 1721 <<波斯人信札>> 1725 <<尼德的神殿>> 1727 <<論一般的君主政體>> 1734 <<羅馬盛衰原因論>> 1745 <<蘇拉漢尼克拉底的談話>> 1748 <<論法的精神>> 1750 <為<<論法的精神>>辯護與解釋>>
<<波斯人信札>> 圖片來源: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3/Lpersanesmarteau.jpg
1721年化名「比爾‧馬多」在科龍出版。 批判法國當時的政治、經濟、軍事、宗教、文化、風俗等方面的現實。 <<波斯人信札>>是孟德斯鳩的唯一的小說。 以書信的形式,借兩個波斯人之口,對當時的法國社會,作了細緻的觀察和出色的批判。 這本書也因此引起路易十五的不滿。
<<羅馬盛衰原因論>> 圖片來源;http://www.bookschina.com/book_detail/bookspic.asp?pic1=http://image31.bookschina.com/2010/20100207/4472998.jpg&name=%C2%DE%C2%ED%CA%A2%CB%A5%D4%AD%D2%F2%C2%DB
1734年出版。 孟德斯鳩首次在《羅馬盛衰原因論》論述了他的政治法思想,可說是《論法的精神》的前篇。 本書表面在談羅馬的興衰,但實質上卻在攻擊法國的 專制政體,提倡英國共和的政治。 內容可分為三部分: 1.第一章至第十章,從羅馬興起至共和國衰亡的歷史。 2.第十一章至第十九章,從共和國末期至西羅馬帝國滅亡的 歷史。 3.第二十章至第二十三章,東羅馬帝國的歷史。
<<論法的精神>> 圖片來源:http://addons.books.com.tw/G/001/bc/5/0010003065_bc_01.jpg
1748年出版,耗費27年完成。 1909年,嚴復將此書譯為中文版,題名為《法意》 內容多樣豐富,包含政治、法律、經濟、地理、歷史、宗教。 主要內容可概括為: 1.第一章:全書導論。 2.第二~十章:探討政體性質與原則的關係,並落實到政治法規和民事法規的相應檢討。 3.第十一~十三章:提前探討了政治自由,而引進英國為主要討論對象。似乎既補全了政體論部分, 又得以一起進入隨後的考察。 4.第十四~十八章:探討政體和自然狀態的關係。
5.第十九章:是將要過渡到下一部分的導論。此所以孟氏一開章即聲明:「將較多注意事物的秩序,5.第十九章:是將要過渡到下一部分的導論。此所以孟氏一開章即聲明:「將較多注意事物的秩序, 而較少注意事物本身」。 6.第二十~二十五章:對經濟、人口、宗教等類文化範疇的考量。 7.第二十六章:研究法律與法律的關係。 8.第二十七~三十一章:描述從羅馬法到法國 法的歷史淵源及演變。這裡大體回到了孟氏的 一點愛國考量,以了解法國自己的立法屬性。
小結論 論法的精神乃孟德斯鳩為法國所開出的藥方
主要思想介紹 報告者:許仲翰B0041070 圖片來源:廖大成提供
一、法的定義探討 二、自然法與人為法 三、人為法 四、政體 五、政體的原則 六、地理環境決定論 七、小結論
法的定義探討 將近代思想中的理性主義精神運用到法律的研究 廣義的法是“由事物的本性衍生出來的必然的關係” 上帝有上帝的法,人有人的法,世界萬事萬物莫不遵循 一定的法。
人為法 國際法:關係國家與國家之間關係的法律 政治法:規定政府(統治者)與人民(被統治者)之間關係的法律 民法:規定公民與公民之間關係的法律
政體 孟德斯鳩把政體分為共和、君主和專制三種 共和政體由部分(貴族)或全體公民(民主)掌握最高權力 君主政體由一人執政但須遵守法律(英國君主立憲) 專制政體由一人執政且完全依照個人的意志和反復無常的 性情(朕即法律)
政體 在專制政體中無法律,統治者靠的是個人的意志和反復無常的 性情,法律被君主的隨意意志所取代,在這種政體下,品德、 節制和榮譽都不存在了,專制君主要維護自己的統治,除了 依靠恐怖外,沒有別的方法了。 孟德斯鳩認為:政府不應只依靠幾個英明的領導人而是 健全的制度 注意!!孟德斯鳩的原則只是認為政體以該原則為主, 並非沒有其他的精神。
地理環境決定論 根據孟德斯鳩的觀點,在一定社會中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 特質,即一定的社會“總精神”(esprit gnral)最終決定該 社會的走向。總精神在不同地理條件下表現不同,要求 不同的社會制度和立法原則與之適應。 把自然與社會的法則統一起來看待。他堅信萬物皆有其法 (law),而且從根本上説自然與社會都受同一種法—— 客觀規律的支配。因此他把其全部學說都建立在他著名的 氣候理論的基礎之上。他說,人是社會的立法者,然而 人是很容易受到氣候影響的。因此,不同氣候產生不同 生活方式,從而導致不同的法律體系。
小結論 沒有最好的政體只有最適合的政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