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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2010 年 妇幼卫生年报分析报告.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乔明利. 妇幼卫生年报是妇幼卫生信息的主体,它不仅是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的科学依据,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地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 2010 年是 2001 ~ 2010 年两纲( 《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 和 《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 )实施的最后一年。年报提供了多数两纲中关于妇幼保健和健康的指标,考察这些年报指标的达标情况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制定未来 10 年两纲健康指标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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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0年 妇幼卫生年报分析报告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乔明利
妇幼卫生年报是妇幼卫生信息的主体,它不仅是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的科学依据,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地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2010年是2001~2010年两纲(《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的最后一年。年报提供了多数两纲中关于妇幼保健和健康的指标,考察这些年报指标的达标情况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制定未来10年两纲健康指标的主要依据。妇幼卫生年报是妇幼卫生信息的主体,它不仅是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的科学依据,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地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2010年是2001~2010年两纲(《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的最后一年。年报提供了多数两纲中关于妇幼保健和健康的指标,考察这些年报指标的达标情况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制定未来10年两纲健康指标的主要依据。 •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按时完成了2010年妇幼卫生年报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工作,并对主要数据进行了分析和质量评估,现将2010年妇幼卫生年报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10年妇幼卫生年报主要数据分析 一、儿童保健和健康状况 1、儿童保健服务情况 表1 2005—2010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情况
2、儿童健康状况 • (1)低出生体重和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 表2 全省2009年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与2010年年报比较 表2显示我省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10年较2009年略有下降,国家2009年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全国为2.4%,其中城市为2.6%,农村为2.2%,我省的低体重发生率和全国年报的平均水平接近,但和国家组织的一些住院分娩新生儿的低体重发生率调查水平相比还偏低,国家的专项调查结果为4.7%。
表3 2007-201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我省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2010年高于以往数据,这和我们加大了对基层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检查水平有直接关系。国家2009年年报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1.7%,其中城市1.3%,农村2.1%。通过和国家数据对比可以估计,我省年报中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总体和国家水平接近,农村仍有低估的可能。
(2)儿童死亡 • 表4 2005--2009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表4显示2010年2009年数据相比,全省新生儿死亡、婴儿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有所下降,这和我省住院分娩以及新法接生率的提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漏报的原因也不可忽视,特别是婴儿死亡率低于5‰的县区要特别注意。
(3)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情况 • 从2008年开始,国家起用了新的统计报表,增加了如孕产妇和儿童贫血情况评价等新的指标和内容,我省卫生厅对相关工作的开展与数据的统计做了明确的部署。我省2010年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为1.48%,其中城市1.32%,农村1.72%,相比我省2009年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1.22%,其中城市1.17,农村1.29有较大提高,这和各地加大了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直接关系,虽然和实际水平可能仍有一定差距,但数据质量较2008年、2009年相比有了明显的提升。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并不说明我们这项工作没有问题,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是2008年妇幼卫生年报新增加的调查内容,通过这两年的运行发现,还有一部分地区没有开展这项工作,在报表上体现为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实查人数为0,另外还有部分地区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过低,原因是检查人数报的很多,检出人数报的很少或为0,可能存在低估现象。
二、孕产妇保健和健康状况 • 1、孕产妇保健情况 • 表5-1 2005-2010年孕产妇保健服务利用情况
表5显示我省早检率、产检率、产后访视率、系统管理率2010年较以往数据有很大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较以往数据也有所提高。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到201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要达到65%以上,按我省2010年年报反映,我省所有农村地区均已达标,这一方面与开展“降消”项目、农村合作医疗,取消家庭接生,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有关,另一方面与人们保健意识增强,孕产妇本人及家属认识到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手段有关。表5显示我省早检率、产检率、产后访视率、系统管理率2010年较以往数据有很大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较以往数据也有所提高。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到201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要达到65%以上,按我省2010年年报反映,我省所有农村地区均已达标,这一方面与开展“降消”项目、农村合作医疗,取消家庭接生,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有关,另一方面与人们保健意识增强,孕产妇本人及家属认识到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手段有关。
表5-3 2009-2010年高危产妇率 我省2010年高危产妇率为10.72%,其中城市为10.58,农村为10.91,比2009年略有上升,国家2010年的高危产妇率为17.1%,其中城市20.3%,农村为14.8%。同国家相比我省数据偏低,尤其是城市地区更是偏低,这说明我们这项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好,筛查的水平不高,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报,今后要继续加强此项工作。另外我省剖宫产率2010年全省为56.48%,其中城市61.69%,农村49.35%,剖宫产率和高危产妇率的高低也有一定关系,这从另一个方面提示我们我省高危产妇率有低估的可能。
2、孕产妇营养情况 • 我省2010年孕产期中重度贫血率为2.02%,其中城市1.81%,农村2.29%,2009年孕产期中重度贫血率为2.03%,其中城市为1.87%,农村为2.25%。我省2010年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较2009年略有下降,其中城市有所下降,农村有所上升,和国家组织的一些专项调查结果相比,我省数据仍然偏低,怀疑存在低估现象。希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为数据的收集统计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国家两个纲要已经把孕产妇中重度贫血率指标列入其中,说明从国家层面上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3、孕产妇健康状况 表6 2008—201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卫生状况、医疗保健水平及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志,因此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确保母亲安全分娩已成为妇幼保健和产科工作者的首要职责。从表6可以看出,2010年较2009年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上升,和2008年数据接近,孕产妇死亡率的分母是十万,出现一定的数据波动是正常的,另外我省今年重点加强了孕产妇死亡数据的质控,对异地死亡的信息都进行了反馈,另外加强了医院产科之外的内科、急诊科的质控力度,查出了一些死于内科的重症肺炎死亡的孕产妇,又从疾控的育龄妇女死亡中筛查出了一些孕产妇,总之今年从多方面均加强了孕产妇死亡的补漏,数据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表72009-2010全省围产儿死亡率(‰) 从表7可以看出我省2010年全省围产儿死亡率较2009年有所下降,农村地区围产儿死亡率低于城市的现象仍然存在,说明农村地区的漏报和城市相比还较高。围产儿死亡包括7天内新生儿死亡加上死胎死产数,目前我省部分地区质控过程中对死胎死产漏报的质控力度不如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的质控力度大,通过省级质控也发现了死胎死产的漏报较多。希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早期新生儿死亡和死胎死产数据的重视程度,加大各级质控的力度。
三、妇女病患病情况 • 2010年全省妇女病患病率为28.66%,其中城市30.33%,农村26.72%。在各种妇女病患病中,阴道炎为第一位,患病率为15.23%,其次为宫颈炎,其患病率为11.01%。详细情况见表8 • 表8 2010年全省各种妇女病患病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所有妇女病均是城市妇女检出率高于农村妇女患病率,提示我们农村妇女的妇女病普查质量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村妇女病的检查方法、检查设备和检查医生的业务水平可能都不如城市,希望今后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医生的培训,及时购置或更换必要的检查设备,保证检查质量。从上表可以看出所有妇女病均是城市妇女检出率高于农村妇女患病率,提示我们农村妇女的妇女病普查质量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村妇女病的检查方法、检查设备和检查医生的业务水平可能都不如城市,希望今后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医生的培训,及时购置或更换必要的检查设备,保证检查质量。 • 2010年年报数据显示在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中,乳腺癌仍为首位,宫颈癌其次,卵巢癌第三,这3项指标均低于2009年年报水平(2009年年报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分别为29.81/10万、18.93/10万、8.84/10万)。我们知道这三种妇科恶性肿瘤是可以通过筛查及早诊早治得到有效控制的,随着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被列为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群众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患病率呈明显下降趋势。
四、婚前医学检查情况 • 2010年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34%,其中城市6.43%,农村13.93%。2003--2009年全省婚检情况比较见表9 • 表9 2003--2010年全省婚检率情况
我省婚前医学检查率在2004年骤然降到“冰点”)。至今,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已有5年,婚检制度和婚前保健工作在此期间经受了再认识和进一步的讨论,人们从法律、社会、政府、个人等不同的角度对婚检制度和婚前保健工作进行了考察、论证和总结。2010年全省婚检率大幅度提高,较2009年提高了4倍多,这和我们一些地区实行免费婚检,加大对婚检重要性宣传,以及一些民政部门的配合有着直接关系,但较两纲要求还是相差很远,如果没有政策上的强制要求是很难达到城市80%,农村50%的指标。我省婚前医学检查率在2004年骤然降到“冰点”)。至今,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已有5年,婚检制度和婚前保健工作在此期间经受了再认识和进一步的讨论,人们从法律、社会、政府、个人等不同的角度对婚检制度和婚前保健工作进行了考察、论证和总结。2010年全省婚检率大幅度提高,较2009年提高了4倍多,这和我们一些地区实行免费婚检,加大对婚检重要性宣传,以及一些民政部门的配合有着直接关系,但较两纲要求还是相差很远,如果没有政策上的强制要求是很难达到城市80%,农村50%的指标。
第二部分:年报质量评估 • 表102010年妇幼卫生年报质量综合评分
五、总结与建议 • (一)积极开发领导层,提高各级领导对妇幼卫生年报工作的重视程度。 •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是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妇幼卫生信息分析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妇幼卫生年报是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妇幼卫生年报工作能不能做好,与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目前一些单位领导由于不熟悉年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所以不够重视,另外一些领导是由于妇幼卫生年报工作无经济效益,且需要投入,又不象项目工作有国家经费支持,所以不重视。妇幼卫生年报是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主体,是妇保健工作运行情况的体现,是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政策和规划的主要依据之一,年报的重要程度显而易见。妇幼卫生年报工作覆盖面大(全省),指标多(250多项),数据收集困难(各项数据都要从各社区和乡村上报,而且增加了机构上报数据),专项工作经费少(为0),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工作,特别需要各级领导的支持,包括在人、财、物方方面面的支持,所以信息人员应积极开发领导层,多汇报,将数据转化为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使其充分了解年报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意义,提高各级领导对妇幼卫生年报工作的重视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妇幼卫生年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三级网络建设 • 我省部分地区基层妇幼保健网底薄弱,农村没有村级妇幼医生的情况依然存在,村医因无报酬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孕产妇系统管理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开展的不好。城市部分区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刚刚建立,妇幼保健工作没有开展,妇幼卫生数据无人收集。因此继续加强三级保健网的建设,加大对乡村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使其能尽快履行妇幼保健职能,是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
(三)、加强业务培训,保证人员稳定。 • 继续加强对各级基层人员,特别是乡村级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工作指标概念及工作方法,把省里下发的年报相关教材手册发到每名基层人员手中,成为其日常工作的工具书。市地、县区级妇幼卫生信息人员一定要选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因为他们承担着对下级网业务人员培训,对下级网上报数据审核、把关、质控的责任,既要懂业务,又要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且语言表达能力还要强。另外一定要保证各级妇幼卫生年报人员稳定,因为妇幼卫生年报工作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新上岗人员对概念指标、工作程序不熟,很容易造成报表错误、迟报等问题,影响全省年报工作质量。
(四)农垦、森工系统数据报送工作有待提高 • 我省农垦和森工系统下属农场、林场应按属地化向各地妇幼保健机构上报妇幼卫生年报数据,并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但通过质控发现目前仍有部分农场、林场不主动向妇幼保健机构上报数据、不积极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上报数据的农场、林场也存在数据质量不高,有错漏项等问题。同时也存在部分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对属地内的森工、农垦单位管理缺失,致使本地区数据不全。 • 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和农垦及森工总局积极协调农场医院、林场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关系,各农场、林场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和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农垦、森工系统下属单位向地域所属妇幼保健机构上报妇幼卫生年报数据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对不管理属地内农垦、森工单位年报数据的妇幼保健机构一经发现后要全省通报批评。
(五)全省年报活产数漏报问题 • 由于我省妇幼卫生信息数据收集三级网络仍不健全,导致我省近年来的活产数漏报现象较为严重,与出生证的签发有明显差距。随着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全省医疗机构上报的住院分娩活产数也大于年报统计的常住人口活产数加流动人口活产数之和,另外随着新生儿筛查率的进一步提高,全省新生儿筛查中心统计的最新筛查数也大于本年度的活产数,从以上几方面可以看出我省活产数的漏报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分析原因,一个是由于网底没人管理,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乡村;二是人口流动性大,找不到人,不好统计管理;三是部分农垦、森工下属单位不报年报数据;四是大部分地区对活产数的漏报问题重视程度不够,质控力度不强。建议今年通过全省出生医学证明软件统计的活产数,各市地、县区调出本地辖区活产数作为对比,发现有漏报的地区要大力补漏,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对年报活产数低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数的县区要通报批评。另外今年以市地为单位统计汇总的新生儿筛查数如果大于该地区当年活产数加非户籍活产数之和,将被列为可疑数据。
(六)进一步加强各级质控工作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真正参与到质控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和管理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既要加强卫生系统内部信息交流,充分利用疾控、医疗系统信息资源,还应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公安、民政、统计和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为质控工作有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确保妇幼卫生信息真实、准确、可靠。
(七)改进保健管理模式,提高保健水平 • 城市的主要问题是情况复杂,人户分离现象普遍,服务对象流动性大,保健和管理工作不统一、不稳定,同时也缺乏保健机构提供的主动咨询和服务,导致服务缺乏长期性和稳定性,也存在遗漏部分服务对象的情况。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有望解决流动性带来的保健和管理问题,例如目前其它省市建立的网络化个人健康档案就有效地改善了管理和服务,值得借鉴。 • 农村的主要问题是保健工作质量低下,覆盖面较小。目前农村的保健工作主要在乡级卫生机构进行,而由于交通和经济、观念等影响,村民主动寻求保健的比例还较低。村医提供的保健服务主要有针对产妇的产后访视和针对儿童的生长发育监测,服务内容比较少。即使在乡级卫生机构,诸如测量血红蛋白这样具有一定技术要求的内容也较少开展。 想要改变这种状况,应提高保健人员的保健水平,增强农村妇女儿童的保健意识,同时也要逐渐利用网络提高管理水平。
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年报 工作质量控制总结报告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乔明利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妇社处关于全省妇幼卫生年报质量控制工作的安排,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于2010年11月7日至2010年12月9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我省5个市、8个县(区)的2010年妇幼卫生统计年报工作进行了质量控制及技术指导。现将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统计年报工作质控情况汇报如下: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妇社处关于全省妇幼卫生年报质量控制工作的安排,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于2010年11月7日至2010年12月9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我省5个市、8个县(区)的2010年妇幼卫生统计年报工作进行了质量控制及技术指导。现将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统计年报工作质控情况汇报如下:
一、质控时限及范围 • (一)质控时限 • 对质控的市(地)2010年全年的妇幼卫生年报数据采用3+1模式进行质量控制,具体质控时间段为2009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 • (二)被质控调查单位 • 本次质控对我省5个市、8个县(区)、20个乡(镇)、59个村及多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质量评估、技术指导及数据核对,并深入到相应地区的疾控中心、计生委、公安局、民政局、火葬场等部门进行相关数据的详细核对。被质控单位如下:
二、质控内容 • 1、了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卫生年报管理业务部门对年报工作的管理情况。 • 2、了解数据上报的渠道及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情况。 • 3、在市、县(区)、乡、村,查阅年报报表,对本级报表进行逻辑关系检查和完整性检查,对各级报表进行纵向逐级核对,考查各级质控工作开展情况。 • 4、在市、县(区)、乡、村,询问年报工作人员是否得到有关年报报表及软件的培训,考察年报工作人员对年报报表中有关概念的理解。 • 5、在医疗保健机构有关科室查阅有关出生、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胎死产及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资料。 • 6、在收集原始数据的县乡村三级,查阅原始登记。
三、质控方法 • 1、听取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年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本级质控情况汇报,并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 • 2、核对上下两级报表与原始登记数据,检查本级数据质量,重点核实死胎、死产、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孕产妇死亡原始登记(死亡卡),并与报表中填报人数核对。 • 3、随机抽查乡(街道)、村(地段)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管理卡、儿童体检卡)中几项服务指标与相应的登记簿和统计报表核对,重点核对低出生体重及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漏报情况。 • 4、对医疗保健机构有关科室上报数据进行核查,并到相关单位(如疾控、计生、公安局、火葬厂等部门)查看出生、死亡登记,核对出生、死亡漏报。 • 5、询问年报工作人员接受培训情况,检查其年报指标概念理解情况及年报软件使用熟练程度。
四、质控结果 • 省级质控情况汇总:
从省级质控汇总表可以看出我省孕产妇死亡无漏报数据,5岁以下儿童死亡、婴儿死亡、新生儿死亡、死胎、死产虽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报,但较往年相比漏报情况有所减少,保健指标的虚报情况较往年也有所减少。从省级质控汇总表可以看出我省孕产妇死亡无漏报数据,5岁以下儿童死亡、婴儿死亡、新生儿死亡、死胎、死产虽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报,但较往年相比漏报情况有所减少,保健指标的虚报情况较往年也有所减少。 • 被质控的市(地)、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均做了质控,有质控方案和质控报告,报告书写基本符合要求,质控的力度及质量有所加强。
市级质控情况: • 全省13个市(地)均按时完成了妇幼卫生年报的质量控制工作,其中在市级质控中发现6例孕产妇死亡漏报,漏报率为11.32%,活产数漏报率平均在2%左右,新生儿死亡漏报率在4%左右,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率在5%左右,死胎漏报率在6%左右,死产漏报率在14%左右,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虚报率在4%左右,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虚报率在7%左右,孕产妇系统管理虚报率在6%左右。
五、质控点工作特色及问题 • 1、在质控的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领导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年报工作,为业务单位的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支持。在年报工作无任何专项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为完成妇幼卫生年报各方面工作给予支持。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理顺了与其他有关机构的协作关系,为收集数据清除了障碍。各级年报人员能够从综合医院、民政、街道、计生、公安等部门获得所需数据。 • 2、在质控中多数地区采用了年报数据互动方式对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等信息进行报告、反馈、补充。年报数据互动就是每个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均要到各属地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儿科、急诊科、病案室等抄录所有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信息,通过市里每季度举办的例会将其它县区的死亡信息上报市级妇幼机构,再由市级反馈给所属县区,各县区根据自己掌握的死亡信息再将市里反馈的信息作为补充,形成完整的信息,这样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死亡数据的漏报。
六、建议 • 1、进一步开发领导层,妇幼卫生年报工作是一项具有社会效益,但无经济效益的工作,且没有任何专项经费的支持,如果领导不重视、不支持,业务人员是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目前个别地区妇幼保健机构领导在潜意识里仍存在重临床、轻保健的想法,这就需要业务人员不但要努力工作,而且要多总结、多汇报,使领导能进一步了解妇幼卫生年报工作的重要性。另外建议卫生行政部门把妇幼卫生年报工作做为一项卫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以便提高相关领导的重视程度。 • 2、建议加强农村网底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在给予基层人员一定投入的同时,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妇幼卫生年报工作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各级人员的稳定很重要,建议不要轻意更换人员,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需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对新更换人员做好业务培训。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 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到最原始数据的质量。在此次质控中发现,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表现为对统计指标概念理解错误、不会儿童营养评价方法等,这一现象在乡村级表现的更加明显一些。在农村地区,妇幼卫生的主要信息都是来自乡妇幼医生的工作,因此县妇幼保健院对这些妇幼医生的经常性培训非常重要。在培训时要注重培训的效果,并将省市的精神及时传达,不能使培训流于形式。 • 4、农垦、森工系统数据报送工作有待提高 • 我省农垦和森工系统下属农场、林场应按属地化向各地妇幼保健机构上报妇幼卫生年报数据,并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但通过此次质控发现个别林场不主动向妇幼保健机构上报数据、不积极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同时也存在部分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对属地内的森工、农垦单位管理缺失,致使本地区数据不全。 • 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和农垦及森工总局积极协调农场医院、林场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关系,各农场、林场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和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农垦、森工系统下属单位向地域所属妇幼保健机构上报妇幼卫生年报数据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对不管理属地内农垦、森工单位年报数据的妇幼保健机构一经发现后要全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