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 likes | 918 Views
美国五大投行并购与重组. 田钟毓 2008201564 (雷曼兄弟) 梁季末子 2008201480 (雷曼兄弟) 李双颖 2008201516 (雷曼兄弟) 张逸人 2008201582 (投行并购重组背景) 许高强 2008201512 (投行并购重组背景) 金奇中 2008201364 (美国银行收购美林) 李景鹏 2008201400 (美国银行收购美林) 梁大为 2008201416 (摩根士丹利)
E N D
田钟毓2008201564 (雷曼兄弟) • 梁季末子2008201480 (雷曼兄弟) • 李双颖2008201516 (雷曼兄弟) • 张逸人2008201582 (投行并购重组背景) • 许高强2008201512 (投行并购重组背景) • 金奇中2008201364 (美国银行收购美林) • 李景鹏2008201400 (美国银行收购美林) • 梁大为2008201416 (摩根士丹利) • 郑震2008201560 (摩根士丹利)
美国投行并购重组 雷曼兄弟 美林银行 摩根斯坦利
金融风暴来了,在我们不经意间。短短的一段时间,贝尔斯登倒了,雷曼兄弟破产了,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收购了,房利美和房地美、美国国际集团由政府接管……五大投行自1929年以来至今,一直被视为世界金融体系及华尔街的代名词。就在雷曼兄弟刚刚倒下,华尔街又爆出令人吃惊的消息:美国第三大投资银行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以近440亿美元收购。这时,全球最大的五家投行贝尔斯登、雷曼、美林、摩根斯坦利、高盛,前后仅半年时间倒掉了三家。硕果仅存的最后二家华尔街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由美联储批准改为传统的商业银行控股公司,被纳入美国银行监理机构的监管范围,放弃了曾为他们带来丰厚利润投资银行的一些核心业务,到此,美国金融系统最引以为豪、原本意义上的五大投行已全军覆没了。金融风暴来了,在我们不经意间。短短的一段时间,贝尔斯登倒了,雷曼兄弟破产了,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收购了,房利美和房地美、美国国际集团由政府接管……五大投行自1929年以来至今,一直被视为世界金融体系及华尔街的代名词。就在雷曼兄弟刚刚倒下,华尔街又爆出令人吃惊的消息:美国第三大投资银行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以近440亿美元收购。这时,全球最大的五家投行贝尔斯登、雷曼、美林、摩根斯坦利、高盛,前后仅半年时间倒掉了三家。硕果仅存的最后二家华尔街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由美联储批准改为传统的商业银行控股公司,被纳入美国银行监理机构的监管范围,放弃了曾为他们带来丰厚利润投资银行的一些核心业务,到此,美国金融系统最引以为豪、原本意义上的五大投行已全军覆没了。
贝尔斯登是五大投行中最早出问题的。贝尔斯登公司成立于1923年,是美国优先级市场交易商,主要业务是为大批中小型券商提供担保和清算业务,管理着大量的客户资产,贝尔斯登陷入危机的根源是其拥有大量的抵押担保证券资不抵债。2007年次贷危机刚刚开始爆发时,贝尔斯登旗下两只基金遭到冲击,成为华尔街金融机构中最早清盘的基金,贝尔斯登濒临破产时,美联储曾授意摩根大通收购这家美国第五大投行,以避免因贝尔斯登破产引发金融市场出现重大震荡。贝尔斯登是五大投行中最早出问题的。贝尔斯登公司成立于1923年,是美国优先级市场交易商,主要业务是为大批中小型券商提供担保和清算业务,管理着大量的客户资产,贝尔斯登陷入危机的根源是其拥有大量的抵押担保证券资不抵债。2007年次贷危机刚刚开始爆发时,贝尔斯登旗下两只基金遭到冲击,成为华尔街金融机构中最早清盘的基金,贝尔斯登濒临破产时,美联储曾授意摩根大通收购这家美国第五大投行,以避免因贝尔斯登破产引发金融市场出现重大震荡。
幻灯片 3 2008年3月中旬,美国五大投行之一雷曼兄弟公布其一季度财务预报,实现利润4.89亿美元。到了二季度,公司宣布亏损了28亿美元。同时宣称约有300亿美元的住宅抵押资产和有350亿美元的商业房地产资产,是构成公司最大的财务风险。这也许只是刚刚开始,当金融风暴演变为金融飓风时,雷曼兄弟再也撑不下去了。随后几个月来,雷曼兄弟一直在全球范围内苦苦地寻找合适的买家,包括日本东京三菱银行、日本野村控股、加拿大皇家银行和多家美国私募基金公司,但均无结果,公司股价不到一年已下跌了近95%。第三季度,雷曼兄弟公司财报亏损56亿美元,创下158年历史中的最高水平,在与韩国开发银行的收购谈判没有取得结果的情况下,一周内,雷曼兄弟股价又暴跌近77%。在美国政府拒绝为这次收购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美国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等也相继退出谈判,再也没有谁能“拉兄弟一把”了。美国政府和华尔街的同行们,眼睁睁地看着这艘经受住了美国内战、两次世界大战、大萧条、股灾等天灾人祸考验的金融“泰坦尼克号”迅速地沉了下去。
美国独立投资银行时代的终结? • 贝尔斯登(Bear Stearns)、美林证券(MerrillLynch)被收购 • 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破产 • 高盛(Goldman Sachs)和摩根士丹利 (Morgan Stanley)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 独立券商模式终结,无论是破产重组或被收购的,还是主动申请转型的,各大独立投行纷纷回归传统商业银行的怀抱,开始全面组建金融控股公司。
美国银行的并购重组 在国际银行业的并购浪潮中,美国银行业的并购重组一直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美国的并购重组一直占据了北美地区95%左右的比重,而北美地区并购的价值超过世界并购总价值的60%。作为西方金融监管最严厉的国家之一,美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对金融业的并购重组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国际银行业并购潮流方兴未艾的今天,学习与借鉴美国对银行业并购活动的监管对于推动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LAWS 美国银行业并购重组是围际银行业井购重组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美围银行业从来没有停止过收购和兼并的步伐。作为世界上法制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银行并购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来规制。外部的法律体系变迁和监管体制改革会明显影响银行业的并购重组行为,法律正是基于保护大众利益、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目标而不断改革和完善。 从美国的经验看,有关银行并购重组的法律体系相当完备,包括反垄断法、跨国银行并购法、银行法、证券法、破产法、社会保障法等一系列的法律。这就为银行业的并购重组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保证了银行业并购重组能够产生较好的绩效。美国除反垄断法及1933年《证券法》对银行并购加以限制外,1960年《银行合并法》(The Bank Merger Act)和1966年《银行兼并法》都是关于银行兼并的成文法,美国法院1963年对国民银行的裁判等案例,也是有关银行并购的重要法律渊源。到20世纪90年代初,大约有40个州制定并实施了银行并购方面的法律。
美国有关银行并购重组的法律体系沿革 法律名称 克莱顿法 麦克法登法 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 银行控股公司法和道格拉斯修订案 银行合并法 颁布时间 1914年 1927年 1933年 1956年 1960年 主要内容 第一次明确地从法律地位上规范银行控股公司 确立了单一银行制,限制注册银行跨州经营或设立分行。 将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地划分开,防止银行将储户资金用于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保证商业银行避免证券业的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禁止跨州收购,堵塞了银行业控股公司持有证券机构股份来间接从事证券业的漏洞,但仅适用于“多银行控股公司” 任何属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投保银行直接收购其他投保银行,必须有联邦监管机构书面认可;国民银行的收购须经货币监理署批准,各州会员银行的收购须经联邦储备委员会批准,各州非会员银行的收购须经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批准。涉及保险、证券业务的并购必须经所在州的州政府保险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管理委员批准。
把“单一银行控股公司”置于美联储的监管之下,该法案把适用于“多银行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扩大到了“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并对银行控股公司经营业务进行了大幅缩减把“单一银行控股公司”置于美联储的监管之下,该法案把适用于“多银行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扩大到了“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并对银行控股公司经营业务进行了大幅缩减 允许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控制或拥有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也可以以金融控股公司形式提供包括证券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 银行控股公司法修正案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废除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 1970年 1999年
市场与并购浪潮并未立即出现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颁布之后,人们普遍预期美国金融业大整合的浪潮将拉开序幕,控制美国商业银行资产的银行控股公司将会大批量转为金融控股公司,相当数量已取得混业经营资格的金融控股公司也会大规模跨业经营,商业银行将会进军投行业,投行业也将向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伸出“橄榄枝”,但此后的发展并非如此,原因在于: 第一,在《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颁布之前,监管当局在实践中监管的放松使得银行控股公司事实上已经从事相当广泛的业务,这对于大多数中小型银行控股公司而言是有效率的,而当转变为金融控股公司并且从事《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项下全面的证券、保险业务收益并不明朗时,银行控股公司持观望态度。 第二,虽然从资产和市场份额的角度来说,大型银行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但从数量的角度来讲,美国的银行体系由小型银行机构主导,对于小型银行而言,参与保险业务的最佳方式是利用银行的广泛的网络分支机构,代理保险公司的某些业务,而保险承销业务由于其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即使全面开放,也未能成为众多小型银行选择的业务类型。 第三,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不同的收益率可能阻碍了跨业收购,亦即银行的跨业经营,例 如,美国保险业的回报率低于银行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并购可能导致银行控股公司的收益率降低。
第四,《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对金融控股公司在保护客户隐私方面作了规定。许多金融机构在权衡了转为混业经营的收益(规模经济)和成本(遵守隐私条款)之后,并出于对可能存在对联营机构间的信息共享的进一步限制的担忧,暂缓和取消了收购或并购的意向。第四,《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对金融控股公司在保护客户隐私方面作了规定。许多金融机构在权衡了转为混业经营的收益(规模经济)和成本(遵守隐私条款)之后,并出于对可能存在对联营机构间的信息共享的进一步限制的担忧,暂缓和取消了收购或并购的意向。 第五,尽管法律已经取消了商业银行经营投资银行业务的限制,但是在分业经营的近70余年中,传统的投资银行基本控制了美国和世界证券市场业务,对传统商业银行而言,华尔街的顶级投行拥有无以伦比的核心竞争力,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希望进入它们的优势领域与它们争夺市场份额,无疑极为困难。(强龙难压地头蛇) 第六,高额利润和美国政府分业监管体制下对投行相对宽松的监管使投行缺乏进军或转型为商业银行的动力。 总之,次贷危机为美国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提供契机。
THE HISTORY OF MORGAN 摩根士丹利原是JP摩根中的投资部门,1933年美国经历了大萧条,国会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Steagall Act) ,禁止公司同时提供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服务 。 迫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压力 ,70多年前的1935年春天,在缅因州岸边的小岛农场里,摩根财团做出了不可变更的决定:将摩根银行拆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JP摩根,继续从事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另一部分被分离出成立一家完全独立的投资银行,名叫摩根士丹利。
THE KING IN FINANCE 因为有摩根财团的支持,摩根士丹利的生意非常兴隆,第一个星期内来谈业务的公司太多了,以致于当一个大公司的董事长来谈融资一事的时候,哈罗德·斯坦利说:“让他下星期再来吧”。在开业的第一年里,摩根士丹利令人咋舌地接手了10亿美元的发行业务,席卷了1/4的市场份额。当时公司只有20名员工。 从1935年到1970年,大摩一统天下的威力令人侧目。今后再也不会有哪个投资银行能与之相提并论。它的客户囊括了全球十大石油巨头中的6个,美国十大公司的7个。当时惟一的广告词就是“如果上帝要融资,他也要找摩根士丹利。” 因此,有人说“摩根士丹利继承了美国历史上最强大的金融集团——摩根财团的大部分贵族血统,代表了美国金融巨头主导现代全球金融市场的光荣历史。”因此,《摩根财团》一书认为“摩根的战略就是使得客户感觉到自己获准加入了一家私人俱乐部,而其账户就相当于贵族社会的成员卡一样。”
STAR FALL 投行神话的终结 但一场剧烈的金融风暴使摩根士丹利股价2007年以来缩水近四成,市值从年初的800多亿美元缩至500亿美元。美林、雷曼兄弟和贝尔斯登三大投行倒下后,仅存的两大投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21日宣布将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这意味着华尔街投行时代已经走向衰落。
Text in here Text in here 为什么大摩要转型为 银行控股公司 t in here
美国投资银行危机的原因 (一)融资模式的缺陷 过度依赖在货币市场上拆借资金维持经营运作,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融资方式:1.通过隔夜债券回购市场(Repo)融通短期资金 2.发行商业票据(Commercial Papers),票据期限 一般为3个月到9个月 3.发行债券、股票、银行贷款 前两种在流动性充足时融资成本较低,流动性短缺时成本较 高,金融危机时投资银行甚至无法募集到所需的资金。 第三种是投资银行传统的募集资金的方式。缺点是周期较长、程序复杂、成本较高。
(二)高风险业务占比过大 从收益构成来看,高风险投资的利益损益和交易性损益比重增长迅速,比例过大;从具体业务来看,过度依赖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从财务比例来看,举债经营比例过大。 1.高风险投资的利息收入和交易性损益比重过大 投资银行主要经营以下4大类业务:资本市场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贸易和国际业务清算。 最近10几年这些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业务尤其是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中的交易越做越大。投资银行已经由当初的主要以撮合企业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投资银行业务(也叫经纪人业务)为主转变为以资本市场业务为主(做市和自营业务),通过“做市”和自身持有证券头寸获得利润。
2.过度依赖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 3.过度负债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经营模式的核心是过度负债经营,或“杠杆”交易模式,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好的收益风险溢价,也相应承担更大的经营风险。 过度负债经营模式反映为过高的财务杠杆比率(总资产/自有资本)。由于收益和亏损额与杠杆比率成正比,投资银行经营风险的大小与杠杆比率成正比,杠杆比率越大,收益率越高,风险也越高。 5大投资银行为了赚取风险溢价,一般运用20到30倍的杠杆操作,贝尔斯登公司在2001年更是将这一比例提高到33,而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不到11。
(三)投资银行和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漏洞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美国银行业同欧洲全能银行竞争中优势削减,银行业竞争过度的情况下,管理机构逐渐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这主要体现在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通过实施和2004年废除经纪机构所承担债务额度限制上。 1.《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没有明确赋予证监会对投资银行总公司的监管权。因此,在整个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创新链条上出现了监管的空白和真空,CDO、CDS这样的金融衍生品生产到底由美联储、储管局还是证交会来监管没有明确。因此,即使这些监管机构知道投资银行借了大量债务,但是仍然无能为力。
2.2004年,投资银行要求废除一项旧规定———各投资银行的经纪机构所能承担的债务额的限制,此要求得到美国证监会的批准。废除这项规定也就意味着投资银行的高举债经营比例不会受到任何限制。2.2004年,投资银行要求废除一项旧规定———各投资银行的经纪机构所能承担的债务额的限制,此要求得到美国证监会的批准。废除这项规定也就意味着投资银行的高举债经营比例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对投资银行和金融衍生品存在监管漏洞是投资银行危机的外部原因。由于对投资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杠杆比率等缺乏监管,导致投行风险积累。
银行控股公司经营模式的主要优势 (一)从业务经营范围看,多元化经营使得银行控股公司(全能银行)风险识别能力较强,从而更有效地分散风险或隔离风险。 经营范围的多元化使全能银行对市场信号的反应机制更加灵敏,更能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或分散风险,掌握信息主动权。相比较之下,独立投资银行只能听从市场和受制于资金流上游的商业银行环节,受信贷市场、市场参与者信心和商业银行利率变化的影响较大。
(二)从收入的角度看,风险较小的信用卡和金融零售业务比重较大和收入渠道多元化决定了全能银行风险防范能力较强。(二)从收入的角度看,风险较小的信用卡和金融零售业务比重较大和收入渠道多元化决定了全能银行风险防范能力较强。 首先,由于银行控股公司主要是由商业银行主导控股,再加上历史因素(比如美国1999年以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所以这些公司的收入构成中,消费信贷的比重较大,尤其是信用卡服务和金融零售业服务,决定了其收入相对稳定并且经营风险较低,抵御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强。 其次,经营多元化,收入不容易受到某一个单一市场不景气的影响。
(三)融资渠道多元化决定了全能银行风险应对能力较强,尤其在面临金融危机时,能得到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的融资。(三)融资渠道多元化决定了全能银行风险应对能力较强,尤其在面临金融危机时,能得到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的融资。 首先,在一般情况下,银行控股公司可以通过其控股的商业银行机构的吸纳大量低成本存款,增加其流动性,而且还可以通过调整利率工具来增加自身的流动性。 其次,由于它是美联储的成员,可以在金融危机发生时,利用美联储的公开市场业务、贴现窗口和证券借贷业务拆借资金,增加流动性。 再次,它还可以在同业拆借市场拆借大额资金。
(四)从财务角度看,全能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理,杠杆比率低。(四)从财务角度看,全能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理,杠杆比率低。 首先,银行控股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规定的8%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因此,杠杆比率较低(12以内)。 其次,与投资银行资产主要由金融工具和抵押贷款协议为主不同,银行控股公司的资产主要由贷款、交易账户资产、可出售的联邦基金、证券和回购协议组成。因此,银行控股公司相对于投资银行在危机发生后资产受危机的冲击要小得多。
摩根士丹利经营模式的转变 第一,它可以并购商业银行机构吸收存款、利用美联储的贴现窗口等多种融资方式,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成本将大大降低,从而将改变其融资模式的缺陷。 第二,由于受《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最低资本充足率的限制,其高风险的业务投资模式、过度负债经营模式将发生改变。 第三,它们将接受证交会(SEC)、美联储等多家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保证其稳健经营。
综上,银行控股公司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其融资能力强与融资成本低,风险识别、风险防范与管理能力要比独立的投资银行强大得多,能够较好地分散风险,保证充足的流动性,同时也将金融领域对实体经济可能产生的风险或冲击降到最低。因此,无论从银行控股公司经营模式的优势,还是从一国宏观经济和金融安全角度出发,银行控股公司是独立投资银行转型的必然方向。 投资银行危机只是一个诱因,其根本原因在于银行控股公司相对于独立投行在经营模式上的优势。
案件背景 • 美瑞尔(Charles E. Merrill)于1914年创办了美林证券,经过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管理咨询公司之一并拥有17000名财务顾问。然而,受次贷危机拖累,美林证券已经蒙受了超过500亿美元的损失以及资产减计。9月,该公司决定接受美国银行提出的竞购请求,以避免面临破产的命运。标志着信贷风险已经从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逐渐扩展到整个抵押贷款市场,危及全球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 2008年9月15日上午8点,美国银行正式宣布收购美林证劵。至此,已有94年历史的美林不复存在。
具体过程 美国银行14日与美国第三大投资银行美林证券已达成协议,将以约440亿美元收购后者。 去年9月15日,在美国纽约,美林证券首席执行官约翰·赛恩(左)与美国银行首席执行官肯尼斯·刘易斯在新闻发布会上握手。 15日美股开盘前,美国银行和美林公布了具体协议。这笔总价约500亿美元的交易中,美国银行将以每0.8595股普通股换取美林1股普通股,折合收购价每股29美元。 今年1月完成并购。
问题:巨额亏损收购?? 440亿美元买来巨大黑洞 资料显示,在收购前的15个月中,美林的资产负债表上已拥有数百亿美元高风险、流动性不良的资产,负债权益比率超过了20倍。2007年年中信贷危机袭来之时,这些资产价值一路下滑,严重影响其缓冲资本。2008年,美林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规模一度高达9000亿美元。 收购完成后,美林的损失成为拖累美国银行业绩的一大因素。今年2月,在一份提交给美国证交会(SEC)的文件中,美林方面表示其2008年第四季度亏损额高达158.4亿美元,当时有分析人士称,更多的资产冲减将导致美林的损失额不断攀升。
事件一:被逼收购 美证交会主席质疑美银收购美林交易 美国银行CEO肯尼斯·刘易斯(Kenneth Lewis)在2月向纽约州检察长安德鲁·库默(Andrew Cuomo)作证时称,前美国财长亨利·保尔森(Henry Paulson)和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Ben Bernanke)曾向其施压,要求他对并购条款恶化保持沉默,其中包括美林第四季度的大规模亏损及向高管发放巨额奖金。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本·伯南克25日前往国会众议院政府改革委员会作证,原因是美联储涉嫌去年秋季暗中施压美国银行首席执行官肯尼思·路易斯,令他隐瞒美林公司亏损状况
隐瞒信息 美国银行长期股东杰里·芬格3月呼吁股东罢免该行董事长肯尼思·路易斯,理由是路易斯决定收购美林公司太过草率,使美国银行承担过多风险。 芬格指责美国银行收购美林的价格过高且没有及时向他们披露美林亏损信息。
法律分析: 国际证券流通法律制度 1.证券市场的管理体制 由政府设立独立的证券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的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 2. 自律体制: 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商协会及其他自律性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美国:美国证监会即U.S.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缩写:SEC) 证券欺诈行为证券欺诈行为是指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违反证券管理法规,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实施的一系列欺诈行为。 (一).内幕交易 (二).操纵市场 (三).欺诈客户 (四).虚假陈述
法律分析: 美国联邦政府及法院的不断向刘易斯施压,令他隐瞒美林公司亏损状况,逼迫其收购美林公司。属于不正当交易行为中的虚假陈述与欺诈客户行为。 (1)欺诈客户。指证劵经营机构,证劵登记、清算机构及证劵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劵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劵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2)虚假陈述。指行为人对证劵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劵投资决定的行为。 美国银行收购美林证劵时受到在逼迫的条件下,以过高的价格收购美林且没有及时向股东们披露美林亏损的信息。构成了证劵交易中虚假信息与不正当手段胁迫交易对方买入或卖出的违法。
事件二:分红不均 根据公司数据,美林去年亏损276亿美元,却于年底仓促瓜分超过36亿美元红利。按惯例,美林应在今年1月分红。外界指责美林高管为拿最后一笔分红提前行动 美银高管遭传唤 纽约州总检察长安德鲁·科莫9月17日当天向5名美国银行前任或现任董事签发传票,调查对方对美国银行与美林公司收购内幕的知情程度。 随着调查深入,更多亲历这桩收购案的美国银行董事可能将接受问询甚至问责,以查清其中是否涉及向股东隐瞒信息。
对簿公堂 9月21日美国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宣布,将就美林公司高额分红信息披露一案与美国银行对簿公堂。 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表示,将“大力推动”案件进程。这可能使美国银行高管也面临指控。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指控美国银行未能向股东披露分红信息。 美国银行曾同意在对信息披露过失不置可否的前提下,支付3300万美元了结这项指控,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当时也认为金额合理。但受理此案的联邦大法官杰德·拉科夫认为,这种做法有悖“公正和道义”,对股东不公平。他指责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未对美国银行的高管提出指控。
违法交易行为 (3)内幕交易:指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买卖的行为。 美国银行不当披露红利信息,误导投资人判断,并且隐匿美林已发放巨额红利奖金的消息,误导投资人同意其收购美林,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违法。
进入证劵监管和解程序 美国有关证券监管和解的法律规则 (1)提出和解的时间 (2)和解的一般程序:《美国SEC行为规范》规则240对和解建议的提出、审查和拒绝做了具体规定: ①和解建议的提出:任何接到针对其提起程序通知的人或任何已提起程序的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书面的和解建议。和解建议应说明其是根据《美国SEC行为规范》规则240做出的,并将规则240的(4)、(5)款的内容并入和解建议之中。和解建议应由提出和解的人而非其律师签署,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②和解建议的审查批准 ③和解建议的拒绝:如果SEC拒绝了和解建议,那么提出该建议的人应得到SEC决定的通知,和解的建议视为收回。拒绝的建议在任何程序中都不应构成对提出和解方不利理由的记录,但是对和解建议的拒绝不影响放弃根据《美国SEC行为规范》规则240(c)(5)款关于讨论被拒绝和解建议条款权利的持续有效。 (3)批准和解的条件
结果:美林集体诉讼案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Co., BAC)同意支付1.5亿美元,就两家路易斯安那州退休基金发起的针对美林(Merrill Lynch & Co.)的集体诉讼案达成和解。 该案原告方指控美林在2006-2008年间的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中误导投资者。 该案的被告方是20位前美林管理人士,其中包括前首席执行长John Thain和Stan O‘Neal。 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Jed Rakoff已初步同意和解,并将于11月23日召开听证会以作出最终批准决定。
结果:SEC诉讼案 美国联邦法官Jed Rakoff否决美国银行(Bank ofAmericaCorp.)针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诉讼提出的3300万美元和解方案。 SEC指控美银违规向美林(Merrill Lynch&Co.)支付数十亿美元奖金,Rakoff表示他需要更多信息来调解该案件。这个诉讼只有在JedRakoff同意美国银行的和解方案后才能结束。
结果 美国银行执行长刘易斯(Ken Lewis)宣布将在年底从公司首席执行长和董事的位置上退休,结束在美国银行长达40年的工作。在过去的数个月中,美国银行一直因为2008年收购美林证券的交易而遭到美国政府的调查。 由于美国银行在此次的金融危机中损失惨重,同时还先后两次接受了美国政府的救助,刘易斯本人的声誉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是分析师表示,联邦政府及法院的不断施压,是刘易斯最终下台的直接原因
Contents 雷曼兄弟公司大事记 1 2 雷曼事件过程 法律分析 3 雷曼破产原因分析 4 5 对多国的影响 4 启示 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