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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學校輔導工作 發展與挑戰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教科 陳香君. 壹、學校輔導工作發展與現況.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 二、新北市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運作.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 (1/7). 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後的學校輔導工作. ● 民國 57 年 ,國民中學暫行課程標準中,增列 「指導活動」時間 ,設置「指導工作推行委員會」,聘用執行秘書及 「指導教師」 ,當時的輔導概念是「指導」為主, 民國 72 年 將「指導活動」改稱「輔導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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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學校輔導工作發展與現況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 二、新北市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運作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1/7) 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後的學校輔導工作 ●民國57年,國民中學暫行課程標準中,增列「指導活動」時間,設置「指導工作推行委員會」,聘用執行秘書及「指導教師」,當時的輔導概念是「指導」為主,民國72年將「指導活動」改稱「輔導活動」 。 ●民國64年8月,教育部頒訂「國民小學課程標準」時,國民小學輔導活動才有了較大幅度的開展,課程標準中增列了「國民小學輔導活動實施要領」一項。 ●輔導室人力配置:民國68年,「國民教育法」頒布施行,在第10條中明確規定「國民小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人員;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輔導室置主任一人,由校長遴選具有專業知能之教師聘兼之,並置輔導人員若干人,辦理學生輔導事宜」,確立9年國民教育的法令依據,並使國民中小學的輔導組織呈現新的面貌。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2/7) 輔導工作六年計畫 ● 為因應社會發展之需要,教育部於80年2月函頒「教育部輔導工作六年計畫」,從「培育輔導人才」、「充實輔導設施」、「整合輔導活動」、「擴展輔導層面」等多方面著力,以計畫性之措施,帶動輔導工作發展。 ●自民國80年7月起到86年6月止,分三階段實施。計畫總目標是結合家庭、學校、社會及國內外資源,建立全面輔導體制,統整規劃輔導工作發展,以減少青少年問題行為。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3/7) 青少年輔導計畫 ●民國86年6月教育部函頒「青少年輔導計畫」,以「兼顧普及化及專業化」、「結合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建構輔導網絡系統服務」等為政策導向,推展學校輔導工作之推展。 ●透過18項具體措施之執行,有效帶動學校輔導工作發展,由計畫性工作逐步進階為經常性工作。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4/7) 教育改革下的輔導新體制 ●民國83年9月21日行政院正式成立的「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由當時的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擔任召集人,委員31人,民國85年12月2日完成「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是為我國近十餘年來教育改革的藍圖。 ●學生輔導的部分列入發展適性適才的教育:帶好每一位學生一節的12項具體作法中的第8項建議中,指出應以輔導代替管理的原則,統整目前中小學訓導與輔導資源,並增設專業人員。 ●第一期諮議報告書(民國84年4月28日)中即已提到建立校際輔導網絡,「為發揮諮商輔導功能,應按區域條件建立校際輔導網路,設置臨床心理、諮商輔導與社會工作人員,共享專業人員的支援,使人力資源充分運用,以便學校的輔導制度能發揮應有的機能。」教育部乃依據上開決議於87年頒訂「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方案」~「教訓輔三合一方案」。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5/7) 國民教育法再修正後的學校輔導工作(1/2) ●民國100年1月26日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公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教師。輔導室置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由校長遴選具有教育熱忱與專業知能教師任之。輔導主任及輔導教師以專任為原則。 ●前項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 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 二、國民中學每校置一人,二十一班以上者,增置一人。 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施行,於五年內逐年完成設置。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6/7) 國民教育法再修正後的學校輔導工作(2/2)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視實際需要另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若干人,其班級數達五十五班以上者,應至少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人。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視實際需要統籌調派之;其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數合計二十校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一校至四十校者,置二人,四十一校以上者以此類推。
一、臺灣學校輔導工作的演進(7/7)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後的學校輔導工作
輔導工作輔導團 團長:林騰蛟局長 諮詢顧問: 鄔佩麗教授、王鍾和教授 諮詢顧問: 鄭崇趁教授、曾端真教授 總幹事:歐人豪科長 國高中團務中心:海山高中 國小團務中心:秀朗國小 學務工作中心 關懷中輟學生中心 性別平等教育中心 學生輔導中心 生命教育中心 二、新北市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運作~友善校園輔導團組織架構
二、新北市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運作~輔導團訪視諮詢分配二、新北市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運作~輔導團訪視諮詢分配 副 團長 徐美鈴校長、曾慧媚校長 陳秋月校長、林蕙涓校長 輔導團員
二、新北市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運作~運作機制二、新北市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運作~運作機制
三、新北市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運作~ 專業輔導人力發展 階段四:100年1月~7月 階段一:88年~ 階段二:94年~ 階段三:97年~99年 專 任 輔 師 未設置 未設置 未設置 未設置 兼 任 輔 師 授課22節 授課22節 減授領域課 專責輔導工作 國中:4→8節 國小:2→6節 減授領域課 專責輔導工作 國中:294人 國小:472人 心 理 師 特教臨床心理師 (90年) 加聘鐘點心理師 服務非特教學生 增加經費,提高 心理師鐘點數 (600萬) 增加經費,提高 心理師鐘點數 (900萬) 學 校 社 工 縣府設置 13名員額 縣府設置 16名員額 縣府設置 28名員額 市府設置 26名員額
三、新北市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運作~ 專業輔導人力發展 階段五:100年8月~101年1月 階段六:101年2月~101年7月 階段七:101年8月~ 專 任 輔 師 國中授課2節 國小授課4節 其餘上班時間專職輔導工作 未設置 未設置 兼 任 輔 師 減授領域課 專責輔導工作 國中:294人 國小:472人 減授領域課 專責輔導工作 國中:294人 國小:472人 減授領域課 專責輔導工作 國中:減授10節 國小:減授6節 心 理 師 依教育部計畫進用 7名諮商心理師分區駐站服務 鐘點心理師計畫 依教育部計畫再進用 5名諮商心理師(7+5+8) 鐘點心理師計畫 繼續甄選進用 鐘點心理師計畫 學 校 社 工 市府設置26名員額 依教育部計畫進用3名學校社工師 設置4名學校社工督導 市府設置26名員額 依教育部計畫進用13名學校社工師 設置4名學校社工督導 繼續甄選進用
貳、新北市學校輔導工作現況 一、區域特色 二、核心概念 三、生態系統觀 四、三級輔導轉介機制 五、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一、新北市區域特色:學生數全國之冠 101學年度
二、核心概念 以 學 校 為 基 礎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專業團隊合作
三、生態系統觀 在學生的生態系統協助其問題。 專業服務送至學校 家庭 學校 同儕 巨視系統 外部系統 中介系統 微視系統間的互動 微視系統 社福系統 學校行政系統 父母職場 文化 政府 經濟
四、三級輔導轉介機制(1/2) 家 庭 參 與 危機介入個案轉介資源整合 社 區 資 源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為主 教師、輔導教師、特教教師為輔 三級輔導 個別輔導小團體輔導 輔導教師、特教教師為主 教師、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為輔 二級輔導 班級經營班級輔導電話關懷團體活動 初級輔導 導師為主 輔導教師、特教教師、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為輔
個案研討會、個案會議 四、三級輔導轉介機制(2/2) 家 庭 參 與 社 區 資 源 專業需求愈高、整合資源 三級輔導 專業輔導人員填寫個案關懷卡C卡 個案轉介會議 輔導教師填寫 個案關懷卡B卡 二級輔導 個案轉介會議 初級輔導 導師填寫 個案關懷卡A卡
五、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配置情形 東區輔諮中心 金龍國小 北區輔諮中心 仁愛國小 西區輔諮中心 義學國中 市級兼南區輔諮中心 永平國小
新北市輔諮中心揭牌─100年12月5日 (100年8月1日成立)
五、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任務 整合本市輔導及社會資源 統籌規劃專業人力 跨專業合作與溝通平臺 協助推展適性輔導 支援學校危機事件處理
五、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服務機制 • 個別協助 • 專業輔導人力個別督導 • 特殊個案與危機事件協助 • 學校輔導系統評估與協助 • 分區支持 • 組織分區專業輔導人力資源網絡 • 建構分區專業輔導人力合作模式 • 全面服務 • 專業輔導人力訓練課程、督導工作 • 設立學諮中心網頁及諮詢專線
一、充實專任輔導教師知能—專任輔導教師自我準備一、充實專任輔導教師知能—專任輔導教師自我準備 ◎輔導諮商 ◎輔導對象 ◎學校場域 ◎個案晤談 ◎個案會議 ◎團體帶領 ◎宣導 ◎熱忱 ◎信念 ◎倫理
三、學校環境—站穩馬步,才能大展長才 1.熟悉學校運作模式、生態與組織文化 2.掌握學生主要問題與需求 3.主動與輔導團隊討論角色定位、工作內容 4.自我行銷與介紹
專任輔導教師 學校社工師 學校心理師 社政 單位 四、跨系統、跨專業─延伸觸角,團隊合作 警政 單位 司法 單位 民政 單位 學校行政團隊 教師 醫療 單位 學生 家庭 民間 單位 志工 其他專 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