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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概論 課程網頁: http://myweb.scu.edu.tw/~tsemeiwu/. 第四週 :心靈與身體 Ⅱ 心身問題的一元論. 一、前 言. 唯物論的基本立場: 只 承認 物質存在,所有心靈活動都可以用物質來解釋。 1. 根除唯物論 (eliminative materialism) : 徹底反對心靈的存在,只承認物質性的身體。所謂的心靈狀態都只是身體的不同行為。 2. 還原唯物論 (reductive materialism) : 人有心靈活動,但心靈活動僅是大腦活動 。 心靈狀態 可 還原為身體狀態。. 一、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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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概論課程網頁:http://myweb.scu.edu.tw/~tsemeiwu/哲學概論課程網頁:http://myweb.scu.edu.tw/~tsemeiwu/ 第四週:心靈與身體Ⅱ 心身問題的一元論
一、前言 • 唯物論的基本立場:只承認物質存在,所有心靈活動都可以用物質來解釋。 1.根除唯物論(eliminative materialism):徹底反對心靈的存在,只承認物質性的身體。所謂的心靈狀態都只是身體的不同行為。 2.還原唯物論(reductive materialism):人有心靈活動,但心靈活動僅是大腦活動。心靈狀態可還原為身體狀態。
一、前言 • 古典唯物論的代表人物:英國哲學家霍布斯(T. Hobbes, 1588-1679)。 • 他主張感覺僅是身體的一種運動。當感官受到刺激,產生一種運動,然後再由神經系統的運動傳遞到人的內部官能。感覺就是由感官到內部官能的整個運動。除了物質性的身體運動外,心靈是不存在的。 • 在今天的課程裡,我們要探討的是:唯物論是否成功解答了心身問題?
二、根除唯物論 • 以「分析行為主義」(analytical behaviorism)作為根除唯物論的代表。 • 分析行為主義建立在當代「分析哲學」的主張上。 • 分析哲學認為,藉由語言的邏輯分析,可以解決哲學的各種爭論。 • 藉由「心靈語詞」和「身體語詞」的意義分析,可解決心身問題的爭論。
二、根除唯物論 (一)分析行為主義的論證: 心靈現象不可觀察,所以無法認知,人對它沒有知識。 如果心靈語詞指稱心靈現象,那麼心靈語詞是無意義的。 如果心靈語詞是有意義的,那麼它只能指可觀察、可被認知的東西。 身體行為是可被觀察、認知的東西。 因此,心靈語詞的意義是指身體行為。 • 承繼「邏輯實證論」(logical positivism)的「可驗證性意義判準」(verifiability criterion of meaning)。
二、根除唯物論 1.邏輯實證論的可驗證性意義判準: • 如果一個句子有認知意義,那麼它要有真假可言。 • 分析命題和可驗證命題有真假值。 • 分析命題:無須訴諸經驗,只要分析主詞(subject)和賓詞(predicate)的意義,就可以決定它的真假。例如,「紅色是顏色」是分析的真的陳述句。 • 可驗證命題:可被經驗觀察肯定為真或否定為假的陳述句。 • 根據這個判準,形上學、宗教、美學、倫理學的陳述句都沒有意義。
二、根除唯物論 2.分析行為主義者C. Hempel(1905-1997)的論證: 前提1:心靈陳述句的可驗證條件是可被觀察的行為。 前提2:心靈陳述句的意義是它的可驗證條件。 結論:因此,心靈陳述句的意義是可被觀察的行為。 • 這是一個有效論證。它的論證形式是? • 前提1可接受。 • 作者對前提2提出質疑。
二、根除唯物論 (二)對分析行為主義的批評: 1.無法被驗證的句子仍可能是有意義的: • 若前提2指「唯有具可驗證條件的陳述句才是有意義的」(前者是後者的必要條件),那麼這個前提無法接受。 • 經驗事實的全稱命題、久遠的歷史陳述句沒有可驗證條件,但我們卻承認它們是有意義的。 • Hempel的論證過度窄化語言的意義,排除了一些有意義但無法被驗證的陳述句。
二、根除唯物論 2.可驗證性意義判準是自我反駁的(self-defeating): • 思考:「可驗證性意義判準」是不是真的? • 根據可驗證性意義判準,只有分析的真命題和可驗證為真的命題是真的命題。 • 可驗證性意義判準既非分析的真命題,也無法被驗證為真。 • 因此,根據可驗證性意義判準,這個判準是假的。
二、根除唯物論 (1)可驗證性意義判準不是分析的真命題: • 檢討一個命題是否分析地真時,可以檢視它的否定是否矛盾。 • 可驗證性意義判準主張: a.真的命題是分析命題:但它的否定句「真的命題不是分析命題」不是矛盾句。有很多非分析命題是真的。 b.真的命題是可驗證的命題:但它的否定句「真的命題不是可驗證的命題」不是矛盾句。例如全稱命題不可驗證,但卻是真的。 • 因此,可驗證性意義判準不是分析命題。
二、根除唯物論 (2)可驗證性意義判準不是可驗證為真的命題: • 在經驗觀察中,我們無法驗證它是每個人都承認的意義判準。有很多人不接受這個判準。 • 因此,可驗證性意義判準無法被驗證為真。 • 因為前提2為假,所以Hempel的論證是不妥當的演繹論證。我們可以拒絕接受結論「心靈陳述句的意義是可被觀察的行為」。 • 因此,分析行為主義不能把心靈現象排除,僅承認身體的行為。
三、還原唯物論 • 以同一論(identity theory)作為還原唯物論的代表。 • 同一論主張,心靈語詞是指心靈現象,但心靈現象可還原為物質的身體現象。 • 心靈陳述句和物理陳述句雖然語詞上的意義不同,但描述的是相同的物理現象―大腦事件。 • 同一論不同於分析行為主義(只承認身體行為),它同意人有冷的感受,但認為它就是「我的大腦在α」。它們是相同的,沒有差異。
三、還原唯物論 (一)同一論的論證: 1.不同的意義可描述相同的對象: • 同一論認為,意義不同的語詞可以描述相同的對象。例如,「晨星」和「暮星」的意義不同,但卻描述相同的事實—火星。 • 同樣地,「我感覺冷」和「我的大腦在α」的意義不同,但描述的是相同的物理事件。
三、還原唯物論 2.不同的證據可證實相同的對象: • 支持心靈陳述句的證據由內省(內在的證據)而來,支持物理陳述句的證據由觀察(外在的證據)而得。 • 同一論者認為證據的不同並不妨礙它們證實出來的對象是相同的。例如,內省中的冷是我的大腦在α,觀察到的也是我的大腦在α,兩者同一。 • 不同的證據可能證實相同的東西。例如,用嗅覺和味覺去證實這是麵包。
三、還原唯物論 3.不同的知識可以關於相同的對象: • 一般認為,兩種不同的知識,不可能關於相同事實。由內省而來的是心靈感受的知識,由觀察而來的是物理事件的知識。因為知識的內容不同,所以它們的對象也不同。 • 但同一論者認為,不同知識不表示它們一定關於不同對象。相反地,由相同的對象可以得到不同的知識。例如,當我在內省中知道我感覺冷,又在觀察時知道我的大腦在α,兩者雖是不同的知識,但仍是關於相同的對象。
三、還原唯物論 (二)對同一論的批評:心靈現象和物理現象的徹底差異性使得它們無法同一。 1.心靈與物質在性質上互相排斥: • 根據心靈與物質的定義,二者的性質相互排斥、矛盾。但同一論的主張豈不是說,大腦現象除了具有物理性質外,也具有心靈性質? • 問題是,佔有空間的大腦現象,怎能又是不佔有空間的?具有形體的大腦現象,怎能又是沒有形體的?外在的大腦現象,怎能又是內在的? • 同一論把兩組相互排斥的性質統一起來。但理論上,相互排斥的性質不能同時在一個事物裡,因此,同一論無法成立。
三、還原唯物論 2.心靈知識無法被別人修正: • 心靈知識不可能錯誤:心靈知識由內省而來,內省的知識如果是忠誠和謹慎的,就有第一人稱的權威。 • 心靈知識無法被別人修正:例如,我的痛只能由我自己證實,別人不能根據他對我的觀察來加以證實或否證。 • 同一論的主張違反了心靈知識不可能錯誤、無法被別人修正的主張。因此,同一論無法成立。
三、還原唯物論 3.心靈知識是由主觀感受的: • 只有由個人主觀的感受,才能理解心靈現象:例如,對紅色的感覺,只有主觀地感受紅色,才能理解紅色的感覺是什麼。 • 心靈現象無法被客觀觀察。 • 意識的主觀性:意識的心靈狀態與過程有著一個其他自然現象所沒有的特性—主觀性(主體性)。
三、還原唯物論 • 做為一隻蝙蝠像是什麼樣子?(What Is It Like to Be a Bat?) • Thomas Nagel(1937-)主張,以還原分析的方式來處理心身問題將忽略掉意識的主觀性。 • 我們稱某個有機體有著意識的心靈狀態時,指的是做為該有機體,它像是某個樣子。 • 就算人類費盡心思研究蝙蝠的感官結構,我們永遠不可能「知道」做為一隻蝙蝠的感覺像什麼。 • 每個心靈現象本身必然跟某個觀點(point of view)相連結,而一個客觀的、物理的理論不可避免地將放棄這個觀點。
三、還原唯物論 • Nagel認為,客觀科學在方法學上是將其研究的對象客體化,盡量排除其主觀成份。因此,客觀科學愈完美,離主體性就愈遠。 • 主體性是心靈的必要屬性,無主體性即無心靈可言。在這個意義下,Nagel認為客觀科學永遠無法解釋心靈現象。 意識應被視為在概念上不可還原的實在界的一個面向,而且它與實在界的另一個不可還原的面向(物理面向)有必然的聯結。……然而,藉由物理科學無法瞭解主觀(或主體)的(the subjective)與物理的(the physical)兩面向的必然聯結。這是一個全新的賽局。
三、還原唯物論 • 客觀觀察紅色感覺的大腦活動時,可以得到很多紅色感覺的知識。但無法知道紅色感覺是什麼。 • 獲得對物理現象和心靈現象的管道完全不同:物理現象可被公共觀察,得到它的知識。我無法主觀理解物理現象,也無法客觀理解心靈現象。 • 但根據同一論,紅色感覺跟大腦活動完全相同,因此,當客觀理解大腦活動時,也就得到紅色感覺,這顯然是荒謬的。 • 因此,物理現象不可能等同心靈現象。同一論無法成立。
小組討論 • 黑白房裡的瑪麗:Frank Jackson(1943-)提出 • 瑪麗從出生起就生活在一個只有黑白顏色的房間裡。她透過自學成為最頂尖的腦部專家,瞭解大腦在感知紅色時引起的所有身體反應,即神經和大腦裡的化學物質如何活動。 • 有一天,一個科學家交給瑪麗一顆成熟的蕃茄,她看得目瞪口呆,發現原來「看見紅色」是這樣的視覺體驗。 • 請問:(1)你們認為,紅色的視覺經驗有沒有為瑪麗帶來新的知識(她有沒有學習到新的東西)? (2)你們的結論意味著在心身問題上,你們採取了什麼立場?請詳細說明推理過程和理由。
四、結 語 • 在承認心靈與身體的徹底差異下討論心身問題,無論是二元論還是一元論,在哲學上似乎永遠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 Nagel認為,要解決心身問題端賴新科學的來臨。這個新科學不是目前的物理科學,也不會是物理科學的新發展,而必須是全新的科學,它將建立在一個全新的架構上。在此架構中,意識的主觀性將佔有不可還原的本體地位。
四、結 語 • John Searle(1932-):瞭解心物關係的唯一障礙在於我們哲學上的偏見—認為心靈和物體是兩種不同的東西,並且忽視了大腦的能力。 • 若我們能夠獲得對大腦的適當科學知識,並且克服概念上的錯誤後,則根本沒有心身問題。 • Searle認為科學可以解釋意識,但那種科學與現今流行的自然科學有很大的不同。科學可能要經歷一番概念上的革命。 • 科學能解決心身問題之謎嗎?也許吧!但只靠科學辦不到,仍需要哲學助其一臂之力。
參考書籍 • 指定閱讀:陳榮華,《形上學:理論與批評》,臺北市:五南,2013。第1章。pp.47-69. • 延伸閱讀: 1.湯瑪斯.內格爾(Thomas Nagel),《哲學入門九堂課》,黃惟郁 譯,臺北市:究竟出版社,2002。第三堂「心靈與身體的關係」。 2.史蒂芬.羅(Stephen Law),《哲學健身館》,謝佩妏 譯,臺北市:小知堂文化,2005。第十三章「意識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