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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概論 課程網頁: http://myweb.scu.edu.tw/~tsemeiwu/. 第十五週:亞里斯多德的德行理論 誰應得什麼?. 一、前 言. 身障者可以當啦啦隊員嗎? 卡莉 ‧ 史馬特 (Callie Smartt ) 是安德魯斯高中的高一學生。她患有腦性麻痺,靠輪椅行動,並加入學校啦啦隊。 球季接近尾聲,校方告訴卡莉,若明年想再進啦啦隊,就必須跟其他人一樣參加體操甄試。 帶頭反對卡莉留在啦啦隊的,是隊長的爸爸。他聲稱是為卡莉的安全著想。但卡莉的媽媽懷疑,他是對卡莉的高人氣感到忿忿不平。. 一、前 言. 卡莉的故事引發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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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概論課程網頁:http://myweb.scu.edu.tw/~tsemeiwu/哲學概論課程網頁:http://myweb.scu.edu.tw/~tsemeiwu/ 第十五週:亞里斯多德的德行理論 誰應得什麼?
一、前 言 • 身障者可以當啦啦隊員嗎? • 卡莉‧史馬特(Callie Smartt)是安德魯斯高中的高一學生。她患有腦性麻痺,靠輪椅行動,並加入學校啦啦隊。 • 球季接近尾聲,校方告訴卡莉,若明年想再進啦啦隊,就必須跟其他人一樣參加體操甄試。 • 帶頭反對卡莉留在啦啦隊的,是隊長的爸爸。他聲稱是為卡莉的安全著想。但卡莉的媽媽懷疑,他是對卡莉的高人氣感到忿忿不平。
一、前 言 • 卡莉的故事引發兩個問題: 1.公平:為了有資格成為啦啦隊員,是否應該要求卡莉做體操動作?還是,這個對身障的她是不公平的要求? • 爭議的核心問題:扮演好啦啦隊員的角色究竟是什麼意思? 2.榮譽和忿忿不平:隊長的爸爸為什麼感到忿忿不平? • Sandel的猜測:這位父親可能覺得卡莉得到了她不應得的榮譽。
一、前 言 • 要決定啦啦隊員名額的公平分配方式,必須先確定啦啦隊的本質和目的,才能訂出必要條件。 • 要決定啦啦隊的本質和目的,部分取決於你認為哪種德行(virtue)應得到肯定和獎勵。 • 啦啦隊的目的: 1.工具性目的:帶動氣氛。 2.榮譽或表率性目的:讚美某種卓越(excellences)和德行。 • 若考量到榮譽,便可理解家長為何忿忿不平。
一、前 言 • 在今天的課程裡,我們要談: 1.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的政治哲學裡,正義跟目的、榮譽有什麼關連? 2.亞里斯多德為什麼主張人是一種政治的動物? 參與政治為什麼是要過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 3.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 他為奴隸制辯護有沒有道理? • 德行倫理學無法解決道德兩難 • 如何確知誰是有德者?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一)亞里斯多德政治哲學的兩個核心概念: (1)正義跟「目的」有關:要確定權利必須思考該社會實作的目的(telos)。 (2)正義跟「榮譽」有關:要思考一個實作的目的,至少要思考它應該給予何種德行榮譽或獎勵何種德行。 • 亞里斯多德倡議德行倫理學(virtue ethics),強調道德應該重視人的性格特點、氣質傾向,而不是行為對錯的原則;應該重視人的德行,而不只是應履行的義務和規則。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1.德行:卓越的表現,在任何一方面表現良好,都可以稱為具有德行。 • 德行可以指非道德意義的行為表現(知性德行),也可以指道德意義的行為表現(道德德行): (1)知性德行:是人類理性部分的卓越表現,指的是擁有良好的思考技能。例如,善於規劃、易於掌握問題的重點等。 (2)道德德行:是人類非理性部分(包括欲望、興趣、偏好、情感)聽從理性的卓越表現,指的是擁有良好的氣質傾向。例如,誠實、勇敢、仁慈、公正等。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2.正義=給予人他應得的 • 問題是:什麼是一個人應得的? 功勞(merit)或應得(deserve)的相關根據是什麼? • 亞里斯多德:要看分配的是什麼。 • 正義涉及兩種因素:「事物」、把事物所給予的「人」。 • 一般認為,相同的人應分配相同的事物。 • 要判斷在哪方面平等,取決於我們在分配什麼事物,以及跟這些事物相關的德行。 • 思考:最好的長笛應該分配給誰?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二)目的論的(teleological)推論: 1.功能論證: • 對事物的好壞評斷,依據它是否能適當執行其功能:任何人工製品、行業都有它的功能,能夠充分發揮其功能者,就是好的。 • 人的功能是理性(reason):理性是人不同於其他生物的特點是。因此,表達理性或遵守理性的心靈活動,就是人的功能。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 對亞里斯多德來說,要決定一事物的正義分配,我們必須思考該事物的目的。 • 例1:學校裡最棒的網球場的使用,應該根據什麼方式來做分配? • 例2:Stradivarius violin該賣給富豪收藏家,還是小提琴大師帕爾曼(Itzhak Perlman)? • 例3:《小熊維尼》裡故事─嗡嗡聲有什麼意義?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2.積極賦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的爭議:是否應為少數族群在求學、就業等方面提供優惠措施? • 對亞里斯多德來說,要解決這個爭議,必須問: (1)大學的目的是什麼? • 對正義和權利的論辯,通常就是有關某個社會制度的目的之論辯。 (2)大學應該對何種卓越或德行給予榮譽或獎勵? • 對於一個社會制度的目的之論辯將反應出對該制度應對何種德行給予榮譽或獎勵的不同觀點。
小組討論 • 凱西‧馬丁(Casey Martin)是職業高爾夫球選手,因為不良於行,在球場裡走動不但痛苦,且有出血和骨折之虞。馬丁要求美國職業高爾夫球協會(PGA)允許讓他在每個擊球點之間可以坐車,但被PGA拒絕。 • 馬丁訴請法院裁決。他依據《身障人士法案》,其要求為身障人士提供合理的便利措施,只要這樣的改變「基本上不會變更該活動的本質」。 • 法官最後以七比二裁決馬丁有權利坐車,John Paul Stevens法官認為,坐車不會改變球賽的本質。 • 請問:亞里斯多德會同意法官的裁決嗎?你們同意法官的裁決嗎?請分別說明理由。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三)政治的目的: • 亞里斯多德相信,人能夠憑藉理性而得知社會制度的目的。 • 對於分配正義,亞里斯多德最關注的是公職和榮譽的分配。 • 所有分配正義的理論都包含差別待遇。問題是,哪種差別待遇才符合正義? • 要分配政治權利,就必須問:政治的目的是什麼?政治結社是為了什麼? • 亞里斯多德:政治的目的是要培養好公民和好的品德。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四)對兩種政治權威模式的批判:誤解了政治社群的目的。 1.寡頭政治的錯誤:政治社群不只是為了保護財產、促進經濟繁榮。 2.民主政治(多數主義)的錯誤:政治社群不是為了要讓多數人做他們想做的事。 • 亞里斯多德:政治結社的最高目的是要培養公民的德行。 • 因此,對於公職和榮譽的分配,應該讓最有德者得到最高的職位、影響力和榮譽。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一)參與政治是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 • 政治是必要之惡? • 亞里斯多德:No!參與政治是人要過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 • 理由在於人的本性:唯有生活在城邦裡並參與政治,我們才能充分實現做為人的本性。 • 人異於禽獸的語言能力:人的語言能夠宣稱正義和不正義、區分對與錯。語言是區別和審議美善的媒介。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 只有在城邦裡,我們才能跟其他人一起審議正義和不正義,以及美好人生的本質。 • 城邦藉由人性而存在,它先於個人:在功能、目的(而非時間先後)的意義上,城邦先於個人。 • 唯有人運用語言能力,跟他人一起審議對錯、善惡、正義不正義時,才能充分實現人的本性。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二)亞里斯多德論幸福: • 道德生活的目的是得到幸福,幸福是最高價值。 1.所有行為都有目的傾向,每個行為都追求某些價值。 2.目的是有層級的。有時從事一個行動本身就是目的,有時從事一個行動只是追求另一更高階目的之手段。 3.手段和目的系列可以很長,這個系列最後一定有一個目的,這個最終目的就是幸福,因此它是最高價值。 • 但亞里斯多德說的幸福,不同於效益主義者。幸福不是快樂減去痛苦的總值極大化,有德者是從對的事情得到快樂和痛苦。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 依據功能論證,理性是人的獨特功能,人的卓越表現必然涉及理性的運用。理性部分的卓越表現是知性德行,非理性部分聽從理性的卓越表現是道德德行。 • 如果能夠充分發揮做為人的功能,這樣的人就得到了最高價值,就是幸福的人。 • 因此,幸福的人必然是擁有各種德行(包括知性德行和道德德行)的人。 • 幸福是一種存在的方式,「一種靈魂符合德行的活動」。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 亞里斯多德做了三點補充: 1.一個人是否幸福,是以完整一生做評估。 2.幸福是一種活動,必須積極地把品德展現在實際行動中。 3.德行是內在價值,但幸福也需要外在價值物(金錢、朋友、健康、政治權力等)。 • 幸福的定義:一個幸福的人是一個投入德行活動、適當地擁有外在價值物,而且要持續完整一生都過這樣的生活,以此結束其一生的人。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三)亞里斯多德的德行觀: 1.道德德行是人從事決定時的氣質傾向:經後天訓練、養成習慣而獲得的一種氣質傾向。 • 道德德行是習慣的結果,人藉由實踐來學習德行(learning by doing)。 • 德行的養成就像學習樂器、烹飪、講笑話等技能一樣,是靠後天的不斷練習,養成習慣而獲得。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2.法律的首要目的:培養公民品德 • 如果道德德行是靠實踐而習得,那麼立法者必須培養公民導向良好品德的習慣。 • 道德教育首重習慣養成和品德形塑,而非僅是宣揚法規。 • 亞里斯多德強調習慣,並不表示他把道德德行視為一種生硬的行為舉止形式。 • 習慣是道德教育的第一步,當養成習慣後,我們就會瞭解箇中道理。 • 例子:禮貌小姐Judith Martin談寫感謝函的習慣。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四)中庸(mean)之道: • 道德德行的標準是中庸:德行的重點不是記住各種規則,而是懂得何時以及如何運用規則。 • 中庸是「過」和「不及」之間的適當狀態,它的標準相對於行為者。 • 德行的好壞決定於一個人何時、為何擁有某些欲望或情感,以及呈現的分量是否適中。 • 要在每個特殊情境裡分辨怎麼做才符合中庸,確實不容易。挑戰即在於要「對對的人、以對的程度、在對的時機、以對的動機、用對的方法」來做對的行為。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五)實用智慧(practical wisdom): • 道德德行要求判斷能力,亞里斯多德把這種知識稱為「實用智慧」。 • 實用智慧的知識不同於科學知識(關注普遍且必然的事物),它跟如何行動有關,所以必須關注的是特殊事物。 • 亞里斯多德對實用智慧的定義:一種朝向人類美善而行動的理性且真實的能力狀態。 • 實用智慧是對實用事物的良好思考能力,包括審議、理解、經驗、聰明、綜合判斷能力。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總結]:參與政治為什麼是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 1.城邦的法律是為了培養良好習慣、形塑良好品德,讓人們擁有公民德行。 2.公民的生活讓我們能夠運用審議的能力,若不參與政治,那麼我們的實用智慧就會睡著。
四、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一)為奴隸制辯護? • 亞里斯多德認為婦女和奴隸因其本性,不適合成為公民。這樣的排除是一種明顯的不正義。 • Sandel對亞里斯多德主張之詮釋: • 對亞里斯多德來說,正義是適不適合的問題,讓每個人扮演適合他、能實現其本性的角色。 • 對康德、羅爾斯等自由主義者來說,目的論的觀念可能跟自由發生衝突。適合的概念很容易淪為奴役。
四、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 根據亞里斯多德,奴隸制要符合正義,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1.它必須是必要的:有奴隸操持生活雜務,公民才有時間參與政治。 2.它必須適合本性:有些人的本性就適合當奴隸。 • 亞里斯多德認為,確實存在本性就適合當奴隸的人。但他也承認,當時的許多奴隸是因為壞運氣(例如戰爭中被俘虜),這種奴役違反正義。 • 外力逼迫突顯出這個角色不符合他的本性。強迫是不正義的一個症狀,而非不正義的來源。
四、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二)無法解決道德兩難: • 在道德困境中,亞里斯多德的德行倫理學沒辦法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 • 由於德行倫理學不重視道德規則,所以它在應用層面上無法提供適當的行為指引。 • 德行倫理學者:我們應該做「有德者」將會去做的行為。 • 問題是:誰是有德者?所有有德者都會有一致的答案嗎?
四、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三)誰是有德者: • 我們如何確知誰是真正有德的人?如何證實行為者的真正品德? • 外部策略:要證實一個行為者的真正道德德行,必須從可觀察的行為來做推論。 • 問題是:品德和行為之間的關聯不是非常緊密,我們不容易從一個人表現的行為來決定他的品德好壞。偽君子的存在就是最好的例證。 • 由於人無法清楚區分有德者和邪惡者,所以德行倫理學的主張缺乏可應用性。
五、結 語 • 根據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哲學,正義和權利引發的爭議,往往涉及社會制度的目的為何,以及哪種德行值得給予榮譽和獎勵。 • 亞里斯多德的公民觀比今日的公民觀層次更高也更強烈。政治的目的在於表達我們的本性,它是展現人類能力的場域,是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
參考書籍 • 指定閱讀: 邁可.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正義:一場思辨之旅》,臺北市:雅言文化,2011,第八章〈適才適性適本質/ 亞里士多德〉 。 • 延伸閱讀: 林火旺,《基本倫理學》,臺北市:三民書局,2009,第一篇第四章〈亞里斯多德的德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