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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分類. 1.1. 社會科學研究法簡介. 研究的目的 和 價值在發掘知識並解決問題, 解決前人未曾解決的問題。 什麼 是研究( research)? 它是事實的說明,清楚說明前人未曾說明清楚的事實。我們 為什麼 要從事研究?旨在訛誤的辨正,改正前人的訛誤。 研究的結果是 如何 ?是在建立理論(研究方法、思想系統等)、建構新的研究方法或理論。 *. 1.2. 研究的結果是用來說明、解釋或預測我們所生存和生活的世界及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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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分類 1.1
社會科學研究法簡介 • 研究的目的和價值在發掘知識並解決問題,解決前人未曾解決的問題。 • 什麼是研究(research)?它是事實的說明,清楚說明前人未曾說明清楚的事實。我們為什麼要從事研究?旨在訛誤的辨正,改正前人的訛誤。 • 研究的結果是如何?是在建立理論(研究方法、思想系統等)、建構新的研究方法或理論。 * 1.2
研究的結果是用來說明、解釋或預測我們所生存和生活的世界及其現象。研究的結果是用來說明、解釋或預測我們所生存和生活的世界及其現象。 • 一般研究過程係經由發展假設、蒐集實際資料而給予驗證,企圖以一組客觀的現象(變數)去說明另一組客觀的現象,建立其間的一般性命題(proposition),最後發展出一個較完整的理論系統。 * 1.3
就方法論(methodology)而言,人們從事的研究,不外乎異中求同、及同中求異,前者是在大量資料中發現其間的共同性(nomothetic),而後者則是發現其間的異質性(idiographic)。就方法論(methodology)而言,人們從事的研究,不外乎異中求同、及同中求異,前者是在大量資料中發現其間的共同性(nomothetic),而後者則是發現其間的異質性(idiographic)。 • 研究是一門「問題」的學術,旨在發現(非「創造」)有用的知識。 • 研究最根本的定義是「一種有系統的探索,以提供資訊、解決問題為目的」。 * 1.4
研究的態度 • 開放的態度:不囿於權威而自我設限;心胸開闊而能接納不同的意見或批判。 • 不要只在二手、三手或死人的身上找答案;要善用自我「靈敏的能力」來創造答案。 • 要具有面對「刻板印象者」、「權威把持者」等反對、批判的勇氣。 • 要能夠面對自己的缺失,具有「自我批判」的反省能力 * 1.5
研究的態度 • 面對批評時要有「好意」的認知和「感恩」之心的「先驗預設」。 • 未瞭解對象的目的和優點之前,不必急著強調對象的缺失。 • 發現自己研究所得的結論與前人不同時,除非證實自己的資料(正、反面的相關資料)、方法、觀點嚴重偏差,否則決不可因為任何非關學術的理由而放棄,應該堅持到底。 * 1.6
(一)Alavi研究策略分類架構 1.7
(三) Vogel研究方法分類架構 • 1. 定理證明(theorem proof):各學科諸如電腦科學等各種應用領域的研究。 • 2. 工程(engineering):處理科學與數學應用的資管研究。 • 3. 實證(empirical):依賴觀察的研究。 • 4. 個案研究(case study):對於單一組織的審查,但沒有使用實驗設計或控制。 • 5. 調查(survey):對於幾個或更多個組織的審查,有使用實驗設計卻沒有控制。 • * 1.9
(三) Vogel研究方法分類架構 • 6. 實地測驗(field test):對於一個或多個組織的審查,有使用實驗設計與控制。 • 7. 實驗(experiment):對於電腦組織問題的實驗室研究,有使用實驗設計與控制。 • 8. 主觀/議論(subjective/argumentative):捕捉創新的資管研究,但是比觀察更依賴專家的意見與推測。 • 9.檔案研究方法:係針對一些記錄事實的調查,可見得檔案研究的對象是一些過去歷史的記錄或文獻的初級資料和次級資料。 • * 1.10
Vogel, Buckley 與Alavi(非實證)研究策略架構比較表 1.12
研究方法之定義與特性彙總表 1.13
研究方法之定義與特性彙總表 1.14
研究方法之定義與特性彙總表 1.15
研究方法之定義與特性彙總表 1.16
研究方法之定義與特性彙總表 1.17
研究思考的過程 • 1.歸納法(induction) • 歸納法是由資料中找出一般性的法則。 • 先由觀察收集資料及記錄若干個事例,探求其間之共同特徵或特徵之間的關係,進而將研究結果推廣至其它未經觀察之類似事例,而且獲得一項「通規性」的陳述(強調「個別通則」) • 推論程序:理論假設接受或駁斥假設 * 1.18
研究思考的過程 • 2.演繹法(deduction) • 演繹法是由已知事實或理論來推導出新的理論或個案。從一項通則的陳述出發,再根據邏輯推論之法則,來獲得一項個別性的陳述(強調「通則個別」) • 推論程序:觀察尋找模式達成結論結論解釋事實事實支持結論。 * 1.19
演繹法及歸納法之比較 演繹法歸納法科學方法 事實 不重視 重視 重視 假設 不重視 重視 重視 推論過程 重視 沒有 文獻+統計 * 1.20
研究方法的差異性比較 1.21
各研究法適用場合 1.22
各研究法之適用性考量 (1)研究問題的本質 不同性質的問題往往需要不同的研究方法。 (2)相關研究資料的可取得性 歸納法就需充裕的原始資料,而演繹法則需足夠的事實前題或理論 (3)研究程序的嚴謹性要求 (4)研究結果的效度 不同研究法有其不同的內部、外部效度 1.23
(一)個案研究法的適用性 所謂「個案」就是個別的案例,既然個別就有特殊性,亦自失其概括性,因為完全相同的案例不可能重覆發生。 個案研究大多是屬探索性研究。研究者要花大量精力去發掘、了解、認清、衡量事實,並進行分析與驗証,以便找出事實真象,提供他人對該事件的「客觀了解」。 故個案研究法較適合當前較新的、未曾有許多人研究過或無堅強理論的研究問題,且是自然現實環境所衍生的問題。 1.24
個案研究法的特性 .研究的環境為天然的而非操縱的環境。 .可使用多種資料蒐集方法,如問卷調查、訪談、閱讀記錄文獻、實地觀察…等等。 .研究對象可能為一個或多個對象(例如公司、公司次級單位、團體或個人)。 .就每個研究對象深入了解其複雜性。 .個案研究較適合運用在對問題仍屬探索性階段,尚未有許多前人研究的情況下,或者用在假說衍生之階段,但亦可用在否定(質疑階段)或確認假說之階段。 .研究中不操控變數。 1.25
個案研究法的特性(續) .個案研究對研究「為什麼」以及「如何做」的研究問題較有用,可作為追蹤未來相關研究變數之基礎。 研究的結論與研究者的整合能力有極大的關係。 1.26
個案研究法的優點 1研究者可在自然而非操弄的環境下了解現況,並可從實務觀察中衍生理論 2個案研究較易於明白整個事件過程發生的本質與複雜 3面對迅速變化的研究領域(如資訊科技),個案研究法較能洞察先機 * 1.27
(二)調查研究法的適用性 調查研究法又稱直接實地(field)調查法,是透過嚴格的抽樣設計來尋找事實,以探討社會現象諸多變數之間的關係,此種研究法適用於大大小小的各種群體,透過群體來選取樣本進行調查,以發現社會的與心理的諸多變數彼此影響的情形、分配狀況及相互關係,因此又可稱「樣本調查法」 1.28
調查研究法的特性 1調查研究含有決定論的意義:研究者探討社會現象所提出理由,以及資料的來源、特性及相關,都要擬定一個可驗證的研究假設,用統計來檢定其結果的「真偽」。 2調查研究具有追求普遍性的事實 3調查研究法是屬定量的分析 4調查研究法是化繁為簡的 5調查研究法是可驗證的。 * 1.29
(三)實驗法的適用性 實驗研究法又稱為實驗觀察法,它是在妥善控制的情境下,探討自變數對依變數的影響,因此它可說是各種實証研究法中最科學的方法。換句話說,實驗研究是一種在為了某種特定目的而設計的情境之中進行觀察(或資料蒐集)的過程。 1.30
實驗法的優點 1最適用於因果關係的探討 個案研究法、調查研究法、後設/彙總(meta)研究法等研究法較適合回答變數間的相關性,而實驗研究法如能對外在環境及變數做嚴謹的控制,則非常適用於有因果(causal)關係之研究問題。 2最嚴謹、最科學 一般實驗研究的主題大多範圍較小、變數關係明確、實驗環境穩定,因此研究過程較為嚴謹,資料收集、轉換、分析過程中失真的程度亦較低,有些問題還可做重複性的實驗。 * 1.31
個案法、調查法及實驗法的比較 1.32
1.3 各研究法的限制性(一)個案法的限制性(缺點) 1.人的記憶常會有遺忘、扭曲、失真的現象。 2.由於人是有理性的動物,對成功的事件大多持正面評述,但對失敗的事件,大多不願承認 3.無法操弄自變數 4.不適當解釋的風險較高 5.無法隨機化 * 1.33
(二)調查研究法的限制性 1.資料的品質受制於受訪者的合作意願與能力程度。 通常受訪者除了會拒絕接受訪談或對郵寄問卷置之不理,也可能因為個人的理由排斥訪談、或認為訪問主題過於敏感。 即使受訪者能回答問卷,但亦有可能他們本身沒有具備我們要探尋的知識、或是對於研究主題沒有自己的主見。 2.調查者很難區別受訪者答案的正確性與可靠性。 * 1.34
(三)實驗研究法的限制性 研究過程亦有下列三個陷阱存在:(1)內部效度及外部效度的解釋; (2)心理因素的克服:在實驗的過程中,無論是實驗者或受測者難免會出現異於平常的心理或行為的反應,此外,實驗者亦應避免有先入為主的觀念存在; (3)研究精神及研究倫理:實驗研究是一種最易產生人為控制的研究法。例如,捏造事實、刻意忽略、不人道之人體實驗等等問題都曾發生過。 * 1.35
(三)實驗研究法的主要缺點 (1)實驗室情境的人工化 (2)可能從不具代表性的受試者得到結果 (3)要將結果推論到實際商業情境所花費成本過高 (4)問題的重要性只局限在現在或立即未來方面 (5)對人的操控會有道德問題。 * 1.36
好品質論文的的準則 (1)研究目的及問題陳述:應作明確的定義並儘可能描述清楚,研究範圍、研究架構、及研究限制亦應詳細說明。 (2)採用的研究程序亦應描述清楚。 (3)研究程序應該小心規劃,期以能夠達到預定目標。 (4)研究者應坦白地報告其研究設計的缺點,並以研究限制」來敘述。 (5)資料分析結果應有充分討論,並說明其意義 (6)結論應以調查資料為基礎,有發現多少証據就說多少話。 * 1.37
研究IT實施之各種研究法 1.39
1.6.2 知識的定義 知識是指事物特性的一般關係,它代表事物特性之規律性(regularity),旨在將事物特性一般化(generalized)及觀念化(conceptualized),故在觀念轉變成知識時,會有些命題(proposition)。 1.40
1求知的基本動機是「to know」,發現(discover)知識,而非創造(create)知識。 2科學研究的方法可以分為方法論(methodology)以及研究方法(research method)兩個層次。 方法論所涉及的主要是科學研究方法的基本假設、邏輯、以及原理, 研究方法所指的則是從事研究工作所實際採用的程序或步驟。 * 1.41
1.6.3 知識的來源 1來自「神秘」說:透過靈媒、宗教、祭祀(超自然事件)、傳說…來產生知識。 2來自「權威」說(authoritarian approach):例如古代「趙高指鹿為馬」、「孔子曰」、「國父說」、君主制度的皇帝、官僚體系中官大學問大…等 3理性推演(pure rationality):嚴格遵循邏輯的形式、及規則來獲取知識的整體性。 4科學方法:建立在一系列的基本假設之上,科學家透過這些假設的驗証來產生知識 * 1.42
科學方法具有下列四項特性 1.要避免主觀,確保客觀 2.強調可重複性來確保結果的可信,或利用足夠的樣本以避免因小樣本推論之過度概化 3 避免違反邏輯的思考。 4「重複」是為了要使往後每次研究可做些微的變動,來逐漸擴展原理論的範圍,或者在重複時發現前人沒有發現的問題,只是要避免研究結果過度概化 * 1.43
思考的型態 1.44
1.7 科學 科學(science)可依據研究對象,分為自然科學及社會科學兩大類, 自然科學著重「人與物」及「物與物」之間的關係研究, 社會科學著重「人與人」及「人與物」之間的關係研究。 * 1.45
1.7.1 科學的定義 靜態的定義:「現有的定律、知識、假設、與原理」; 動態的定義不只是指知識定律的本身,而是指符合「某些條件」的方法論,所謂「某些條件」係指科學的兩大支柱:(1)言之成理,要邏輯思考,(2)符合我們的觀察或實証研究。所以,科學沒有特定研究的主題實質內容,科學本身代表著「方法」(approach)。 * 1.46
1.7.2社會科學研究三大基礎 1.理論:提供邏輯演繹的基礎,使能「言之成理」。 2.資料蒐集:處理觀察的事宜。 3.資料分析:為邏輯推論所得的假設,利用觀察所得的資料加以證實,以尋找可能的模式。 * 1.47
1.7.3 科學之哲學三個層次 1本體論(ontology):探討一些現象本質的「基本假設」,它本體存在於宇宙中。i.e.事物特性的「真相」如何?科學的方法是建立在這些「假設」之上。 2知識論(epistemology):指這些現象的「知識本質」是如何知道的,即我們如何去知道它?大家熟悉的定性研究(參與、融入)與定量研究(觀察並蒐集其資料)都是基於認識論之上來進行。 * 1.48
1.7.3 科學之哲學三個層次(續) 3方法論(methodology):指研究這些現象的「方法本質」,即研究現象的方式。 * 1.49
方法論的角色 (1)提供溝通:透過方法法之明確性、公開性、可接近性,來建立具有可複驗性、建設性批評的研究架構。 (2)提供論証:籍由邏輯推理、假設驗証之科學思維,來提昇知識科學論証之內部一致性(信度)。 (3)提供主觀互証:因為只靠邏輯推理是無法保証經驗的客觀性,故主觀互証有其必要性。 *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