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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洛克 John Locke. 組長:蘇育賢 b0224031 組員:廖聲展 b0224007 王韋智 b0224010 鄭至欽 b0224012 姚閔喆 b0224025 楊尚倫 b0224028 周冠志 b0224039 羅翊瑄 b0124047. 環工一 第三組. 目錄. 人物背景介紹 ------------------- 鄭至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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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洛克John Locke 組長:蘇育賢b0224031 組員:廖聲展b0224007 王韋智b0224010 鄭至欽b0224012 姚閔喆b0224025 楊尚倫b0224028 周冠志b0224039 羅翊瑄b0124047 環工一 第三組
目錄 • 人物背景介紹-------------------鄭至欽 羅翊瑄 • 主要著作介紹-------------------周冠志 • 主要思想介紹-------------------廖聲展 • 重要學說與理論探討------------王韋智 • 人物思想對當世與後世的影響---蘇育賢 • 批評與檢討----------------------楊尚倫 • 結論-----------------------------姚閔喆
報告人: 羅翊瑄 人物背景介紹
洛克簡介 約翰.洛克(John.Locke生於1632年8月29日.卒於1704年10月28日)英國哲學家 洛克第一個全面闡述憲政民主思想的人,在哲學以及政治領域都有重要影響。 維基百科
洛克家庭 • 父親名字也叫做(John.Locke)約翰.洛克,曾參加議會派克倫威爾軍隊去攻打查理一世(英國內戰-清教徒革命) • 母親艾泥斯.金恩是制革工匠的女兒 • 雙親都是平民與清教徒影響了他日後的思想
求學經歷 • 洛克在西元1647年,由於父親的友人亦是國會議員的亞歷山大·波帕姆Alexander Popham(受過父親在戰場上的幫助)的資助下,就讀了位於倫敦的西敏中學(Westminster Scholl) • (當時著名的貴族學校)
求學經歷 • 洛克於西敏中學畢業後,接著就讀了牛津大學基督教學堂 • 大學時期洛克對於當時盛行於牛津大學的經院哲學不感興趣,反而深愛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的哲學及自然科學。不過他仍在學業上表現出色。 • 畢業後的洛克在牛津任教
求學經歷 他在36歲時曾被入選英國皇家學會。也正是洛克的哲學觀點當時不受歡迎,他最後決定從事醫學研究。 .由於在牛津期間勤學醫學、並且曾與許多知名的科學家如羅柏特.波意耳(Robert Boyle)、羅柏特.虎克(Robert Hooke)共事 .洛克後來還在1674年獲得了醫學學士的學位。
庫柏與洛克 .在1666年,洛克認識庫柏伯爵(Anthony Ashley-Cooper,沙夫堡的伯爵),當時正為肝臟感染疾病所苦。 .在接受洛克的悉心治療後相當感激,庫柏伯爵於是說服洛克成為他的助手。 .找到新工作的洛克在1667年搬進了庫柏伯爵於倫敦的住所,兼任他的個人醫師。
庫柏伯爵 .輝格黨創始人之一 .最初為保皇黨支持者 → 最後成為反王權老大 .曾任國會上院議長、財政大臣、樞密院議長、英格蘭大法官及國璽大臣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輝格黨與托利黨 這兩個政治集團,「請願者」(Petitioners)和「厭惡者」(Abhorrers),因互相漫罵對方為Tory(愛爾蘭的匪徒)和Whig(蘇格蘭的狂信者) 。在英國議會支持詹姆士繼承王位的被稱為「托利黨」 ,反對則被稱為「輝格黨」
庫柏與洛克 .在倫敦,庫柏伯爵介紹了知名醫師湯瑪斯西德納姆(Thomas Sydenham),洛克在醫師的指導下繼續研讀醫學,西德萊姆對於洛克在自然哲學上的概念產生極大影響,這種影響可以在後來洛克所著的《人類理解論》(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一書裡發現。
庫柏與洛克 .1672年,庫柏被指派為英國大法官,洛克也隨之參與各種政治活動,。 .1675年,庫柏於政壇失勢後,洛克前往法國旅行。
庫柏與洛克 .1679年當庫柏的政治情勢稍微好轉時,洛克又回到了英國,在這時期庫柏鼓勵了洛克撰寫後來知名的《政府論》。 .1683年由於庫柏被懷疑涉嫌一件刺殺查理二世(Charles II)國王的陰謀,導致洛克逃亡至荷蘭(潛逃自荷蘭的隔年洛克的教職身分被取消,)
洛克晚年 .1688年光榮革命後回到了英國,回國後便將大量的草稿成書出版 《人類理解論》、《政府論》、以及《論寬容》都在這段時期接連出版。 .1691年洛克開始居住於好友瑪莎姆女士家中,此時身體狀況因受哮喘折磨而保受痛苦,但在這段期間洛克也經常與牛頓等人討論各種議題。
洛克晚年 ‧在健康狀況不斷惡化,洛克在1704年10月28號去世。 .雖然洛克一生中經歷了王政復僻、倫敦大火、倫敦大瘟疫等許多歷史事件,他仍沒來得及在有生之年看到他的理念被實踐,但他也奠定了後來的憲政民主思想。
光榮革命 報告人:鄭至欽
詹姆士二世(James II ) 1633年10月14日~1701年9月16日 1685年~1688年為英格蘭、蘇格蘭和愛ˋ爾蘭國王 英國最後一位天主教國王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繼 位 的 過 程 1685年查理二世在沒有嫡長子的情況下過世,弟弟詹姆士便成為王室的合理繼承人 即位後改稱詹姆士二世,蒙摩斯公爵(Duck of Monmouth)為查理二世的庶子,宣稱為王位繼承人而造反,結果失敗;詹姆士二世便以此為藉口設立13000名常備軍
輝格黨(Whig)與托利黨(Toris) 輝格黨反對詹姆士二世的繼承,因為詹姆斯二世為天主教徒,便和支持詹姆斯二世的托利黨激烈的爭論,後因詹姆士二世專制,便聯手發起了革命
起 因 詹姆士二世主張君權神授,又是天主教徒,1687年宣布寬容宣言(Delaration of Indulegence)後,讓天主教徒自由就任官職,並把牛津和劍橋兩所大學負責人改為天主教徒 詹姆士二世的寬容宣言與革命後的不同,偏袒天主教徒
起 因 由於詹姆士二世年老,又有兩個女兒瑪莉(Mary)荷蘭和安妮(Anne)日耳曼,都嫁給了清教徒,所以議會認為將來還是會傳給任何一個女兒,因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過 程 1688年,第二任皇后生下一名男嬰,受洗為天主教徒,未來可能繼承王位。 因此國會擔心又會發生宗教分歧的爭議,於是輝格黨和托利黨聯合讓詹姆士二世下台 國會邀請信奉新教的公主瑪莉和威廉王子從荷蘭到英國即位(洛克一起回國)
過 程 1688年,詹姆士二世出走日耳曼,半途被攔截送回英國,經威廉夫婦同意流放法國 這場光榮革命是由國會主導,老百姓完全不知道內幕 因此在短短的一內詹姆斯二世被退位,瑪莉公主和威廉王子即位一事人民感到疑惑
過 程 1689年,洛克發表政府論,破除人民對君權神授的迷思,大力為光榮革命辯護,並提出人民有權推翻政府的社會契約論 ,最終在思想輿論上確立了威廉的王位
後 續 1689年,威廉三世和瑪莉二世通過權利法案(Declaration of Right)和寬容法案(Glorious Revolution)保障立法、徵稅、軍事權屬於議會,國王任免權屬於議會 國會開始取代國王擁有國家大權
意 義 1.產生內閣制 2.國家元首虛位化 3.不流血的政變(以清教徒革命與克倫威爾統治借鏡)
結 語 洛克的理念大部分都成為英國體制的一部分
重要著作介紹 報告人:周冠志
《人類理解論》 • 主旨:論述及探討人類知識的起源。 • 於1671年就開始撰寫,直到了1689才出版。(歷時18年) 圖片來源:google
洛克v.s笛卡兒 • 本書首篇即批判了笛卡爾主張知識起源來自天賦
《人類理解論》 • 洛克於此書中提出著名的「白板論」 • 他認為,人一生下來心靈有如一塊白板,所有觀念皆來自經驗。
白板論(《人類理解論》摘錄) • 白板論:﹙第二卷﹐第一章﹐第2節﹚。 “那麼我們且設想心靈比如說是白紙﹐沒有一切文字、不帶任何觀念;它何以裝備上了這些東西呢?人的忙碌而廣大無際的想像力幾乎以無窮的樣式描繪在那張白紙上。然而,龐大積蓄是從何處得來的?它從哪裏獲得全部的推理材料和知識?對此我用一語回答,從經驗:我們的一切知識都在經驗裡扎著根基,知識追根究柢就是由經驗而來。”
《論寬容》 • 於阿姆斯特丹發表了拉丁文的《論寬容》,隨後過了幾年,即翻成英文。 • 洛克在此區分了教會與民間政府的差異,包括兩者在目標上的差異、以及在實踐的手段上的差異。 • 認為政府跟教會都要寬容 圖片來源:google
《論寬容》 • 主張:即使當政府傾向於支持某個特定的教會時,政府不能為此而干擾民間的和平。 • 例外:倘若當民間的和平受到威脅時,這時政府即能適度地加以維護。
《論寬容》例子 • 國小主任信石頭教半夜拜火(摘錄於TVBS新聞) • 新北市中和一所國小的主任因為具有特殊信仰,晚上11點後會在公園拜火進行儀式,被家長投訴擔心日夜顛倒耽誤教學,而且怕對小朋友產生影響;不過校方回應,這名老師平時教學正常,也沒有遲到早退情形,在課堂也不曾傳教,因此在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前提下,不會做出任何懲處。……
《論寬容》 • 以上的例子可知 • 若其拜火行為足以破壞社會秩序,或者使路人心身恐懼,那政府有權加以干涉 • 但政府無權阻止大家信奉此宗教
《政府論》二篇 • 1689年到1690年寫成的兩篇《政府論》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論文。 • 《政府論》上篇是對羅伯特·費尼默爵士(Robert Filmer)的《先祖論》的反駁。
羅伯特·費尼默爵士 -《先祖論》 • 帝王威權的本源在兒女服從父母 • 《創世記》中的那些先祖們就是君主;作國王的是亞當的後代繼承人,最低限度也該把他們以這等人看待;國王的當然權利與父親的當然權利一樣﹔在本性上,兒子永遠脫離不開父權,即便兒子長大成人,而父親已老朽不堪 • 即君權來自父權
洛克駁斥(一) • 亞當並非費尼默所主張的,是基于父親身份的自然權利或上帝的明確賜予,享有對於其子女的支配權及對整個世界的統治權。
洛克駁斥(二) • 即使他享有這種權力(即子女的支配權及對整個世界的統治權),他的繼承人也沒有世襲的權力。
《政府論》上篇 • 主旨:駁斥了費尼默的君權神授。主張政府的權威只能建立在被統治者擁有的基礎之上。 • 對於社會契約論存在的有無,並不是非常的在意。認為社會契約論是可以廢除的。
《政府論》下篇 • 試圖為光榮革命辯護 • 「招來一場革命而不是為已經發生的革命辯護」 • 主張當政府違反自然理論時,人們就有權推翻其政權。 • 在本書中巧妙地暗示讀者,當時英國的詹姆斯二世已經違反了這個理論。
《政府論》下篇-自然理論 • 主張每個人都擁有自然權利,而他們的責任則是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並且尊重其他人的同等權利。 • 透過此概念,人們就能理解為何他們必須尊重其他人的權利,包括了尊重他人經過勞動而獲得財產的權利。
《政府論》下篇-自然理論 • 但實踐上經常被忽略,因此政府的保護是必要的 • 政府的統治也必須經過被統治者的同意,這樣的統治也只有在一個全體的法律體制下才能表現出來。
主要思想介紹 報告者:廖聲展
基本思想 ◎政治思想 ◎自然狀態 ◎自然權利 ◎契約論
政治思想 受到霍布斯的影響,認同國家起源於契約論。 洛克反對君權神授的主張,認為政府統治的權威只能建立在被統治者擁有的基礎上。 自己提出一套契約論來解釋國家如何產生。
自然狀態 洛克引用舊約聖經:「認為人類起源的自然狀態就是伊甸園中平等、自由、快樂。」 圖片來源: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