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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育成與產學合作鼓勵措施 暨 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 (STRIKE) 與國科會新定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說明會. 報告者:施純明 97 年 3 月 10 日. 創新育成與產學合作鼓勵措施. 育成中心與產學合作. 計畫執行 擴增研究空間 計畫回饋獎 培育企業回饋金分配 例:存康生技 研發成果廣告宣傳回饋金分配 例:偉翔生技. 專利申請. 申請及維護費用由學校全數支付 學校 96 年共補助 44 萬元於申請及維護 行政流程由產學合作組全程支援 由研發成果推動小組決議申請與否及申請國家. 取得. 公開. 審查中. 專利申請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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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育成與產學合作鼓勵措施暨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與國科會新定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說明會創新育成與產學合作鼓勵措施暨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與國科會新定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說明會 報告者:施純明 97年3月10日
育成中心與產學合作 • 計畫執行 • 擴增研究空間 • 計畫回饋獎 • 培育企業回饋金分配 • 例:存康生技 • 研發成果廣告宣傳回饋金分配 • 例:偉翔生技
專利申請 • 申請及維護費用由學校全數支付 • 學校96年共補助44萬元於申請及維護 • 行政流程由產學合作組全程支援 • 由研發成果推動小組決議申請與否及申請國家
取得 公開 審查中 專利申請現況 • 謝銘勳教授獲得96年國家發明獎銀牌 20 3 7件 11 6 4 3 2
技術移轉 • 由學校支援與合作廠商洽談與行政支援 • 技轉金分配 • 全國最高技轉金分配比例(70%~85%) 例:近一年>100萬元之技術移轉案 *簽約中案件
教師升等 • 擬提升專利技轉於教師升等計分比例
新創企業 • 鼓勵本校師生進行創業及借調至企業 • 未來將放寬教師借調辦法及擔任業界主管級職務 • 例:教師與合作成立衍生公司,教師與本校將握有技術股,且學校佔有衍生公司之董事席次 • 對於新創企業進駐本校育成中心,未來將擬定進駐優惠措施
協助申請補助資源 • 教師 • 可協助項目包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 • 企業 • 項目:經濟部SBIR、業界科專、農委會及國科會等補助計畫,以及各單位之獎項 • 近二年已成功協助20家企業取得相關補助,計畫總金額達1億860萬元
計畫執行-回饋金分配 • 專利申請-學校補助申請維護金額及提供行政資源 • 技術移轉-全國最高權利金分配比例 • 鼓勵措施-擬提升專利技轉計分於教師升等 • 衍生企業-握有技術股、分配董事席次及擔任主管
91年使用至今 97.2.1啟用 國科會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cientific & Technological Resources, Information, and Knowledge Exchange, 簡稱STRIKE系統)
系統特色與功能 • 未登錄系統之專利與技轉,將來申請國科會計畫時於個人資料表中將不予認列 • 非國科會成果亦須登錄 • 由研究人員進行資料登錄,校方負責審核 • 協助計畫主持人管理並推廣智財 • 整合管理跨校及跨單位研發成果
線上功能-研發成果基本資料登錄 學研機構僅具確認及退件權限,無法進行資料修改 圖片引用自國科會簡報
線上功能-研發成果資料確認 圖片引用自國科會簡報
線上功能-專利申請 圖片引用自國科會簡報
1 2 3 4 1 5 5 4 3 2 產學合作要點修法策略 政府直接投入學界研發創新經費 學界能量 政府直接投入企業研發創新經費 先導型產學 原創科技 基礎研究 落實現有技術移轉機制 先導型 應用研究 開發型 學界科專 大產學 技術開發 小產學 數位產學 應用型 技術開發 應用研究 基礎研究 產業能量 • 短中期策略為鼓勵學界與業界研發,以提升產業技術能量及強化技術擴散機制。 長期策略為鼓勵業界進行前瞻應用研究與技術整合 • 商管服務型產學及跨國產學計畫,研議納入國科會修訂產學要點考量範圍 圖片引用自國科會簡報
產學合作實施重點 • 規劃先導型、開發型、技術及知識應用型產學計畫 • 指標:技術移轉、專利、Know-how及衍生新計畫(不限於學術論文) • 著重研發成果管理及智財布局(主持人宜提出IP MAP) • 放寬研發成果歸屬-出資逾計畫總經費50%,可共有成果
產學要點及資訊系統實施時程 • 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1月31日公告 • 先導型及應用型產學計畫:至4月15日線上受理申請 • 開發型產學計畫:2月15日起線上隨時受理 • STRIKE系統:2月1日起正式上線啟用
申請資格 • 申請機構 公私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及經國科會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 計畫主持人 符合國科會專題計畫要點規定者 • 合作企業 係指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及公司,或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
產學計畫類型 引用自國科會簡報
合作企業資格條件 引用自國科會簡報
合作企業配合款及出資比 引用自國科會簡報
申請時間、計畫期限及金額 引用自國科會簡報
研發成果之歸屬 引用自國科會簡報
研發成果之歸屬 • 產學計畫之研發成果,除經國科會認定歸屬國科會所有者外,全歸屬計畫執行機構所有 • 單一企業配合款(不含先期技轉金)超過計畫總經費50%者,計畫成果屬於國科會出資部分者,全歸屬計畫執行機構所有;企業出資部分,由計畫執行機構與企業商議約定 • 研發成果由計畫執行機構與企業共有時,應書面約定由計畫執行機構辦理授權 • 執行機構、主持人及企業運用或推廣研發成果時,未獲得國科會書面同意前,不得引用國科會之名稱、會徽或其他表徵
申請方式 • 全面採用線上申請 • 申請文件 • 產學計畫書、個人資料表、著作報告等 • 派員參與或設備申請作為出資比等文件 • 申請國科會總經費每年超過500萬元或全程總經費超過1000萬元者,應提供成果管理及運用具體規劃 【表C034A包括:計畫涉及之智慧財產權、布局規劃與相關成果專利分析(專利地圖)、如何發展技術(技術分析)及其關鍵成果查核點等規劃、相關智財權網站或資料庫檢索狀況;二家以上合作企業時,其權益分配情形等(含權利金)】 • 有2家以上企業時,應附書面約定… • 計畫主持人於同一年度內申請2件以上產學計畫者,應列優先順序
審查重點 • 研究群執行能力(專技)、主題與目標,企業界技術需求、過去執行計畫績效、經費需求、預期研發成果等 • 企業資格、研發能力、出資及派員參與程度 • 申請國科會補助每年超過新台幣500萬元或全程總經費超過1000萬元者,審議成果管理及運用具體規劃 • 企業派員參與、提供設備申請作為出資比評價文件 • 有2家以上企業時,相關書面規範文件 • 各家企業配合款出資比率、申請補助項目、其他與產學計畫相關之權利義務等 • 計畫執行機構研發成果規範或整體機制得納入審查
國科會產學聯絡資訊 • 國科會網址:http://web.nsc.gov.tw/ • STRIKE系統網址:http://nscnt66/strike/ • STRIKE系統信箱:strike@nsc.gov.tw • 系統操作請洽:國科會資訊小組 客服專線02-27377590~7592 • 審查業務請洽:各學術處(詳本會網址) • 行政業務請洽:國科會綜合處 02-27377571~7572
感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