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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高校學生年度活動資助計劃 (第一部分: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說明會 2012 年 10 月 5 日. 高校 學生社團年度活動 資助. ※ 本辦不接受逾期或未能於限定時間內補交欠缺資料之申請. 高校 學生社團年度活動 資助. 重要文件. 資助計劃章程. 資助申請須知(團體). 表格/計劃書/報告書. 其他輔助參考 (核對表). 申請流程. 活動更新/ 更改/取消. 報告.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目標. 鼓勵 高校學生社團組織各類有助學生身心成長的活動,提升大專生的團隊合作精神及領導才能,豐富他們的校園生活,以促進全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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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校學生年度活動資助計劃(第一部分: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2013年高校學生年度活動資助計劃(第一部分: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說明會 2012年10月5日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本辦不接受逾期或未能於限定時間內補交欠缺資料之申請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重要文件 資助計劃章程 資助申請須知(團體) 表格/計劃書/報告書 其他輔助參考 (核對表) 申請流程 活動更新/ 更改/取消 報告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目標 鼓勵高校學生社團組織各類有助學生身心成長的活動,提升大專生的團隊合作精神及領導才能,豐富他們的校園生活,以促進全人發展。 於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學生社團(本澳或於澳門以外地區的澳門學生社團)。 申請資格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資助範疇 配合施政方針和本辦工作而推行的活動或計劃,以及有助促進大專生的全人發展,將獲優先考慮,有關範疇如下: • 提升領導才能及活動策劃能力、培養團隊合作精神; • 加強對社會的責任感和歸屬感; • 培養正面價值觀、提升道德和公民素質; • 培養積極的大專生活,促進身心發展; • 有助開拓多元化的學習經歷; • 增強校園文化氣氛; • 協助於本澳升學的本地生、內地生、外地生,以及在外升學的澳門生融入校園生活; • 有助加深升學就業及社會發展方面的認識; • 其他經本辦分析後認為具有特定意義的活動。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不資助項目 活動資助一般不包括: • 購置器材及設備; • 支付經常性開支; • 慈善送贈等費用; • 純屬娛樂性質的活動; • 在舉辦活動團體會址內進行的活動,一般亦不給予場租資助。 • 若活動當中包括附加的餐飲或昂貴的活動項目,應由參加者或團體自行承擔。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申請要件 • 活動資助申請表(團體) • 活動計劃書;若申請的活動為以下類別,亦須另提供相關資料: • 工作坊/講座/研討會/興趣班:講者或導師資料、課程內容及課時 • 展覽:展板數量及製作方式 • 比賽:組別資料 • 交流:地點及接待機構、交流的目的及行程 • 社團資料簡介表 • 刊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社團成立的會章 • 以申請團體名義開設的銀行帳戶資料的副本 • 若以往曾提交第3至第5點資料而並無更改,則毋須提交。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申請表內容 除資助申請外,這份表格亦適用於獲資助活動日後所需要提供的活動更新、更改及取消之申請。 由於整體申請數量眾多,往往未能資助所有申請的活動。申請團體若能有計劃地為所申請的活動按優次排序,可以作為本辦資助分析的其中一項參考依據。 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申請,請剔選這部分。 若未有過往經驗作參考依據,請提供數據顯示活動的規模,可提供預計人數範圍,如:15-20人等。 避免過於籠統,如:上半年、下半年、未定等;盡量根據以往辦同類活動經驗或假期、考試情況擬定預計舉行日期。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申請表內容 請盡量提供可反映活動實際計劃的支出項目,可參考以往活動情況或查詢報價。若位置不足,可於表格填寫各大項分類的細明,並於計劃書中按各分類詳列當中的細節預算。申請表預算必須對應計劃書。 必須提供其他擬申請資助單位的申請情況。隨後若有更新狀況,亦必須向本辦提交最新情況。 申請團體須考慮資助以外的收入來源、自行承擔或向參加者收取部分費用。 獲資助活動若在舉行前有所更改,必須於活動舉行30天前提交更改申請,交待原來計劃及更新項目,並說明原因。若預算有所更改,必須提交更新的預算資料。 獲資助活動若最後決定需要取消,必須提交取消申請,並說明原因。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報告提交資料 • 受資助團體應在每項受資助活動/計劃完結後的30天內,以一活動/計劃一報告的形式向本辦提交活動資助運用報告(凡於12月內舉行的活動,須於12月最後三個工作天前遞交報告)。報告資料如下: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小提示 • 若申請項目眾多,宜制定一列表,按申請優次順序,列出各活動名稱、預算、申請金額等資料;同時透過電郵提交電子檔予本辦作紀錄; • 若於申請、籌辦活動過程中、提交報告前遇到疑問,可參閱相關核對表或與本辦聯絡; • 汲取以往相關經驗,計劃活動的細節安排; • 細閱資助計劃章程及資助申請須知; • 提交申請前覆核所有資料是否正確,尤其預算部分; • 若以傳真或電郵遞交,必須以電話聯絡本辦人員確認,並最遲於截止日期翌日起計的3個工作天內補交正本資料,補交資料必須與第一次透過傳真或電郵遞交的資料無異。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
高校學生社團年度活動資助 聯絡資料 電話: 8396 9346/83969 383 傳真:28322340 電郵: afees@gaes.gov.mo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 龍成大廈5-7樓(入口位於果亞街105號) ※若有需要,可於截止日期前聯絡本辦,預約個別面談。 資助計劃網頁: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