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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N1 臨床症狀. 臨床範圍很廣 初期無症狀,末期嚴重肺炎到死亡 感染期: 症狀出現前 1 天到發病後 7 天均有傳染性 ,但對於病程較長之病患,亦不能排除其發病期間繼續散播病毒。另兒童病例的可傳染期通常較成人病例為長。 目前已知症狀: 發燒> 38℃ 、咳嗽、喉嚨痛、寒顫疲勞、肌肉酸痛、腹瀉、嘔吐(類流感症狀). H1N1 罹病率. 目前全球數據: 25-40 歲 發病率:高 死亡率: 1-4 % (墨西哥 6-7% ) 易發季節:秋冬交替時節 目前全球人類無抵抗力. H1N1 傳染方式. 豬傳人 人傳人(目前全球人類感染規模尚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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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N1臨床症狀 • 臨床範圍很廣 • 初期無症狀,末期嚴重肺炎到死亡 • 感染期:症狀出現前1天到發病後7天均有傳染性,但對於病程較長之病患,亦不能排除其發病期間繼續散播病毒。另兒童病例的可傳染期通常較成人病例為長。 • 目前已知症狀: 發燒>38℃、咳嗽、喉嚨痛、寒顫疲勞、肌肉酸痛、腹瀉、嘔吐(類流感症狀)
H1N1罹病率 • 目前全球數據:25-40歲 • 發病率:高 • 死亡率:1-4 %(墨西哥6-7%) • 易發季節:秋冬交替時節 • 目前全球人類無抵抗力
H1N1傳染方式 • 豬傳人 • 人傳人(目前全球人類感染規模尚不知)
H1N1傳染途徑 • 具有確定病例或極可能病例所在地區之旅遊者。 • 直接接觸: 如接觸被感染的豬、接觸確定病例或可能感染病例者(照護、同住)、飛沫傳染(與確定病例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接觸者) • 間接接觸: 如空氣傳染
H1N1臨床症狀 • 臨床範圍很廣 • 初期無症狀,末期嚴重肺炎到死亡 • 感染期:症狀出現前1天到發病後7天均有傳染性,但對於病程較長之病患,亦不能排除其發病期間繼續散播病毒。另兒童病例的可傳染期通常較成人病例為長。 • 目前已知症狀: 發燒>38℃、咳嗽、喉嚨痛、寒顫疲勞、肌肉酸痛、腹瀉、嘔吐(類流感症狀)
H1N1檢驗條件 經中央主管機關,檢出H1N1新型流感病毒陽性,其檢驗方法*包括下列任何一項: • 1.real-time RT-PCR。 • 2.病毒培養。 • 3.H1N1新型流感病毒中和抗體4倍上升。 檢驗方法必須依照目前最新之檢驗指引進行檢驗。
H1N1治療方式 • 輕微者:居家隔離 • 重症者:住院負壓隔離治療 • 目前無專門抗病毒藥物或疫苗 • 可以減輕症狀的藥物: • 克流感(Tamiflu)及瑞樂沙(Relenza)均可用於治療H1N1新型流感
H1N1疾病分級 • 台灣:第一級傳染病 • 世界衛生組織(WHO):第五級 (98/5/10)
H1N1預防方法 • 注意個人衛生及保健:勤洗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 遠離感染來源 :避免前往H1N1新型流感發生地區 • 食用煮熟的肉品(70℃) • 均衡飲食、多喝水、多運動 • 自我健康管理:體溫監測2次/日
H1N1預防方法 • 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1.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2公尺以上距離。 4.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5.生病時應在家休息,除就醫外,儘量避免外出。
台灣防疫措施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條,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8/4/28),全國進行防疫5協議: • 外交部及衛生署同步提升旅遊警示,加強邊境管制。 • 充實防疫物資,包括口罩及抗病毒藥物,並即時研製戰備疫苗。 • 請NCC比照SARS時期規劃徵用電視頻道,確實做好民眾溝通。 • 依預算法第八十三條報請行政院提出特別預算案,並請各部會依原律定計畫研提經費需求,於下次會議提出。 • 請各縣市政府24小時內成立地方級的疫情指揮中心。
台灣防疫五大措施 • 第一步:境外阻絕(98/4/28凌晨0點) • 第二步:邊境管制 • 第三步:醫療體系保全 • 第四步:社區防疫 • 第五步:個人及家庭防疫
H1N1通報流程 • 24小時內通報→採件檢驗→開立抗病毒藥劑處方 • 輕微者:居家隔離 • 重病者:住院負壓隔離 • 防護措施:口罩、隔離衣、護目鏡、手套
台灣旅遊警戒燈號 • 黃色警戒:需注意 • 橙色警戒:不宜前往 • 紅色警戒:禁止前往,如墨西哥(98/4/28)
台灣傳染病防制網 • 台北署立和平醫院 • 花東應變醫院 署立台東醫院 (負壓8床) 署立新竹醫院 (負壓10床) • 支援醫院 花蓮慈濟醫院 馬偕台東分院
前往疫區注意事項 • 注意個人衛生,養成勤洗手的習慣。若無法洗手時,可以使用含酒精(60%以上)的乾洗手液。 • 旅途中若出現發燒等類似H1N1新型流感症狀,應戴口罩並儘快就醫。若為參加旅行團之旅客,請告知領隊,以便協助就醫及通報。 • 避免前往至人潮聚集處及至醫院探訪病人。
自疫區返國注意事項 • 旅途中如果出現身體不適,返國入境機場時請填交「傳染病防制調查表」。 • 自H1N1新型流感流行地區返國後,請早晚量測體溫,並進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7天。 • 如果有類似H1N1新型流感的症狀,應立即戴口罩,通報當地衛生局協助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1.症狀 2.旅遊史 3.是否曾與H1N1疑似或確定病例近距離接觸。
自疫區返國需配合檢疫事項 • 自H1N1新型流感流行地區(依據衛生署之公布)入境旅客於入境7日內,每日早晚各測量一次體溫並做行程紀錄,如有發燒(≧38℃)、咳嗽、喉嚨痛等類流感症狀,應立即戴口罩,通報當地衛生局協助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就醫注意事項 • 戴口罩 • 出入醫院要洗手 • 提供醫師資訊: 旅遊史、症狀、接觸過的人、過去史、用藥史、過敏史
H1N1的預防之道 • 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尤其是勤洗手及打噴嚏或咳嗽時要掩口鼻 • 保持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 避免到人群聚集或空氣不流通的地方 • 流行時,至通風不良處、人群擁擠或密閉空間,請戴口罩 • 看病最好找固定的醫師,避免非必要之轉診及探病 • 請咳嗽及發燒的親友,戴上口罩,有疑似症狀速通報並戴口罩就醫 • 均衡飲食、適當休息及運動
洗手 • 戴口罩只是預防呼吸道傳染病的方法之一,要預防呼吸道傳染病,還要注意個人衛生,特別是經常洗手 • 穿戴手套並不能取代洗手 • 在接觸病人之前後、進行有污染處理之措施後及脫掉手套後,應以含消毒成分之洗手劑洗手
口罩的分級 • N100、P100、R100阻隔率達99.7%以上 • N99、P99、R99過濾率在99%以上 • N95、P95、R95過濾率在95%以上 • 標準的外科醫用口罩可隔住90%(80%)以上的五微米顆粒,已經足夠隔絕口鼻分泌物
不同口罩之使用原則 • 就醫民眾及訪客 *有症狀的就醫民眾未經醫療人員診療前,宜戴 外科以上口罩 *已被醫療人員判定疑似SARS之個案,應戴上N95口罩 *訪客到醫院原則上請戴上外科以上口罩 • 民眾於非醫療院所活動,可不必戴口罩
什麼人應戴一般外科口罩? • 有呼吸道感染症狀者。 • 照顧呼吸道感染病人者。 • 曾與H1N1可能病例或疑似病例有過密切接觸者,由最後接觸日起計算,至少十天內要戴上口罩。 • 到醫院診所求診者。 • 醫護人員。 • 處理食物的工作人員。 • 大眾交通工具服務人員。 • 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 • 從疫區回來者。
什麼人才應佩帶N95或更高等級口罩? • 照顧H1N1病患之醫護人員。 • 搬運、處理H1N1病患之相關人員。 • 處理H1N1病患屍體之人員。 • H1N1病患遺體解剖相關人員。 • 進入H1N1感染院區服務之相關人員。 • 一般民眾在街道、馬路上行走,不必戴口罩。 • 一個病人戴口罩、勝過九十九位健康的人戴口罩!
口罩穿戴的原則 • 戴上及摘除口罩前,都必須將手徹底洗乾淨,以確保口罩乾淨 • 配戴口罩後,避免觸摸口鼻,以防減低保護作用。若必須觸摸口鼻,觸摸前、後,都要徹底洗手 • 口罩不用時不要掛在脖子上,以免口罩外側的污染物,又被吸入呼吸道 • 棄置的口罩應用塑膠袋封好,放進有蓋的垃圾筒
更換口罩建議 • 口罩應注意避免灰塵弄髒、擠壓及密封不透氣,如出現髒污、異味、破損或濕掉,應予更換 • N95口罩可以反覆使用一個月 *孕婦、患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或哮喘病者不宜使用 • 外科口罩建議4小時更換,或在口罩內加一片乾淨紗布,濕了更換紗布即可 • 需重複使用時口罩的消毒 *口罩外層以70-75 %酒精噴灑 *陽光曝曬30分鐘 *兩者選其一即可
自我防疫措施 • 勤洗手 • 每日早晚量體溫 • 隨身攜帶70-75﹪酒精消毒雙手 *泡法:95﹪酒精100c.c.+30 c.c.無菌蒸餾水或煮沸後開水 • 居家環境用漂白水擦拭 *(D/W600:1瓶蓋約6㏄) *泡法:1 c.c. 漂白水+200 c.c.清水(12%) • 注意事項 *勿用未稀釋的漂白水洗刷地板、馬桶 *使用過後漂白水請勿直接排入水溝,先行放置24小時或加水稀釋後才可排掉
量體溫 • 每天早晚各量一次體溫 測量時間 部位 發燒標準 1.5 – 2 分鐘 37.5度 口溫 幾秒鐘 38度 耳溫 3分鐘 37度 腋溫 肛溫 1 – 1.5分鐘 38度
量體溫注意事項 • 有發燒時,打電話問您的醫生 • 打疫情通報與諮詢專線:1922 • 告訴醫生自己的症狀及接觸史
看病返家後衣物的處理 • 在醫院穿著的衣物,切勿穿出院外,戴過的口罩應用塑膠袋封好,放進有蓋垃圾筒 • 返家後立即洗手,沐浴,清洗衣物 • 衣物請與家人分開清洗
結語 勤洗手、戴口罩、量體溫、不恐慌、不聽信謠言、注意最新疫情動態 疾病去去,健康福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