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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2007-2011 最新发展 自卑微处立,向大道中求. 包新民 2011 年 9 月. 主讲人简介. 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特级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及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和后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特聘专家、宁波鄞州区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宁波韵升、南宁百货、先锋新材等公司独立董事。 nbbxm@sina.com. 主讲人:包新民. 分享:企业会计准则发展趋势.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发展方向.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 2009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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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2007-2011最新发展自卑微处立,向大道中求企业会计准则2007-2011最新发展自卑微处立,向大道中求 包新民 2011年9月
主讲人简介 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特级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及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和后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特聘专家、宁波鄞州区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宁波韵升、南宁百货、先锋新材等公司独立董事。 nbbxm@sina.com 主讲人:包新民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发展方向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2009年5月15日: 到2010年左右,基本实现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目标,除小企业执行单独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外,力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会计标准,切实解决大中型企业之间会计核算各异和财务报告信息口径不一致等问题。 4/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发展方向 具有公共责任(public accountability)的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全面、复杂、充分披露) 上市公司 银行 证券 保险 担保 基金 公用事业 除此以外的广大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简单、简化、披露要求低) 我国会计准则发展方向 5/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及推进计划 现行情况 新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金融保险机构、中央国有企业、经批准的地方国有企业等 《企业会计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的国有企业、200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 《小企业会计制度》 符合标准的小企业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企业,继续执行原行业会计制度 6/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及推进计划 自2007年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单位 上市公司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保险公司(保监发〔2006〕96号 ) 7/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及推进计划 中央国有企业 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非上市的股份制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货币经纪公司 外资银行 自2008年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单位 8/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及推进计划 自2009年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单位 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农村信用社 城市信用社 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待转制完成后的次年按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但不得晚于2009年) 自2010年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单位 典当企业 9/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改革趋势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2010年4月2日 财会[2010]10号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与IASB 的进度保持同步,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项目的修订工作,同时开展必要的宣传培训,确保所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掌握相关会计准则的变化,并得到有效应用。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将有减值、投资公司、租赁、一般套期会计、宏观套期会计和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或最终准则陆续修订和出台。 _现在由于IASB的原定计划项目,没有按期完成,中国的修订也将延迟了 10/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改革趋势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2010年4月2日 财会[2010]10号 ) 修订后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仍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等部分构成。 基本准则作为概念框架,明确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 具体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发生的各类交易事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具体要求。 应用指南主要对具体准则涉及的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供释例和操作性指引。 11/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改革趋势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由若干层次和相关文件构成。 会计处理规定随相关文件的出台而不断调整。 企业如果实施新会计准则,就必须实施所有准则、指南及相关规定,不得仅执行部分准则和规定。 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主要重申会计准则中的确认与计量要求,但相关披露要求更为严格。 12/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改革趋势 实践感悟 中国会计准则并没有问题,并且已经逐步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如果对报表有质疑,其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去应用。而在交易环境不同和准则采用时间不长的前提下,中国会计准则的运用还存在磨合期。 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还是会计部门在做账,这就可能出现会计部门对整个企业的运营和交易状况无法完全了解掌握的情况。企业应当由会计部门牵头,先对会计准则进行理解,然后将企业不同程序和环节的状况反映到财务报表中。 13/94 本讲解仅代表个人观点!
中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路和原则 中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立足国情、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要求,同时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并有助于银行等债权人提供信贷,注重三个结合。 一、遵循基本准则与简化要求相结合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基本准则是纲,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应当按照基本准则,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要求。 但考虑到我国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小企业会计准则应当简化要求。现发布的征求稿注意了这两个方面的结合。比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要求小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14/94
中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路和原则 二、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 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征税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银行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他们更多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提供财务报表。为满足这些主要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现征求意见稿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15/94
中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路和原则 三、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 为此,现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6/94
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主要变化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主要变化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在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及财务报表列报方面作了以下主要调整: 资产方面,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规定了与所得税法相一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最低年限以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 负债方面,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 所有者权益方面,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基本仅为资本溢价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主要变化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主要变化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在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及财务报表列报方面作了以下主要调整: 收入方面,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 财务报表方面,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 同时,在体例上也作了相应调整,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具体规定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附录部分包括“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等内容。 18/94
新准则实施后主要相关后续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 2、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一)(2007年2月1日) 3、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二)(2007年4月30日) 4、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三)(2008年1月21日) 5、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 6、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 7、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 8、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 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 10、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09]16号 1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 与时俱进的变化! 同一业务前后规定不一,实务中可按最新的为准
新会计准则的理念 强化资产负债表观,淡化利润表观; 注重合并财务报表,弱化个别财务报表; 不再以抑制“利润操纵”作为制定目标,转向如实反映企业资产价值。(注:谨慎确认资产,足额确认负债) 完全框架与现实国情之间的矛盾!
利润分配基数问题 【案例】 根据福建高速在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年报显示,公司2008年完成7.8亿税后净利润,每股收益摊薄后0.5275元。而公司的分配预案中实施的却是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14亿来进行分配的,每股派发0.15元。而不是按照合并报表的7.8亿税利来进行分配的。请问分配利润到底是否应该按照合并报表来进行分配? 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日常核算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采用权益法核算,这就使得母公司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下的净利润、可分配利润及未分配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利润分配基数问题 2000年9月8日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在新的会计准则实施前,对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的利润分配问题,财政部曾以财会函[2000]7号文 《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表示,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 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
利润分配基数问题 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对涉及利润分配基数的相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关于公司是以母公司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为基准实施利润分配的问题,我们认为,由于提取盈余公积和实施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法律行为,因此,建议《公司法》对此进一步解释。在此之前,公司以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为基础进行利润分配为宜。
利润分配基数问题 【案例】 上海新梅(600732)上市公司是上海一家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旗下拥有上海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新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实力强大的子公司,该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报告显示,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48.09万元,而合并报表净利润为8316.28万元,母公司报表货币资金为32.03万元,而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为17696.29万元。
利润分配基数问题 当投资者质疑该公司为何不分红时,公司管理层的答复是母公司报表亏损、自由现金流不足,故不具备分红条件。 事实上,如果该公司有意督促下级子公司分红则母公司报表上的利润和货币资金将自然增加。长此以往,若母公司长期以子公司不分红为由而不向股东分红,势必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利润分配基数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形成的资本公积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能否用于利润分配? 【案例】西水股份2007年末的资本公积为356248.91万元,较年初的34201.86万元增长了941.61%;其每股资本公积高达22.27元,在已公布年的上市中位居榜首。西水股份的资本公积共由两部分组成“股本溢价”项目为30313.43万元、“其他资本公积”项目为325935.48万元;由于其股本总额仅为1.6亿股,因此两者均可作为“10转增10”的。 西水股份共持有兴业银行7620.67万股,初始投资金额为16329.08万元,每股成本为2.14元。兴业银行去年年末的收盘价为51.86元,西水股份据此确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确认56831.83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后,调增“其他资本公积”322047.05万元,相当于每股资本公积增加20.13元。
利润分配基数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形成的资本公积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能否用于利润分配? 会计部函[2008 ] 50 号对“会计问题征询函”的复函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
存货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一 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计入损益的时点 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比照该原则进行处理。 补充了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采购商品(服务)的会计处理,明确主体可就广告或营销费用确认一项预付账款的情形,亦明确相关支出应在取得购买的商品或收到服务之时计入损益。
存货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一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考虑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素 ——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 澄清了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素,明确应限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能为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状况提供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售价波动。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解释第3号一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贷:应收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解释第3号一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更公允地反映个别报表,规范母公司利润分配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解释第1号七一 企业在确认由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时,对于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如何处理? 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按持股比例等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投资企业对于纳入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解释第1号七一 顺流交易: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 逆流交易: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 侧流交易:投资企业对于纳入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解释第1号七一 (1)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 投资企业如果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调整: 逆流交易中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存货 顺流交易中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解释第1号七一 【例】甲公司于2010年1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10年8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600万元的某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逆流交易),甲企业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7年资产负债表日,甲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乙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为3 2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解释第1号七一 【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40 贷:投资收益 640 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借:投资收益 8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0 投资企业如有子分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存货的账面价值当中,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以下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0 贷:存货 8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解释第4号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此条明确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相关直接交易费用的处理,即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也采用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一条所列的合并报表层面相同的处理原则,即予以费用化。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以来,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有过多次反复。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不允许企业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核算。 明确了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只能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 企业公司制改制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的,应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作为认定成本,该成本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企业的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母公司确定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 允许以公允价值作为改制企业的资产、负债的认定成本,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
固定资产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一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规定,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与所购买的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款,应当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删除了这一规定。 我们认为 列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更恰当。
固定资产准则 解释第3号三一 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准则 解释第3号三一 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固定资产准则 解释第3号三一 此业务会计处理几经变化 2008年1月1日之前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财会函[2008]60号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 财会[2009]8号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固定资产准则 解释第3号三一 解释3号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方法,实质上是原方法与财会函[2008]60号规定方法的综合与妥协,与原方法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核算科目从“长期应付款”改为“专项储备”,相应地对安全生产费余额的列报从负债转为权益,理由是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不符合负债定义。
固定资产准则 财会函[2008]60号四一 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周转材料,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列报,不得列入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2010)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扩大了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201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对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企业首次取得的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但预期该房地产完工后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以成本计量该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其完工后(两者孰早),再以公允价值计量 与前述投资性房地产范围变更对应,增加了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应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要求。
收入准则 财会函[2008]60号九一 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 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 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如航空公司给予客户的里程累计等,客户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奖励积分兑换为企业或为第三方提供的免费或折扣后的商品或服务。企业对该交易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