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 likes | 474 Views
花蓮縣消防局 103 年 3 月份局務月報. 時間 :103 年 3 月 28 日 9 時 地點 : 本局三樓 307 會議室. 會議程序表.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災害預防科業務報告 消防安全檢查 (1/2). 一、有關內政部 103 年度公共安全督導抽查實施計畫 ,業於 103 年 1 月 16 日府消預字第 1030009652 號 函發各大隊、分隊。本次抽查場所對象為理容 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
E N D
花蓮縣消防局103年3月份局務月報 時間:103年3月28日9時 地點:本局三樓307會議室
災害預防科業務報告消防安全檢查(1/2) 一、有關內政部103年度公共安全督導抽查實施計畫 ,業於103年1月16日府消預字第1030009652號 函發各大隊、分隊。本次抽查場所對象為理容 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 視聽歌唱KTV及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 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業,本縣預定 抽查時間為103年4月29日,請各分隊即日起至 轄內列管上述之場所全面清查(消防安全設備 、防火管理、防焰規制、檢修申報)。 7
消防安全檢查(2/2) 二、近來發現門諾醫院及花蓮客運維修廠,針對現有消防安全設備係依當時法令設置,且會審勘皆符合規定,惟經現行法令修訂後,有減免空間,業者經與消防專技人員討論後,請求出示現行法規要求拆除相關消防設備之情形。經查該兩場所現有消防安全設備均有經過當時新建會審、會勘過之案件,如該場所用途有變更或要求從重新檢討現行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請業者至本局調閱原審圖說或重新出示消防設備圖說,送預防科重新會審合格後才可,不可自行拆除現有消防安全設備。 8
災害搶救科業務報告 一、感謝各分隊配合繳交署評業務資料,請各分隊會 後至本科領回所屬業務資料。 二、「清明節期間林野墓地火災統計表」及「清明節期間宣導情形一覽表」請於4月7日12時前將前日統計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表格請至本局OA網站公告欄下載)送本局彙整辦理。
三、請新秀分隊、瑞穗分隊、玉里分隊等配置有GPS三、請新秀分隊、瑞穗分隊、玉里分隊等配置有GPS 定位器的分隊,爾後於山域搜救勤務或訓練時將 GPS取出使用,並將GPS定位回傳紀錄於勤務或訓 練結束後繳交成果時一併附上,俾熟悉GPS定位 器之操作。 四、103年2月份水源查察部分,北埔分隊、仁里分隊 (連續3個月)、鳳林分隊未落實上網填報消防水 源責任區查察結果,請上述分隊主管加強督導。
緊急救護科業務報告 一、業務抽查 和平分隊2月份體技能成果未交。 光復分隊2月份體技能成果未交。 瑞穗分隊2月份體技能成果未交。 其他各分隊各項報表皆按時繳交。 13
二、優良事蹟:103年2月份心肺功能停止急救成功:二、優良事蹟:103年2月份心肺功能停止急救成功: (一)自強分隊隊員陳柏瑞、役男李宏逸執行2月 8日異物哽塞OHCA案件,成功挽救生命。 (二)花蓮分隊隊員李富全、役男謝育祥、黃偉 家執行2月11日OHCA案件,成功挽救生命。 (三)仁里分隊小隊長趙清昊、役男蕭家駿執行 2月17日OHCA案件,成功挽救生命。 (四)仁里分隊隊員張家榮、役男林辰俊執行 2月19日OHCA案件,成功挽救生命。 14
三、業務提示 (一)本科訂於103年4月9至11日、4月13至15日假 富源分隊辦理上半年常年集中訓練,請同仁 依規定報到並加強自身體能訓練。 (二)本科訂於103年4月11日上午9時假本局307會 議室辦理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 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 員實習檢討會,請各實習單位於前一晚避免 編排深夜勤務。 (三)救助隊訓練於下雨等惡劣環境亦應照表操課 ,以求精進各項消防體技能,惟教官團需隨 時注意學員身體狀況,並維護訓練安全。 15
三、業務提示 (四)有關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傷病赴所有全民 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繳驗健保卡 及役男身分證,僅需自付掛號費。 (五)若遭誤收部份負擔費用,應於收據日期10 日內持就診收據、役男身分證及健保卡至 就診醫院辦理退費。 (六)預定6月23~28日辦理103年中級救護技術 員複訓,依衛福部來文嚴格管制救護技術 員訓練,本次測驗從嚴審查,未依規定複 訓或測驗未合格者,申誡處分並擇日補訓 。 16
火災調查科業務報告 一、有鑑於本(3)月14日本縣吉安鄉海岸路129號奇 木加工廠火災,造成2死之重大傷亡案件,請各 分隊針對轄內有該類型之場所加強安全宣導, 如增設逃生門、添購滅火設備、加工產生之木 削處理及內部電氣安全之加強等,以避免發生 是類火災案件之發生。 二、為讓同仁於工作忙碌之際還有進修之機會,局 長特別商請高雄高苑大學前來本局開設「碩士 在職專班」之課程,請有意願之同仁踴躍報名 參加。
災害管理科業務報告 一、有關前次月報請各分隊加強災情查報人員教育訓練工作一案,經消防署於年度業務評鑑進行抽測,期間瑞穗、豐濱、自強及仁里等分隊編組人員皆能成功通過考詢,並為本局爭取受評佳績。 二、鑑於汛期將屆,仍請各分隊賡續落實所屬查報人員訓練工作,並定時更新渠等登錄名冊資訊,俾能依規定即時啟動各項應變機制,迅速掌握轄內災情。
救災救護指揮科業務報告 一、統計1030217-1030323,本局受理火災案件計55 件,經查均符合白天60秒、夜間90秒出勤時間規 定,請各分隊持續落實積極出勤搶救,以減少損 失或防止災害發生。 二、為辦理103年度第1季外勤同仁執行為民服務敘獎 案,請各分隊於103年4月15日前將統計表經單位 主管核章後送本科彙辦。【相關資料已OA公告統 計時程103年1月1日至103年3月31日】 。 三、檢附各分隊執行103年1月與103年2月份各項災害數據分析表(如下頁)。
三、各分隊103年1月及103年2月份數據分析 (一)救護:2月份救護案件較上月減少(1824件→ 1596件);以光復、瑞穗等分隊增加較多 ;花蓮、自強等分隊明顯減少。 (二)火警:2月份火警案件較上月減少(204件→112 件);案件以雜草廢棄物、炊事不慎火警為多。 (三)為民服務:2月份較上月明顯減少(86件→68 件),以吉安、富源等分隊增加較多;仁里、北 埔等分隊明顯減少。 (四)分隊每人執行案件數:瑞穗、觀音等分隊較 上月增加較多,北埔、自強等分隊較上月減少。
四、彙整歷年(100~102年)4月份火警、救護、為民服 務平均件數統計數據供各分隊勤務規劃參考。 (一)火警: 4月份61件,較3月份66件減少5件, 減少8.54%,較多時段為11-12時, 案件以雜草、廢棄物及住宅為多。 (二)救護: 4月份1543件,較3月份1575件減少32件 ,減少2.05%,較多時段為17-18時。 (三)為民服務: 4月份154件,較3月份97件增加57件, 增加58.76%,較多時段為11-12時。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度3月份督導報告 報告單位:救災救護指揮科 中華民國10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