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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ASSISTANT EXCELLENCY WORKSHOP. 研究計畫單 — 窗口業務 研究發展處 學術推展組. 優質研究助理認證制度. 基礎課程 主計室 總務處 電算中心 圖書館 人事室 + 研發處 共 6 個認證. 進階課程 秘書處 研發處 (4 個 ) 共 2 個認證. 申請研習認證具備文件 6 項基礎課程認證 至少 2 項進階課程認證 研究助理研習認證書申請表(研發處網頁下載). RESEARCH ASSISTANT EXCELLENCY WORKSHOP. 研究助理研習認證書申請表 下載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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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ASSISTANT EXCELLENCY WORKSHOP 研究計畫單—窗口業務研究發展處 學術推展組
優質研究助理認證制度 基礎課程 主計室 總務處 電算中心 圖書館 人事室+研發處 共6個認證 進階課程 秘書處 研發處(4個) 共2個認證
申請研習認證具備文件 • 6項基礎課程認證 • 至少2項進階課程認證 • 研究助理研習認證書申請表(研發處網頁下載) RESEARCH ASSISTANT EXCELLENCY WORKSHOP
研究助理研習認證書申請表 下載途徑: 研究發展處→行政服務→下載區→表單下載 →研究計畫類→研究助理研習認證書申請表 以下由研發處填寫 收件時間: 年 月 日 檢驗文件:□研習記錄與認證影本□終身學習記錄□全人發展系統學習記錄 證書日期: 證書證號: 證書製作承辦人:
按此進入 如何進入「學生/教師/行政資訊系統」?
何謂學術研究補助系統? • 學術研究補助:提升學術風氣豐富研究成果 如何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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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請主持人進入「校務系統代理設定」,進行「代理人設定」,完成後,學生或助理即可在網頁系統上使用「我要使用代理人功能」。先請主持人進入「校務系統代理設定」,進行「代理人設定」,完成後,學生或助理即可在網頁系統上使用「我要使用代理人功能」。
成果報告電子檔上傳途徑 : 學校首頁→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教師/學生資訊系統→學術研究補助系統→成果報告書上傳(檔案限5M、PDF格式)
經費核銷常用系統介紹 行政資訊系統安裝http://itservice.nccu.edu.tw/nccumis/nccu/download/nccu2013.exe 重要文件掛號 公用清冊系統 工讀金造冊
何時使用公文掛號? 公文掛號功能 無公文流通號之文件。 內含多份清冊之文件。 查詢公文流落何方!
按此進入流程控管,在「流水號」方框內輸入流通號後即可開始查詢。按此進入流程控管,在「流水號」方框內輸入流通號後即可開始查詢。 如何查找公文流程動態? 1 2 3 最後一筆資料顯示文件目前位置及送達時間,可至學校首頁「單位與教職員工目錄查詢」該人員所屬單位。
如何查找已核定的假單? 1 3 2 點選上方圖示「公文查詢」,類別選擇「已歸檔」,僅勾選「表單」,在最後一欄選取人員所屬單位後,進行公文查詢 4 5
工讀金報支核銷文件 公文掛號 工讀金清冊 臨時工申請表 臨時工讀時數記錄表 委託/補助計畫經費核定清單 檢附相關之學經歷、身份等證明文件 僑生需檢附居留證、工作證、學生證
備註 : • 現行勞基法最低工資19,047元 • 2% 健保補充保費
申請在台工作證 : • 學務處義務協助,依規定收件時間統一向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申請辦理。逾期送件者,自行辦理。 備註 : 發信通知每一位僑生 • 在台工作證有效期半年 • 申辦作業時間7~10個工作天 自行辦理 : 先到郵局劃撥 100元新台幣. 劃撥戶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聘僱許可收費專戶 劃撥帳號:19058848 備齊所有文件併同劃撥收據以掛號方式親送或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 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
申請在台工作證應備文件 :1.申請書。2.學生證影本(直接黏貼於申請書上)。3.申請許可須經學校同意,並於申請書上加蓋學校輔導單位戳章及單位主管簽章(直接於申請書上蓋章)。4-1.僑生在華就學之最近1學期之成績證明4-2.外國留學生正式入學修習科、系、所課程1學期或語言課程1年以上成績證明。5.繳交審查費之郵政劃撥單收據正本(每人新台幣100元整)。6.有效期間之護照影本。7.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8.外國留學生除檢附前七項文件外,另應檢附下列各項之一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特殊語文專 長證明。但具特殊語文專長之外國留學生經教育部專案核准,得於入學後於各大專院校附設語文中心或外國在華文教機構附設之語文中心兼任外國語文教師者不需檢附,惟須加附教育部專案核准證明文件影本。(1)其財力無法繼續維持其學業及生活,並能提出具體證明者。(2)就讀學校之教學研究單位須外國留學生協助參與工作者。(3)與本身修習課程有關,須從事校外實習者。 備註:若上述資料及證明文件係為影本者,應註明「與正本相符」之文字,並加蓋申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提供不實資料與文件,經查屬實,將自負法律責任)
工讀金報支注意事項: 工讀金報支時,以「簡式新增一筆」造冊,而非使用「薪資新增一筆」。 以時薪報支工讀時數,而非單價欄位鍵入總工讀金額;如大專生時薪以109元計,工讀時數22小時,則小計為109元(單價)*22(小時)=2,398元。 每日工讀時數以8小時為計;如超過8小時,請以專簽核准。 同月份、同工讀生填寫在同一份時數記錄表,勿須分開填寫。 不同月份工讀金,分開填寫「時數紀錄表」。 工讀整日需扣除中午用餐時間。 依國科會規定,臨時工指臨時僱用且無專職工作之人員。雖附上畢業證書,但仍無法確認目前是否有專職工作,於清冊「備註欄」註記說明及核章。
依現有健保補充保費規定: 學生月支未超過最低勞基法工資19,047元,所得人無需繳納 2%健保補充保費。 非學生身份(社會人士)月支5,000元以上(含)須扣所得人2% 健保補充保費。 結論 : (1)同月工讀金不可分開造冊。 (2)以上情形,雇主皆需繳納2%健保補充保費。
工讀金申請文件注意事項: • 時數紀錄表和工讀金清冊報支方式應一致。 • 臨時工時數記錄表中老師 (管理人)簽名欄位,務請計畫主持人 核章或簽名。 • 臨時工申請文件如有修改,請核章或簽名。 • 時數紀錄表基本資料需填寫,勾選「臨時工讀」項目。 • 臨時工申請表基本資料需填寫,計畫主持人及單位主管欄位 核章或簽名。 • 工讀金清冊會簽單位:勿需填列研發處
臨時工須知 • 計畫助理人員包含專兼任助理人員及臨時工 (一) 應迴避進用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助理人員。 (二)於專題研究計畫中已擔任任一類助理人員者,不得再擔任同一計畫之其他類之助理人員。專任助理人員不得擔任其他專題研究計畫之助理人員。 (三)臨時工指臨時僱用且無專職工作之人員。 臨時工計酬標準: (一)學士級:時薪新台幣109元/時,日薪新台幣872元/日;碩士級:時薪新台幣150元/時,日薪新台幣1,200元/日;博士級:時薪新台幣200元/時,日薪新台幣1,600元/日。 (二)每人每日臨時工時數以不逾8小時為原則;每人每月最高時數: 【學士級】除暑期(7~9月) 最高90小時外,其他月份最高50小時; 【碩士級】每月最高時數50小時; 【博士級】每月最高時數10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