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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 H1N1 流感学校防控. 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汤 显 2009 年 9 月 2 日. 提 纲. 流感的基本知识 甲型 H1N1 流感及其形势 甲型 H1N1 流感学校防控. 流感的基本知识. 流行性感冒( Infuenza ).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 , 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 主要通过空气中的飞沫、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或与被污染物品的接触传播 临床表现:发热、全身酸痛、显著乏力和呼吸道症状,并可引发并发症,多数患者可在一到两周内恢复。 冬春季节和夏季为本市流感高发期. 流感病毒类型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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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H1N1流感学校防控 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汤 显 2009年9月2日
提 纲 • 流感的基本知识 • 甲型H1N1流感及其形势 • 甲型H1N1流感学校防控
流行性感冒(Infuenza) •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 • 主要通过空气中的飞沫、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或与被污染物品的接触传播 • 临床表现:发热、全身酸痛、显著乏力和呼吸道症状,并可引发并发症,多数患者可在一到两周内恢复。 • 冬春季节和夏季为本市流感高发期
流感病毒类型和命名 • 正粘病毒科流感病毒属 • 根据流感病毒感染的对象,可分为人流感病毒、禽流感病毒、猪流感病毒和马流感病毒等类群 • 人类流感病毒根据其核蛋白的抗原性可以分为三类 甲型流感病毒(Influenza A virus),又称A型流感病毒 乙型流感病毒(Influenza B virus),又称B型流感病毒 丙型流感病毒(Influenza C virus),又称C型流感病毒 • 感染动物的流感病毒,其核蛋白的抗原性与人甲型流感病毒相同,但是甲、乙和丙型流感病毒的分类只是针对人流感病毒的,因此通常不将禽流感、猪流感病毒等非人类宿主的流感病毒称作甲型流感病毒
甲型流感病毒 • 根据根据外膜蛋白血凝素抗原(HA)和神经氨酸酶(NA),甲型流感病毒有l6个H亚型,9个N亚型 • 甲型病毒经常发生抗原变异,传染性大,传播迅速,易发生大范围流行 • 乙型病毒常引起局限性流行,丙型病毒一般只引起散发,较少引起流行 • 甲型流感病毒对热敏感,60℃20分钟即灭活 • 紫外线敏感30分钟即可灭活 • 一般的消毒药都有很好的杀灭作用
既往的流感大流行造成的影响 • 1918-19 西班牙流感 (H1N1) 造成全世界2000-5000万人死亡 • 1957-58 亚洲流感 (H2N2) 造成全世界近100万人死亡 • 1968-69香港流感 (H3N2) 造成全球150万-200万人死亡 • 1977-78俄罗斯流感 (H1N1) • 成年人均为轻微感染,而在校青少年发病率很高
人流感病毒 禽流感病毒 禽、猪流感和人流感重组病毒 猪流感病毒 甲型H1N1流感病毒 • 此次引发全球流行的H1N1亚型病毒是新型变异病毒,包含以下病毒的基因片段: • 人类流感病毒 • 北美洲禽流感病毒 • 北美洲、欧洲和亚洲猪流感病毒
全球甲型H1N1流感形势 • 2009年4月25日,WHO“具有国际影响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 • 2009年4月27日,WHO宣布将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从3级提高到4级 • 2009年4月29日,WHO宣布警告级别从4级提高到5级 • 2009年6月11日,WHO宣布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升至最高第六级 意味着甲型H1N1流感全球大流行
全球疫情概况 •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不再对单个的病例,尤其是轻症病例进行统计,因此,官方报告的数字远比实际发病数要低
全球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特点 • 主要集中在美洲地区 • 共报告死亡病例1579人,占总报告死亡病例的87.77%,报告病死率最高(14.91‰) • 前五位的国家:美国、阿根廷、墨西哥、加拿大、智利 • 对有性别和年龄记录的死亡病例共448人进行分析 • 年龄中位数为37岁(范围0~85岁) • 20~29岁(孕龄主要年龄)女性死亡病例数略高于男性,其他各年龄段死亡病例数基本相同 • 死亡病例年龄主要集中在20~49岁间,占总死亡病例的51%,但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有明显不同 • 全球死亡病例中,至少49%的病例患有基础性疾病 • 怀孕和肥胖也应引起关注。怀孕是引起严重并发症和死亡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
国内甲型H1N1流感形势 • 2009年4月30日,卫生部第8号公告: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 2009年7月10日,卫生部第9号公告: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按照乙类管理
流行病学 • 传染源——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 • 传播途径——主要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能造成传播。 •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
临床表现 • 潜伏期一般为1-7天,多为1-3天 • 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咯痰、流涕、鼻塞、头痛、全身酸痛、乏力。部分病例出现呕吐和/或腹泻。约10%病例可不发热 • 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少数病例病情进展迅速,出现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 • 患者原有的基础疾病亦可被诱发加重,呈现相应的临床表现,病情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
诊断 • 确诊病例: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同时有以下一种或几种实验室检测结果: • 1.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可采用real-time RT-PCR和RT-PCR方法)。 • 2.分离到甲型H1N1流感病毒。 • 3.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
治疗 • 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不需抗病毒治疗 • 重症病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 合并肺炎和/或低氧血症、呼吸衰竭 • 合并感染中毒性休克 • 合并多脏器功能不全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集中定点医院收治 • 隔离期限7天,7天后症状尚未消失,待消失后24小时,方可解除隔离治疗 • WHO 《甲型H1N1 流感病例抗病毒药物使用指南》 • 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 • 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 • 市卫生局沪卫医政69号、70号文件
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 • 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病人出现症状前1 天至发病后7 天,或至病例症状消失后24 小时)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 • 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 • 与病例共同生活、工作或有过近距离(一般指2米范围内)接触的人员; • 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的人员; • 其他由卫生专业人员判定的密切接触者 • 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方案(试行)》
密切接触者管理 • 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并确定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的形式及场所等,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 • 医学观察对象或监护人自我观察,主动报告,健康告知,家庭成员督促 • 以医学观察对象主动报告为主,由专业机构在观察期限临近结束时进行随访评估 • 指定医疗机构的卫生人员定期对观察对象健康状况进行电话随访或访视,并进行健康咨询和指导 • 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方案(试行)》
甲型H1N1流感学校防控 • 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教体艺 [2009]6号) •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 见》教体艺[2009]7号)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和 托幼机构秋季开学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09]47号) • 市卫生局、市教委《关于加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 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卫疾妇[2009]42号)
我国内地学校甲型H1N1暴发及策略 • 6月19日,广东省出现我国首起学校甲流暴发事件 • 19日,涉疫小学关闭 • 23日,全镇其余26所托幼机构、中小学停课一周 • 截至8月11日,共有7起学校甲流暴发事件,确诊173例。涉疫学校均关闭,6起发生在小学,1起发生在大专 • 5月27日,卫生部下发《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暴发疫情处理技术指南》,其中提出了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停课和放假措施的实施原则 • 6月22日,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分三类情况处置 • 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 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 • 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 8月17日,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港台地区学校甲型H1N1暴发及策略 • 香港特区 • 6月11日,出现首例确诊个案,全港所有小学、托幼机构停课14天,出现甲流疫情的中学停课 • 6月19日,调整为出现病例的学校停课14天,不再大面积停课 • 6月23日,香港教育局宣布,全港幼儿园、小学,本学期不会有复课安排。中学无须实行全港停课 • 7月20日,香港教育局宣布,全港学校可按原定日期开学 • 台湾地区 • 7月21日,台湾教育部体育司司长表示,因甲型H1N1流感而全台停课的机会不大
中国疾控中心对关闭学校控制措施的建议 • 评估因素 • 公共卫生收益和社会经济成本 • 继发伦理学问题 • 社会基本服务影响 • 基于年龄别的疾病严重程度 • 当地疾病流行及波及状况 • 疫情传播局限时,学校关闭控制疫情效果较为显著 • 出现广范围社区传播时,关闭学校措施效果不佳
开学前的防控准备工作 • 完善本校防控工作预案 • 7大制度建设:传染病报告、传染病管理、晨检、全日健康观察、缺勤/课登记和家访、消毒隔离、饮水卫生自检 • 防控人员、应急处置场所、物资和专项经费 • 卫生室对发热病人的处置和监控措施 • 对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随访工作流程 • 发生确诊病例后终末消毒措施的落实
教职员工防控甲型H1N1流感培训 • 各学校、托幼机构应配合当地卫生部门或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对本校教职工,尤其是对校医甲型H1N1流感防控能力的培训工作 • 提高其对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在防控疫情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其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知、发现和报告等能力 • 环境卫生管理和清洁
学生、家长以及教职员工告知 • 要求主动向学校报告开学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等相关情况 • 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 • 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
开学后切实做好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 • 加强健康教育 • 把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课,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争取学生积极配合学校防控措施落实 • 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
加强疫情流感样病例监测 • 以班级为单位加强对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 • 做好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 • 劝往就医(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我区两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置发热门诊),治愈前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 • 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报告
加强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及暴发疫情苗子报告 • 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有发热(口温≥37.5℃)、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立即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例及以上即刻报告区疾控中心 T:65536501 • 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调查处置,落实观察期内监测随访工作 • 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报告 • 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方可恢复上学或上班
加强大型集会活动管理 • 加强军训期间防控管理 • 加强风险沟通的管理(媒体、家长) • 卫生室每日消毒,教室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 疫苗接种
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控制 • 暴发疫情定义(由卫生部门定义) 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联系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和/或确诊病例 • 关注重点病例:重症、死亡 • 现场处置、密接追踪 • 标本采集 • 至少20例患者的呼吸道样本 • 如果现症病例在20例以下,应全部采样
学校甲流疫情的分类 • 第一类: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 第二类: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 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 第三类: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 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学校甲流疫情的处置(一) • 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 如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 • 如14天内,同一学校或托幼机构有2个及以上班级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 • 如14天内,同一学校或托幼机构有2个及以上年级停课时,该学校或托幼机构可以全体停课(经区政府同意) • 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
学校甲流疫情的处置(二) • 落实相关终末消毒措施 250mg/L • 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师生及家长掌握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养成并维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 停课时间一般为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 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 复课后,学校或托幼机构还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持续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