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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度 臺中市 加油站業者加油行為污染防制暨油氣回收設施維護保養法規宣導說明會

102 年度 臺中市 加油站業者加油行為污染防制暨油氣回收設施維護保養法規宣導說明會. 種子教師教育訓練. 102 法規 宣導說明會. 油氣回收設施稽查檢測及注意事項. 主講人 :楊家源. 102 年度環保局重點 管制項目. 法規宣導及線上申報操作說明. 4. 主題說明.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5. Q1 、與加油站有關管理法條有哪些?. Ans : 空氣污染防制法 (95.05.30) 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92.07.23. ) 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94.09.13) 台中市加油站加油槍空氣污染行為公告( 96.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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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度 臺中市 加油站業者加油行為污染防制暨油氣回收設施維護保養法規宣導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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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102年度臺中市 加油站業者加油行為污染防制暨油氣回收設施維護保養法規宣導說明會 種子教師教育訓練

  2. 102法規宣導說明會 油氣回收設施稽查檢測及注意事項 主講人:楊家源 102年度環保局重點管制項目 法規宣導及線上申報操作說明 4. 主題說明

  3.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5. Q1、與加油站有關管理法條有哪些? Ans:空氣污染防制法(95.05.30) 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92.07.23.) 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94.09.13) 台中市加油站加油槍空氣污染行為公告(96.10.29) 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92.02.19)

  4. 違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少數業者常忽略申報期限亦會有罰鍰 6. Q2、加油站為什麼要定期檢測跟申報? Ans: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十條及「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各加油站應自行或委託檢驗測定機構定期實施兩年一次氣漏及一年兩次氣油比檢測,其檢測結果應作成紀錄、保存兩年,並於定期檢測後30天內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 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十條 公私場所應於執行定期檢測前五日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於定期檢測後三十日以內,將檢驗測定結果作成紀錄,依規定格式填製報告書送達公私場所所在之當地主管機關以為申報。    前項申報自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起,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電子網路傳輸方式,將檢驗測定結果摘要表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並依規定格式填製書面報告書妥善保存五年備查。主管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公私場所提報完整檢測報告書進行審查。    前二項檢驗測定結果經審查,如文件有欠缺或不合規定者,當地主管機關應即通知公私場所限期補正或重新檢測,補正期間不得超過三十日,限期補正以一次為限。

  5.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7. Q3、常見罰款相關規定? Ans: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1.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其固定污染源之最大操作量,不得超過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最大處理容量。 2.固定污染源及其空氣污染物收集設施、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規格、設置、操作、檢查、保養、紀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4.依前項處罰鍰者,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令其歇業。

  6.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違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9. Q4、稽查檢測未合格的油槍該如何處理? Ans: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之1條規定。 不符合氣油比檢測合格標準之油槍,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未能於期限內完成改善者,應敘明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向地方主關機關申請展延,總展延日數不得超過九十天。 加油站因故未使用之加油槍,應掛牌上 鎖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向地方主管機關 報備者,得免納入檢測。

  7.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10. Q5、加油槍或油氣回收設施損壞時該如何處理? Ans: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七條規定。 固定污染源之相關設施故障致違反本法規定時,公私場所立即採取因應措施,並依下列規定處理者,得免依本法處罰: 一、故障發生後一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二、故障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修復或停止操作。三、故障發生後十五日內,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

  8.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11. Q6、申請設置油氣回收設施相關申請文件? • Ans: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一) 、建造執照影本 • (二)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籌建許可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三) 、油氣回收設施設置計劃書,其內容如下: • 1.加油站基本資料 • 2.油氣回收設施及施工設計圖 • 3.油槍油氣回收設備型式 • 4.液阻檢測步驟或程序,預計檢測日期 • 5.氣油比檢測步驟或程序,預計檢測日期 • 6.氣漏檢測步驟或程序,預計檢測日期 • (四)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9. 建照取得後申報開工前 未通過 申請 14日內 加油站補正或改善(不得超過90天)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計畫書書面審查 審查通過 油氣管線之埋設及相關測試 主管機關得派員監督 (五天前通知主管機關) 液阻檢測 經營許可取得後6個月內 15日內 檢測報告送交審查 完成油氣回收設施設置及氣油比和氣漏檢測 通過 核發證明文件 檢測後十五日內作成紀錄以供備查 12. Q7、審查流程及時間? Ans: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10.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13. Q8、檢測執行方式及不合格認定原則? Ans: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之1條規定。 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加油站加油槍之氣油比檢測,其檢測數量應為每一汽油加油機使用之加油槍數二分之一以上。   檢測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不合格:一、符合前條氣油比檢測合格標準範圍之加油槍未達總檢測數百分之七十者。 二、符合前條氣油比檢測合格標準範圍之加油槍達檢測數量百分之七十以上,其未符合合格標準範圍之加油槍,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 加油站未能依前項第二款期限完成改善者,應敘明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延總日數不得超過九十日。加油站因故未使用之加油槍,應掛牌上鎖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者,得免納入第一項之檢測。

  11.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14. Q10、檢測頻率及修護規定? Ans: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業者應自行或委託檢測頻率 檢測不合格者,應於二十日內完成改善,未能完成改善者, 應於期限屆滿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

  12.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15. Q10、檢測頻率及修護規定?(續) Ans: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 延長檢測頻率 1.連續三個月平均月發油量小於200公秉者,檢具相關文件報經主管機關認可者。 2.取得認可之加油站(延長檢測頻率者),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之月底前提報前一季各月發油量,供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13. 加油站常見法規問題 16. Q10、檢測頻率及修護規定?(續) Ans: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 新增加油槍長期停用及復用管制規定 1.停用認定:掛牌上鎖後二十四小時內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免納入檢測且不需定期檢測。 2.復用規定:因故停用六個月以上,經氣油比檢測符合標準,並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

  14.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25. 網站介紹(1/3) 加油站油氣回收管制宣導網站--首頁 網址:http://gas.tcepb.gov.tw/

  15.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26. 網站介紹(2/3) 忘記密碼

  16.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網站介紹(3/3) 資訊查詢 可多加利用查詢資訊、資料

  17.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可直接修改資料」 28. 基本資料管理功能說明(1/2) 可直接修改/須申請修改基本資料

  18.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29. 基本資料管理功能說明(2/2) 可直接修改/須申請修改基本資料 請必務填寫電子郵件信箱,以利相關訊息傳遞

  19.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氣漏及氣油比之定期檢測 上網進行定檢結果摘要申報 加強站上資料查核 定期線上申報者 書面報告應妥善保存5年備查 未定期線上申報者 30. 定檢日期網站登錄 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九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各加油站應自行或委託檢驗測定機構定期實施兩年一次氣漏及一年兩次氣油比檢測,其檢測結果應作成紀錄、保存,並於定期檢測後30天內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 為方便各業者申報作業, 自98年度起於臺中市加油站宣導網站新增線上申報功能,凡於線上申報檢測資料之加油站業者,只須將報告紙本留存站上以便法規查核,省去公文上的往來;未定期上網申報者,本局將加強站上資料查核。

  20.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31.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1/9)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

  21.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32.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2/9) 氣漏檢測

  22.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若不符合,請重新檢驗 33.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3/9) 氣漏檢測

  23.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若不符合,請重新檢驗 34.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4/9) 氣漏檢測

  24.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35.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5/9) 氣漏檢測 若不符合,請重新檢驗

  25.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36.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6/9) 氣漏檢測

  26.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37.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7/9) 氣油比檢測

  27.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38.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8/9) 氣油比檢測

  28.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39. 定檢資料申報系統(9/9) 氣油比檢測

  29. 正確加油方式及五不五要訓練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列印紙本並簽名保留於站上 上網進行測驗 90分以上者 未達90分者 於隔日上網重新測驗 40. 線上測驗目的 為保障加油站及加油員雙方的權利,避免認定上的爭議,101年度更新網站功能,增加加油員的線上測驗,將之前各站自行考試,改為網站線上測驗,一方面能準確掌訊握教育訓練日期,另一方面確保各加油員受訓成效。 測驗方式

  30.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41. 線上出題系統(1/3) 線上出題

  31.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42. 線上出題系統(2/3) 線上出題

  32. 加油站網頁功能及線上登錄 43. 線上出題系統(3/3) 線上出題 若不及格,請隔日重新複測

  33. 油氣回收設施稽查檢測及稽查注意事項 • 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執行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檢測作業參考原則 • (1)檢測數量。 • 氣油比檢測及氣漏檢測全數執行。 • (2)執行檢測之時間期程。 • 全年度每站至少1次以上,上月排定當月查核對象。 • (3)限期改善告知方式及改善期程。 • 發文告知,改善時間20天以內。 • (4)現場檢測原則不再有調修機會。 • (5)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可副知轄內加油站公會派員,惟抽測作業不受公會未派員影響。

  34. 油氣回收設施稽查檢測及稽查注意事項 • 加油站需配合辦理事項 • (1)加強並落實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之操作維護保養等相關管理工作。 • (2)建立專責人員制度,確保及強化加油站管理品質。 • (3)辦理內部員工有關油氣回收設備操作技巧之教育訓練,以防止油氣逸散污染環境及維護國民健康。

  35. 油氣回收設施稽查檢測及稽查注意事項 • 執行檢測作業 • 1、檢測前 • (1)各地方環保主管機關通知加油站業者於執行期間內進行不定期檢測,並知會轄內加油站公會。 • (2)於執行檢測當日可副知加油站公會一同會同,惟抽測作業不受公會未派員影響。

  36. 油氣回收設施稽查檢測及稽查注意事項 • 執行檢測作業 • 2、檢測時 • (1)檢測人員應主動出示包括檢查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檢測人員合格證書、檢測儀器之校正及維護紀錄等相關文件,倘委託由認可檢測機構執行者,該機構應備妥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予以表明身分及說明來意,並應注意執行檢測時之行為及態度。

  37. 油氣回收設施稽查檢測及稽查注意事項 • 執行檢測作業 • 2、檢測時 • (2)與加油站業者確認下列檢測事項內容: • 1.檢測項目(如氣漏檢測或氣油比檢測)。 • 2.檢測程序(如須停止加油時間、氣油比抽測比例)。 • 3.要求場所人員會同進行檢測,過程中應拍照存證,以示公正及避免糾紛;若受檢對象不願會同時,得逕依既定抽測比例確認後檢測,亦應拍照存證,於檢測相關工作紀錄註明,並檢附檢測結果單據。 • 4.測試氣油比檢測前應檢查油槍噴嘴完整性;倘油槍變形至無法進行檢測,現場無法完成改善者,該油槍視為檢測不合格。 • 5.測試前完成各相關儀器之校正及歸零,並依公告之檢測方法執行檢測,其結果始能作為後續處分依據;倘檢測干擾於檢測無法排除或有疑慮時,即停止檢測,俟排除後或擇日再予以檢測。 • 6.執行檢測人員資格,由經訓練合格並取得證書之環保局人員或委託經大署認可該項檢測業務之檢測機構為之。

  38. 油氣回收設施稽查檢測及稽查注意事項 • 執行檢測作業 • 2、檢測時 • (3)詳細填寫檢測相關工作紀錄及檢測作業現場確認表等相關表單,其內容應包括如下項目: • 1.繪製檢測地點設施之相關位置圖示,包括加油站、加油槍或儲槽等位置。 • 2.相關檢測儀器之校正及維護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之日期、字號等。 • 3.執行檢測依據之公告檢測方法;倘於檢測過程中,如遇公告標準檢測方法中所稱之干擾,且無法排除或有疑慮時,即應停止檢測並加以註明,俟排除後再予以檢測。 • 4.檢測結果若有不符合格標準範圍者,應於檢測相關工作紀錄內載明,同時告知加油站限期改善日期及完成改善後確認方式(如發文、傳真或擇期複測),要求現場負責人當場簽收;若現場無負責人或現場無負責人拒收,檢測人員應予以註明,而於現場留置限期改善通知書,並拍照存證。 • 5.加油站若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時,依違反空氣污染防法第43條規定處理並逕行檢測。 • 6.倘加油站業者違反規定時,應清楚告知其所屬之法規義務及尋求行政救濟管道之權力。 • 7.加油站檢測作業現場確認表。

  39. 油氣回收設施稽查檢測及稽查注意事項 • 執行檢測作業 • 3、檢測完成後,應請受檢場所及公會會同人員於檢測相關工作紀錄單簽名;惟若遭拒絕,應於檢測相關工作紀錄單註明。

  40. 102年度新增重點管制項目 一、卸油管,應深入儲槽距離底部30公分 真空壓力閥 加油站自我審視方式 配合環保署調查 卸油口打開時是否有大量油氣衝出逸散情形,如有油氣衝出 1.立管未達儲槽底部30公分 2.立管有破洞或鏽蝕之情形 3.卸油口蓋(墊片)必須能密封,且不得有滑動之情形。 卸油口 第一階段回收口 浮筒通氣閥 加油機取油管線 油氣回收管線 沈降式卸油管,應深入儲槽距離底部30公分以內 儲槽油氣空間 儲存油氣空間 油槽 儲油空間 儲油空間

  41. 102年度重點管制項目 臺中市持續推動油氣回收微壓表裝置 • 102年2月1日至102年7月12日,已另於101年度之外名單進行訪查145站次,其中已裝設微壓表加油站之站數有89站,裝設比例達61.3%,其中以集團站(全國、統一精工、山隆..等),暨主動配合全中市的裝設微壓表政策,均率先於今年度全數裝設完成,如表7.1各集團裝設微壓表現場照片,本團隊將持續巡查今年度未訪談之加油站,並持續追蹤有意願裝設之站方,於今年度的裝設比率提高達百分百為目標,相較於未進行推動之縣市,臺中市對此一防制措施之推動將具有高度效益。 微壓表裝設站於今年推動至今新增19站

  42. 102年度重點管制項目 一次回收口設計不良標示不明 集中式回收系統迴氣管錯誤聯通 文字 文字 二、第一階段回收連通管需標示清楚 第一階段回收連通管必須標示清楚,每個油品個別有一個回收口,站長於收卸油料時要開啟對應油品回收口才可完全回收油氣回到油罐車罐體內,切記不可同一時間將兩個油櫃卸入兩個油槽,以免回收不良。 多個一次回收須標示清楚,避免洩油人員接錯管,而造成壓力閥損壞

  43. 102年度重點管制項目 加油站神秘客查核作業 選定加油站 • 加油站神秘客查核作業 • 查核重點 • 油槍跳停後,仍連續加油2次以上之行為。 • 不當加油,加油槍於加油過程中造成汽油溢出油箱之情形。 • 槍管敲擊加油機開關。 • 加油完畢收槍時,滴漏油品。 加油行為,進行蒐證 1.拍攝加油人員 2.加油車號 加油中(拍攝手部細部動作) 1.是否使用槍館開啟開關 2.有無壓槍身 3.油槍跳停後是否連續按壓超過2次以上 • 查核方式 • 以匿名方進行 • 於加油時採用收音機全程錄音或採用攝影方式進行 • 查核結果於當月提報環保局 加油後 1.有無油品滴落地面 2.加油員是否輕放加油槍

  44. 加油站行為查核及法規說明會 不強迫加油巡查宣導 配合宣導說明會對加油站業者辦理種子教師訓練 • 民眾於自助式加油機操作時: • 1.強迫加油。  • 2.不當加油。  • 3.加油完畢收槍時滴漏油。  • 4.未加油時濺灑行為。 • 5.於加油過程中,要求加油員強迫加油或加至整數等行為。 出示識別證 無發現空氣 污染行為 攝影機現場拍攝民眾 自助加油過程 發現空氣 污染行為 開立勸導單 稽查結果記錄 稽查違規事項

  45.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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