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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101 學年度. 「各項學前補助」行政人員教育研習 主講者: 楊琇惠、蔡鳳格、郭芷岑.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大綱. 一、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 二、幼生系統介面展示與操作說明 1. 園所資料維護 2. 新增幼生資料 3. 修改幼生資料 4. 幼生資料異動 三、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與幼生管理系統操作說明 (一)經濟弱勢加額申請 (二)免學費申請 四、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免學費教育計畫 五、臺南市 2-4 歲幼兒教保券. 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 立法意旨. 確保受補助幼兒於合宜之幼兒園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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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1學年度 「各項學前補助」行政人員教育研習 主講者:楊琇惠、蔡鳳格、郭芷岑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大綱 一、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 二、幼生系統介面展示與操作說明 1.園所資料維護 2.新增幼生資料 3.修改幼生資料 4.幼生資料異動 三、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與幼生管理系統操作說明 (一)經濟弱勢加額申請 (二)免學費申請 四、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免學費教育計畫 五、臺南市2-4歲幼兒教保券
立法意旨 確保受補助幼兒於合宜之幼兒園就學。 保障家長受補助權益。
補助內容、權責單位及經費來源 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免學費教育計畫 臺南市2-4歲幼兒教保券 只 有 臺 南 市 才 有
幼兒園條件2 收費規定 1.符合幼照法施行前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之額度。 2.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額度。
新規定 • 幼兒園應就補助款撥付方式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採預先扣繳者,得免轉撥款項;未預先扣繳者,幼兒園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撥付補助款後,立即轉撥申請人。私立幼兒園應於一個月內,將申請人簽收領據副本,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期初基本設定-園所資料維護1/3 一、公私立幼兒園 1.園所基本資料及核准數係由「全國教保資訊網」定期轉入本系統資料庫,故基本資料之修改請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做異動,異動後將於隔日由系統自動更新幼生管理系統之園所資料。 2.各園的承辦人及E-mail應定期做最新資料的更正。
私立幼兒園 – 園所資料維護與查詢「園所資料維護」2/3
期初基本設定-園所資料維護3/3 【公立幼兒園】 1.設定本學期各項收費標準【期初,收費應扣除非補助項目】,若設定的收費標準超出縣市承辦訂定的標準時,系統會出現警告視窗如下圖。 2.設定完收費標準與全園幼生資料皆輸入至資料庫時,即可於規定日期區間開始申請幼生各項補助。
期初基本設定-新增幼生資料1/5 ◎系統操作步驟:【園所資料維護與查詢】→【幼生資料維護】→【新增幼童基本資料】。
期初基本設定-新增幼生資料2/5 1.輸入幼生的身份證字號及出生日期後按一下【新增】按鈕。 ◎身分證字號:系統依身分證字號檢查碼規則檢驗此欄位,若國籍為非本國籍幼兒,系統不檢查此欄位;若為無身分證字號之本國籍幼生,輸入「*」,存檔後系統自動編號。
期初基本設定-新增幼生資料3/5 ◎若幼童己存在系統中,並就讀其他園所,出現以下圖: ◎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若不存在戶政資料,出現以下圖:
期初基本設定-新增幼生資料4/5 2.輸入基本資料: ◎幼童屬性之原住民身分係依內政部戶政司所提供之幼兒資料比對原住民屬性,由系統自動勾選,若幼童確實為原住民而系統未勾選時,請參閱幼童戶籍資料確認身分後聯絡雲林縣政府(05-5370676分機402或404)協助修改。 ◎「家戶經濟屬性」一欄,幼童是否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各園有增刪之權限,因此各園須確定持有證明方可使用該身分申請相關補助。另外,第二學期因跨年度而有證明過期需重辦之情形,務必確認幼童是否仍持有有效證明。 ◎當勾選屬性欄位卻無選擇其子項目時,將會出現錯誤訊息。
期初基本設定-新增幼生資料5/5 3.輸入學籍資料:園所名稱、入學日期、學年學期、班別、採用收費標準等。 4.確認幼生可申請補助項目:自動依前述幼生資料,判定符合的補助申請條件,勾選後儲存;未來受理家長補助申請案件時,勾屬性自動判定可補助項目,若有多重申請項目時,系統擇優選取之。
期初基本設定-修改幼生資料1/2 1.【園所資料維護與查詢】→【幼生資料維護】→選擇功能欄下方想修改的幼生資料,按一下【修改】按鈕。
期初基本設定-修改幼生資料2/2 2.幼生資料修改規則: ‧未存在清冊:所有資料均可修改。 ‧存在清冊未送出(清冊狀態:新申請):基本資料可修改,屬性不可修改。 ‧存在清冊已送出未審核通過(清冊狀態:審核中、修改中):基本資料可修改,屬性不可修改。 ‧存在清冊已審核通過:不得修改。
期初基本設定-幼生資料異動1/2 1.【園所資料維護與查詢】→點選【幼生資料異動】。 2.選擇欲異動資料的幼生,按下【異動】。 3.選擇所需異動的原因 ‧身分證字號或出生日期異動。 ‧轉學但不知轉到哪個學校:點選後需輸入離園日期。
期初基本設定-幼生資料異動2/2 4.批次畢業(※請於每年7月31日前將畢業生勾選畢業,系統將於當日晚上將畢業生移至歷史資料區) (1)利用幼生資料異動查詢條件(輸入當年畢業生學齡範圍),以篩選幼生資料。 (2)勾選欲畢業的幼生,多筆勾選完成後,按下【畢業】,此時功能如出現【取消畢業】表示完成。 (3)取消畢業:選擇欲取消畢業的幼生,按下【取消畢業】,完成恢復學籍。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與幼生管理系統操作說明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與幼生管理系統操作說明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項目 免學費補助 (所有五歲幼兒皆適用,不排富。) (*申請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8,500元,放棄免學費) 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依家戶年所得決定補助額度。) ^^^^ 監護人+幼兒
101學年度「5歲免學費教育計畫」適用對象 • 95年9月2日至96年9月1日間出生之5足歲幼兒,且於公立幼兒園,或私立合作園所(含國幼班) ,就讀同一園所滿一個月以上者。 • 依法核定緩讀之學齡兒童,且經鑑定安置於公立幼兒園或私立合作園所(含國幼班者)。 ◎排除對象 • 非本國籍幼兒。 • 就讀非本計畫認定園所。
申請方式 教師於幼生管理系統上為全部大班幼兒造冊,家長需在系統產生之清冊親自簽名或蓋章。 (一)經濟弱勢加額補助--先 • 以家戶年所得決定申請資格及補助額度,每位家長需填申請表,再由 園所至「全國幼生管理系統」比對、依佐證資料修正財稅屬性,並將 確認單及清冊給家長親自簽名或蓋章。 口訣:申請 比對 確認 同意 清冊核章。 不同意修正 確認 同意 清冊核章。 • 家戶年所得等資料涉及家長個人隱私,因此,園所未經家長填列申請 單及同意比對意願前,不得擅自至系統逕行申請本項補助或比對家戶 所得。 (二)免學費補助--後
三、選擇免學費撥款方式 ★以入園即免收學費為原則。 ★倘有實際執行困難,亦得採等政府撥款後再轉發給家長之方式。惟園所需明確告知家長撥付補助款方式。
四、免學費造冊時間 第1次造冊 第一學期10/15前、第二學期4/15前 第2次造冊(僅限私幼,依就學月數比例核發) 第一學期12/15前、第二學期6/15前 ☆逾第2次申請期限之零星個案不再開放申請。
第2次造冊補助金額計算方式說明 • 第1次造冊,每名幼兒每學期最高以15,000元給予補助;第2次造冊(10月16日之後入學之幼兒)則按就學月數比例計算(由系統計算)。 • 統一以每學期6個月、每月30日計之,達15(含)日者以半個月計之、未滿15日不予採計,補助金額若有小數點者以無條件捨去方式辦理。
第2次造冊補助金額計算公式練習 練習1:幼童10月18日入學,則該童可於第2次造冊時,請領多少免學費補助? 106÷30=3餘16 餘數超過15,得以半個月計,故使用3.5個月計算。 15000÷6×3.5=8750 答:可申請學費8750元。
第2次造冊補助金額計算公式練習 練習2:幼童10月20日入學,則該童可於第2次造冊時,請領多少免學費補助? 104÷30=3餘14 餘數未達15,不予採計,故使用3個月計算。 15000÷6×3=7500 答:可申請學費7500元。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於幼生管理系統申請方式及步驟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於幼生管理系統申請方式及步驟 35
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申請步驟 1、家長填寫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申請表(每學期公告) 一定要勾選下列其中一項:1.不符合、不申請(無確認單)。 2.勾選一種經濟屬性。 2、依申請表資料至幼生管理系統(https://ktc.ylc.edu.tw)鍵入資料比對。 3、列印全部確認單。 4、家長提出佐證資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以及不同意比對結果 者)。 5、不同意比對結果者→提供佐證資料→學校承辦人審核完畢 →根據佐證資料修改申請屬性→單一列印確認單 ※每位申請經濟弱勢之幼兒皆要有1張最新的確認單 (勾選同意比對結果不申請或同意比對結果,依比對結果申請) 6、每位申請經濟弱勢之家長皆同意比對結果後,方可新增弱勢加額清冊,並列印清冊給家長簽名或蓋章。 ◎「免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加額補助」請領清冊上「監護人簽章」欄請家長蓋章或簽名,該欄位的姓名務必與「監護人」一欄相同。 ◎各園請領清冊、申請表及確認單自行影印一份留存,以便家長有疑義時,可供其查詢。
5歲幼兒免學費及經濟弱勢加額申請表及確認單5歲幼兒免學費及經濟弱勢加額申請表及確認單 申請表(全園大班幼兒每人一張) 勾選「不符合申請資格」或「不申請本項補助」者 要申請(只能勾選一種資格) 有「確認單」 無確認單
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 • 【免學費補助專區】→點選【弱勢補助申請】,出現免學費弱勢加額補助申請畫面。 一、點選【挑選欲申請小朋友】按鈕。 ●
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 二、勾選欲申請小朋友 →依家長填寫的申請表勾選家戶所得或其他情況 →點選下方【確定申請,開始線上查調財稅資料】 ● ●
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低收、中低身分補充說明)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低收、中低身分補充說明) • 確定家長能提供有效期限內(當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之幼童,無須線上查調即可申請;★若無法出示證明,請至幼生資料維護專區修改該童家戶經濟屬性,方可用線上查調之方式申請補助。
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 三、列印全部確認單
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 • 若家長不同意比對結果,確認單上呈現需檢附之佐證資料 • →請家長附上佐證資料 →所附的佐證資料園方確認資料無誤後,上幼生管理系統【 免學費補助專區】→ 【弱勢補助申請 】→【 修改申請屬性】。
101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別身分幼兒不同意系統比對結果須檢附之佐證資料101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別身分幼兒不同意系統比對結果須檢附之佐證資料
修改幼童申請屬性步驟:1.【修改申請屬性】 →2.【修改財稅屬性】 →3.依家長提供之佐證資料勾選正確選項 → 4.系統自動產出須檢附之資料→ 5.下一步→ 6.儲存。 • 重新列印確認單(單一列印),申請補助時,檢附最新版本確認單即可。
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 幼生系統操作-新增申請清冊 四、造冊後,請家長簽名或蓋章: • 【免學費補助專區】→點選【請領清冊維護】,出現請領清冊維護主畫面。 • 選擇「新增弱勢加額補助申請清冊」。 新增「弱勢加額」清冊
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 • 選擇申請弱勢加額補助之幼童:欲申請弱勢加額補助之幼童,請勾選左方申請欄之,選擇完畢按下【儲存】。 點選「儲存」,清冊狀態為「新申請」,園方仍可修改(新增或移除)。 點選「儲存後送出申請」,清冊狀態為「審核中」,園方無法再做任何變更。
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 清冊審核狀態說明: • 「新申請」:清冊「儲存」後,可利用功能項目【修改】連結,更動(增加或移除)幼生的請領名冊。 • 「審核中」:將清冊「儲存後送出申請」,表示目前清冊已經交由教育局審核中,園方不可再修改。 • 「修改中」:表示目前該清冊有幼童未通過,需再做修改。 • 「通過」:表示該清冊已經全部通過教育局審核。 • 「再審中」:表示該清冊已由園所修改後再送至教育局審核。
幼生系統操作-弱勢加額補助 • 請執行功能項目【列印】連結,將清冊印出,若在本系統初次列印會出現請領清冊列印元件安裝畫面(如圖1),務必【安裝】以免格式錯亂。 • 完成安裝出現請領清冊列印畫面(如圖2),選擇印表機後,將清冊【列印】下來,請家長簽名或蓋章。 圖1 圖2
幼生系統操作-免學費補助 幼生系統操作-新增申請清冊 • 【免學費補助專區】→點選【請領清冊維護】,出現請領清冊維護主畫面。 • 選擇「新增免學費補助申請清冊」,後續步驟請參考弱勢加額補助操作方式。 新增「免學費」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