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7

IPTV 新技術、新服務、新監理政策

IPTV 新技術、新服務、新監理政策. 中華電信公司 數位內容發展處 中華民國 97 年 4 月 10 日. 大 綱. 前言 新技術 新服務 新監理政策 總結. 前 言. 經濟部數位內容產業架構. 服務的匯流. 網路的匯流. 用戶終端的匯流. 數位匯流趨勢與挑戰. 固網與行動服務 匯流 電信、網路與廣電服務 匯流 數位生活、數位辦公室等新型態整合服務. 數位匯流將 引發產業整體質變 產業發展非一蹴可及, 需法規政策及業者同步配合. 同一網路可同時提供多種不同服務 同一服務可由多種不同網路技術提供 跨網路服務平台之互通與整合.

odessa
Download Presentation

IPTV 新技術、新服務、新監理政策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IPTV新技術、新服務、新監理政策 中華電信公司 數位內容發展處 中華民國 97年 4月 10日 1

  2. 大 綱 • 前言 • 新技術 • 新服務 • 新監理政策 • 總結 2

  3. 前 言 3

  4. 經濟部數位內容產業架構 4

  5. 服務的匯流 網路的匯流 用戶終端的匯流 數位匯流趨勢與挑戰 • 固網與行動服務匯流 • 電信、網路與廣電服務匯流 • 數位生活、數位辦公室等新型態整合服務 • 數位匯流將引發產業整體質變 • 產業發展非一蹴可及,需法規政策及業者同步配合 • 同一網路可同時提供多種不同服務 • 同一服務可由多種不同網路技術提供 • 跨網路服務平台之互通與整合 • 設備連網化、功能整合化 • 同一設備可支援多樣化服務與內容 5

  6. 國内各類電信服務用戶數 百萬 6

  7. 國內各類寬頻客戶數 7

  8. 國內CATV用戶分年成長趨勢 NCC網站2007年公佈資料: 95Q4 總收視戶4,807,437戶,普及率65.01% (全國家庭戶7,394,758),主要成長來源為新增家庭。 根據MIC等民間調查公司統計,若包含私接戶,普及率已超過80%。 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將有助於消除私接戶,約可增加普及率約15%,因此將成為CATV業者投資數位化的重要誘因之一。 8

  9. 世界各地有線電視普及率 國內有線電視系統概況 獨立系統業者17% 東森媒體科技24% 台灣各大MSO市場佔有率 台灣基礎網路8% 富洋媒體科技11% 中嘉網路25% 台灣寬頻 15% 9

  10. 國內有線電視之Triple Play • 富邦以台固買下太平洋聯網, 改名為富洋媒體科技, 試圖建立last mile, 並與固網業務結合, 擴大綜效(目前最積極) • 中嘉與Giga 重新切割cable modem業務, 同時與速博及台固合作VoIP 業務(已在中永和新視波有線電視推出) • 亞太寬頻打算逐步將cable modem業務交東森推展, 但目前的進展不明 • 台灣寬頻以Cable modem bundle DTV聯合銷售, 過往績效很好 10

  11. 1996-2006五大媒體廣告收入 ? 11

  12. 產業鏈整合與演進 內容製作 內容發行 內容整合者 通路 網路 硬體 終端 內容上架 傳統通路 電影 電視 戲劇 內容管理 網際網路 PC 消費者 動畫 DRM 手機 行動 數據 固網 音樂 內容派送 STB 遊戲 會員管裡 有線電視 遊戲機 學習 認證記帳 無線電視 電子商務 衛星通信 合約管理 監理及產業政策 12

  13. 新 技 術 13

  14. 14

  15. LTE : Long-Term Evolution 15

  16. 無線電視數位化導入政策 行政院2004.11.08舉行第六次財經會報,會中決定未來政府將透過政策導引、輔導獎勵、租稅優惠等措施,加速台灣無線數位電視的普及。 16

  17. 台灣無線數位電視新服務 • 中文EPG:交通部規定2006.1起提供服務。 • MHP (Multimedia Home Platform) :TTV 已於2005.7 起試播。 • HDTV:2005.3交通部同意UHF CH 30為HDTV工程測試及節目播放使用。 • DVB-H服務:華視DVB-H業界科專先期計畫。NCC規劃CH51辦理實驗性試播。 • RADIO:2006.05.05台視數位行動廣播網試播開播 17

  18. 台灣無線HDTV進展 • 輔導公視建置UHF CH30 HDTV平台及公開甄選內容經營業者。 • 時程:96年底開播。(延後) • 影音壓縮格式: Video:H.264 @L4 Audio:HE-AAC • STB一次到位:HDTV+MHP+CA+DRM • 2008北京奧運: HDTV全面接軌(延後) 18

  19. 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 • 促進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方案,仍待規劃相關配套措施發布日期:97/03/28國家通訊傳播通訊委員會(NCC)表示,該會委員會議於3月27日決議通過之「促進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方案」,僅只是規劃目標或施政方向,而非屬法規命令,此一方案仍有待各方面之配合及完成相關配套機制後,方可付諸實施。NCC強調,現行法制尚無法使這項方案一步到位,該會將根據此一政策方案,參考各界意見,配合修訂相關法規命令、收費標準及工程技術相關規定,其後續相關配套措施還包含有線電視系統營運計畫變更及評鑑機制。再者,這項方案事涉消費者權益之保護,將由業者提出相關優惠措施、檢討有關消費者保護之定型化契約規範,並會商相關機關配合進行宣導措施。NCC表示,有線電視數位化攸關我國下世代寬頻網路發展,與「優化臺灣計畫」(U-Taiwan)密切相關,並配合政府將於2010年前全面回收無線電視類比頻道的時程相互銜接。目前,有線電視產業亦面對提供視訊服務的新興平台之激烈競爭,經過長時間與業者、消費者團體溝通,各界均期待藉由這項方案的引導,推動產業升級,讓消費者在數位匯流的時代享受更低廉、更優質的服務,同時帶動整體資通訊傳播產業的提升。 19

  20. 有線電視接取網路演進架構 投落線 (Drop cable) 年代 Feeder 幹線(Trunk) 頭端 超級幹線 (Supertrunk) 1985以前 饋線 (Feeder) 全Coaxial 傳統有線電視網路 drop cable 幹線(Trunk) 頭端 超級幹線 (Supertrunk) Feeder 饋線 (Feeder) HFC 光纖同軸混合網路 drop cable Feeder 幹線(Trunk) 2005 頭端 超級幹線 (Supertrunk) 饋線 (Feeder) FTTH FTTH 20

  21. Cable Modem服務架構 • 利用HFC網路提供雙向服務,目前技術共用30Mbps頻寬 • 以Internet Access 服務為主,並提供VoIP等服務 網 際 網 路 網路管理 伺服器 路由器 Fiber Node Cable Modem 公司/學校 LAN 雙向光 收發訊機 雙向光 收發信機 信 號 結 合 器 光投落點 頭端控制器 Cable Modem 電 視 節 目 PC TV 一般家庭 有線電視頭端 有線電視網路 用戶端 21

  22. 有線電視網路頻譜規劃 • 目前約可提供100個類比節目頻道(6MHz/ch),並提供數位節目 • 類比與數位頻道共存,未來數位化節目將逐漸取代類比頻道 Downstream frequencies Analog Video (Basic,Pay ch,PPV) Digital Video (PPV,NVOD,VOD) Data and Telephony 5 40 54 550 650 750 Frequency(MHz) Upstream frequencies Discard Interactive Video Services Network monitoring Data Service Telephony or Data 5 12 18 30 40 Frequency(MHz) 22

  23. IPTV—MOD系統架構 外掛服務平台 作業支援系統 系統管理平台 服務管理 系統 供裝 客服 帳務 遊戲 學習 機上盒 伺服器 OA 理財 DRM 伺服器 資訊 核心網路 視訊控制 OMP 伺服器 加解密機制 企 畫 片 單 發行 應用軟體 視訊平台 應用服務 媒體作業 VS 中介軟體 VS BMC 片庫 接取網路 內容 取得 轉檔 編碼 派送 瀏覽器 VS 作業系統 ADSL/FTTx 無線 即時 編碼 數位頭端平台 網路平台 有線 23

  24. FTTx MigrationPlan Multiple play Always online HD UGC Digital life NGN Multiple play More than 2 HDTV Digital home Triple play FTTH dominate FTTB+ FTTN (PON, MSAN) 100M~1G 100M FTTN dominate FTTB+ FTTH (PON, MSAN) 10/50/100M FTTC/FTTB (ADSL2+, VDSL) FTTEx/C (ADSL1/2/2+, SHDSL) <8M~12M 2007 2008 2010 2011 ~ 2005 2006 2012 24

  25. 新 服 務 25

  26. 台視MHP資訊廣播 氣象資訊主畫面 TTVin入口畫面 節目相關資訊廣播 航班資訊畫面 樂透彩資訊畫面 新聞資訊主畫面 26

  27. 優質內容 • 促銷活動 • T-commerce • 觀眾透過互動參與節目 • 選舉、調查 • 節目與新聞選單 • 新聞、交通資訊 • 股票行情 • 賭博 • 銀行、健康、工作、教育服務 • 旅行、零售服務 • 行動簡訊 • E-mail • 聊天室 義大利Mediaset 之互動電視服務 27

  28. 中華電信MOD • 中華電信 MOD (Multimedia on Demand ) • 網路 : based on ADSL/FTTx • Launch date: March 3, 2004 • 服務種類: • 直播頻道 • 隨選視訊 (VOD) • 互動加值 • Karaoke-on-Demand (KOD) • 家庭金融 • 遊戲 • HD高畫質 28

  29. MOD服務區域與客戶數 • 93年3月3日開台後,服務區域為台北市、台北縣及基隆市 • 94年初再開放桃園縣、中壢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及宜蘭市 • 94年8月又擴展至台中市、台中縣、台南市、台南縣、高雄市、高雄縣 • MOD平台開放後,全區皆可經營 29

  30. 直播頻道 – 已上架67個頻道 30

  31. 隨選視訊(VOD) • 電影:好萊塢影片(Sony、WB)、亞藝影音城(環球、博偉)、亞洲影片、獨立製片、紀錄片等 • 連續劇:偶像劇、武俠劇、韓劇、港劇、日本動漫等 • 兒童天地:藍貓、諾弟歡樂館、日本卡通、幼教卡通等 • 音樂綜藝:綜藝節目、熱門 MTV、演唱會、音樂會等 • 休閒生活:運動、舞蹈教學、食譜等 • 知識學習:心靈成長、主題講座、學生學習教材等 • 好康福利區:完全免費供客戶收視、包括英語教學雜誌 • 架上維持5000小時以上內容,每週更新約400~500小時 31

  32. 互動加值 • 家庭金融:在家轉帳、繳(費)稅、帳戶查詢 • 哈星星樂園:益智趣味小遊戲 • 歡唱坊:數千首歌曲隨點隨唱 • 勝負競技場:押分抽獎、互動遊戲 • 精業理財:大盤指數、自選股報價 • 成人遊戲:野球拳 32

  33. HD高畫質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奧棒8搶3 (3/7開播) 運動區 (4月開播, MLB,歐足盃賽事, NBA歷史賽事,…) HD綜合 3/7開播, 包含連續劇、影集、旅遊、音樂、藝術、生活等等內容 展示區(有公播權) 4/1 整合有公播權之內容, 供自有通路及外部通路據點展示用 隨選區 4/1推出HD VOD 奧運1區 8/1起播奧運暖身節目, 8/8起播田徑類等項目 奧運2區 8/1起播奧運金牌節目, 8/8起播球類等項目 NBA 11月 33

  34. 新 監 理 政 策 34

  35. 電信法與廣電三法下的核照制度 35

  36. 三階層水平管制 *通訊傳播事業:指通訊傳播網路事業、通訊傳播服務事業及頻道事業(本法於第三層僅規範頻道事業)。 36

  37. 許可及登記區分原則 37

  38. 許可及登記區分原則 38

  39. 通訊傳播事業監理原則 內容及應用層 內容應用服務事業 許可制 一般業者之條件與義務(消費者及弱勢保護) 尊重內容製作者之創作自由 語音服務 (個人通訊內容) 加值應用服務影音多媒體服務 頻道事業 營運管理層 許可或登記制 促進公平競爭與維護消費者利益、防止市場主導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通訊服務事業 (非廣電業務) 許可制 廣播電視服務事業 對SMP業者要求之特別責任與義務 稀有資源 基礎網路層 促進技術互通應用鼓勵新建設及新技術以確保網路之競爭 登記制 基礎網路 (廣電) 通訊傳播網路事業 通訊傳播所使用之有線 、無線傳輸線路及設備 頻率使用 號碼使用 管線鋪設 基於個案申請之權利賦予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主要結構(1/8) • 層級模式三層結構 • 分別處理通訊與傳播特性 • 單一立法模式 • 業務執照與事業資格分離 • 資源依業務需要獨立發給 • 網路與服務分離 • 廣電模式特殊處理 • 減少政府干預市場機制 • 落實媒體自律及社會他律 • 無間隙接軌 • 專用通訊傳播定性與管理 39

  40.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主要結構(2/8) 通訊傳播事業監理原則 內容及應用層 內容應用服務事業 • 層級模式三層結構(§8) • 基礎網路層 • 促進技術互通應用 • 鼓勵新建設與新技術 • 營運管理層 • 促進公平競爭 • 維護消費者利益 • 防止市場主導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 內容及應用服務層 • 尊重創作自由 許可制 一般業者之條件與義務(消費者及弱勢保護) 尊重內容製作者之創作自由 語音服務 (個人通訊內容) 加值應用服務影音多媒體服務 頻道事業 營運管理層 許可或登記制 促進公平競爭與維護消費者利益、防止市場主導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通訊服務事業 (非廣電業務) 許可制 廣播電視服務事業 對SMP業者要求之特別責任與義務 稀有資源 基礎網路層 促進技術互通應用鼓勵新建設及新技術以確保網路之競爭 登記制 基礎網路 (廣電) 通訊傳播網路事業 通訊傳播所使用之有線 、無線傳輸線路及設備 頻率使用 號碼使用 管線鋪設 基於個案申請之權利賦予 40

  41. 通訊傳播事業監理原則 內容及應用層 內容應用服務事業 許可制 一般業者之條件與義務(消費者及弱勢保護) 尊重內容製作者之創作自由 語音服務 (個人通訊內容) 加值應用服務影音多媒體服務 頻道事業 營運管理層 許可或登記制 促進公平競爭與維護消費者利益、防止市場主導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通訊服務事業 (非廣電業務) 許可制 廣播電視服務事業 對SMP業者要求之特別責任與義務 稀有資源 基礎網路層 促進技術互通應用鼓勵新建設及新技術以確保網路之競爭 登記制 基礎網路 (廣電) 通訊傳播網路事業 通訊傳播所使用之有線 、無線傳輸線路及設備 頻率使用 號碼使用 管線鋪設 基於個案申請之權利賦予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主要結構(3/8) • 分別處理通訊與傳播特性 • 廣播電視具特殊性 • 本國節目自製率(§149) • 媒體近用 • 製播規範(§148) • 黨政退出媒體(§27、 §28) 41

  42. 通訊傳播事業監理原則 內容及應用層 內容應用服務事業 許可制 一般業者之條件與義務(消費者及弱勢保護) 尊重內容製作者之創作自由 語音服務 (個人通訊內容) 加值應用服務影音多媒體服務 頻道事業 營運管理層 許可或登記制 促進公平競爭與維護消費者利益、防止市場主導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通訊服務事業 (非廣電業務) 許可制 廣播電視服務事業 對SMP業者要求之特別責任與義務 稀有資源 基礎網路層 促進技術互通應用鼓勵新建設及新技術以確保網路之競爭 登記制 基礎網路 (廣電) 通訊傳播網路事業 通訊傳播所使用之有線 、無線傳輸線路及設備 頻率使用 號碼使用 管線鋪設 基於個案申請之權利賦予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主要結構(4/8) 單一立法模式- • 中高度匯流 • 基礎網路層 • 技術中立 • 營運服務層 • 廣電服務與非廣電服務 • 按特性分訂必要管理規範 • 內容應用層(§146~148) • 個人通訊、加值多媒體、頻道 • 依性質作不同規範 42

  43. 通訊傳播事業監理原則 內容及應用層 內容應用服務事業 許可制 一般業者之條件與義務(消費者及弱勢保護) 尊重內容製作者之創作自由 語音服務 (個人通訊內容) 加值應用服務影音多媒體服務 頻道事業 營運管理層 許可或登記制 促進公平競爭與維護消費者利益、防止市場主導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通訊服務事業 (非廣電業務) 許可制 廣播電視服務事業 對SMP業者要求之特別責任與義務 稀有資源 基礎網路層 促進技術互通應用鼓勵新建設及新技術以確保網路之競爭 登記制 基礎網路 (廣電) 通訊傳播網路事業 通訊傳播所使用之有線 、無線傳輸線路及設備 頻率使用 號碼使用 管線鋪設 基於個案申請之權利賦予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主要結構(5/8) • 業務執照與事業資格分離 • 低度管制原則 • 容許事業間跨業經營(§13) • 業務依性質決定發照方式 • 網路層登記制(§17) • 服務層許可、登記制 • 廣播電視許可(§21) • 通訊服務(§19) • 特定服務許可 • 特定服務+特定網路許可 • 其餘登記 • 內容層 • 頻道許可(§21) 43

  44. 通訊傳播事業監理原則 內容及應用層 內容應用服務事業 許可制 一般業者之條件與義務(消費者及弱勢保護) 尊重內容製作者之創作自由 語音服務 (個人通訊內容) 加值應用服務影音多媒體服務 頻道事業 營運管理層 許可或登記制 促進公平競爭與維護消費者利益、防止市場主導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通訊服務事業 (非廣電業務) 許可制 廣播電視服務事業 對SMP業者要求之特別責任與義務 稀有資源 基礎網路層 促進技術互通應用鼓勵新建設及新技術以確保網路之競爭 登記制 基礎網路 (廣電) 通訊傳播網路事業 通訊傳播所使用之有線 、無線傳輸線路及設備 頻率使用 號碼使用 管線鋪設 基於個案申請之權利賦予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主要結構(6/8) • 網路與服務分離 • 通訊傳播網路事業與通訊傳播服務事業分離(§13) • 廣播電視(§22) • 以自建基礎網路為原則 • 經主管機關許可 • 委託其他服務事業播送或與他人共同經營 • 租用或受讓他人已建置基礎網路 • 廣電模式特殊處理 • 廣播電視服務事業(§21) • 一併申請經營頻道事業 • 辦理通訊傳播網路事業登記 44

  45. 通訊傳播事業監理原則 內容及應用層 內容應用服務事業 許可制 一般業者之條件與義務(消費者及弱勢保護) 尊重內容製作者之創作自由 語音服務 (個人通訊內容) 加值應用服務影音多媒體服務 頻道事業 營運管理層 許可或登記制 促進公平競爭與維護消費者利益、防止市場主導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通訊服務事業 (非廣電業務) 許可制 廣播電視服務事業 對SMP業者要求之特別責任與義務 稀有資源 基礎網路層 促進技術互通應用鼓勵新建設及新技術以確保網路之競爭 登記制 基礎網路 (廣電) 通訊傳播網路事業 通訊傳播所使用之有線 、無線傳輸線路及設備 頻率使用 號碼使用 管線鋪設 基於個案申請之權利賦予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主要結構(7/8) • 減少政府干預市場機制 • 主要監理對象為服務層 (§19) • 資源核給(§92、 §101) • 消費者保護 • 營業規章與服務契約(§52) • 促進競爭(§61) • 市場主導者(§51、 §54) • 不對稱管制(§55) • 互連互通(§60) • 資費管制(§62) • 外資比例(§20、 §25) • 通訊服務:直接≦40%;直接+間接≦60% • 無線:直接+間接≦20%、有線:直接≦49%;直接+間接≦60%、衛星:直接≦50% 45

  46. 通訊傳播事業監理原則 內容及應用層 內容應用服務事業 許可制 一般業者之條件與義務(消費者及弱勢保護) 尊重內容製作者之創作自由 語音服務 (個人通訊內容) 加值應用服務影音多媒體服務 頻道事業 營運管理層 許可或登記制 促進公平競爭與維護消費者利益、防止市場主導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通訊服務事業 (非廣電業務) 許可制 廣播電視服務事業 對SMP業者要求之特別責任與義務 稀有資源 基礎網路層 促進技術互通應用鼓勵新建設及新技術以確保網路之競爭 登記制 基礎網路 (廣電) 通訊傳播網路事業 通訊傳播所使用之有線 、無線傳輸線路及設備 頻率使用 號碼使用 管線鋪設 基於個案申請之權利賦予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主要結構(8/8) • 落實媒體自律及社會他律 • 媒體先行自律 • 訂定製播規範(§148) • 新聞部門自主公約及公評人機制(§149) • 內部控管(§150) • 商業團體組成(§151) • 公民社會他律 • 內容諮詢會議(§152) • 政府規範 46

  47. 縱論NCC通訊傳播管理法座談會 • 管制目的在減少管制 • 讓電信、網際網路、廣電之經營變成可能 • 要先讓廣電網路數位化完成才能談管制水平化 • 科技匯流,需求不會匯流 • 忽略通訊傳播集團定位,並建置適當監理機制 • 如力霸集團掌控亞太電信集團 • 應該考慮廢除『不對稱管制』 • 樞紐設施規定打擊網路升級 • 有線電視競爭不足,持續無解 • 私募資金入主有線電視經營權,著眼短期獲利 • 鼓勵網路建設與競爭,循序漸進 • FCC自2004不再強制電信業者開放網路供租 • 開放市場參與,讓『看不到的手』發揮功能 • 使用P2P所付費用只佔營收25%,卻用九成頻寬,寬頻業者投資意願降低 • 讓有貢獻度者能得到該有的報酬 • NCC應爭取更多時間,讓政府、產業界、社會團體充分討論形成共識 資料來源:縱論NCC通訊傳播管理法系列座談[今週刊] 47

  48. 通訊傳播跨業整合後市場界定 • 管制模式要能促成投資與創新 • 匯流目的在促成更多利用,更多業者能參與競爭 • 應維持一定程度競爭,也不能有單一壟斷 • 有線電視分區獨佔現象,缺乏競爭,應儘速讓有線電視數位化,並引進競爭促使進步 • 市場範圍界定是人類智慧的黑洞 • 草案架構破壞專業分工原則,架空競爭法主管機關 • 在匯流環境下,許多服務存在相互替代性不易界定 • 草案完全未提到界定的方法及標準,並不恰當 • 市場主導者認定雙軌制令人費解 • 對通訊服務事業市場主導者與利用有線基礎網路之廣播電視服務事業市場主導者,給予不同定義和不同的規範義務 • 市場主導者,需累積充足資訊,持續研究分析,才能做出正確決定 • 草案賦予NCC強大調查權和處罰權,引起業界普遍非議 • 政府民間先有共識再推動立法 資料來源:縱論NCC通訊傳播管理法系列座談[今週刊] 48

  49. 產業發展前景與法規管制 • 重大法案要有明確政策目標引領 • 法律制定前,需對匯流後之情境有所了解及預測。須能確定目的,在研擬過程中集思廣益才能順利執行 • 競爭機制能夠有效運作,就必須解除管制 • 管制機關要進行事前管制,必須進行預測,但對於產業與技術變化判斷往往不如業者準確 • 在管制失靈可能性大於市場失靈時,管制機關必須信任市場機制,回歸競爭為原則 • 單以管制機關設想狀況並設定管制規範,可能會打擊產業投資意願 • 通訊傳播雖是以服務為導向,但硬體設施才是競爭的核心,如新進業者不必自建網路,只想租用它網硬體設施,整體環境無法持續進步 • 應該從使用者角度來制定法律 • 草案欠缺對匯流未來遠景的想像與規劃,未全面關照受影響產業及企業 • 日韓政府先提出數位匯流願景與目標,再提出政策目標,至於法令規定則等到環境較為成熟後再考量 • 要讓業者在基礎網路技術上力求效率提升,有效利用網路並滿足客戶需求,解除不必要的管制 • 數位匯流不僅是不同事業在不同地理市場的競爭,更將導入決定國與國之間基本國力高低的關鍵賽局 資料來源:縱論NCC通訊傳播管理法系列座談[今週刊] 49

  50. 總結 IPTV 發展議題 50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