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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瑪士 • 霍布斯 Thomas•Hobbes

湯瑪士 • 霍布斯 Thomas•Hobbes. 班級 : 經管一甲 指導老師 : 邵維慶 組長 : 戴宜錦 組員 : 林珈伃 陳蔚庭 許祐齊 開大安 范奕誠 廖宥杰. 1588/04/05~1679/12/04. 目錄. 一、人物背景介紹 二、主要著作介紹 三、主要思想介紹 四、重要之學說與理論探討 五、人物對當事與後事之影響 六、批評與檢討 七、結論. 人物背景介紹. 報告者:陳蔚庭. 霍布斯生平. 1588 年 4 月 5 日出生於 英格蘭 威爾特郡 馬姆斯伯里 1592 年在教堂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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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瑪士 • 霍布斯 Thomas•Hob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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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湯瑪士•霍布斯Thomas•Hobbes 班級:經管一甲 指導老師:邵維慶 組長:戴宜錦 組員:林珈伃 陳蔚庭 許祐齊 開大安 范奕誠 廖宥杰 1588/04/05~1679/12/04

  2. 目錄 一、人物背景介紹 二、主要著作介紹 三、主要思想介紹 四、重要之學說與理論探討 五、人物對當事與後事之影響 六、批評與檢討 七、結論

  3. 人物背景介紹 • 報告者:陳蔚庭

  4. 霍布斯生平 • 1588年4月5日出生於英格蘭 威爾特郡 馬姆斯伯里 • 1592年在教堂接受教育 • 1603年進入牛津的摩德林學院 • 1608年取得大學學位,期間曾由院長James Hussee推薦到卡文迪許家族擔任哈德威克男爵之子-威廉(即後來的德文郡公爵)的家教

  5. 1610年陪伴威廉旅遊歐洲大陸,在此旅遊中接觸到克卜勒的(新天文學)與伽利略的(星際信使)1610年陪伴威廉旅遊歐洲大陸,在此旅遊中接觸到克卜勒的(新天文學)與伽利略的(星際信使) • 回國後威廉當選為議員,霍布斯擔任他的秘書,因而結識了一些英國詩人和劇作家及當時著名哲學家培根 • 至1637年霍布斯共陪他的學生三度遊歷歐洲,並在這期間認識了一些科學家、文藝人士及思想家,開啟了他對科學與哲學思考的熱愛。

  6. 1640年英國社會與政治動盪不安,霍布斯因此逃至巴黎。1640年英國社會與政治動盪不安,霍布斯因此逃至巴黎。 • 1642年英國內戰爆發, 保王派的局面惡化,許多國王的支持者流亡至巴黎與霍布斯相識,使得霍布斯開始對政治產生興趣。 • 1647年在卡文迪許家族推薦下,霍布斯成為了流亡到法國查理二世的數學老師。 • 流亡法國期間寫了《利維坦》為查理一世翻案 • 1651年正式出版《利維坦》

  7. 1660年英國王政復辟,查理二世賜予霍布斯一百鎊的年金,及自由進入王宮的權利。1660年英國王政復辟,查理二世賜予霍布斯一百鎊的年金,及自由進入王宮的權利。 • 1665年大瘟疫和1666年倫敦大火,人們歸結為神的不悅,因此下議院通過了一項對無神論者不利的法案。而當時的《利維坦》被視為無神論代表。 • 無神論者被驅離,霍布斯受到波及,於是燒掉了許多文稿,依附卡文迪許家族。 • 1679年染上了膀胱疾病,死於中風,享年九十二歲。

  8. 霍布斯所處的重要時代背景

  9. 清教徒革命(1642~1646) • 1603年伊麗莎白逝世後都鐸(Tudor)王朝無子嗣,因而指定蘇格蘭王詹姆斯‧斯圖亞特(詹姆士六世)(1566–1625)繼位英格蘭王,稱詹姆士一世(1603–1625)。史稱斯圖亞特王朝(1603~1653)。

  10. 詹姆士一世信仰天主教(與英國國教教義不同),主張「君權神授」,不經英格蘭國會就任意行事,引起國會的不滿。 • 1624年詹姆士一世逝世,由其子查理一世(1625-1649)繼位,傳承父親思想,輕視清教徒且對人民實行暴政。

  11. 權利請願書 • 1628年,因國庫資金不足,查理一世想跟人民收稅,國會便脅迫他簽訂限制王權的「權利請願書」- 1沒有下議院的同意不得徵稅 2沒有正當程序不可監禁人民 3軍隊不可紮營於人民房舍 4和平時期不得宣布戒嚴 • 查理一世簽訂後卻不願意遵守,隔年將國會關閉,且11年間不再召開國會。

  12. 1638年,因為查理一世企圖在蘇格蘭(Scotland)推行英國國教,使已改信喀爾文教派的蘇格蘭人因宗教問題起來叛變。1638年,因為查理一世企圖在蘇格蘭(Scotland)推行英國國教,使已改信喀爾文教派的蘇格蘭人因宗教問題起來叛變。

  13. 挑起英國內戰 • 國會中反專制人士向查理一世提出「大諫章」,斥責其過去種種不當措施。並下令殺了國王的親信斯特拉福伯爵溫特沃思,通過《三年法令》,規定議會應定期召集,不經議會同意不得將其解散;廢除了皇室法庭。經過多次的鬥爭,查理一世無計可施,於1642年1月離開倫敦到英國北部約克郡。8月間在諾丁漢舉兵,宣布討伐國會,挑起了內戰。

  14. 第一次英國內戰 保王派V.S.議會派 • 初期,國王軍占有優勢 • 後來國會請清教徒克倫威爾幫忙,於1645年6月納斯比戰役中,議會軍隊戰勝了國王的軍隊,取得決定性的勝利。 • 1646年6月議會軍更攻克國王的大本營牛津。(此時已抓到了查理一世)

  15. 第二次英國內戰 • 1648年春,南威爾斯、肯特、埃賽克斯等地王黨暴動,並與蘇格蘭軍隊同盟,發動了第二次內戰。 • 克倫威爾在8月的普勒斯頓戰役中擊潰蘇格蘭軍隊,並將蘇格蘭併入英國。 • 1649年1月30日,最高法庭判決「查理一世作為暴君、叛徒、殺人犯及國家的敵人,應該被斬首」,查理一世被當眾處決。隨後,議會又先後通過取消上議院和廢除君主制的決議。

  16. 護國政體 • 5月19日正式宣佈英國為「沒有國王和上議院」的共和國和自由邦(英格蘭聯邦)。 • 1650年克倫威爾統一蘇格蘭、英格蘭、愛爾蘭,回英國就任軍隊統帥,成為英國獨裁者(君主專制被軍事專制取代)。 • 1653年12月16日克倫威爾被宣佈為護國公,共和制被推翻,建立了護國公制/護國政體(英格蘭聯邦-護國公時期)。

  17. 王朝復辟 • 1658年9月克倫威爾去世。此後,在高級軍官和議會之間展開權力鬥爭,國內政局動蕩。駐紮在蘇格蘭的蒙克將軍率軍回到倫敦,並與亡命法國的查理·斯圖亞特 (查理二世)達成復辟協議。 • 1660年5月查理回到倫敦登位,即查理二世,斯圖亞特王朝復辟。 • 國會作用擴大,使君主立憲體制漸趨穩固。

  18. 主要著作介紹 • 報告者:林珈伃

  19. 霍布斯的著作 • 1624年翻譯《伯羅奔尼薩戰爭史》 • 1650年《人性論》(Human Nature) • 1650年《政體論》(Decorpore Politico) • 1651年《利維坦》(Leviathan) (巨靈論) • 1655年《物體論》(De Corpor) • 1658年《論人》(De Homine) 《人性論》、《政體論》、《物體論》、《論人》最後都變成《利維坦》內容的一部分

  20. 伯羅奔尼撒戰爭史 • 霍布斯為第一個將其從希臘文原稿翻譯為英文的人。 • 記述古希臘斯巴達為首的伯羅奔尼撒同盟與雅典為首的提洛同盟所發生的戰爭。 • 而戰爭中民主的雅典敗給了軍國主義的斯巴達,且敗因多可歸咎於民主政體不當的政策,所以霍布斯認為民主並不可取。

  21. 利維坦 • 利維坦又名巨靈, 原為舊約聖經中記載的 一隻大海怪用來象徵 擁有絕對統治權以及 無上權威的國家機制。

  22. 《以賽亞書》描述利維坦為 「曲行的蛇」,烏加里特史詩 則記載利維坦為利坦(Litan), 並形容其為「纏繞之蛇」。 後世每提到這個詞語, 都指來自海中的巨大怪獸, 而且大多呈大海蛇形態。

  23. 利刃 權杖<武力><宗教> 土地 人民 城堡 教會 皇冠 主教冠冕 大砲 宗教法 武器 宗教處罰 戰爭 宗教法庭

  24. 論人類 • 為全書理論基礎,以自然觀和宇宙論闡述人類存在的狀態,提出人性本惡的假說及契約論,以說明國家的起源和性質。 論國 • 是全書的主體,談論人生而平等的權利與和平安定的需求,從而訂立社會契約,組成國家,也就是“利維坦”的誕生

  25. 論基督教國 • 否認自成統一的教會,主張國家有權干預教會,教會的任何誡條以及處罰都不得凌駕於王權之上,除非是教皇同時也是一國之王。 論黑暗之國 • 攻擊羅馬教會的腐敗黑暗以其理論去批判當時的政治情勢,主要批評當時教會過於強大的權利。

  26. 《利維坦》著作背景 • 1642年,英國爆發了清教徒革命,當時的英國國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斷頭台,成為英國史上唯一一位被處死的國王,而霍布斯認為人民不應處死國王,為了替查理一世翻案而寫了《利維坦》

  27. 結論 • 該書系統闡述了國家學說,探討了社會的結構,其中的人性論、契約論,以及國家的本質和作用等思想在西方產生了深遠影響,是西方最著名和有影響力的政治哲學著作之一。

  28. 主要思想介紹 • 報告者:開大安

  29. 前言~霍布斯的動機 • 1642年清教徒革命,奧利弗•克倫威爾率清教徒徹底擊潰支持查理一世的國王軍及蘇格蘭王國,並脅迫英格蘭國會處死查理一世。霍布斯不認同這些亂臣賊子的行為,希望能為查理一世討回公道,而作利維坦一書。

  30. 霍布斯本身不相信君權神授理論,但為了合理解釋王權的不可侵犯性,他用科學方法推證君王的權力從哪裡來?霍布斯本身不相信君權神授理論,但為了合理解釋王權的不可侵犯性,他用科學方法推證君王的權力從哪裡來?

  31. 王權從哪來? • 王權是代代世襲的,那麼初代君王的權力是誰賦予的? • 一個群體裡的所有人彼此同意,並達成一種無形的契約,將一切公共權力賦予某人(利維坦),使其保護眾人、抵禦侵略、監督人民,以及裁判是非善惡。 • 王權是人民所賦予的。

  32. 為何人民會賦予君王絕對權力? • 人類在自然狀態的狀況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別人更強壯或更聰明,但沒有一個會強壯到抑或聰明到不怕在暴力威脅下死亡。當受到死亡威脅時,在自然狀態下的人必然會盡一切所能來保護他自己。霍布斯認為保護自己免於暴力死亡就是人類最高的需要,而君王的權力就是來自於這種人民渴望被君王保護的需要。

  33. 何謂自然狀態? 基本假設: • 人性本惡:人的本心邪惡狡猾。 • 無政府狀態:社會毫無秩序,沒有法律加以約束。 • 貪求渴望:人性皆貪婪自私,渴求得到一切權力。

  34. 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狀態」下,每個人都渴望世界上的每樣東西,也就渴求能夠支配每樣東西的權力。但由於世界上的資源有限,所以這種爭奪權力的「人與人的戰爭」便永遠不會結束。而人生在這種自然狀態下便是「孤獨、貧困、污穢、野蠻又短壽的」。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狀態」下,每個人都渴望世界上的每樣東西,也就渴求能夠支配每樣東西的權力。但由於世界上的資源有限,所以這種爭奪權力的「人與人的戰爭」便永遠不會結束。而人生在這種自然狀態下便是「孤獨、貧困、污穢、野蠻又短壽的」。 • 但戰爭往往不是對人最有利的。

  35. 自然狀態的實證 • 例如:476年西羅馬帝國(I·R·P·O)滅亡時,許多西羅馬帝國的自由民為了能在蠻族入侵時自保,不得已將自己的人身自由權賣給地主或有勢力貴族成為其農奴以求保護。這些地主及貴族就是之後的中古封建時代的利維坦。

  36. WHY? • 我們為何會出現上述的行為呢? • 因為在我們自然狀態的狀況下,失去秩序及理智,本能地行使自身的自然權利,將貪婪邪惡的本性表露無疑。

  37. 自然權利 • 在自然狀態之下,人們可以用盡一切手段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此稱為“自然權利”,即使會對他人的生命財產造成傷害也在所不惜。 • 但是當人在使用自己的自然權利時,同時也可能對別人的權利造成傷害,因此權利與傷害可能同時產生。

  38. 簡而言之: • 往往人為自己了活下去,只好殘忍地犧牲別人。

  39. 自然律 • 霍布斯的自然狀態思想建立在“性惡論”基礎上,而自然律是建立在理性上的普遍法則,自然律用來禁止人們毀滅自身或放棄保存生命的最後手段。 • 霍布斯認為人考慮自身安全和免被他人侵犯而渴望結束戰爭。驅使人類追求和平的原因,其實是因為人本身怕死,以及對於舒適生活之必要東西的慾求和企圖希望獲取更多東西而已

  40. 契約論 • 由於人們開始有追求和平想法,因此人們互相達成一種契約(默契),不再侵犯彼此,但人性本惡,所以必須仰賴利維坦(君王)監督契約,以免有人違約。 • 利維坦僅監督契約,他本身並不會被契約所約束。而拒絕遵守契約的任何人,將會被利維坦驅逐。

  41. 巨靈出現,國家誕生 • 強而有威信的「利維坦」,即在一個絕對的威權之下,方能防止侵略、發動戰爭、執行法律、保障契約及任何有關保持國家和平方面的事務。 • 為了社會的繁榮及民族的榮耀,我們需要強大的利維坦建立國家保護我們。

  42. 重要學說理論 • 報告者:范奕誠

  43. 絕對主義體系的政治哲學 • 1.巨 靈 • 2.巨靈、人民之權利義務關係 • 3.巨靈可換否? 繼承問題 • 4.為 查理一世 翻案

  44. 契約與巨靈 • 人們為了有秩序的安全生活環境,不要生存在時時懷抱恐懼的環境中,於是互相約定 互不侵犯,維持和平 • 但,在自然狀態下,由於人性本惡,為了生存,即使侵害別人也無所謂 契約無法成立

  45. 在契約無法成立的情況下 ﹕人們自願放棄自然權利交給了巨靈 由巨靈監督契約進行 巨靈本身並不在契約中 而契約是指一種默認

  46. 絕 對 權 力 1.巨靈:群體普遍意志的化身 2.霍布斯強調:主權者擁有絕對不受限制、不可分 割的權力 3.臣民根本亦無權解除主權者的權力 主權者不在契約中,所以不受約束 4.但擁有絕對權力的主權者沒有足以制衡的監督者 淪為專橫獨裁的統治

  47. 利維坦(王權)可以被挑戰嗎? • 霍布斯認為初代君王從人民手上所獲得的絕對王權是由初代人民贈予給初代君王的,基於契約,臣民必須世世代代追隨效忠每一代君王,且臣民不得任意廢除更改君王。 • 倘若君王失去統治及保護人民的力量時,人民才可另立新的君王建立新的國家。

  48. 當代的人民遵從當代的利維坦,而後代的人民也須遵從後代的利維坦當代的人民遵從當代的利維坦,而後代的人民也須遵從後代的利維坦 第一代人民 第一代利維坦 第二代人民 第二代利維坦 第三代人民 第三代利維坦 . . . 第N代人民 第N代利維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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