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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et Management Contracting 金融監理與政策. 曾立楷 曾瓊瑩. Outline. Introduction & Background ALA (Asset Liquidation Agreement) RALA (Regional Asset Liquidation Agreement) SAMDA (Standard Asset Management and Disposition Agreement) Summary of Contractor Financial 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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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line • Introduction & Background • ALA (Asset Liquidation Agreement) • RALA (Regional Asset Liquidation Agreement) • SAMDA (Standard Asset Management and Disposition Agreement) • Summary of Contractor Financial Performance • Comparison & Conclusion
Introduction & Background • Introduction • 回顧FDIC與RTC所運用之資產管理及處置契約,包括各該契約之演進及優缺點分析。 • Background • FDIC於八○年代中期首度採取委外辦理的方式委託民間企業承辦棘手資產之管理與處置。 • 八○年代末期此措施已成為處理大型倒閉銀行資產之標準做法,RTC自始即運用委外辦理制度處理其龐大資產。
資產清算契約(ALA)─Asset Liquidation Agreement • FDIC委外辦理棘手資產之管理及處置時,與受任人間簽訂之合約,適用於帳面價值超過十億美元之資產,為FDIC處置及管理承接自倒閉銀行資產之主要方式之一。 • FDIC於1988~1992年共簽訂十件ALA契約 • 處理完竣約305億美元之資產,占同期間待處理資產的45%。 • 全部ALA皆於1996年底前結束,所剩餘未處理完竣之資產則移交回FDIC。
資產清算契約(ALA)─Asset Liquidation Agreement • 通常為五年期不得換約展期,為基於當事人雙方同意得提前解約。平均契約期限為四年五個月。 • 具有成本加成特性。 • FDIC補償受任人所有營業、管理費用,包括薪資、利潤及受任人公司員工限額紅利。(不包括受任人支付員工高額紅利);FDIC尚補償所有資產相關費用。
ALA計劃之發展與演進 • 起初由FDIC及買受銀行子公司簽訂,後發展成可為任何經競價而得標之民營公司。 • 資產包括:不良放款、承受擔保品不動產、部分正常放款。
ALA計劃之發展與演進 • 首三件ALA(1988~1989): • 買受銀行擁有該等資產。 • 契約中止時證明經由受任人努力而提高資產價值超過原市價,可獲額外獎勵費。 • 四到八件ALA(1991.2~1991.8): • 委外處理之資產不再按市價評估。 • 該等資產所有權仍歸屬FDIC而非買受銀行持有。 • 強化內部稽核功能,將稽核成本直接自獎勵費公式之費用項下扣除。 • 第九、十件ALA(1991~1992): • 開放一般資產管理公司參與競標訂約。
ALA利弊分析 • 優點: • FDIC得委外辦理資產管理事宜,不需為短期契約設置永久組織。 • 適當規劃費用結構,誘導受任人追求最大資產回收額。 • 監督小組獲充份授權;資深人員監督其運作。 • 設計覆核制度,確保監委會行為之合理性與受任人之作業程序。 • 獎勵費公式中扣除內部稽核成本,引導受任人強化內部控制作業。 • 成本加成性質誘導受任人樂於提供非約定事項之額外服務。 • 缺點: • 成本負擔問題。(節約成本大部分責任皆落在FDIC,未能移轉由受任人承擔)。
地區資產清算條約(RALA)-Regional Asset Liquidation Agreements • RALA(1992年初) • 處理小型機構的資產問題。 • 不再具有成本加成(cost-plus)特性。 • FDIC只對限定資產的相關費用做限額補償。 • RALA(1992.11-1993.6) • 共簽訂四件RALA,所處理資產規模均<USD$5E。 • 主要係處理NPL,惟PL通常亦佔1/3強,總計處置了USD$12E之資產。 • RALA(1996年底) • 未處理完成的資產,則於1996年底歸還FDIC。
RALA契約結構 • 合約期限 • RALA之合約期限為4年,並得以延展1年。 • 實際平均存續期間為3年1個月。 • 契約結構 • 目標與ALA相同皆為「追求現金淨流量現值的最大化」。 • RALA打破固定費用結構。 • 將管理費、處置費及獎勵費等三項費用改按總費用與回收毛額的特定百分比計算。
RALA費用結構模型 資料來源:FDIC清理部門
RALA管理費設計 • 設計特性 • RALA設計管理費抵銷受任人的管理費用。 • 每月按殘存契約存續期間回收毛額期望值的1.25%支付管理費。 • 隨著資產的出售、回收毛額減少,每月的管理費亦隨之減少。
RALA處置費設計 • 設計特性 • RALA設計處置費是受任人主要收入來源。 • FDIC按照回收淨額一定的百分比支付處置費,且隨著回收總額增加而提高處置費的百分比。 • ITCV • initial targeted cash value(原始目標現金值) • 處置資產回收毛額總合的估計期望值就是「原始目標現金值」。 • 處置費即按ITCV的相關回收淨額計算。
RALA處置費結構模型 資料來源:FDIC清理部門
RALA處置費設計 • 追求最大可能回收率 • 隨著累積回收淨額趨近ITCV,處理費的支付按照回收淨額的提升比率計算,藉此激勵受任人追求資產處置最大可能回收率。 • 回收淨額為回收毛額扣除各項補償費與管理費,處置費以回收淨額為計算基礎,因此為要賺取較高的處置費,受任人便有強烈的動機儘量減少資產補償費。 • ITCV愈大,通常愈不易達成高水準的獎勵費與處置費。而處置費用比率愈低,所得到的處置費用愈小。
RALA獎勵費設置 • 設計特性 • 設置獎勵費原理與處置費相同,都是獎勵受任人來追求較高資產價值。 • 但是獎勵費係於受任人能否於特定期間內達到特定目標的績效表現。 • 允許FDIC保留獎勵費,除非受任人已達成特定的資產處置目標,期望藉此激勵受任人儘快處置資產。 • 均衡責任 • 資產處理完成前FDIC可保留獎勵費並透過事前安排加以預支的制度,可誘使受任人專注從事資產的清算,並均衡FDIC與受任人所承擔的責任。
RALA獎勵費結構 資料來源:FDIC清理部門
受任人費用支付之實際與預期情形 資料來源:FDIC清理部門
RALA費用結構與實際發生情況對照 • 發生差異原因 • 模型引用之回收率假設1-4年為40%、25% 、20% 、15%。實際處理效率因高於模型預期,產生高獎勵費的支出(資產平均於契約終止前一年處置完畢)。 • 競價過程允許變動的ITCV與處置費,經競價產生之實際處置費用自然低於模型所估算之結果。
RALA業務運作之控管 • 監督小組 • 由FDIC人員組成。 • 負責受任人的管理、並掌控個別契約。 • 6名人員組成,授權權限較小。 • 僅能核可5 Millions額度內的資產出售與結算案。
RALA利弊分析 • 優點 • 成本較其他資產管理契約低。 • 不具成本加成性質,對管理費用不予補償。 • 非全額補償,監督程序因而較精簡。 • 獎勵費制度有助資產加速處理。 • 缺點 • 缺乏彈性:訂約後所決定資產組合與ITCV不能改變。 • 估計誤差過大可能導致入不敷出,甚至無法支付員工薪資而影響履約品質。
資產管理及處置標準契約(SAMDA)─Standard Asset Management and Disposition Agreement • 為RTC委託民間公司辦理各式規模棘手資產管理、回收及處置所簽訂的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