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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2/9/4( 二 ) 時間 :09:00~12:15 地點 : 行政大樓 5007 室. 經費結報認證制度種子人員講習會 ( 一般性經費核銷 基本概念 ). 主辦人 : 羅秀婷 協辦人 : 陳蕾玉、黃清泓、 梁蕙蓉 、王淑晴. 綱要. 經費結報 一般 應注意事項 報支 個人酬勞 應注意事項 報支國內、外 差旅 費及訓練、講習等相關規定 教育部 補助 案件經費 摘錄審計部查核各機關學校 缺失 案例 — 教育部計畫部份 常用 會計科目. 經費結報注意事項 - 支出憑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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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9/4(二) 時間:09:00~12:15 地點:行政大樓5007室 經費結報認證制度種子人員講習會 (一般性經費核銷基本概念) 主辦人:羅秀婷 協辦人:陳蕾玉、黃清泓、梁蕙蓉、王淑晴
綱要 • 經費結報一般應注意事項 • 報支個人酬勞應注意事項 • 報支國內、外差旅費及訓練、講習等相關規定 • 教育部補助案件經費 • 摘錄審計部查核各機關學校缺失案例—教育部計畫部份 • 常用會計科目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經費結報注意事項-支出憑證部分 • 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NOTE 經費結報注意事項-發票範例1 • 請務必以收執聯結報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經費結報注意事項-發票範例2 •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5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NOTE NOTE 經費結報注意事項-發票範例 • 學校統編:76211194 若沒有品名應加註明細並由經手人簽章 NOTE 結報金額少於發票或收據金額時,請於粘存單之金額欄註明「實付金額…元」並由經辦人簽名。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NOTE 經費結報注意事項-收據範例 • 請務必加蓋廠商免用發票專用章 「中山大學」 買受人應為 國立中山大學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經費結報注意事項 紙本電子發票 • 應先行影印一份並簽章後,再併同原始紙本電子發票黏貼於支出憑證黏存單,辦理經費核銷。 • 審計部查核各機關學校缺失案例 • 部分廠商開立收據與經辦人填寫憑證說明用途欄之筆跡相似。 (不同廠商開立之收據,筆跡相似)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經費結報注意事項 超過十萬元:由事務組依照採購法規定程序辦理採購 NOTE • 各項採購案件,凡能一次辦理者,不得化整為零分批辦理。 • 詳細採購程序及應行注意事項,總務處另案辦理講習。 十萬元 十萬元以下:授權由各單位自行辦理 • 逾一萬元:依規定程序填寫『動支經費申請單』,並檢附一張以上估價單。(相關規定請詳本校「國內外採購作業規範」) 一萬元 9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1.十萬元以下於完成動支程序後,業務單位逕行結報。1.十萬元以下於完成動支程序後,業務單位逕行結報。 2.超過十萬元,於動支完成後由事務組依照採購法規定程序辦理採購。 不可為同一人 購置設備或具典藏價值之圖書請附「財產增加單」 請先加會 保管組 1.欲使用其他單位經費。 2.購置圖書先加會圖書館財產登錄。 1.一萬元以上 應先動支。 2.檢附估價單正本。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報支個人酬勞應注意事項 研究生助學金(ECXX或EDXX)、學生工讀費(E002) 學務處 校內教職員、聘用行政助理或計畫專任助理 人事室 推廣教育班 推廣教育中心 各單位主管或 計畫主持人 各單位自行僱用之工讀生、臨時工、計畫兼任助理 論文口試費暨指導費、課程助教助學金(EBXX) 教務處 應列入個人課稅所得者,應以印領清冊結報,並依規定代扣稅額。 印領清冊上「業務單位」應送請下列單位核章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報支個人酬勞應注意事項 • 聘僱人員薪津,應檢附奉准之案據。 • 臨時工資請檢附每日簽名之工作日誌,工作日誌應含工作內容、日期、起訖時間及支付標準。 • 本機關人員不得支領稿費、審查費、出席費、主持費、諮詢費、引言人費。 • 稿費、審查費(按字計酬)請註明稿件名稱、字數及標準。(請依照各機關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報支個人酬勞應注意事項-收據 給校外人士的收據介紹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NOTE 改正書寫錯誤應注意事項 • 更改、補正或加註資料,勿用鉛筆填寫。 粘存單、印領清冊之金額或相關資料塗改時,請經辦人在改正處簽名證明。 支出憑證(例如:收據)之總數書寫錯誤,應由原出具者劃線註銷更正,並於更正處簽名證明。 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另行開立,不得於統一發票上塗改。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報支餐費注意事項 1 2 3 收回 各機關之會議以不供應餐點為原則,惟如會議時間較長影響用餐時間或邀請外部專家學者、外賓與會,或性質較特殊者,則可由各機關視實際需要於預算額度內提供點心、水果或餐盒(請於支出憑證黏存單上註明原因)。(依據行政院人事政局98年2月27日院授人考字第0980061078號函釋)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內出差旅費 出差旅費報告表應先送請人事室銷差(技工、工友由總務處審核) ,再送會計室核銷。 出差旅費報告表應註明經費來源,包括:計畫代碼及部門計畫名稱。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內出差旅費-案例(膳雜費) 500*1.5=750 雜費500*0.5*2=500 1 2 3 4 5 6 7 8 膳費500*0.5*1.5=375 1.供二餐不支膳費 2.訓練講習不支雜費 0 參加會議出差1.5日(天數以人事室核定為準) 出差單位供膳未達二餐: 參加會議出差2日 出差單位供膳二餐以上: 參加國內訓練或講習(包含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出差1.5日 出差單位供膳未達二餐: 參加國內訓練或講習出差2日 出差單位供膳二餐以上: 18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內出差報支數額表 費別 19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內出差旅費-交通費(計程車) 公民營汽車到達地區,除因急要公務者外,不 得報支計程車費。急要公務理由應詳細在國內旅費報告表中敘明並簽章。 計程車收據應註明起訖地點,單趟計程車價格 不超過250元為限。 20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結論 國內出差旅費-交通費 • 自行開車之加油單據、過路費等均不得報支。 審計部查核各機關學校缺失案例、注意事項 非急要公務報支計程車費。 自行開車之加油單據、過路費是否可報支? 差旅費: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 等級之票價報支(核實報支)。 平日公務:車輛油料應統一採購集中管理(公務車應辦理採購加油卡加油),各單位至校外洽辦公務,應依規定派用公務車輛。(車輛管理手冊) 21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外出差旅費-分類 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船舶及長途大眾 陸運工具所需費用。 交通費 出差人員之住宿費(生活費日支數額之 70%) 、 膳食費(生活費日支數額之20%)及 零用費(生活費日支數額之10%)。 生活費 出差人員出國之手續費、保險費、行政費、禮品及交際費 、雜費。 辦公費 22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外出差旅費-交通費 機票費應檢附: 1.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2.登機證存根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登機證遺失,僅以支出證明替代—審計部查核缺失案例) 3.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 收據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其餘交通費,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外出差旅費-生活費 公差人員一日內跨越兩地區或兩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日支數額均以當日留宿之地區為列支數額,不得重複。 住宿免費宿舍、過境旅館或在交通工具歇夜及返國當日,生活費按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30%報支。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國外出差旅費-零用費、雜費、手續費、匯率換算國外出差旅費-零用費、雜費、手續費、匯率換算 零用費:包括市區火車票費、市區公共汽車票費、市區捷運車票費、個人信用卡手續費、洗衣費、小費及其他與生活有關之各項費用。 禮品交際及雜費:按出差日數每人每日報支雜費新臺幣六百元,檢附原始單據報支。 手續費:包括護照費、簽證費、黃皮書費、預防針費、結匯手續費及機場服務費。(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核實報支) 匯率換算:以出國前一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辦理報支。無臺灣銀行賣出該貨幣即期匯價者,以現金匯價為依據。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教育部補助案件經費 墊付申請 補助款尚未核撥,若要辦理預借款墊付者,應填具「國立中山大學委辦補助計畫經費墊付申請表(建教表單16)」,奉准後始能支付款項。 辦理結案 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辦理 經費收支結算表:資本門「財產編號」須填 寫完整,「憑證號碼」欄請會計室填入。該表 奉核後,影本交會計室留存。 送回補助單位之原始憑證,須預留作業時間。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教育部補助案件經費-五年五百億 演講費 結報時請檢附奉准之演講費申請表。 兼任助理、校外臨時工(不含校內學生工讀) 結報時請檢附奉准之聘僱申請表影本。 卓越教學經費 結報時請先加會教發中心。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教育部補助案件經費-五年五百億 • 出國旅費 填寫「出國旅費申請表」應分別加會下列業務主管: • 卓越教學小組經費請加會教務處 • 卓越研究小組經費請加會研發處 • 人才培育小組經費請加會國際事務處 • 核銷時請檢附出國審核表,始可核銷。 • 出國報告需符合國立中山大學「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出國報告電子檔規格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教育部補助案件經費-五年五百億 300萬以上作業用儀器及電腦軟、硬體10萬元以上 先經校內相關審查會通過後,方可購置。 一般事務機具設備 須與計畫有直接相關才可支用,另必須補強說明不以學校經常性經費支應之理由。 ※請至邁向頂尖大學網頁下載「國立中山大學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經費使用及控管要點」 及「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經費使用原則」 (99.2.11修正)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摘錄審計部查核各機關學校缺失案例-教育部計畫部分摘錄審計部查核各機關學校缺失案例-教育部計畫部分 某校辦理教育部補助計畫,列支校務基金聘任行政助理之兼任助理費,核與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6之(三)有關受本部補助之機關、學校或團體人員,不得支給工作費之規定未合。 報支公關費、領帶、絲巾及制服等非補助範圍之項目。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常用會計科目 易混淆科目 校內學生按日或按時之工讀(不須聘僱):5181-727 校內學生按月之兼任助理(須送聘僱表):5131-27K 校外人士之工讀(須送聘僱表):5131-27N (常用之作業基金適用用途別科目附件四) 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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