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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 分發入學宣導 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堅持夢想 ‧ 打造未來 2005. 一、 94 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各區主委學校. 一、 94 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各區主委學校. 填寫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資料 ◎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務請正確 填寫 ◎身分證正、反面原尺寸影印本 ◎畢業證書或學力證件影本 ◎分發結果通知單回郵信封 ◎特種身分學生 除填寫身分外,並須檢附證明 文件正本. 高中高職報名表 ( 淺粉紅色 ) ◎ 僅選填高中高職志願者須繳交 ”高中高職”報名表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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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宣導入學指南暨問與答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宣導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堅持夢想‧打造未來2005
一、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各區主委學校一、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各區主委學校
一、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各區主委學校一、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各區主委學校
填寫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資料 ◎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務請正確 填寫 ◎身分證正、反面原尺寸影印本 ◎畢業證書或學力證件影本 ◎分發結果通知單回郵信封 ◎特種身分學生除填寫身分外,並須檢附證明 文件正本 高中高職報名表(淺粉紅色) ◎僅選填高中高職志願者須繳交 ”高中高職”報名表乙份。 報名表 志願卡 證件影本黏貼表 ◎特種身分學生證明文件(同時繳交)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 個別通訊報名 簡 章 志願卡乙張 ◎參閱簡章之學校科組代碼, 劃記所選填分發區之高中 高職志願,至多一百個。 ◎個別通訊報名 一律採限時掛號郵寄「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地址: 二六○宜蘭郵局第二五○號郵政信箱,郵戳為憑。 (7月21至23日) 二、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 (一)、選填高中高職志願者(15區,限填一區)
報名資料檢核表 ◎請向國中承辦人員領取,並於 核對無誤後簽名確認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 報名資料檢核表 志願卡 ◎特種身分學生證明文件(同時繳交) 國中向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集體報名 (7月23日起至26日止,詳細時間參閱各區簡章) 國中彙整集體報名資料 (日期依原國中規定時間辦理) 集體報名 簡 章 志願卡乙張 ◎參閱簡章之學校科組代碼, 劃記所選填分發區之高中 高職志願,至多一百個。 二、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 (一)、選填高中高職志願者(15區,限填一區)
填寫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資料 ◎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務請正確 填寫 ◎身分證正、反面原尺寸影印本 ◎畢業證書或學力證件影本 ◎分發結果通知單回郵信封 ◎特種身分學生除填寫身分外,並須檢附證明 文件正本 五專報名表(淺綠色) ◎僅選填五專志願者須繳交 ”五專”報名表乙份。 報名表 志願卡 證件影本黏貼表 ◎特種身分學生證明文件(同時繳交)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 個別通訊報名 簡 章 志願卡乙張 ◎參閱簡章之學校科組代碼, 劃記所選填分發區之五專志 願,至多一百個。 ◎個別通訊報名 一律採限時掛號郵寄「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地址:二六○宜蘭郵局第二五○號郵政信箱,郵戳為憑。 (7月21至23日) 二、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 (二)、選填五專志願者(全國合為一區)
報名資料檢核表 ◎請向國中承辦人員領取,並於 核對無誤後簽名確認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 報名資料檢核表 志願卡 ◎特種身分學生證明文件(同時繳交) 國中向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集體報名 (7月23起至26日止,詳細時間參閱各區簡章) 國中彙整集體報名資料 (日期依原國中規定時間辦理) 集體報名 簡 章 志願卡乙張 ◎參閱簡章之學校科組代碼, 劃記五專志願,至多一百 個。 二、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 (二)、選填五專志願者(全國合為一區)
二、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 (三)、同時選填高中高職及五專志願者 (高中高職15區,限填一區/五專全國合為一區) 填寫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資料 ◎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務請正確 填寫 ◎身分證正、反面原尺寸影印本 ◎畢業證書或學力證件影本 ◎分發結果通知單回郵信封 ◎特種身分學生除填寫身分外,並須檢附證明 文件正本 高中高職五專報名表(白色) ◎選填高中高職及五專志願者, 須繳交”高中高職五專”報名 表乙份。 報名表 志願卡 證件影本黏貼表 ◎特種身分學生證明文件(同時繳交)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 個別通訊報名 簡 章 志願卡乙張 ◎參閱簡章之學校科組代碼,劃記 所選填分發區之高中高職及五專 志願,至多一百個,可混合劃記 。 ◎個別通訊報名 一律採限時掛號郵寄「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地址:二六○宜蘭郵局第二五○號郵政信箱,郵戳為憑。 (7月21至23日)
報名資料檢核表 ◎請向國中承辦人員領取,並於 核對無誤後簽名確認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 報名資料檢核表 志願卡 ◎特種身分學生證明文件(同時繳交) 國中向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集體報名 (7月23日起至26日止,詳細時間參閱各區簡章) 國中彙整集體報名資料 (日期依原國中規定時間辦理) 集體報名 簡 章 志願卡乙張 ◎參閱簡章之學校科組代碼,劃記 所選填分發區之高中高職及五 專志願,至多一百個,可混合 劃記。 二、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 (三)、同時選填高中高職及五專志願者 (高中高職15區,限填一區/五專全國合為一區)
三、查榜服務(放榜日期:94年8月5日下午2:00) ◎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網站 (網址請參閱各區簡章)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址 http://union.ilvs.ilc.edu.tw 網站查榜 榜單資料 中華電信語音查詢服務系統 (詳見入學指南暨問與答之問十九) 語音及簡訊查榜 請參閱各招生學校榜單 書面查榜
四、分發結果通知 (一)集體報名者: 國中、 招生學校 郵寄或轉發 報名學生 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 郵寄 (登記分發結果通知單,由各區入學委員會自行決定遞送方式) (二)個別通訊報名: 報名學生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 郵寄 五、分發結果複查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 學生申請複查 通訊複查日期:94年8月6日至9日以郵戳為憑 寄發複查結果通知單
六、問與答 問一、高中高職五專有那些登記分發區? 答: • 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分為十五區:宜蘭區、基北區、桃園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雲林區、嘉義區、台南區、高雄區、屏東區、花蓮區、台東區、澎湖區、金門區。 • 五專登記分發區:全國合為一區。
問二、如何查詢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 會招生相關資料?問二、如何查詢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 會招生相關資料? 答:有關招生簡章的發售辦法以及各項相關問題,可依第一頁「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各區主委學校一覽表」內之電話及網址查詢。
問三、應屆畢業生如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問三、應屆畢業生如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 答: • 採集體報名。 • 向國中承辦人員領取報名資料檢核表,經本人及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確認後簽名並加蓋教務處戳章。 • 依據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參考招生學校科組代碼劃記志願。 • 報名日期請依就讀國中規定時間,報名時繳交相關文件。 • 完成報名手續後,報名資料不得修改、撤銷,所繳資料(證明文件正本除外)一概不予退還,並不得申請退還報名費。
問四、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準備好那些文件? 答: • 報名資料檢核表(已確認簽名並加蓋教務處戳章)。 • 志願卡。 • 特種身分學生(如身心障礙生、原住民、僑生、蒙藏生、退伍軍人),須檢具簡章中「特種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之相關證明文件正 本(國中驗後發還)及影本(加蓋原畢業學校教務處戳章及承辦人職章,浮貼在「證件影本黏貼表」)。
問五、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如 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問五、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如 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 答: • 採用個別通訊報名。 • 報名日期94年7月21、22、23日,一律以限時掛號郵寄至「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地址:260宜蘭郵局第250號郵政信箱,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問六、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報名前應準備好那些文件?問六、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報名前應準備好那些文件? 答: (一)報名表上須黏貼 1.身分證正、反面原尺寸之影本。 2.94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通知單正本,參加兩次者, 自行選擇任一次通知單正本使用。僅供電腦檢核基本資料用) (二)志願卡。 (三)畢業證書影本或學力證件影本,浮貼於「證件影本黏貼表」。 (四)報名費匯票。 (五)分發結果通知單回郵信封。 (六)特種身分學生(如身心障礙生、原住民、僑生、蒙藏生、退伍軍人) 須檢附簡章中「特種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 表」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驗後寄還)及影本各乙份。
問七、採個別通訊報名者,填寫報名表時應 注意那些事項?問七、採個別通訊報名者,填寫報名表時應 注意那些事項? 答: • 僅報名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入學者,使用淺粉紅色報名表。 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使用淺綠色報名表。 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使用白色報名表。 • 填寫前,應先閱讀報名表背面之「報名表填寫說明」。 • 報名表資料必須正確、清晰、完整填寫。 • 相關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原尺寸之影本,94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通知單正本(參加兩次者自行選擇任一次通知單供檢核基本資料使用)】應黏貼妥當。 • 畢業證書或學力證件影本,黏貼於「證件影本黏貼表」上。
問八、個別通訊報名者,尚未請領身分證時, 應如何辦理報名?問八、個別通訊報名者,尚未請領身分證時, 應如何辦理報名? 答:將戶口名簿影印,黏貼在報名表「身分證黏貼處」內。
問九、非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遺失來不及申請補發時,應如何辦理報名?問九、非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遺失來不及申請補發時,應如何辦理報名? 答:可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審查,在報名表上蓋教務處戳章及承辦人職章先行證明。
問十、報名時是否要親自到所選的登記分發 區辦理報名手續?問十、報名時是否要親自到所選的登記分發 區辦理報名手續? 答:選擇登記分發區不受報名處的限制,不論選擇那一登記分發區,均按下列兩種方式報名: • 應屆畢業生向就讀國中集體報名。 • 非應屆畢業生及以同等學力報名者一律採個別通訊報名。
問十一、報名時登記分發區的選填,有何規定與限制?問十一、報名時登記分發區的選填,有何規定與限制? 答: • 學生應於報名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時,選填高中高職分發區(限填一區)。僅報名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者,以該次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如參加兩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者,則以第2次報名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故報名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時,志願卡上的「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欄位,應核對報名資料檢核表所列之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後,確實填寫。 • 全國五專合為一個分發區。學生可於報名登記分發入學時,再行決定是否參加五專分發區與選填志願,並依「94學年度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辦理。
問十二、如果兩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報名時,都未 選填「○○」區高中高職分發者,登記分 發入學報名時可否報名高中高職分發?問十二、如果兩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報名時,都未 選填「○○」區高中高職分發者,登記分 發入學報名時可否報名高中高職分發? 答:統一登記分發中心是以學生報名參加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時所選填的高中高職分發區(限填一區)為分發依據。如僅報名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者,以該次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如有參加兩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者,則以第2次報名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因此學生務必於報名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時,選填高中高職分發區(限填一區)。如果報名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時,未選填高中高職分發區(限填一區),則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將依學生參加基本學力測驗的考區為其分發區。
問十三、使用非94年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 之分數通知單能否參加報名?問十三、使用非94年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 之分數通知單能否參加報名? 答:不可以。必須使用94年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之分數通知單, 才能報名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問十四、特種身分學生應注意那些事項? 答: • 詳閱簡章中「特種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所列應繳交的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學生優待僅限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志願。 • 報名時無法提出特種身分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或提供不合規定的證明文件者,視同放棄特種身分優待。 • 具有兩種以上特種身分者,應自行擇一繳驗該項證明文件,審驗合格後,以該身分為優待依據。
問十五、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各類報名收費為何?問十五、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各類報名收費為何? 答: • 僅報名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入學者,每名新臺幣230元整。 • 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每名新臺幣230元整。 • 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每名新臺幣400元整。 • 報名學生為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 •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或「再認定收執聯」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 採集體報名方式者,如於報名「94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時已繳驗證件,報名登記分發入學時只須由國中造冊後,加蓋教務處戳章及承辦人職章即可,不必另行繳交證件。
問十六、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費繳費方式為何?問十六、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費繳費方式為何? 答: • 集體報名:向原畢業學校繳交報名費。 • 個別通訊報名:請持「個別通訊報名資料袋」內所附之郵政國內匯款單向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連同報名資料一併裝入「個別通訊報名專用信封袋」以限時掛號郵寄。
問十七、如何劃記志願卡? 答: • 各招生學校科組代碼(均為5碼,並須完整劃記),請詳閱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 • 志願卡劃記務必使用2B鉛筆。 • 劃記志願卡前,可先以簡章所附「登記志願參考表」,作為試填之用。 • 可於94年6月27日至7月26日進入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站(http://union.ilvs.ilc.edu.tw)選填志願模擬系統,核對基本學力測驗報名時所選填之登記分發區,試填志願後,再正式劃記於志願卡,以避免不必要之錯誤。
問十七、如何劃記志願卡? • 僅報名「○○」區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入學者,「○○」分發區之高中高職志願可混合劃記,總數以100個志願為限。 • 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全國五專之志願均可劃記,總數以100個志願為限。 • 同時報名「○○」區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志願卡劃記時,「○○」分發區高中高職之志願和全國五專之志願可混合劃記,但總數仍以100個志願為限。 • 劃記之志願不符合報名資格、志願卡劃記錯誤或志願劃記不完整者,該志願無效。 註:「○○」區為學生報名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時依相關規定所選填之高中高職分發區。
問十八、如何使用選填志願模擬系統? 答: 進入「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站(http://union.ilvs.ilc.edu.tw) ,依下列步驟操作:
問十九、什麼時候放榜?如何查詢放榜結果? 答: (一)94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2時放榜 (二)有三種方式可以查詢: 1.網站查榜: (1)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網站。(網址請參閱各區簡章) (2)中華電話查榜服務,網址:http://www.hinet.net (3)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址:http://union.ilvs.ilc.edu.tw 2.語音及簡訊查榜:流程請參閱入學指南暨問與答之附錄。 3.書面榜單:請參閱各招生學校榜單。
問二十、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應如何辦理? 答: • 使用簡章附錄三「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並於94年8月6日至9日,併同複查費用50元,以限時掛號郵寄260宜蘭郵局第250號郵政信箱,「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 複查費用50元,請購買郵政匯票。(受款人: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地址:260宜蘭郵局第250號郵政信箱)
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相關表件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相關表件 • 集體報名-報名資料檢核表 • 個別通訊報名表 • 高中高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淺粉紅色報名表 • 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淺綠色報名表 • 高中高職及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白色報名表 • 證件影本黏貼表 • 志願卡 • 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結語 • 適性的發展 • 無限的未來
The End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