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 likes | 496 Views
舞台灯光音响专业 入学教育 2013 年 3 月. 本次课程主要内容. 专业情况及课程情况介绍 教学教务管理介绍 学籍考务管理介绍 教材及多媒体资料的使用介绍 自主学习及信息技术 文献资源使用介绍. 一、专业情况及课程情况介绍. “舞台灯光与音响”专业是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国内首家开设的,成人统招艺术类专业。专业的开设为从事舞台灯光与音响工作的人员提供了一个学习和深造的平台。 本专业培养从事舞台演出及大型活动的灯光、音响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灯光音响工程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大专水平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E N D
本次课程主要内容 • 专业情况及课程情况介绍 • 教学教务管理介绍 • 学籍考务管理介绍 • 教材及多媒体资料的使用介绍 • 自主学习及信息技术 • 文献资源使用介绍
一、专业情况及课程情况介绍 • “舞台灯光与音响”专业是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国内首家开设的,成人统招艺术类专业。专业的开设为从事舞台灯光与音响工作的人员提供了一个学习和深造的平台。 • 本专业培养从事舞台演出及大型活动的灯光、音响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灯光音响工程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大专水平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 专业教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主干课程均安排有实践环节,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灯光课程的实践环节主要安排在星光集团,音响课程的实践环节主要安排在797音响有限公司和首都图书馆)
该专业实行双证书制,学生按规定修满全部学分及证书考试课程,即可获得由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签发的大专毕业证书和可以考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高级音响师或高级灯光师证书,并择优推荐工作。该专业实行双证书制,学生按规定修满全部学分及证书考试课程,即可获得由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签发的大专毕业证书和可以考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高级音响师或高级灯光师证书,并择优推荐工作。
舞台灯光与音响 必修课:入学教育、英语I 、计算机应用基础、邓小平理论、电工基础与电子技术、基本乐理(1)(2)、扩声技术(1)(2)、舞台灯光基础(1)(2)、室内声学、数字调光与灯控技术 选修课:灯光色彩学、舞台光学与灯具、舞台灯位与布光、CAD舞台照明工程设计、舞台照明技法、舞台灯光设计、电声技术与测量、调音技巧、数字音响技术、应用软件讲座等 实践课:社会调查、毕业作业
二、教学教务管理介绍 1、免修免考管理方法 免考层次 免考课程要求 免考程序 申请免修免考所需材料 2、计算机网络教室使用规定
三、学籍考务管理规定 1、学籍管理 最长在其时间为6年,一般毕业年限为2年半 2、课程注册管理及课程收费管理 共修满80学分,学费总共8700元 每学年期末将下学期收费明细给大家,请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3、报考管理 每年5月初、11月初向班主任报考本学期考试科目,报考时间紧张,过时不候。 4、考生守则
北京电大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参加闭卷考试考生,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已携带入场的应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参加非闭卷考试的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可携带该考试科目规定允许的相关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考试通知单、学生证或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验。 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听力考试开始至结束,考生不得进出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五、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凡漏写姓名、准考证号、学生证号、座位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五、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凡漏写姓名、准考证号、学生证号、座位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不得在试卷密封线外或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以外答题,不得使用红色笔或铅笔(除画图或填涂答题卡以外)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带)、胶带纸,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和答题无关的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将答卷反扣在桌面上,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确认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十、留考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十一、对违反考生守则的考生,按照《北京电大考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6、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北京电大考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 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央电大电校考[2005]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第一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构成考试违纪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监考人员记入“考场记录单”,其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处理;在该生学籍及成绩档案中记录“零分”。 •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二、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试卷密封外)书写姓名、学生证号、准考证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三、用非黑色或蓝色笔答卷的(指定用铅笔答卷除外); • 四、开考后,停止入场时间已到,不听监考人员劝阻强行进入考场的; • 五、开考后,停止入场时间未到,不听劝阻强行离开考场的; • 六、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强行调换座位或未在指定的座位就座的; • 七、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不听从监考人员告诫,继续答卷的; • 八、不听从监考人员告诫,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暗号或手势; • 九、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制止仍不改正的; • 十、通讯工具未关闭的; • 十一、不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发生争吵的; • 十二、留考隔离期间与场外人员接触的; • 十三、 其他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 凡漏写姓名、准考证号、学生证号、座位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试卷,均按此条规定处理。
第二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构成考试作弊行为。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按作弊处理;该科目停考一次;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在该生学籍及成绩档案中记录“作弊”。 • 一、违反规定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的; •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的; •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 • 五、将试卷、答题卡或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 六、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 七、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 八、交卷后为正在答卷的考生提示答案的; • 九、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 十、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 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此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 考生有下列严重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报考各门课程成绩,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并在该生学籍及成绩档案中对该门课程分别记录“替考”或“违纪”,其他课程记录“零分”。 • 一、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的; • 二、严重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 • 第四条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生学习期间所有成绩,由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报北京电大批准开除学籍。 • 一、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 二、严重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殴打监考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 三、考前窃取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 四、一次考试期间内,累计两次(含两次)以上严重违纪或舞弊的。 •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考点或考场全体考生成绩。 • 一、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 二、经鉴定“雷同”答卷超过该考场实际答卷数三分之一的。 • 三、在未经批准的私设考点参加考试的。 • 第六条 考生因作弊或违纪行为获得成绩,或已经取得证书的,经查实后,成绩和学籍记录按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 • 第七条 考生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八条 对以上各条处理,考试管理部门必须做好记录,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告知考生。对开除学籍的学生通告其所在单位。
考试的几种形式 一、纸质试卷考试 1、闭卷考试 2、开卷考试
四、教材及多媒体资料的使用介绍 1、每学期征订教材的时间 2、媒体资源使用办法
五、自主学习及信息技术教育 教学平台使用方法 北京电大 http://school.btvu.org 北京电大文化局工作站 http://jy.clcn.net.cn
六、文献资源使用介绍 1、首都图书馆文献资源介绍 (网络信息资源检索)
2、如何查找图书资料 图书分类号: 中国图书分类法第四版,层累制 A—马恩列毛邓著作 B—哲学、宗教 C—社会科学总论 D—政治、法律 E—军事 F—经济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H—语言、文字 I—文学 J—艺术 K—历史、地理 Z—综合性图书
舞台灯光艺术类图书 (包括舞台设计、舞台美术、舞台灯光布置等方向) 在首图B座五层艺术图书阅览室 • 音响工程、灯光工程类图书 在首图B座五层自然科学图书阅览室
3、数字文献资源检索 (1)学术期刊数据库 http://cnki.clcn.net.cn/kns50 (2)人大报刊资料 http://rdbk.clcn.lib:8080/cgrs
希望同学们充分利用首都图书馆资源进行专业学习。希望同学们充分利用首都图书馆资源进行专业学习。 希望同学们利用图书馆资源广泛的涉猎各方面知识。 希望同学们在三年的学习中,快乐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 老师们会竭尽全力为大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