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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文章 :< 蘭嶼國家公園 : 新環境殖民或新契機 ?> 紀駿傑, 1998 , 《 守望東台灣研討會論文集 》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編。. 民文三 趙婉容. 關鍵字 / 重要概念. 環境殖民 (ecological colonialism) 環境正義 (environmental justice) ;保護全球野生動物的代價,永遠不應該由窮人支付。 (p.132) 永續發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 生態 / 文化 共管模式; 合作經營 (co-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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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文章:<蘭嶼國家公園:新環境殖民或新契機?>紀駿傑,1998,《守望東台灣研討會論文集》,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編。導讀文章:<蘭嶼國家公園:新環境殖民或新契機?>紀駿傑,1998,《守望東台灣研討會論文集》,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編。 民文三 趙婉容
關鍵字/重要概念 • 環境殖民(ecological colonialism) • 環境正義(environmental justice);保護全球野生動物的代價,永遠不應該由窮人支付。(p.132) • 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 : 生態/文化 • 共管模式;合作經營(co-management)
外來者對於本地的土地、資源使用權與使用方式,以武力或其他政治經濟手段取得支配權。最主要的方式,便是外來者剝削本地的農林漁礦等資源,以及將自己生產的各種廢棄物質丟棄在他人/他族土地之上。(p.125)外來者對於本地的土地、資源使用權與使用方式,以武力或其他政治經濟手段取得支配權。最主要的方式,便是外來者剝削本地的農林漁礦等資源,以及將自己生產的各種廢棄物質丟棄在他人/他族土地之上。(p.125) • 環境殖民也包括在國界內不同族群、階級等之間的對待方式。(p.125)
蘭嶼未來發展的兩難 (一) 拒絕國家公園 ※危機:任由漢人資本家剝削蘭嶼各種經濟資源、眼看生態急速破壞而無能為力。 (二) 接受國家公園 ※危機:原住民生活遭受限制。 (太魯閣、玉山國家公園的前車之鑑。)
國家公園與原住民的對立 • 外來的強制性保育:以”生態保育”或”野生動物保護”之美名,侵犯原住民的資源使用權,忽視了原住民傳統中,人與自然、文化與自然之不可分割的關係。 • 沒有人的國家公園:籬笆與罰款(fences and fines) 政策。
誰的國家公園? • 印度學者Guha認為,第三世界國家的野生動物保育政策是由五個主要群體所催生的: (一) 都市居民與外國遊客:遊樂。 (二) 統治階級:宣揚政績、維護國家尊嚴。 (三)國際保育組織(IUCN)(WWF):神聖使命感 (四)國家的森林或野生動物保護機構:政府賦予的責任。 (五)生物學家:科學研究。 他們聯合起來仇視農民、放牧者、獵人與採集者。 (原住民傳統生計方式)
台灣設立國家公園的目的 • 為了自然生態保育、生態研究與教育、旅遊(受惠對象為前述的五個群體)。 • 現行國家公園法有關人文的部份除了提及(死的)史蹟保存之外,對於國家公園內及附近(活的)居民的權益與適應問題完全沒有考慮。 • “國家公園讓我們原住民變成次等民族,不如野生動物”(紀老師1994年的觀察紀錄)。
合作經營模式(co-management)的目標 (一) 保障由原住民自己界定的文化信仰、行為與組織之維護與強化。 (二) 提供原住民社區參予政策形成、計畫、實際經營與評量國家公園的管道與機制。 (三) 給予原住民否決權或要求委員會委員對於問題的全面共識以強化他們的參與權。 (四) 必須使委員會委員,不論是政府官員、原住民或其他人是對於他們做的決定付責任。 (五) 國家公園或保護區應將原住民的傳統知識納入其政策、計畫與經營管理系統中;在所有的文化與自然資產的解說活動中,應要運用傳統知識與當地的專家。 (六) 在維護生態永續的前提之下,保障當地住民對於自然資源的生計使用權。 (七) 給予當地原住民所有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職位的優先錄用權,並提供他們在職訓練。 (八) 對因保護區設立而損害到當地原住民資源使用權時提供賠償。
蘭嶼國家公園的新契機 • 蘭嶼應不應該成立國家公園 蘭嶼適合什麼樣子的國家公園(或保護區) • 變遷的潘朵拉寶盒一旦開啟後… • 觀光是蘭嶼未來發展的唯一希望? • 國家公園是保護生態多樣性的區域,它也是維護文化多樣性的堡壘(理想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