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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辦理「 新竹市示範市場綜合大樓 BOT 案 」. 一、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新竹市北門段 853-1 地號 2 筆土地,合計面積 0.0005 公頃 。詳如徵收土地圖說。 二 、 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興辦事業之種類: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 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10 款及都市計畫法第 48 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1 款、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16 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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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辦理「新竹市示範市場綜合大樓BOT案」新竹市政府辦理「新竹市示範市場綜合大樓BOT案」 一、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 新竹市北門段853-1地號2筆土地,合計面積0.0005公頃。詳如徵收土地圖說。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 興辦事業之種類: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 • 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10款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3條第1項第11款、第8條第1項第1款、第16條規定。 • 奉准興辦事業文件:本案土地屬市場用地,本府本於權責辦理,依法無須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為辦理本項工程,本府已編列經費於101年度預算市場管理-市場管理-設備及投資項下支應,並簽准保留至102年度。
本計畫位置 12米 臺鐵三姓橋站 2 2
都市計畫圖 3
徵收土地示意圖說 4
現況位置及照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