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 likes | 628 Views
花蓮縣消防局 103 年 6 月份局務月報. 時間 :103 年 6 月 30 日 9 時 地點 : 本局三樓 307 會議室. 會議程序表.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災害預防科業務報告 消防安全檢查 (1/1). 一、有關 103 年度暑期保護青少年 - 青春專案執行計 畫,業已於本( 103 )年 6 月 4 日函發各大隊、分 隊,本計畫執行起程自 103 年 7 月 1 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因本專案為全省各縣市評比業務,且內 政部消防署每週一評比全省各縣市消防局執行 消防安全檢查情形,故請各分隊主管督促安檢
E N D
花蓮縣消防局103年6月份局務月報 時間:103年6月30日9時 地點:本局三樓307會議室
災害預防科業務報告消防安全檢查(1/1) 一、有關103年度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計 畫,業已於本(103)年6月4日函發各大隊、分 隊,本計畫執行起程自103年7月1日起至8月31 日止,因本專案為全省各縣市評比業務,且內 政部消防署每週一評比全省各縣市消防局執行 消防安全檢查情形,故請各分隊主管督促安檢 人員每週務必依計畫規定將執行報表e-mail至 本科梁科員信箱。 4
危險物品管理與爆竹煙火(1/2) 一、為協辦「2014夏戀嘉年華活動」,請花蓮分隊依據本局103年6月16日花消預字第1030005093號函,於煙火運抵時、煙火配置完成後、煙火施放完畢後,清點煙火名稱、種類、數量與施放許可文件是否相符;並於7月5日至13日煙火施放時段派遣消防車輛於花蓮陽光電城旁執行警戒勤務,以維公共安全。
危險物品管理與爆竹煙火(2/2) 二、為協辦「2014花蓮鯉魚潭紅面鴨活動」,請花蓮、壽豐分隊依據本局103年6月16日花消預字第1030005043號函,於煙火運抵時由花蓮分隊於煙火臨時儲存場所(南濱公園),煙火配置完成後、煙火施放完畢後由壽豐分隊於煙火施放地點(鯉魚潭),清點煙火名稱、種類、數量與施放許可文件是否相符;並由壽豐分隊於7月5日至8月6日煙火施放時段派遣消防車輛於鯉魚潭旁執行警戒勤務,以維公共安全。
防火宣導與防火管理(1/1) 一、請各分隊加強審閱消防防護計畫內容與實際使用情形是否相符(如:編組成員、消防設備、防火避難設施、位置及平面圖等);若有不相符部份,不予核備並通知補正。 二、有關場所辦理演練時,儘可能告知模擬人員最少時段或有避難逃生障礙之情境進行演練(如夜間)。
災害搶救科業務報告 一、為維護本縣從事水域活動安全,請各分隊於重點 時段7、8月期間於轄區內易發生溺水事件處所編 排巡邏勤務加強警戒。 二、近來外縣市時有消防或義消人員因裝備穿戴不確 實,於從事救災工作時受傷之情形發生,請各大 隊及分隊確實要求所屬於出勤時務必穿戴整齊裝 備器材,以保護同仁自身安全。
三、有關103年分隊辦理義消觀摩參訪暨訓練情形。三、有關103年分隊辦理義消觀摩參訪暨訓練情形。 (一)尚未辦理分隊:仁里、鳳林、豐濱、富源、三 民、東里、富里。 (二)送件審核中:玉里、富里。 (三)萬榮、卓溪分隊下半年以專業訓練方式辦理。 注意事項: 1、請儘速提早規劃並於9月底前辦理完成,務必 在辦理日前14日送達搶救科(已OA公告範例)。 2、陳報、核銷時請主管仔細審閱是否缺漏、誤繕 ,無誤後才核章,避免為補正耗時。
四、因應志願服務法102年6月11日修正第20條第1項四、因應志願服務法102年6月11日修正第20條第1項 「志工服務滿3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 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 務榮譽卡。」申請榮譽卡需檢附民力系統證明資 料,請分隊主管務必督導義消、婦宣及鳳凰志工 承辦人每月服勤、訓練等時數務必落實登錄民力 系統,以免喪失申請權益。 五、103年5月份水源查察部分,各分隊均落實管理水源 資訊系統,感謝各分隊主管協助督導,並請繼續保 持。
緊急救護科業務報告 一、本月救護優良事蹟: (一)、103年5月份『心肺功能停止』急救成功案 件:無 (二)、103年4月13日自強分隊隊員陳柏瑞、役男 林典逸執行OHCA救護急救成功,已辦理行 政獎勵,特提月報表揚以資鼓勵。 13
二、業務抽查 103年5月份各式緊急救護資料報表,各分隊 皆已按時繳交。 14
三、業務提示 (一) 按「內政部替代役消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 點」第十點第一項第一、二款消防役役男 勤務實施時間規定如下: 1.每日須服勤八小時,其中深夜勤值班不得 超過二小時。但值宿不在此限。 2.全年之輪休(假)日數比照公務人員週休 二日實施辨法規定辦理 ;離島地區因勤務 需要,得比照同辦法訂定休(放)假規定 。遇有臨時事故得予以停止,於服勤處所 待命服勤。 3.請各分隊以此為原則役男每人每日編排勤 務8小時(值班及緊急救護,不含待命服勤) 15
(二)有關役政署辦理「有情有義替代役.役起暖心(二)有關役政署辦理「有情有義替代役.役起暖心 做公益103年暑期百萬cc捐血活動 」,請分隊 役男踴躍參加,詳細內容業已公告本局OA系統 週知。 (三)本局聘用4名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以上臨時 人員甄選已辦理完畢。服務單位為本局花蓮分 隊、仁里分隊。(時段早上8時~12時、下午14 時~18時;每日計8小時) (四)經查未具任何理由無故不參加本局中級救護技 術員複訓者,依計畫簽陳辦理懲處,請假未參 加複訓人員者,本科擇日辦理補訓。 16
災害管理科業務報告 • 頃獲縣府來函通知,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編製103年度新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災情通報電話簿」,將於近日由各分隊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進行發放,其內容僅供防汛期災情查報應變通報使用,使用期限至104年6月,屆時並由各單位自行銷毀,請各分隊妥善保存使用。
請各分隊特別留意轄內土石流潛勢區之村里長聯繫資訊,以利執行災情查報通報與應變工作。請各分隊特別留意轄內土石流潛勢區之村里長聯繫資訊,以利執行災情查報通報與應變工作。
救災救護指揮科業務報告 一、統計1030526-1030622,本局受理火災案件計49 件,經查均符合白天60秒、夜間90秒出勤時間規 定,請各分隊持續落實積極出勤搶救,以減少損 失或防止災害發生。 二、為辦理103年度第2季外勤同仁執行為民服務敘獎 案,請各分隊於103年7月15日前將統計表經單位 主管核章後送本科彙辦。【相關資料已OA公告統 計時程103年4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 。 三、請新設分隊主管加強屬員熟悉轄區內道路、地形 地貌及街道、巷、弄等地址方位,以能第一時間 到達現場執行救災救護。 四、檢附各分隊執行103年4月與103年5月份各項災害 數據分析表(如下頁)。
五、各分隊103年4月及103年5月份數據分析 (一)救護:5月份救護案件較上月增加(1601件→ 1633件);以花蓮、鳳林等分隊增加較多 ;光復、觀音等分隊明顯減少。 (二)火警:5月份火警案件較上月增加(66件→87 件);案件以雜草廢棄物、炊事不慎火警為多。 (三)為民服務:5月份較上月明顯增加(171件→333 件),以吉安、花蓮等分隊增加較多;以和平 、美崙等分隊明顯減少。 (四)分隊每人執行案件數:富源、新秀等分隊較 上月增加較多,花蓮、仁里分隊較上月減少。
六、彙整歷年(100~102年)7月份火警、救護、為民服 務平均件數統計數據供各分隊勤務規劃參考。 (一)火警: 7月份71件,較6月份50件增加21件, 增加42.28%,較多時段為15-16時, 案件以雜草、廢棄物及住宅為多。 (二)救護: 7月份1682件,較6月份1560件增加122件 ,增加7.8%,較多時段為17-18時。 (三)為民服務: 7月份578件,較6月份387件增加190件, 增加49.14%,較多時段為14-15時。
花蓮縣消防局103年度6月份督導報告 報告單位:救災救護指揮科 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