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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说明书用药管理.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苏乐群 2013.06. 2012 年 7 月,葛兰素史克公司对美国司法部提出的违规营销处方药物等三项指控认罪,同意支付 30 亿美元罚款了结此案。 2012 年 6 月强生公司同意支付 22 亿美元罚款,以结束美国司法部等机构对其精神病治疗药物维思通和其他几种药物进行超适应症推广的调查。 2009 年至 2010 年间,美国辉瑞、美国礼来、瑞士诺华等多家公司皆因超适应症推广,分别被罚款 23 亿- 4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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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说明书用药管理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苏乐群 2013.06
2012年7月,葛兰素史克公司对美国司法部提出的违规营销处方药物等三项指控认罪,同意支付30亿美元罚款了结此案。2012年7月,葛兰素史克公司对美国司法部提出的违规营销处方药物等三项指控认罪,同意支付30亿美元罚款了结此案。 • 2012年6月强生公司同意支付22亿美元罚款,以结束美国司法部等机构对其精神病治疗药物维思通和其他几种药物进行超适应症推广的调查。 • 2009年至2010年间,美国辉瑞、美国礼来、瑞士诺华等多家公司皆因超适应症推广,分别被罚款23亿-4亿美元。
在2012年6月第二届合理用药大会,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陈晓媛的报告指出,全球有21%已批准药物存在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其中,在成人用药中占7.5%-40%,在儿科用药中的比例高达50%-90%。在2012年6月第二届合理用药大会,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陈晓媛的报告指出,全球有21%已批准药物存在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其中,在成人用药中占7.5%-40%,在儿科用药中的比例高达50%-90%。 • 欧洲五国儿科病房的调查中发现,46%的处方中存在超适应症用药的情况。 • 中国循证医学中心李幼平的一项调查显示,2010年,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98%的住院患儿接受过超说明书用药。
生脉注射液的严重过敏反应 • 超剂量用药说明书规定:“静脉滴注:1次20-6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508例严重病例中,一次使用剂量超过60ml的有9例,其中单次用药剂量最高达250ml。
香丹注射液的严重不良反应 • 约40%的病例超说明书规定适应症用药,临床可见用于肌肉骨骼系统疾病、呼吸系统感染等; • 约15%的病例超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其中一例患者单次最大使用剂量是说明书规定最高剂量的2.5倍。
仅有七个国家对超出说明书用药进行相关立法。仅有七个国家对超出说明书用药进行相关立法。
FDA规定:超说明书用药信息可经电子、纸质途径传播,但不得以口头途径传播; 医药企业不得干预研究论文发表。此外,根据规定,FDA在发现制药企业违规传播超说明书用药信息时,将向其发出警告信。如果企业没有做出改正,该局将诉诸法律途径。
2010年3月,广东省药学会印发了《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共识》,成为中国第一部由专业协会发布的超说明书用药规范。2010年3月,广东省药学会印发了《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共识》,成为中国第一部由专业协会发布的超说明书用药规范。
《专家共识》指出,在临床实践中,药品未注册用法应具备多个条件,其中包括: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患者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比如充分的文献报道、循证医学研究结果、多年临床实践证明及申请扩大药品适应症的研究结果等;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或药事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批准;应书面告知患者药品未注册用法的性质和该用法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可预测的危险,并在患者表示理解后签署知情同意书。《专家共识》指出,在临床实践中,药品未注册用法应具备多个条件,其中包括: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患者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比如充分的文献报道、循证医学研究结果、多年临床实践证明及申请扩大药品适应症的研究结果等;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或药事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批准;应书面告知患者药品未注册用法的性质和该用法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可预测的危险,并在患者表示理解后签署知情同意书。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试行) • 为了规范我院医师处方行为,强化合理用药意识、知识和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药源性损害,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减少患者用药风险,避免医疗纠纷,实现对患者治疗的利益最大化,基于目前超说明书用药现状,制定本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实施并逐步完善。 • 一、超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系指临床在应用该药品时,超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该药品的许可内容,包括未批准的适应症、未批准的适应年龄组、未批准的用药途径、用法和剂量等。 • 二、禁止未经SFDA批准,以试验研究为目的超说明书用药。
三、各临床科室凡有超说明书用药,均需填报超说明书用药申报表,注明超说明书内容,提交使用依据等,申报表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三、各临床科室凡有超说明书用药,均需填报超说明书用药申报表,注明超说明书内容,提交使用依据等,申报表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 • 四、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临床科室超说明书用药提请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并确定分级范围。 • 五、论证须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或者以国家(或专业学会/协会)发布的治疗指南、诊疗规范等为依据。
六、超说明书用药通过论证后,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可在临床使用中执行。六、超说明书用药通过论证后,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可在临床使用中执行。 • 七、医师不得使用未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若违规使用,发生医疗差错、纠纷、事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 八、药师应严格审核处方,对未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进行干预。
九、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分为A级的,必须取得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告知接受超说明书用药的必要性、可能的获益和可能的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见附件4);分为B级的,需要有告知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的记录;分为C级的,需要口头告知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九、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分为A级的,必须取得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告知接受超说明书用药的必要性、可能的获益和可能的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见附件4);分为B级的,需要有告知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的记录;分为C级的,需要口头告知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 • 十、所有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都必须有明确的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用药疗程和相关记录。超说明书用药中出现任何的不良事件都应该及时上报,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提交医院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
十一、医院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应高度重视超说明书用药的不良反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医务部、药学部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十一、医院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应高度重视超说明书用药的不良反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医务部、药学部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 十二、超说明书用药如果出现于急危抢救必须使用时,则在征得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须留存原始记录,事后应提交超说明书用药申请。 • 十三、本规定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 十四、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医疗工作。 • 附: • 1.超说明书用药申报表 • 2.超说明书用药审批程序 • 3.超说明书用药论证审批表 • 4.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