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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 NGO 服务及基金会公益项目招投标. 韩 俊 魁 2010-4-10. 主要内容. 问题的提出 国外政府购买 NGO 服务的经验 国内政府购买 NGO 服务模式比较 国内基金会的公益项目招投标. 问题的提出. 政府为何要购买 NGO 服务? — 政府的视角 — NGO 的视角 基金会为何要公益项目招投标? — 基金会的视角 — 提供服务的 NGO 的视角. 政府购买的定义及特点. 定义:政府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使用公共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过程、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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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NGO服务及基金会公益项目招投标 韩 俊 魁 2010-4-10
主要内容 • 问题的提出 • 国外政府购买NGO服务的经验 • 国内政府购买NGO服务模式比较 • 国内基金会的公益项目招投标
问题的提出 • 政府为何要购买NGO服务? —政府的视角 —NGO的视角 • 基金会为何要公益项目招投标? —基金会的视角 —提供服务的NGO的视角
政府购买的定义及特点 • 定义:政府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使用公共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过程、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总和。 • 特点:资金来源的公共性;程序法定性;公开招标作为主要方式;采购主体的特定性;政策性;透明性;有效性。 • 中国主要的法律包括《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除了货物和工程的采购,2002年的《政府采购法》把“服务”定义为“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不过,在细化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中,印刷出版、咨询、信息服务、维修、保险、租赁、交通车辆维护、会议、培训、物业等十大类服务项目都是针对行政部门的后勤服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并未纳入其中。所以,向NGO购买社会服务就没有明确的法律和财政操作办法。
向NGO购买服务的缘起及类型 • 背景:西方发达国家高福利模式使得财政拮据,高福利模式难以为继,新公共管理思潮兴起。 • 类型: —内生型:以会费、服务收费、经营收入为主的国家;公共部门主导国家(西欧除了西班牙和芬兰之外多为这种类型。例如,1995年比利时非营利组织总收入的76.5%均由政府提供)。 —外力型:以境外捐助为主的国家 • 资助方式:给予一些友好援助;拨款;竞争合同
向NGO购买服务的特点 • 新生事物 • 购买原则的比照性 • 额度较小 • 客体的狭义化(NGO) • 集中在特殊领域(教育、养老、残障、公共卫生、住房、就业,非营利组织作为处理社会福利领域问题的第一道防线) • 多在社区层面提供服务 • 非竞争性购买服务较多
香港购买NGO服务的概况 2008至2009年度,预算资助NGO的约2669个服务协议单位的资助额是80.368亿元。其领域如下: 服务类别 拨款数额 百分比 家庭及儿童福利 $7.659 亿元 9.5% 社会保障 $0.005 亿元 0% 老人服务 $26.991 亿元 33.6% 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 $25.569 亿元 31.8% 违法者辅导服务 $0.443 亿元 0.6% 社区发展 $1.365 亿元 1.7% 青少年服务 $13.767 亿元 17.1% 社会福利支援 $4.569 亿元 5.7% 除上述资助额外,社会福利署另预留6.47亿元向私营机构和NGO购买福利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安老院舍、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买位计划和改善买位计划所购买的安老院舍名额和其他福利服务。
资助方式 • 整笔拨款模式 整笔拨款津助制度着重提高效率和成效、改善质素、鼓励创新、加强问责和提供弹性,目标是以最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调配资源,以应付社会不断转变的需要。整笔拨款安排于2000年至2001年度推行,NGO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在整笔拨款制度下,NGO可以自主灵活地调配资源以配合服务需要。截至2007年4月1日,共有175家受资助的NGO,其中164家机构已加入整笔拨款制度,他们所得到的拨款相等于整体资助额的99% 。 • 非整笔拨款模式 未加入整笔拨款制度的机构可以用修订标准成本津贴模式(服务的标准成本由职员薪酬按认可职位的中点薪金计算。NGO在雇用职工方面可灵活处理,但不得超出标准成本)、模拟成本津贴模式(津贴会按各福利机构的认可开支提供,每年并按通胀调整)单位成本资助计划(为向福利机构购买服务,社会福利署署长与NGO负责人以签订合约的方式订出一个固定的单位成本)等方式。 • 奖券基金 1965年6月 ,立法局通过设立奖券基金的决议案,以资助社会福利服务。该基金主要用以支援受资助的福利计划的非经常开支,及补助有期限的试验计划。在若干条件规限下,社会福利署署长获授权根据奖券基金谘询委员会的意见,批准有关拨款。NGO如获社会福利署确认为向社会提供有意义服务的NGO,便可向奖券基金申请拨款补助。
相关法律法规 • 《受资助非政府组织福利机构的采购程序》 • 《受资助非政府福利机构的存货管理》 • 《受资助非政府福利机构的人事管理》 • 《津贴及服务协议》 与《服务文件》 • 《非政府福利机构纪律守则样本》 • 《非政府机构工程合约的批出和管理》 • 《服务表现监察制度》 • 《防止慈善团体被利用作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指引》 • 手册、临时通知等
地方政府合同外包和社会服务状况 Poland Hungary Croatia Albania Armenia Russia Kyrgyzstan 社会援助办公室 员工属于地方 地方 混合 混合 地方 国家 混合 国家 政府还是国家 在国家层面上是否 有服务外包立法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地方政府 是否外包服务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地方政府是否 外包社会服务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如果地方政府 向NGO购买服务, 是 是 是 无 无 无 无 NGO赢得过合同吗? • There are a few scattered demonstration projects for contracting out that have been mounted with donor assistance. • Source: Reports from Urban Institute field staff. • 14D. Brinkerhoff (2002) also reports that they operate with some support from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as well as
教训总结 • 与政府有关的问题: —有的地方政府对购买服务的认同感不高,有些不愿意竞争; —NGO的灵活性与政府严格购买程序之间的张力; —每年更换NGO作为签约方对于顾客来说容易出现服务的不连续性,而且再选择类似有专门技术和声誉的组织也非易事; —NGO活动领域分散,统一购买标准很难制定,评估体系繁琐; —私人关系导致不公平。 • 与NGO有关的问题: —购买金额小使得一些NGO感到在疲于奔命,员工报酬较低; —短期合同和组织长期发展之间的关系; —NGO为了合同竞争而不合作的问题; —有的NGO不愿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缺乏处理合同、报告的能力。
应对挑战 • 继续重视并推动NGO发挥作用 ,尤其是鼓励地方政府展开创新,从资金和能力上支持NGO • 信息及时公开披露,减少合作中的沟通成本 • 成立沟通协调机制 • 和一些信用、绩效都比较好的组织签订长期合同以保持连续性 • 把握完全竞争与项目指定委托之间的平衡、把个人偏好降至最低 • 简化程序,尽量赋予NGO较大的灵活性和独立性
中国政府购买NGO服务的背景 • 从全面的低福利进行改革;当前社会基本矛盾的转变; • 地方财政困难,需求的多元化导致基层治理危机(单位制解体); •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 NGO的兴起及其作用的不可替代性(价值驱动/value-driven;员工的薪酬水平相对较低;奉献精神会让顾客满意;社区活动的灵活性) • 三种类型的NGO和政府的战略关系面临调整 • 地方性
中国购买NGO服务的模式 • 竞争性购买的原则:平等主体间的契约原则、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原则、参与程序公开透明原则、第三方监督原则、公共利益为导向的共赢原则 • 非竞争性购买 —体制内吸模式的特点:参与购买服务的NGO是由政府主动成立,其政治合法性很高;资金仍在体制内运行,政府易于控制和使用资金;一般不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绩效评估一般不聘请第三方;主要用于解决部分令政府官员头疼的社会问题 —体制外非正式按需购买模式的特点:不按照标准的采购规定进行;购买中的政府绝对主导;小范围内精英推动的按需购买;购买数额极小;购买服务的种类不一;购买NGO服务的临时性和过渡性
对三种模式的分析 • 地区差异性基础上的多元探索,但存在选择性(从去政治化的三个领域优先推进购买服务:社区服务/福利供给组织、行业协会、涉农组织) • 体制内吸的非营利组织多顺利登记注册;按需购买的对象基本上是很难注册的草根组织 • 法团主义和自由主义并存,但政府依然强势、主导,甚至有通过吸纳而更加强化的趋势 • 自由竞争模式对非营利组织区域限制原则的挑战 • 部门利益分割(民政小马拉大车的困难) • 公共财政体系急需完善,向NGO购买社会服务没有明确的法律和财政操作办法。此外,《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要规避的问题在此领域依然存在。 • 非营利组织整个部门还很弱小
基金会的公益项目招投标 • 背景 —政府资源未全面开放; —基金会的成长; —从运作到资助的艰难转型 • 目的:通过公益资源优化配置,为公民社会的发展提供动力 • 案例:红基会/南都/中国扶贫基金会 • 特点: —刚刚起步,操作导引不规范; —追求试点和象征意义; —探索中缺乏系统总结; —集中领域狭窄; —资金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