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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电力企业法规学习.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彭爱华 13314938749. 内容提要. 第一节、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要求 第二节、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 (安委 〔2012〕10 号). 第一节、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要求.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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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电力企业法规学习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彭爱华 13314938749
内容提要 • 第一节、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要求 • 第二节、《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 (安委〔2012〕10号)
第一节、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要求 •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 • 五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管理和监督,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三个大幅下降、一个明显提升”的特点:一是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3.4%和29.1%,实现连续5年“双下降”;二是重特大事故大幅下降,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7.8%和29.5%,特别重大事故下降66.7%和72.2%;三是主要相对指标大幅下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66%、46%、51%和75%;四是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各省(区、市)的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均超过10%。
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于2013年2013年2月4日发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号)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于2013年2013年2月4日发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号) 虽然近年来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是,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很大差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处于高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据国家电监会公布,2013年4月,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件,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据国家电监会公布,2013年4月,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件,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4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6起,死亡6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相同;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4月份,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减少4起。
五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 • 1、4月3日,河南省八达防腐安装公司在国电山西太原第一热电厂磨煤机定检准备工作中,作业人员未经许可擅自打开运行中的磨煤机人孔门检查清扫器,被卷入磨煤机,造成1人死亡。2、4月10日,武汉久源电力有限公司在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2号机组检修工作中,施工人员在未履行工作票手续情况下,擅自拆除发电机人孔盖板,人孔盖板在发电机内部空气压力作用下冲开,致使施工人员被击中,造成1人死亡。3、4月12日,山东电力集团聊城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处理在10千伏开关柜缺陷时,擅自打开后柜门,造成1人触电身亡。4、4月24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公司员工在110千伏狮旺线附近进行线路维护工作,被砍伐的树木倒向带电线路侧,导致线路对树木放电,造成1人死亡。5、4月25日,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长湖发电公司生产厂房因雷击导致电气设备故障,产生大量浓烟,11人被困。经救援,其中10人安全脱困,1人因吸入浓烟造成死亡。一起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为:4月24日,广西桂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博白县10千伏线路铁塔进行基础施工时发生塌方,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工作要点 • 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013年工作要点 • 一、继续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 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基础 • 三、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工作 • 四、继续推进瓦斯防治和整顿关闭,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 五、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六、继续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 七、继续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事故应急处置 • 八、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良好精神面貌和务实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 九、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 共36条
一、继续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一、继续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 (一)深入研究安全发展战略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 (二)深入研究安全发展战略目标和措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各项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准。利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机会,对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加快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程进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开辟“省委书记、省长、部长谈安全抓安全”专栏,营造有利于推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开辟“省委书记、省长、部长谈安全抓安全”专栏,营造有利于推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 (四)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坚持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以及通报、发布、考核制度,依靠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扎实推动安全发展。向党委、政府通报2012年安全生产状况和2013年控制目标,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福建电监办组织开展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专项检查福建电监办组织开展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专项检查 • 针对近期持续强降雨的天气,福建电监办要求发电企业高度重视贮灰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设施维护,按规定做好安全评估和备案工作,切实保证贮灰场运行安全,防止发生贮灰场溃坝和环境污染事故。2013年5月14日~15日和5月19日~21日, • 省电监办组织专家重点对全省5座临近江、海及下游安全管理范围内有居住人口或建筑物的的贮灰场以及对周边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贮灰场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
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基础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基础 • (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持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逾期没有达标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按照福建电监办制定的《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电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总体进度安排如下:2012年底前完成福建省福州、厦门超高压输变电局,九个设区市电业局,总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上发电企业的标准化达标创建;2013年底前完成县级供电公司及独立供电企业,总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达到规模以上(年主营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发电企业的标准化达标创建。按照福建电监办制定的《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电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总体进度安排如下:2012年底前完成福建省福州、厦门超高压输变电局,九个设区市电业局,总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上发电企业的标准化达标创建;2013年底前完成县级供电公司及独立供电企业,总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达到规模以上(年主营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发电企业的标准化达标创建。 • 2013年3月,国家电监会向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办公厅通报了2012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全国共有88家发电企业被评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福建省有8家,他们是
(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 • 案例:被卷入磨煤机死亡(见下页) • (七)注重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健全完善目前已经建立的各项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
三、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工作三、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工作 • (八)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 • (九)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异地检查等方法,加强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
“四个一律”是: •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
(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今年上半年将组织召开一次“打非治违”交流推动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一个组负责两、三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继续利用网络、局长信箱、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抓紧建立全国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将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各类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今年上半年将组织召开一次“打非治违”交流推动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一个组负责两、三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继续利用网络、局长信箱、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抓紧建立全国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将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各类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
该发电站是宁德市瑞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利用福建鼎信实业有限公司镍铁生产电炉烟气余热建设12MW余热发电系统,工程承包给杭州杭锅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杭州杭锅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又将内保温工程分包给长兴兴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将安装工程分包给江苏华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1年12月开始施工,目前完成总体安装,正准备进行设备调试。此次中毒事故发生在清理2#烟气余热锅炉废料过程中,经现场勘察,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余热烟气中毒和施救不当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发电站是宁德市瑞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利用福建鼎信实业有限公司镍铁生产电炉烟气余热建设12MW余热发电系统,工程承包给杭州杭锅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杭州杭锅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又将内保温工程分包给长兴兴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将安装工程分包给江苏华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1年12月开始施工,目前完成总体安装,正准备进行设备调试。此次中毒事故发生在清理2#烟气余热锅炉废料过程中,经现场勘察,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余热烟气中毒和施救不当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十一)严格事故查处工作。认真执行事故查处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十一)严格事故查处工作。认真执行事故查处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 • 四、继续推进瓦斯防治和整顿关闭,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从略)
五、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五、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十五)加强道路等交通安全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试点,加强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深入开展长途卧铺客车和超限超载超速集中整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监管。深化渡口渡船、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
(十七)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目前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严防倾覆、断裂、坠落等事故发生。(十七)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目前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严防倾覆、断裂、坠落等事故发生。 • (十九)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 核电、火电的辐射、粉尘危害必须防范和治理。
六、继续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六、继续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 (二十)加强安全科技攻关。整合安全科技资源,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体系,推动落实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抓好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重点科研项目,尽快在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注:一批安全生产科研攻关课题;一批可转化的安全科技成果;一批推广的安全生产先进实用技术;一批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
电监办调研福州电业局科技创新成果 • 2013年3月6日下午,福建电监办邱水录专员带领办党组成员一行,到福州电业局调研,首先到福州局市场及大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了解营业厅主要业务和整体功能;参观新能源、新电力、新生活智能电网建设展区;查看该局无人飞行巡检系统等近年来科技创新成果,并仔细了解智能家居、光伏发电试点情况。随后邱专员一行到该局服务快响中心,听取中心运作流程、成效汇报。
福建省电力公司获得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 • 2013年1月7日获悉,福建省电力公司深化企业管理综合评价专项研究成果项目《促进电网企业变革的执行力管理》从四百余项参评成果中脱颖而出,摘得第十九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 新型无人飞行巡检系统
(二十一)抓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实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煤矿瓦斯高效抽采与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继续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试点工作。(二十一)抓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实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煤矿瓦斯高效抽采与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继续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试点工作。 • (二十二)继续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装备。继续发布相关行业领域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 • 例如:高速公路上要淘汰长途客运卧铺汽车 • 2011年7月22日京珠高速卧铺车燃烧事故41人死亡、6人受伤。 • 2013-3-12湖北卧铺客车爆胎坠落长江江滩14人死亡,9人受伤。 • (二十三)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全面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运用高新技术,建立能够实时反映危险源和企业安全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管理网络。
七、继续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事故应急处置七、继续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事故应急处置 • (二十五)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省、市、重点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 (二十六)加强预案管理。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
八、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良好精神面貌和务实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八、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良好精神面貌和务实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 (二十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 (二十八)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 (二十九)加强作风建设。 • (三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安全监管监察“五权”运行。积极推广网上申报审查和反馈,所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执法处罚、整顿关闭等,都要上网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控制考核指标实施、重特大事故查处等情况,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 (三十一)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电监办认真部署做好2013年防汛备汛工作 • 电监办于今年2月18日即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福建省电力企业防汛督查的通知》(闽电监安全〔2013〕27号)要求各相关电力企业牢固树立“防早汛,防大汛”的思想,早安排、早布置。一要切实重视防汛准备工作,二要切实抓好汛前安全大检查,三要切实加强防汛的应急准备工作,四要切实抓好火电厂灰坝防汛安全检查,五要切实加强水库调度管理,六要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管理,确保2013年渡汛安全。 • 截止3月10日,全省各大中型水电站均已完成汛前安全大检查,各省级集团公司也成立了检查组,已完成防汛复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 3月11日~13日,福建电监办组织专家对福建洪口水电站、周宁后垄溪电站、国电福州电厂防汛准备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对现场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福建电监办将进一步督促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在汛前落实历次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闭环,对水库库区围垦、捞砂船、网箱等大型飘浮物、河道被侵占、违章搭盖等影响大坝安全或行洪能力的问题,要求电力企业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省电监办到华能福州电厂视察调研 • 2013年3月6日,福建电监办邱水录专员一行到华能福州电厂视察调研,此行为邱专员到任福建电监办后第一个调研的发电企业。邱专员对电厂取得的成绩表示了祝贺,并重点指出电监办作为监管机构,只有坚持不懈做好“真心诚意服务、狠抓安全生产、注重节能减排”等三项工作,才能真正有力促进发电行业平稳、健康、和谐发展。
九、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 (三十四)充分发挥技术服务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等机构和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以及其他有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在行业指导、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 (三十五)加强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搞好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和资源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其对安全生产的支撑服务功能。继续做好信息工作、后勤服务工作。
第二节、《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第二节、《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 为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管监察效能,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2年11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内容有: • 一、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 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 • 三、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 四、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 五、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 六、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 七、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 (一)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明显提高。但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投入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执法偏轻偏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压力。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途径;是防止“三违”行为,不断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
(二)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外来工摔下6楼4根钢筋扎透盆腔 • 2011年4月24日上午,31岁的小强在福州某建筑工地6楼的施工台上工作,不慎摔下。他跌落的地面竖着4根1米长的螺纹钢筋。一瞬间,4根钢筋扎入他的肛门,穿透他的整个盆腔。工友将他送往福州某医院抢救。见他伤势过重,出血过多,这家医院又将他转送至福州总医院。福州总医院普外科实施高风险手术,为他取出体内钢筋。
(三)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三)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 • (四)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机构并配备充足人员,保障经费需求,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劳务派遣单位要加强劳务派遣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劳务使用单位要确保劳务派遣工与本企业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境内投资主体要指导督促境外中资企业依法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培训责任。
(五)切实履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加强本地区安全培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安全培训法规制度,统一培训大纲、考试标准,加强教材建设,严格管理培训机构,做好证件发放和复审工作,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发证;要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依法严惩不培训就上岗和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要组织培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将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的重要内容。要减少对培训班的直接参与,由办培训向管培训、管考试、监督培训转变。(五)切实履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加强本地区安全培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安全培训法规制度,统一培训大纲、考试标准,加强教材建设,严格管理培训机构,做好证件发放和复审工作,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发证;要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依法严惩不培训就上岗和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要组织培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将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的重要内容。要减少对培训班的直接参与,由办培训向管培训、管考试、监督培训转变。
(六)强化承担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施教主体,担负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的主要责任,要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培训大纲培训,严格学员、培训档案和培训收费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承担安全培训考试的机构要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健全考务管理体系,建立考试档案,切实做到考试不合格不发证。(六)强化承担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施教主体,担负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的主要责任,要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培训大纲培训,严格学员、培训档案和培训收费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承担安全培训考试的机构要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健全考务管理体系,建立考试档案,切实做到考试不合格不发证。
三、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 (七)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矿山井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时,要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审核。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延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时,有关主管部门要审核企业安全培训情况。
(八)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新任用或者招录“三项岗位”人员,要组织其参加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上岗。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并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申领矿山、危险物品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要严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登记普查,建立信息库。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修订机制。(八)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新任用或者招录“三项岗位”人员,要组织其参加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上岗。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并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申领矿山、危险物品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要严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登记普查,建立信息库。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修订机制。
(九)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非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逐步实现从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录用新职工。政府有关部门要实施“中小企业安全培训援助”工程,推动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组织讲师团,开展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九)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非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逐步实现从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录用新职工。政府有关部门要实施“中小企业安全培训援助”工程,推动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组织讲师团,开展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
(十)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要组织签订师徒协议,建立师傅带徒弟激励约束机制。(十)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要组织签订师徒协议,建立师傅带徒弟激励约束机制。 • (十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市(地)及以下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志要在明确分工后半年内参加专题安全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执法证有效期满的,要参加延期换证继续教育和考试。鼓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在职攻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
四、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 (十二)完善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有关主管部门要定期制定、修订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不断规范安全培训内容。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及培训机构编写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实用教材。要分行业组织编写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读本、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库和制作警示教育片。 • (十三)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专职教师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保证专职教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培训,定期开展教师讲课大赛,建立安全培训师资库。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选聘一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十四)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控制数量,合理布局。支持大中型企业和欠发达地区建立安全培训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特色的示范培训机构。要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定期公布安全培训机构名单和培训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工会培训机构等开展安全培训。(十四)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控制数量,合理布局。支持大中型企业和欠发达地区建立安全培训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特色的示范培训机构。要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定期公布安全培训机构名单和培训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工会培训机构等开展安全培训。 • (十五)加强远程安全培训。开发国家安全培训网和有关行业网络学习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建立安全培训视频课程征集、遴选、审核制度,建设课程“超市”,推行自主选学。实行网络培训学时学分制,将学时和学分结果与继续教育、再培训挂钩,与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挂钩。利用视频、电视、手机等拓展远程培训形式。
(十六)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编制安全培训信息管理数据标准。开发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和考试题库、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培训教师等数据库,实现全国安全培训数据共享。(十六)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编制安全培训信息管理数据标准。开发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和考试题库、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培训教师等数据库,实现全国安全培训数据共享。
五、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 (十七)强化实际操作培训。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建立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实训制度。推动科研和装备制造企业在安全培训场所展示新装备新技术。提高3D、4D、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安全培训中的应用,组织开发特种作业各工种仿真实训系统。 • (十八)强化现场安全培训。高危企业要严格班前安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等,使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要大力推广“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法,帮助员工通过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确保按规程作业。要加强班组长培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莆田电业局安全管理“4+2”模式见成效 安全生产2797天 • 截至2012年12月22日,国家电网莆田电业局已经连续安全生产达2797天,完成年度三个安全百日周期。是什么支持着这个企业创下这样的安全成绩呢?答案是一套安全规范的企业生产制度。 据了解,2012年以来,莆田电业局严格执行行业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倡导安全 管理“4+2”模式,即用好“标准化作业、反违章工作、运维监控管理、安全隐患治理”4项工具,各级管理人员做好“五同时、六亲自”,局领导带头落实安全职责.
(十九)建立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分行业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上网发布,逐步实现优质培训资源社会共享。将示范课程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示范课程跟踪评价制度,定期评选优质课程,给予荣誉称号或者适当资助。(十九)建立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分行业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上网发布,逐步实现优质培训资源社会共享。将示范课程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示范课程跟踪评价制度,定期评选优质课程,给予荣誉称号或者适当资助。 • (二十)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建立安全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计划备案、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全过程管理。制定安全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向全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