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 likes | 363 Views
2013 年度非工重点单位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填报 要求 和指标解析. 市碳交易试点办公室. 主要内容. 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 报送依据 和目的 报告要求和内容. 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 20 世纪 70 年代末以来,地球气候正经历了明显的变暖,我国的气候变化趋势与全球基本一致. 全球近 150 年地表年平均温度距平变化. 我国近 100 年地表年平均温度距平变化. 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
E N D
2013年度非工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填报要求和指标解析2013年度非工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填报要求和指标解析 市碳交易试点办公室 市碳交易试点办公室地址:威海路48号1307室 邮编: 200003 电话:23113963 23113954 传真:23113915
主要内容 • 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 • 报送依据和目的 • 报告要求和内容 市碳交易试点办公室地址:威海路48号1307室 邮编:200003 电话:23113963 23113954 传真:23113915
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 • 20 世纪 70 年代末以来,地球气候正经历了明显的变暖,我国的气候变化趋势与全球基本一致 全球近 150年地表年平均温度距平变化 我国近 100年地表年平均温度距平变化
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 • 温室气体:大气中能够吸收和释放地球表面、大气和云所射出的红外辐射谱段特定波长辐射的微量气体成分。水汽(H2O)、 二氧化碳 (CO2)、 氧化亚氮 (N2O)、甲烷(CH4)和臭氧(O3)是地球大气中最重要的温室气体。 • 温室效应:大气辐射朝所有方向散射,包括向地球表面的散射。温室气体将热量捕获在地表-对流层(大约 1 万米高空以下)系统内,这个作用称为“温室效应”。 • 温室气体的产生可能来自自然因素,也可能来自人为因素。 市碳交易试点办公室地址:威海路48号1307室 邮编:200003 电话:23113963 23113954 传真:23113915
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 •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认为:20世纪中叶以来,大气中人为温室气体增加可能是大部分全球平均温度升高的原因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成为全球多数国家的共识 美国夏威夷 Mauna Loa 观测的大气 CO2 浓度变化(1958-2007 年) 未来人类活动影响(A2,A1B 和 B1 等排放情景)下全球年平均温度变化情况(IPCC)
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基础知识 • 人类活动产生的主要温室气体: CO2、N2O 和 CH4、六氟化硫(SF6)、氢氟碳化物(HFCs)和全氟化碳(PFCs)——《京都议定书》 • 全球变暖潜力(GWP):GWP 表示温室气体不同时间内在大气中保持综合影响及其吸收外逸热红外辐射的相对效应——简言之,表示相对于CO2的增温效应。
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报送依据 • 2014年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 要求: • 各地主管部门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制度; • 开展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责任主体为: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本市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报送依据 • 2013年11月18日 公布的《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 (沪府10号令)要求: • 年度碳排放量在1万吨以上但尚未纳入配额管理的排放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碳排放报告。 • 提交碳排放报告的单位应当对所报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国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制度的目的 开展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目的是全面掌握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加快建立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加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为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也加快培育和提高广大企(事)业单位的低碳意识,强化减排社会责任,落实节能减碳措施,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国自主减缓行动的透明度。
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报送要求 (一)报告方法规范统一。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与报告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出台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确保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的规范性和可比性,也有助于主管部门对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和对比分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已经印发了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其中工业包括发电、电网、钢铁、化工、电解铝、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等9个行业,非工目前只有民航一个行业。其他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会陆续发布。
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报送要求 (二)报告程序公正透明。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通过公正、透明的程序开展。地方主管部门应开设统一的报送渠道,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单位报告的数据信息进行必要的核查,对报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报告主体进行沟通,保证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全市重点单位能源消费、温室气体排放的管理,建立并完善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报送效率和数据质量,本市主管部门对原有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系统和平台进行了对接和提升,建立了全市统一的“上海市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平台” 。
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报送要求 (三)管理模式协调高效。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应共同参与、协同推进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国家做好总体协调和顶层设计,明确报告要求和有关规范,地方负责具体的落实与实施,组织开展排放数据的报告、核查与汇总。中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在注册所在地区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审核和上报,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对全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收报、评估和核查。核查可根据实际,采用抽查等各种形式。相关专业机构在完成审核后,将审核情况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对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于6月30日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告内容 纳入报告名单的重点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排放情况,报告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 、氧化亚氮 (N2O)、氢氟碳化物 (HFCs) 、全氟化碳 (PFCs) 、六氟化硫 (SF6)共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具体报告内容包括: (一)报告主体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报告年份、所属行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等。
报告内容 (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报告主体应报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并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净购入电力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如报告主体存在注册所在地之外的温室气体排放,还应参照上述范围单独报告该部分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三)其他相关的情况。报告主体应同时报告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所涉及的各个环节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排放因子数据及其来源,以及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报告报送 非工重点单位报告的报送,由重点单位直接登陆上海市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网(http://www.reg-sh.org),点击主页面右下角“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平台”的链接,登录后进行报告填报。 各重点单位在审核单位对报告内容审核通过后,应从填报平台或客户端软件中导出电子版,一式3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提交受理单位。其中,非工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年度报告统一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受理窗口:威海路48号1307室,邮编200003)。相关月报和季报无需纸质报送。
报告报送 2014年5月12号,系统正式开放填报,请各重点单位于23日前完成在线报送,并在5月30日前将2013年重点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分别报送至上述单位。请各重点单位于每月或每季度首月的10日前在线报送上月或上季度报告。各有关部门、企业集团公司和区县节能减排办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所属所在重点单位及时报送。 各受理单位应做好纸质报告的收集、汇总工作,并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根据要求分送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审核。
国家“温报”与本市碳交易“碳报”的区别 • 企业范围不同 • “温报”为876家(工业558家,非工318家) ,基本包含191家交易圈企业 • 报告气体种类不同 • “温报”为6种温室气体,“碳报”只报告二氧化碳 • 边界不同 • “温报”基本与企业的组织边界相同(包括外地分公司);“碳报”只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排放,且核算边界不一定等于企业的组织边界
本市对非工重点单位“温报”的部分考虑 • 循序渐进、注重能力建设 • 建立统一报送平台、组织对重点单位进行温室气体报送的相关培训 • 尽量与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结合,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 企业按照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稍有指标增加)即可自动生成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 系统给定排放因子 • 系统给出主要能源品种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缺省值
主要能源品种的排放系数 市碳交易试点办公室地址:威海路48号1307室 邮编:200003 电话:23113963 23113954 传真:23113915
The End!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