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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污染 源自 动监控数据 弄虚作假案件查处情况及 解决措施. 山东省信息 与监控 中心. 2014.8. 目录. 1. 查处情况汇总. 2. 4. 主要做法. 具体案例. 3. 造假手段及查处办法. 一、查处情况汇总. 2013 年至今,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 24 家,其中移交公安部门 7 家,拘留 10 人。 24 家造假企业中,废气 23 家,污水处理厂 1 家,有 17 家通过修改自动监控设备参数等软件手段造假, 7 家通过破坏采样系统等硬件手段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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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弄虚作假案件查处情况及解决措施 山东省信息与监控中心 2014.8
目录 1 查处情况汇总 2 4 主要做法 具体案例 3 造假手段及查处办法
一、查处情况汇总 2013年至今,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24家,其中移交公安部门7家,拘留10人。 24家造假企业中,废气23家,污水处理厂1家,有17家通过修改自动监控设备参数等软件手段造假,7家通过破坏采样系统等硬件手段造假。 废气企业是造假重灾区 修改参数是主要造假途径
二、主要做法 高度重视监测(控)质量 1 省厅高度重视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内的监测(控)数据质量,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数据质量和对造假问题处罚的文件。厅领导多次强调数据质量是监测(控)工作生命线,指出数据弄虚作假是最严重的环境犯罪,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二、主要做法 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2 体制方面:“一上一下”改革 机制方面:社会化运营、数据质量考核奖惩通报机制、环保公安联动查处机制等
(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上一下”改革: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省级负责设区市环境质量的监督监测(控),污染源监督监测(控)下放各市。
(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上一下”改革效果: (1)变过去“考核谁、谁监测(控)”为“谁考核、谁监测(控)”,避免了行政干预; (2)倒逼各市主动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 (3)提高污染源监管效率。
(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社会化运营:污染源监控设施全部由第三方社会化机构负责运营,既能发挥运营公司的技术优势,又能借力监督数据质量。
(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数据质量考核:取消对各市企业达标率的考核,改为考核监控数据质量(准确率)。 (1)纳入环境监管奖 (2)向市政府通报
(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数据质量考核效果: 省、市环保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监督企业排放情况和监控数据质量。
(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查处机制 明确了办理破坏监控设施案件适用法律
(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查处机制 明确了办理破坏监控设施案件适用法律 出台了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
(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查处机制 明确了办理破坏监控设施案件适用法律 出台了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 开展了整治破坏监控设施专项行动
(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通过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结合几起案件的移交,建立了环保部门(监控中心)利用技术手段查实造假问题、固定证据,现场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突击审查的环保、公安联动查处机制,降低了移交门槛,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大查处力度 (1)省监控中心重点任务就是数据质量管理,发现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监测数据质量疑似有问题的,要立即实施重点检查(打假)。 (2)破坏或干扰监控设施的,全部顶格处罚,通报、顶额罚款、挂牌督办、限批。 (3)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即罚企业又罚人(双罚)。
(三)加大查处力度 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处罚的是企业集体, 惩戒力度小,震慑作用弱 移交公安部门,从罚企业到罚人,追究 造假人员责任,5-15天拘留时间不长, 对造假者影响很大,有力震慑了造假行为, 造假者就得好好掂量掂量
(四)信息公开 原则: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应公开尽公开 方式:在省厅官网实时公开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等 信息,并通过手机APP向社会进行公开 目的:将企业排污情况包括数据质量情况置于全社会 监督之下,发动社会公众监督企业数据质量,推动超 标企业治污减排
(五)技术打假 研发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动态管控系统,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 关键技术: 进度:试点成功,下半年推广使用 切断造假环节,开发全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固化设备参数,全天候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开发管控平台,提升监控水平 规范技术标准,升级改造自动监测设备
(五)技术打假 问题分析 数采仪 监测数据 ? ? 模拟信号 环保部门 监控中心 样气 采样系统 烟气分析系统 数据处理系统 (工控机) 自动监测设备 企业排放源
(五)技术打假 预期效果 仪器参数修改 现场端 平台端 报警 监测数据 超标->达标
(五)技术打假 主要功能 管控系统 数据 监控 远程 设备反控 工作状态 监控 短信通知 设备参数 监控 现场取证 异常报警
工作状态的上传为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工作状态的上传为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通过反控功能(即时采样,校零,校标……)为管控在线监测设备提供一种高效的远程控制手段 (五)技术打假 2 3 1 4 为新《环保法》按日计罚,提供技术依据。 屏蔽大部分数据造假行为 系统意义
三、造假手段及查处办法 通过重点检查,发现部分企业特别是废气企业采取各种弄虚作假手段,破坏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逃避环保部门的监管,常见主要有3大类10多种。
(一)破坏或干扰设备采样系统 故意拔出采样探头,断开采样系统与设备的连接,从探头导入脱硫后烟气等手段,使自动监测设备不能采集真实样品。 通过在采样管上扎孔、通入氮气,将废水采样探头放入清洁水样等手段,对样品进行稀释。 1.故意拔出采样探头,断开采样系统与设备的连接,从探头导入脱硫后烟气等手段,使自动监测设备不能采集真实样品。 2.通过在采样管上扎孔、通入氮气,将废水采样探头放入清洁水样等手段,对样品进行稀释。
采样管路 在线监测站房 净化过滤装置 (一)破坏或干扰设备采样系统 二氧化硫:3000 二氧化硫:1000 二氧化硫:400 3.在采样管路上连接净化或过滤装置(活性炭、碱液),降低样品中污染物的浓度。(废气)
在线监测站房 二氧化硫:1000 采样管路 二氧化硫:400 净化过滤装置 (一)破坏或干扰设备采样系统 以上三种方式均可采用目测法进行核查:从自动监测站房机柜内沿着采样管线向采样探头方向核查,看是否有断开装置或外接装置,同时可从采样探头处通入标气,查看分析仪测量数据。
手工比对设备 在线监测设备 (二)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备 1、更换标准物质(标气或标样),更改设备标定系统改变电信号,从而降低设备监测准确度。 比对结果400 × 设定的标气浓度:200 设定的标气浓度:400 × 标准浓度200 核查方法:对于标气,可将现场放置的标气通入手工比对设备进行鉴定。对于标样,可现场抽取一定量的样品,带回实验室进行分析。(三处测量值应在误差范围内) 标气浓度400
不一致 (二)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备 工 控 机 被篡改 在线监测仪 2、自动设备分析仪或工控机量程或测量上、下限被修改,使得实际监测结果与上传数据不一致。 核查方法:查看分析仪与工控机数据的一致性。将超过企业排放标准的大浓度标气通入分析仪表。
信号衰减装置 信号衰减装置 设备分析仪 工控机 SO2:100 (二)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备 3、在设备分析仪与工控机之间数据线上连接信号衰减装置,造成数据降低。 核查方法:查看分析仪表和工控机之间数据的一致性。 SO2:100 SO2:50 100 50
(二)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备 4、在设备工控机中植入软件或利用部分设备自带的造假软件,模拟并上传虚假数据。
工控机 网数 线据 线 (二)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备 5、擅自进入站房或通过私接数据线、网线、无线网卡等远程控制方式,修改设备参数(斜率、截距、折算系数、速度场系数)或计算公式,影响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 核查方法: ① 查看工控机内是否装有远程控制类软件, ② 查看工控机后面是否安装网线,工控机内部是否安装无线网卡等设备。 ③ 现场也可将带有WIFI功能的设备打开,看能否搜索到无线信号。(手机) 远程控制软件 无线网卡
(三)其他类别 采取故意断电、断气、断水等手段,使得自动监测设备不能运行。 虚报设备故障或停产等信息,关闭自动监测设备的。 据了解部分废气企业对脱硫DCS系统进行改造,增加历史数据编辑功能,对DCS历史数据进行修改。 还有部分企业为应对环保部门对脱硫效率的检查,在DCS组态中通过逻辑运算方法,模拟生成DCS二氧化硫数据用于脱硫效率的计算,不再使用CEMS测定的真实数据。
快 细 准 狠 检查要点 控制门卫、第一时间达到现场、迅速固定证据 采样系统逐一检查,详细核实设备参数 比对监测的一致性,不一致的准有问题 查到底,不放过任何可疑点
四、具体案例1 9月23日,接到信访举报 9月23日下午,省监控中心、监察总队第一次赶到现场调查,经监测、排查,未发现举报问题。 9月27日,省监控中心第二次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超标排放,但仍未发现造假。 10月10日,省监控中心、监察总队第三次检查,兵分三路(监测、治污设施、自动监测设备)同时对关键部位检查,发现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超标10.4倍等问题,但未发现监控设施造假途径;经多次细致排查,检查人员判定造假途径只可能在烟囱内部。
四、具体案例1 10月16日,政法处、监测处、监控中心、监察总队联合进行第四次检查,在确凿的事实面前,企业终于承认违法事实,但仍拒不说出具体实施者。 11月13日,省环保厅对该企业实施顶额罚款、挂牌督办等处罚,并将该案件移交省公安厅处理。 12月18日,公安部门下达处罚决定书,分别对企业环保科科长和灰渣车间主任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他参与人员依法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