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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监管 政策解读 2010 年 8月. 第一部分 并购重组发展趋势 第二部分 并购重组监管制度 第三部分 并购方案关注要点. 第一部分 并购重组发展趋势. 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之一. 研究表明,全球上市公司并购交易额在全球并购并购交易额中占比平均在 80% 左右( 2009 年为 79% ), 20 世纪以来全球规模较大的 5 次并购浪潮,直接推动了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在全球资源配置中依托资本市场跨境并购,有利于维护本国资源定价权和经济利益。. 79%. 53%. 数据来源: Dealo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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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并购重组发展趋势 • 第二部分 并购重组监管制度 • 第三部分 并购方案关注要点
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之一 研究表明,全球上市公司并购交易额在全球并购并购交易额中占比平均在80%左右(2009年为79%),20世纪以来全球规模较大的5次并购浪潮,直接推动了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在全球资源配置中依托资本市场跨境并购,有利于维护本国资源定价权和经济利益。 79% 53% 数据来源:Dealogic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功能逐步健全,有力推动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的提高。随着全流通市场的形成,资本市场为并购重组提供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和交易工具,以股份对价的并购重组手段日益丰富,为兼并重组提供了大规模、高效率、低成本的操作平台。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功能逐步健全,有力推动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的提高。随着全流通市场的形成,资本市场为并购重组提供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和交易工具,以股份对价的并购重组手段日益丰富,为兼并重组提供了大规模、高效率、低成本的操作平台。
随着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影响力、带动力的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底1691家境内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约62万亿,是GDP的1.85倍,营业收入占GDP比重近4成,利润总额占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的56%,总市值29.3万亿,占GDP的87%。随着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影响力、带动力的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底1691家境内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约62万亿,是GDP的1.85倍,营业收入占GDP比重近4成,利润总额占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的56%,总市值29.3万亿,占GDP的87%。 • 2006-2009年共有141家上市公司进行以产业整合、升级为目的并购重组,累计金额8866亿元,2006、2007年完成相关项目的三年平均总资产、总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增长3倍、2倍、1倍。
产业整合类并购重组 • 2006至2009年,共有114家公司完成或正在进行此类重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6410亿元 • 2006年进行的此类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三年平均总资产、总收入和净利润比重组前分别增长了306%、208%和187%;2007年进行的此类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两年平均总资产、总收入和净利润比重组前分别增长了62%、60%和45% 06年以来产业整合类重大重组公司数量统计
产业升级类并购重组 • 2006至2009年,共有27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完成或者进行了产业升级,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456亿元 • 2006年进行的此类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三年平均总资产、总收入和净利润比重组前分别增长了332%、318%和595% 06年以来产业升级类重大重组公司数量统计
国企战略重组类并购重组 • 2006年以来,属于国资重组的上市公司有121家,交易金额为8058亿元 • 2006年进行的此类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三年平均总资产、总收入和净利润比重组前分别增长了338%、200%和181%; 2007年进行的此类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两年平均总资产、总收入和净利润比重组前分别增长了74%、67%和65% 06年以来国有企业整合类重大重组公司数量统计
2009年上市公司境外收购占全部境外收购比重比较2009年上市公司境外收购占全部境外收购比重比较 全球平均 73.9% … … 资料来源:Dealogic,此处中国上市公司指A股上市公司
推进完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工作,需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推进完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工作,需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 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统筹解决存在问题 市场发展实践中的问题挑战 在机制运行上,加大中介机构作用和责任、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增强停复牌制度灵活性、改善支持并购的外部政策环境等方面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制度建设:以股份对价、资产和现金对价同步操作制度有待完善,并购重组法规的适应性、适当性和有效性尚待增强 • 内幕交易频发 • 借壳上市集中 • 历史形成的部分改制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严重问题亟待解决、
收购 重组 合并 并购 重组 回购 其他 分立
并购重组的概念 并购重组不是准确的法律概念,只是市场约定俗成说法,主要包括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收购)、资产重组(购买、出售资产)、股份回购、合并、分立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结构、利润及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法律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法》 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 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 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等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 配套 特殊规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自律规则 交易所业务规则 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
监管制度及其理念 • 概念 • 立法及监管实践
收购 取得和巩固控制权,主要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调整 概念
收购 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主要借鉴了英国、香港的模式,实行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制度。在此制度下,收购人持股超过30%时,必须向所有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发出收购要约,并按照二级市场流通股市价接受股东出售的所有股份,目的是为确保中小股东的退出权利提供法律保障。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情况下,由于流通股价格与非流通股价格相差悬殊,实行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制度的结果是,收购人的收购成本过高,难度加大,市场效率降低,出现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或者不超过30%以避免触发要约义务,或者以取得监管部门的豁免为前提收购超过30%的股份,因此,投资者得到的保护有限,控制权市场对管理层的约束无法体现。 立法 及监管 实践
收购 2002年9月,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发布了首部规范收购上市公司行为的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于200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收购办法》依然较多地借鉴了香港模式,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在司法经验、信息披露有效性、社会信用机制等方面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缺乏足够的手段,因此,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愿望出发,实行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制度,并针对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权分置的现状,实行不同的要约价格,流通股按收购人收购的最高价格与市价孰高发出要约,非流通股按收购人收购的最高价格与净资产孰高发出要约,使收购成本降低并可控,进而使得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制度的实行成为可能。《办法》施行以来,强化了信息披露,提高了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透明度,明确了不同收购方式下的收购程序,规范了收购人与出让人的行为,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不同要约价格下的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仍存在增加收购成本的问题,甚至存在因收购人要约收购导致公司退市,致使被收购公司股票丧失公开交易市场,中小股东缺乏退出渠道的风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的大背景下,实行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制度,一方面,市场机制发挥不够充分,证监会审核压力过大,实施效果尚不理想;另一方面也相应地提高了收购人的收购成本,降低市场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上市公司收购活动。 立法 及监管 实践
收购 根据2005年新修订的《证券法》对上市公司收购制度所作出的重大调整,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结合十多年来的监管实践,中国证监会对2002年的《收购办法》进行修订,将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制度调整为强制性要约方式。强制性要约方式的安排,主要是考虑到中小股东在上市公司收购中处于明显劣势地位,缺乏足够的手段保护自己,因此,《证券法》要求收购人在取得公司股份达到30%时,拟巩固对公司控制的,必须采取要约方式,保证上市公司中小股东享有公平退出的权利;另一方面,又赋予了收购人在要约收购中的主动权,收购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投资策略,以要约方式收购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不强制收购人承担对全部有意出售股份的收购义务。 与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制度相比,收购人的成本不仅可控,而且大幅降低了收购人的成本,减轻了收购人的义务,充分体现了提高市场效率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兼顾的原则,反映了鼓励上市公司收购的立法精神,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培育控制权市场,发挥上市公司收购完善公司外部治理作用的政策导向。 立法 及监管 实践
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6年5月证监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8月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修订) 立法 及监管 实践
重组 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上市公司通过购买、出售资产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导致其资产、业务、收入、利润发生重大变化 概念
公司合并 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为一个公司,包括存续公司兼并其他公司并将被吸收公司解散的吸收合并,以及将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的新设合并;公司合并既有股权结构的调整,又有资产和负债的变化 概念
公司合并 • 上市公司吸收合并非上市公司 • 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200人以下 • 都市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 • 东软股份吸收合并东软集团 • 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达到或超过200人(涉及公发) • 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公司 • 中国铝业吸收合并山东铝业 • 攀钢钢钒吸收合并攀渝钛业和ST长钢 • 上海一百吸收合并华联商厦 • 非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公司 • 非上市公司符合A股IPO条件 • 上港集团吸收合并上港集箱暨IPO • 上海电气吸收合并上电股份暨IPO 立法 及监管 实践
分立 上市公司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全部股份按比例派发给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分立形成的公司依法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份上市的行为。 概念
分立及分拆 分立试点:东北高速分立为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依法承继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原东北高速在分立后依法解散并注销,所有股东持有的每一份东北高速股份转换为一份龙江交通的股份和一份吉林高速的股份,新公司的股票经核准后上市。 立法 及监管 实践 《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67号)
回购 是指上市公司购买本公司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依法减资注销,导致公司资产、负债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概念
回购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6月16日证监发[2005]51号) 立法 及监管 实践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9号)
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尚福林主席讲话2010年工作重点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尚福林主席讲话2010年工作重点 (涉及上市公司监管并购重组部分要点) • 按照“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继续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市场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市场化建设不断深入,建立和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 • 要推动部分改制上市公司整体上市。部分改制上市遗留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是制约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影响市场长远发展的障碍之一。……鼓励通过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从根本上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并购重组方案的六性要求 一、题材的合理性 二、交易方的合法性 三、置入资产的完整性 四、重组后的成长性 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六、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重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 • 1、交易价格公允性 • 2、 盈利能力与预测 • 3、资产权属及完整 • 4、同业竞争 • 5、关联交易 6、持续经营能力 7、内幕交易 8、债权债务处置 9、股权转让和权益变动 10、过渡期间损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