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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同仁 共同学习交流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0 年 3 月. 第一讲 政府采购机构概况和操作流程. 第一章 政府采购基本概念. 一、政府采购 ( Government Procureme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第一章第二条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关键词 :. 行为主体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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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同仁 共同学习交流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0年3月
第一章 政府采购基本概念 • 一、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关键词: • 行为主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适用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 行为方式----购买行为 • 行为对象----货物、工程和服务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一法四令)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 2004年,财政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18号令)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19号令)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号令) 2006年,财政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31号令)
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操作机构 (一)监管机构——财政部门 《采购法》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省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省采购办)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
(二)政府采购执行操作机构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法》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第十八条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省政府采购中心(省采购中心)
经财政部门确认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财政部认定资格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省财政厅认定资格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查询。
业务范围: (1)集中采购目录内部门特殊类项目 (2)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公开招标金额起点(50万)以上项目。 • 代理范围: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部门特殊类项目必须委托甲级机构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金额1000万元以下 • 部门特殊类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选择: 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 代理机构。
三、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 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必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 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1)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委托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金额起点----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采购金额达到该起点,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
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外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金额起点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外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金额起点 (闽政办〔2005〕32号):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部门、单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经财政部门确认资质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2009年目录的调整 • “系统集成” •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 “印制品” 由“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调整为“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四、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 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金额起点以上和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上 • 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金额起点以下和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
五、采购方式和采购模式 • 采购方式——(法定五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省级公开招标失败两次后才可转为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 采购模式——(采购实践中积累形成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
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 • 项目范围: (1)《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系统集成、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印制品、制服及相关用品、家具 (2)《目录》外的彩电、工程照明设备 • 具备条件: (1)符合法定情形的 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依法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准
六、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预算——与年度部门财政预算同步编制,安排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的大体情况 • 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项目实施前,对采购品目、技术要求、规格型号、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等做出具体安排
第二章 政府采购基本操作流程 一、公开招标采购基本操作流程 1、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落实采购项目资金 2、对照采购目录,界定采购项目类型 3、对集中采购目录内、金额起点以上的采购项目,填报政府采购计划表 4、须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进口产品采购核准
5、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6、政府采购计划表送省财政厅采购办,获得计划批复 7、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职责分工,与采购人共同编制招标文件,将最终形成的招标文件送采购人盖章确认(300万元以上项目,需请两名以上专家出具招标文件审核意见) 8、将招标文件送省采购办备案,发布招标公告
9、出售招标文件,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受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并书面答复9、出售招标文件,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受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并书面答复 10、招标文件公告时间截止,在采购单位纪检、检察人员监督下由代理机构从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中在线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11、代理机构组织开评标
12、评标结果送采购单位确认 13、代理机构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结果通知书、评标报告送采购办备案 14、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接受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并书面答复 15、代理机构、采购人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16、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7、供应商交货,采购单位组织验收、付款 18、代理机构整理档案材料,填写统计报表
二、邀请招标采购基本操作流程 1、采购方式审批——符合法定条件的,在招标活动开始前获得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3、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对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随机邀请三家以上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4、受邀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按照公开招标的程序和相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采购计划表填报要求 • 1、一级预算单位填报 • 2、填报完整、全部打印、不得手填 • 3、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如有附件,一定要附
三、变更采购方式操作流程 1、前提: (1)公开招标失败两次 (2)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 案例: 某代理机构1月4日开标一次,前来投标的有A、B、C、D四家公司,经审查A、C公司投标文件未胶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流标。1月29日再次开标,前来投标的有A、C、E、F四家公司,经审查,A公司提交的法人授权函无法人签字、E公司业绩证明材料未逐页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流标。此项目能否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2、变更采购方式须提交材料 (1)两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的招标公告、结果公告 (2)两次评标报告 (3)两个以上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意见的论证(若项目金额超过300万,已在公告招标文件前经专家论证的,可不用重复论证) (4)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招标流程依法开展、无异常情况的说明 (5)采购人出具的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函
3、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流程 (1)按照网上行政审批要求,将齐备的材料提交财政厅网上行政审批收件窗口申报(冶山路旧财政厅) (2)将纸质材料交财政厅采购办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财政厅发文同意变更采购方式
四、采购进口产品核准流程 1、前提 (1)采购活动开始前 (2)需要采购进口产品的 (3)公开招标及网上竞价采购项目 2、须提交材料 三(四)张表
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主要政策措施: • 确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空调机、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标注) • 强制采购的执行——采购人采购强制采购品目的,仅能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强制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政府采购促进节能、减排政策 主要政策措施: • 优先、强制采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减排产品。 • 我省清单的制定——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的我省生产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由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相应制定我省节能、减排产品政府优先、强制采购清单,报经省政府审定批准(或授权颁布)后执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并在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fjcz.gov.cn)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3、政府采购鼓励自主创新政策 主要政策措施: • 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定。 • 优先采购的实施——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目录中品目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做出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规定,包括评审因素及其分值等。
4、扶持国产产品政策 主要政策措施: • 事前审核原则——采购人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核准。 • 审核所需材料——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
5、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政策 (1)实施范围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暂不包括电梯、车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用非招标方式(不包括网上竞价)采购的项目参照招标采购的优惠方法执行。 (2)同等优先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同等优先的原则,购买我省中小企业(包括生产商、销售商)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 以投标企业为评定对象,而不以投标企业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论
(3)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4)认定依据 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福建省税务机关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及相关申报明细表中显示的投标人企业所缴社保的职工总人数,或福建省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人员总人数作为判定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 中小企业与非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不适用中小企业优先采购的优惠条款。
(5)实施方法 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增加优先采购我省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评审因素(包括加分及价格扣除幅度的具体条款) 不得设置限制、歧视或排斥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不平等条款。
(6)加分方法 A: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对参与投标的我省中小企业产品或服务一次性分别给予价格评标项和商务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若我省中小企业所投产品同时属于中央或省级节能、环境标志或自主创新产品中一项或多项的,按照获得认定的类型(中央、省出台的同类型加分因素不重复计算)可分别获得对应比例的加分。
B、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 对我省 中小企业投标产品或服务一次性给予该产品或服务投标报价总金额3%的价格扣除; 若我省中小企业所投产品同时为中央或省级节能、环境标志或者自主创新产品中一项或多项的,另外获得相应比例的扣除。
第二章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要求 一、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在采购人提出采购计划环节: 提醒采购人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要求,如为采购进口产品的,需先行办理进口产品核准手续
未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报请审核的采购项目,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定要求提供海关报关单、使用外币报价等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的条款。未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报请审核的采购项目,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定要求提供海关报关单、使用外币报价等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的条款。
2、招标文件编制环节: (1)必须在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设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条款,包括评审因素及其具体分值。
(2)明确对“清单”内的产品按照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评审条款,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实行优先采购;(2)明确对“清单”内的产品按照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评审条款,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实行优先采购;
范例: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为60分,对清单内产品加分优惠幅度为5%;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为30分,对清单内产品加分优惠幅度为6%。甲公司提供的A产品为清单内产品,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指标要求,经评审,价格评标项得分55分,技术评标项得分25分。范例: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为60分,对清单内产品加分优惠幅度为5%;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为30分,对清单内产品加分优惠幅度为6%。甲公司提供的A产品为清单内产品,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指标要求,经评审,价格评标项得分55分,技术评标项得分25分。 根据优惠幅度,A产品价格评标项最终得分为55+60×5%=58分,技术评标项最终得分25+30×6%=26.8分。
(3)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的品目,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强制采购要求(仅限强制采购清单内产品参与投标);(3)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的品目,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强制采购要求(仅限强制采购清单内产品参与投标);
(4)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合理设定订购产品供应商资格,包括技术水平、规模、业绩、资格和资信等,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关评分要素和具体分值等,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排斥和限制任何潜在的供应商。(4)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合理设定订购产品供应商资格,包括技术水平、规模、业绩、资格和资信等,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关评分要素和具体分值等,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排斥和限制任何潜在的供应商。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充分考虑本省企业运输成本低、熟悉本地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短、沟通交流方便、应急处理能力强、可到现场监督检查等优势,合理设置评分要素及分值,充分发挥本省企业的地缘优势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充分考虑本省企业运输成本低、熟悉本地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短、沟通交流方便、应急处理能力强、可到现场监督检查等优势,合理设置评分要素及分值,充分发挥本省企业的地缘优势
(二)邀请招标采购项目 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环节: 招标采购单位应充分考虑本省企业运输成本低、服务响应及时、应急处理能力强等优势,对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优先邀请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 • (一)招标文件编制环节(同上)
(二)网上竞价接受采购委托环节 • 采用网上竞价方式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品目的,必须按清单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提出采购需求。 • 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对采购单位提出的网上竞价采购需求进行把关,对采购人提出的未按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执行的采购需求,应要求其调整采购需求,否则可拒绝受理。
即《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规定的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采购人通过网上竞价采购以上九类产品的,仅能在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提出采购需求。即《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规定的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采购人通过网上竞价采购以上九类产品的,仅能在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提出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