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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补充医疗报销流程 2013 年 6 月. 南京市内就诊. 持医保卡挂号. 前往门诊诊室就诊. 刷医保卡交费. 一个年度内, 在职 / 退休人 员保留门诊 医药费发票 累计至 1200 /1000 元(门 特无起付线). 离院. 医院药房取药. 办理住院手续.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 药不予报销. 出院持住院发票和明 细单至财务处报销( 住院无起付线). 持医药费发票报销 (周二、三:新街口 校区,周五:晓庄校区). 长期驻外人员就诊 (包括:驻外工作学习六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和长期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 本人填写 <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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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内就诊 持医保卡挂号 前往门诊诊室就诊 刷医保卡交费 一个年度内, 在职/退休人 员保留门诊 医药费发票 累计至1200 /1000元(门 特无起付线) 离院 医院药房取药 办理住院手续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 药不予报销 出院持住院发票和明 细单至财务处报销( 住院无起付线) 持医药费发票报销 (周二、三:新街口 校区,周五:晓庄校区)
长期驻外人员就诊(包括:驻外工作学习六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和长期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长期驻外人员就诊(包括:驻外工作学习六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和长期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 本人填写<南京市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长驻外地人员登记 表>,再由本人或单位到市医 保中心2楼柜台办理登记备案 前往外地指定医院看病 由本人或委托学校财务处持报 销材料在医保中心2楼柜台进 行零星报销并确定医保范围 (需携带:病历摘要、出院记 录或小结<复印件>、费用明细 清单、有关票据原件以及本人 南京市市民卡) 带零星报销资料到学 校进行补充报销
日常注意事项1: 1.门诊、住院就诊必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并刷卡就诊,对未出示市民卡的,职工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需在南京市内医保范围医疗机构看病,在非医保医院看病不能进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2.一个年度内,门诊、门慢、门统起付标准:在职1200,退休1000,门特、住院的无起付线。 3.当年发生的医药费应在当年处理完毕。如遇到特殊情况,可延长到次年的二月底,过期不受理。 4.住院治疗的人员,报销需持住院发票和明细清单。
日常注意事项2: 5.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护工费等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不予报销。 6.医药费发票上的诊疗费小于等于9元的,诊疗费可全报(其中:3.5元的为普通门诊,6元的为副主任专家门诊,9元的为主任专家门诊),大于9元的专家门诊只可报3.5元(其中:14元的为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门诊,49、99元的为专家会诊)。 7.若报销金额较大(1000元以上),请提前于财务处约钱。(电大财务处:025-82212176) 8.报销时间:周二、周三:新街口校区 周五:晓庄校区
附件二: 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公式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医疗费: 在职: (医保范围内费用-1200元)×95% -统筹(大病)基金支付 退休: (医保范围内费用-1000元)×97.5% -统筹(大病)基金支付 注: 门诊费用以医保门诊发票为准 门诊起付线:指个人帐户或现金支付 在职:1200元 退休:1000元 医保范围内费用=总医疗费用 -个人自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