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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704 — 201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市政府办公厅 吴为为. 一、主要修改内容. 2012 版与 1999 版相较主要有 9 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调整了标准名称和适用范围 标准名称: 《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 —— 《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适用范围: 国家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 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 关制发的公文 (二)调整了标准总体结构 (三)调整了公文用纸技术指标 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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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市政府办公厅 吴为为
一、主要修改内容 2012版与1999版相较主要有9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调整了标准名称和适用范围 标准名称: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适用范围: 国家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 关制发的公文 (二)调整了标准总体结构 (三)调整了公文用纸技术指标 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 (四)调整了公文印刷装订要求
五、调整了公文格式要素 公文格式要素名称主要变化
六、调整了公文格式要素编排规则 公文格式要素编排主要变化
(七)细化了信函、命令(令)和纪要格式 (八)新增了7个式样,删除1个式样 新增:2个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版式,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公文末页版式,附件说明页版式,带附件公文末页版式。 删除:上行文首页式样。 (九)调整了公文中红色分隔线
二、主要特点 • 统一: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 优化:优化细化了要素编排规则,增加了样式,操作性更强 • 准确:标准结构更加合理,文字更加精炼、严谨
三、2012年国家标准的条文释义 2012版国家标准共有十一章内容。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式样。 本标准适用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按照本标准执行。
说明: 标准的第1章规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和 特殊情况下如何使用 (1)主要内容 解决三件事情:公文用什么样的纸;公文的版式; 公文成文后如何装订。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可参考执行 (3)特定使用范围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公文,也要按照标准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 量和单位 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说明: 这些引用文件都未标注年代号,说明一旦这些标 准被修订,要求公文处理工作者使用修订后的最新 标准。
三、术语和定义 1、字 标示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 2、行 标示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的高度加3号字高度的7/8的距离。 说明:无变化
四、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质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 说明:无变化
五、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 为:210mm×297mm. 2、版面 1、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 (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说明:无变化
2.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殊说明: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使用3号黑体,签发人姓名使用3号楷体,标题采用2号小标宋,版记中的要素使用4号仿宋体。 3、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说明:党委系统可以按照今年1月1日调整后版式、字体编排,也可以按照2012版国家标准编排。政府系统未变。 4、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为黑色。
六、印制装订要求 1、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 误差不超过1mm. 2、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mm. 3.装订要求 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裁减 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说明:骑马钉或平钉的公文钉位应当为两钉外钉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
七、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一)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 个部分。 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部分 主体: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上部 分 版记: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部分
(二) 版头 1.份号 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 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说明: 份号:指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并不是所有公文都需编制份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公文印发机关可自行掌握份号字体。
2.密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 在版心左上角第二项;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说明:99版:编排在版心右上角第一项 一般密级与保密期限之间可用“★”分隔,绝 密、机密、秘密间不空格;如果只标密级不标 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秘密两字之间空一字。 密级与保密期限位置从右上角移到了左上角 密级和保密期限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3、紧急程度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定格编排在版心左 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 份号、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说明:99版: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编排有三种情况: 1、只有份号,无密级和保密程度,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2、有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三行; 3、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都没有,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4.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 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 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 联合行文时,如需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 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 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说明:规范性简称:应由上级机关规定,也有本级机关规定。 发文机关字号:国务院文件为:22mm×15mm(高×宽), 此为高限。原则上不大于上级机关。 发文机关标识位置: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上、 下、平行文统一)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在前,分行连续标注联署发文机关,“文件”居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 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 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 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 统一行。 说明: 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是公文 身份的标志发文机关代字:规范化宿写加“发”、“函”等组成。 年号:用四位年代号﹝2012﹞ 发文顺序号:统一流水号;建议以不同发文形式分别统一编 号发文字号采用3号字体,置于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的位置。 如是上行文,则居左排布,并左空一字,与右侧对称位置标注签 发人,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 联合行文:应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6.签发人 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 字,签发人名字用3号楷体字。 如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 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 一个签发人对齐。 说明:签发人:上行文必须标注签发人姓名(机关主要负责人) 签发人位置编排:单一机关或两个机关联合行文:签发人 与发文字号同处一行,右空一字。 三个及三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编排 “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 右空一字;多个签发人,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 签发人姓名对齐
7. 版头中分隔线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 线 说明: 红色分隔线高度:0.35mm—0.5mm.具体高度可根据发文 机关标志字体字号确定。
(三)主体 1.标题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 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 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说明: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组成。 三个以下机关联合行文时,应列出所有发文机关的名称; 四个及四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可采用排在前的发文机关 名称加“等”的方式。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则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 符号。 标题字体:2号小标仿宋,居中排布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 的位置。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编排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 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 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 记。 说明: 主送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 关统称。对于上下文,原则上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 同类型机关统称: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 门,各单位。 主送机关顺序:一般按重要程度排列。各有关单位之间 用顿号或逗号分清层次,同类用顿号,不同类用逗号,最后 一个主送机关用冒号。
3.正文 正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 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 依次可以“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 用黑体,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说明: 发文机关过多时,建议只使用主办机关;也可以将所有联署发 文机关标志号宿小、行距缩小,直至保证显示正文。 主送机关过多:将主送机关移到版记中,编排在抄送机关上一 行的方式解决。 签发人过多:可以采取增加每行签发人编排个数办法解决。 正文一般采用3号仿宋体字。 公文文中结构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标点符号应用:
4.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 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 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 × × × );附 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 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1、加盖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 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中、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 上距正文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排列在相 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 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 整齐,互不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 上距正文一行之内。
2、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在正文(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 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 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 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 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 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3.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在正文 (附件说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 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时:应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 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与主办 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上下对齐;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 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 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4.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由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即1不编为0)。 5.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纳下印章或签发人签 名章、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
说明: 三个要素编排规则变化较大: --三要素放在一起规定,构成了公文生效的标志; --明确了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对于加盖公章的公文,要求一般同时标注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四个字; --对于不加盖印章的公文,给出了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的编排要求; --对于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对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和成文日期提出了编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