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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 财税优惠政策宣讲

2012 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 财税优惠政策宣讲. 主办单位: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协办 单位: 省 软科学研究会 各地市科技局 二O一二年十月. 主讲人: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牟小容 教授 E-mail: mou-qyzx@21cn.com. 目 录. 一、研发活动流程与税收激励及会计核算 二、 高企认定、加计扣除的政策要点 三、研究开发活动 (一) 税法上:对研发活动的界定 (二)会计上:对研发活动的界定 (三)企业(研发部门): 研发活动的 管理 四、研究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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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 财税优惠政策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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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2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税优惠政策宣讲 主办单位: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省软科学研究会 各地市科技局 二O一二年十月 主讲人: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牟小容教授 E-mail: mou-qyzx@21cn.com

  2. 目 录 一、研发活动流程与税收激励及会计核算 二、高企认定、加计扣除的政策要点 三、研究开发活动 (一)税法上:对研发活动的界定 (二)会计上:对研发活动的界定 (三)企业(研发部门):研发活动的管理 四、研究开发费用 (一)税法上:对研究开发费的界定 (二)会计上:对研究开发费的界定 (三)研究开发费的归集标准:按会计规范还是税法规定? (四)企业财务部门:对研发经费的管理及核算 五、政府补助研发资金的财税处理

  3. 一、研发活动流程与税收激励及会计核算 (一)研发活动流程: • 研发投入 研发产出 用途 研发人员 专利权 转让 研发材料 结果1非专利技术 成果转化 研发设备 版权等 结果2 自用(投入生产) 其他 研发失败

  4. (二) 激励研发活动的税收政策 1.针对创新过程的优惠: (1)研发投入环节: • 研发费税前扣除(国税发[2008]116号) • 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财税[2006]88号) (2)研发成果 (技术) 转化环节: • 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税字[1999]273号) • 营改增后,免增值税 • 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国税函[2009]212号、财税[2010]111号) 2.针对研发主体(企业)的优惠: •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所得税税率15%;

  5. (三)研发费的会计核算方法 • 研发活动结果的不确定性,导致研发费不同会计核算方法: 1. 费用化处理 • 旧企业会计准则和旧会计制度(已作废),采用此观点。 • 核算科目:“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用” 2. 资本化处理 3. 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 (√) • 新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此观点。 • 核算科目: •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期末“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 •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预计可使用“无形资产”

  6. 四、会计与税法的目标差异

  7. 二、高企认定、加计扣除的政策要点 本讲内容: (一)高企认定的政策要点 (二)加计扣除的政策要点

  8. (一)高企认定 1. 执行依据: (1)法律:企业所得税法 (2)法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部门规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及其工作指引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03号)

  9. 2.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 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该定义有三层含义: 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属于《重点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成为高企的必备条件。 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

  10. 3. 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要素图解 研发项目 持续研发 研发成果 持续转化 高技术产品(服务) RD1(RD1研发费) 成功 知识产权 成果转化 高技术产品 RD2(RD2研发费) (服务)收入 RD3(RD3研发费) RD4(RD4研发费) 失败 … 二、企业研究 四、近3年内获得的 三、上年度高新技开发项目情况表 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 产品(服务)情况 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结构明细表

  11. 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按近3年每年分别填报)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按近3年每年分别填报) XX年度 单位:万元

  12. 四、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

  13. 4. 高企认定(复审)的6个条件

  14. 5. 高企认定的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 (复印件) (3) 专项审计报告 • 两个财务指标: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 (4)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一) • 需盖有主管税务机关的受理章 (5) 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 • 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15. 广东省高企认定申报时间: 分两批进行:3-4月;7-8月 广东省高企复审时间安排: 分两批(6月、9月) 每家企业只能提出一次复审申请 6. 高企认定流程:

  16. 7. 高企认定(复审)中的部门分工 (1)技术部门: • 近3年内开展了哪些研发项目?是否属于《重点领域》的范围? • 近3年内有哪些技术成果转化? • 上年度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有哪些? • 是否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 一是健全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审批制度,规范立项报告、立项决议、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等立项文件的管理; • 二是加强研发过程的管理,做好每一个研发项目实验数据、测试报告的收集整理; • 三是注重研发成果的结题验收,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

  17. (2) 人事部门 • 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 企业员工档案要建立齐全,其中科技、研发人员要求集中或单独建立档案管理,科技人员花名册上要注明学历证书、身份证号、工作岗位、职务及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等详情 ; • 每个科技人员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要归入档案备查。

  18. (3) 知识产权部门 近3年内获得了哪些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什么?其来自哪些研发项目(RD)或与哪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PS)相关?关联度如何?

  19. (4)财务部门 • 是否建立以研发项目为基础的专账制度? • 是否按新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日常核算? • 是否单独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20. (二)加计扣除 1. 执行依据: (1)法律: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 (2)法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 (3)部门规章: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116号)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1. 2. 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内容: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加计扣除: •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2. 3. 政策执行关键点: • 图示: 中介鉴证 ?(×) 3. 研发费用? 1. 企 业 ? 税务部门 2. 研发项目? 研发 财务 部门 部门科技部门

  23.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有何要求? • 第2条: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 (1)必须是居民企业。(查账征收)

  24. (2)研发项目财务核算体系必须健全 1) 建立以研究开发项目为基础的专账管理制度(第10条) 2) 注意研发费用与生产费用的分开核算(第9条) 3) 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条件的资本化法(第7条) (3)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 申请加计扣除时,须按照税法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从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取数,准确归集并填写: •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25. 4.不同研发方式的加计扣除政策 (1)自主研发项目:(第4条) 就其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2)合作研发项目:(第5条) 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3)委托研发项目:(第6条) 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同时要求受托方要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26. (4)集中研发项目(第15-18条) • 集团公司集中进行的研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合理的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 签订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及费用分摊方法 • 分摊原则: • 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原则 • 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 • 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 • 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 • 决算表 • 决算分摊表

  27. 5. 加计扣除的申报材料 • 研发项目资料: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 研发费用资料: •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 对委托开发项目,由受托方提供:受托方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8. 6. 加计扣除国家政策规定的申报流程: • 图示: (1)资料 • 企业 主管税务机关 (2)研发项目争议 (3)研发 项目鉴证 政府科技部门

  29. 三、研究开发活动 本讲内容: (一)税法上对研发活动的界定(享受税收优惠) (二)会计上对研发活动的界定(便于会计核算符合会计目标) (三)企业(研发部门)该如何管理研发活动(以满足税法要求和会计目标)

  30. (一)税法上对企业研发活动的界定 1.高企认定、加计扣除政策中的规定: •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 A.基础研究 B. 应用研究 C. 试验发展

  31. 其中: •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即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 • 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 不包括: • 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2. 2.研发活动的判断依据和方法 (1)行业标准判断法。 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33. (2)专家判断法。 • 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 • 判断的原则是: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企业所在技术(行业)领域内可被同行业专家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 (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 检查研发活动(项目)的立项及预算报告,重点了解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计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34. 3. 研究开发活动的领域范围: 高企认定 加计扣除

  35. 4. 税法上对研发活动(项目)认定的佐证资料

  36. (二)会计上对研发活动的界定 1.《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企业研发活动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1)研究阶段: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2)开发阶段: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37. 2.研究与开发的区别: (1) 研究活动: • 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旨在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 研究活动的典型例子: • 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 • 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 • 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 • 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置、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

  38. (2) 开发活动: •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 开发活动的典型例子: • 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 • 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

  39. (三)对企业研发活动(项目)的管理建议 • 建立健全研发机构 • 配备研发人员、研发设施及设备 • 制定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 内容涉及:研发规划、年度研发计划、立项管理、过程管理、结题验收、成果保护与专利申请等 • 政府科研项目的管理 • 研发项目流程管理 • 建立研发部门与财务、人事、知识产权、生产经营等部门的沟通机制

  40. 三、研究开发费用 本讲内容: (一)税法上对研究开发费如何界定?如何获取满足税法要求的研发费? (二)会计上对研究开发费如何界定? (三)研究开发费的归集标准:按会计规范还是税法规定? (四)财务部门对研发经费如何管理及核算?

  41. (一)税法上对研发费的界定及归集 1.“高企认定”与“加计扣除”对研发费用的规定 • 高企认定: • 对研发费的要求: • 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满足: • 最近1年销售收入<5000万:不低于6%; • 5000万≤最近1年销售收入≤2亿:不低于4%; • 最近1年销售收入>2亿:不低于3%; • 境内研发费总额占全部研发费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 加计扣除: • 对研发费的规定: • 是指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2. 申报高企需提交: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按近3年每年分别填报) • 申报加计扣除需提交: •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43. 2. “高企认定”与“加计扣除”对研发费归集内容的差异比较

  44. “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 (1)人员人工

  45. “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 (2)直接投入

  46. “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47. “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 (4)设计费用

  48. “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对比 (5)装备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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