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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届毕业生离校指南.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目录 Contents. 致毕业生的一封信 新疆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综合咨询服务点说明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关于办理201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通知 毕业生返校补考指南 毕业生离校流程(计财处)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手续的办理程序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违约手续的办理程序 2014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及迁户说明 2014年图书馆毕业生离校手续 毕业生离宿须知 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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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毕业生离校指南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目录 Contents • 致毕业生的一封信 • 新疆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综合咨询服务点说明 •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 关于办理201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通知 • 毕业生返校补考指南 • 毕业生离校流程(计财处) •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手续的办理程序 •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违约手续的办理程序 • 2014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及迁户说明 • 2014年图书馆毕业生离校手续 • 毕业生离宿须知 • 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注意事项 • 基层就业应届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 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 补发证书及毕业证书遗失后的处理办法 • 补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流程图 • 毕业生热点问题解答 • 新疆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样单 • 乌鲁木齐列车时刻表 • 各交通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
致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毕业生: 大家好!光阴似箭,又是一年丁香花开的时节,你们即将离开母校,踏上新的征程,放飞理想,实现梦想。在此,学生工作部(处)谨代表相关部门的全体老师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祝贺!愿你们在新的岗位上继往开来、再铸辉煌! 几年前的你们,满怀欣喜、怀揣梦想,踏入师大校园,人生最美好的画卷由此展开。几年来,大家与师大共同发展,与时代共同进步,为学校注入了青春血液,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你们所付出的所有努力都已成为学校的宝贵财富。 几年来,大家自尊自爱、自律自强,互相帮助、奋力前行!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你们朝气蓬勃的足迹,学校的每一项荣誉都离不开大家共同的付出 。 几年来,是大家靓丽的身姿、青春的激情和勇往直前的朝气,筑成了师大一道道生机勃勃的风景线。 几年来,师大的建设和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社会声誉不断提高、综合影响力不断扩大,这些都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些都是我们在学校历史上共同书写的浓墨重笔。 几年来,我们相称师生、互相帮助,在教学相长中共同进步…… 今天,你们就要背起行囊,谱写人生道路的新篇章。无论工作还是继续深造,学校都将一如既往地关注着大家,也希望大家继续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今天,《毕业生》的歌声再次响起,你们将在我们的注视下走出校园,正如当初你们走进校园…… 老师们衷心地希望大家为母校留下最后的美好印记;留下宝贵的学习经验,让良好的学风、校风在校园中驻足;留下文明的言行举止,让高雅的身形和良好的品性继续在校园里风行;传递一份感激的信息给父母,感谢养育之恩;表达一份感谢的话语给老师,感谢培育之情;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共话友谊、畅谈未来…… 同学们,让青春的色彩永远亮丽!让青春的记忆永远无悔!让“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铭记在心。 今天你们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将因大家而骄傲! 祝:同学们一路顺利,前程似锦!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四年五月
新疆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综合咨询服务点说明新疆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综合咨询服务点说明 (2014年6月14-15日 10:00-18:00 (京时))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在毕业生党员即将迈向社会,进入人生一个新的里程之际,为保障正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现将有关接转组织关系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毕业生党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办理好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手续。 一、党员组织关系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将无法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一起转出。除留在本校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继续学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本市、疆内各地州、市、县、乡等以及外省市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4.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或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什么后果? 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党章》的行为,甚至会造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严重后果。 为严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对发生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的现象,组织部不再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每一位毕业生党员一定要认真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防止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 二、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程序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程序 毕业生党员到学院党总支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学院党总支开出的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一般为5日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指定地点开具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完毕后,组织部方可在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手续清单上盖章→毕业生党员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持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按党员组织关系的抬头在有效期内(一般为一个月内)到有关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按照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跨省出疆的党员,校党委组织部不能直接将介绍信开具到毕业生党员所去的单位党组织,而应先转至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再由教育工委党建处按毕业生前往地区或单位开具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可按抬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每个毕业生党员一定要切记,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一定要始终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转移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以防遗失。 4.为保证每位毕业生党员能顺利与当地党组织接上关系,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请所有毕业生党员应提前与报到单位党组织或转往单位的党组织进行联系,让所去单位的党组织说明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往何处,以便接转。 5.毕业生本人在组织关系的有效期内,亲自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员转入手续,其党员档案材料由学院密封后(贴封条并加盖党组织印章)交由学生处或研究生处统一寄出,或由学院将党员材料密封后(贴密封条并加盖党组织印章)交由学生党员自带至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生党员不得私自拆封档案,否则对方单位的党组织将不予接收)。 6.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也可以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7.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分配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学校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8.为防止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中出现“口袋”党员现象的发生,毕业党员一定要切记,当你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后,请在一个月内将党员组织关系第三联(回执)寄回或传真至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9.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10.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时,请立即返回学校或拨打电话0991-4332000、4332676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零一四年五月
关于办理201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 毕业生离校的各项手续即将开始办理,我校团委为缓解手续办理当天的紧张状况,要求各学院协助我们提前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和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校团委将在5月底统一核实各学院团费上缴情况,统一盖章由各学院统一领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至校团委322办公室办理。 二、毕业生团员证补办须知 各学院需统一补办毕业生团员证的,在以上规定日期内与团关系转出手续工作同时进行;补办团员证人员名单需特别备注,同时还需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务必缴清2013年9月至今的团费,我部门将不受理未缴清团费学院的毕业生团关系手续;我们将提前在办理完团关系转出手续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公章;望各学院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这次毕业生团关系转出的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 4333134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
毕业生返校补考指南 根据我校《关于毕业生返校补考的规定》,教务处每年为毕业生组织四次返校补考,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每年3月、4月、9月、11月的第一周(周六、日不报名)。 2、考试时间:每年3月、4月、9月、11月第四周的周六和周日。 3、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七楼教务科(714室)。 4、报名资格:学生毕业离校之日起四年内可参加返校补考,逾期不再受理。 5、注意事项: (1)每人交一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无身份证的同学,可到学院开证明,证明上需经手人签字并盖章,由教务处留存,方可报名。考试时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如果因为没有身份证或考生自己造成的其他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用不予退还。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前来报名缴费,但考生须在考前一天携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前来确认报名并办理准考证。 (3)每人每次限报四门课程。 (4)每门课程需交纳40元(人民币)报名费。 咨询电话:4332548 教务处 二零一四年五月
毕业生离校流程(计财处) 1、计财处收费管理科于2014年5月28日开始审核全校统招毕业生学费情况。缴费数据截至5月28日。28日之后缴费的学生,在毕业离校时,凭学费收据和离校通知单到计财处收费科办理学费审核手续。 2、毕业学生若欠住院医疗费,需到计财处王虹老师处交清所欠医疗费,凭销账单据办理盖章手续。 3、尚未交清住宿费的学生请到国际教育大厦一楼收费科交费,凭住宿费收据到学生社区1号楼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4、校园卡管理中心最迟将于6月15日早上12点(北京时间)将毕业生校园卡冻结,卡内余额将在5个工作日内转入与其相关联的工商银行卡内。 5、请各位毕业生认真核对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并确认已与校园卡关联,并已开卡,卡状态正常,无欠费、无挂失的情况,如卡信息有误,请及时与一卡通中心联系。因工商银行卡号、姓名错误,引起的校园卡余额不能及时入账问题,责任自负。如离校10日后,卡内余额仍未转入,请本人与一卡通中心联系,电话4332132。
毕业生离校流程(计财处) 6、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计财处栏目中,本部学生加盖“新疆师范大学计财处”公章,文光校区学生加盖“新疆师范大学收费专用章”。 7、6月14日、15日计财处安排专人在校本部收费办公室(国际教育大厦一楼收费科)、文光校区计财处办公室(文光2号教学楼2楼)为未能及时离校的同学办理相关手续。 新疆师范大学计财处 二零一四年五月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手续的办理程序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手续的办理程序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要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也是办理户口、档案有关手续的有效凭证。《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报到证(蓝色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通知书(白色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改签就业报到证手续由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统一办理,主要分以下情况: 情况一: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后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去就业单位报到上班需改签的,所要准备材料包括: 1、原就业报到证(蓝色联); 2、与就业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 3、毕业证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本人的改派申请表(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并征得学校同意。 情况二:原报到证已经开至就业单位,又签订了新的就业单位,需改签的,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原就业报到证(蓝色联); 2、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与新就业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 4、毕业证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本人的改派申请表(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并征得学校同意。
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违约手续的办理程序 为了保证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利益,毕业生如有违约情况,需按以下手续办理: 1、出具解除协议证明。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解除协议,并在原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或者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 2、领取新协议书。毕业生持原单位的解除协议证明,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征得就业主管部门领导同意,领取新协议书。 3、持新协议书与新的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4、持新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原单位的报到证,回学校办理改签手续。 就业指导中心 二零一四年五月 温馨提示:所有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毕业生,请离校后第一时间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登记,并按照报到证地址及时查询自己的档案。 有关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事宜,请咨询:0991-4332194.
2014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及迁户说明 为积极配合做好毕业生工作,满足毕业生留存户口的需要,经请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处,同意我校2014届毕业生可按个人意愿选择继续保留户口或者迁出。 一、户口保留: 1、户籍需要保留在学校的,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随同毕业生《2014年毕业生户口调查 表》一同交保卫处。 2、毕业生户籍可在校申请保留两年,两年期满后将迁回生源地,保留期间户口不外借,不出具任何户籍证明,派出所不办理身份证。申请保留期间如落实工作单位,可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1、户口迁往生源地: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口迁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014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及迁户说明 3、公务员(含事业单位)编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用公示并加盖印章;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4、参军入伍:入伍通知单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5、升学:持入学通知单;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含考上本校的研究生) 6、退学、开除:学生处出据的离校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或学校属于乌鲁木齐市的户籍,户籍一律迁回原户籍地,但不用回原籍落户,直接凭《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单位或学校报到。(含考上本学校的研究生) 2、原户籍地发生变更,需持有落户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方可办理。咨询电话:0991-4332953 保卫处 二零一四年五月
2014年图书馆毕业生离校手续 1、图书馆公布毕业班停止借书时间。 2、图书馆按班级自查毕业班未归还图书情况并进行催还。 3、对已还清图书并交还借书证的毕业班同学予以盖章办理离校手续。 4、对丢失图书同学,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5、按照学校规定的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图书馆将集中2天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咨询电话:4332203(本部) 6682278(文光校区) 新疆师范大学图书馆 二零一四年五月
毕业生离宿须知 1、毕业生在接到离校通知后,请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 2、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文明离宿、离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办理退宿手续时,先到楼值班室领取退宿通知单。 4、管理人员将根据住宿档案、财产档案对宿舍的财产,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宿舍同学应积极配合,如有丢失、损坏将按规定照价赔偿。 5、在办理退宿手续时,为方便同学们的手续办理,请以宿舍为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对宿舍的财产负责管理。 6、负责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宿舍移交手续,离校。 7、如宿舍无法指定负责人,宿舍成员可同时整体办理宿舍移交手续。 8、文光校区毕业生在各楼办理手续后到1#宿舍楼盖章。 咨询电话:4332478(本部) 6682299(文光校区) 后勤服务中心学生社区服务部 二零一四年五月
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注意事项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注意事项 一、申请学费代偿的期限: 每年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的3月31日之前为申请期。 二、申请条件: 1、应届毕业生毕业时自愿到自治区县级以下艰苦边远地区单位工作,基层单位所在的乡、村名称为《自治区行政区划简册》所列名称方可上报。 2、基层单位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3、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就业于兵团系统毕业生除外。 三、申请代偿所需材料:(材料递交至原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 1、学费代偿申请表(一式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3、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临时身份证的需递交户口本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 4、毕业学校出具在校表现(A4纸一式一份)。 5、在校四年成绩单,加盖公章(A4纸一式一份)。 6、在校期间所交学费收据(原件)或发票复印件加盖计财处公章(A4纸一式一份)。
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注意事项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注意事项 7、单位出具证明(一式一份)。(附件2或附件3) 8、就业凭证:以下材料提供一种即可。 (1)就业协议书:原件1份。 (2)特岗教师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培训证明:原件1份。 9、《申请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 以上申请表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网站下载。 四、在申请代偿时请定期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及师范大学学生处网站关注代偿相关政策及代偿最新动态。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网址:http://xsc.xjnu.edu.cn/。 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xjedu.gov.cn/11187.htm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四年五月
基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按申请学费代偿相关要求准备申请代偿材料。基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按申请学费代偿相关要求准备申请代偿材料。 申请代偿毕业生将准备好的就业材料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字。 由就业中心审核通过的就业材料汇同其他代偿材料报送至毕业生原所在学院(研究生处)审核。 自治区教育厅对代偿材料进行初次审核。 学校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各学院审核通过学生 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审 核。 学校将教育厅审核合格学生名单公示校园网,合格学生在初次交材料后的次年8月30日前向学校提交“在职在岗调查表”一式一份,学校审核汇总。 学校将汇总“在职在岗调查表”再次报教育厅审核。 教育厅审核合格名单再次公布于校园网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银行通知毕业生领取银行卡并激活银行卡,代偿学费款项发放。 教育厅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报银行办理银行卡。 基层就业应届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请申请学费代偿学生及时关注教育厅及学校网站,了解政策动向
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根据学校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总体安排,为了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及提取、转递、查询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大学期间档案材料的递交和入档 (一)递交材料内容和时间
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二)递交要求 以上列出的入档材料收集齐全后,以班级为单位,在指定的各学院递交入档时段到学生处招生学籍科递交材料。每个班级2-4名班委负责递交,递交前将材料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好。 二、毕业生档案个人提取和统一转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规定,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照就业方案通过机要方式统一寄送,一般情况下档案不允许个人自带。按照毕业生工作安排,我校定于6月15日按照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2014届毕业生就业分配方案统一寄送毕业生档案。 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提取档案的毕业生,需本人于6月12日-6月13日到学生处招生学籍科办理,逾期将不再进行个人调档工作。符合个人提前调档的类型及办理要求见下表:
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2014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说明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后查询 统一寄送的毕业生档案自寄出后一月内即可到达,请毕业生在离校后及时到自己的派遣单位(与报到证上派遣单位一致)落实自己的档案寄送情况。如报到单位未收到(因地址不详被退回除外),可于7月20日后在学生处网站(http://xsc.xjnu.edu.cn)查询档案邮寄机要号,通过自治区机要通信局查询(机要局查询电话:0991—4557121,4557120)。自治区机要通信局提供查询服务期限为自邮寄之日起一年内。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就业报到证(第二联)的入档由学生处另行安排时间完成,无须学院学生前来办理入档。 2、截止6月9日,我处不再办理因改派而修改存放入档案中的报到证事宜,请学生于档案寄到派遣单位后与其联系办理报到证改派修改手续。 3、我校毕业生档案寄发、提取将严格按照就业方案进行,如不符合个人提前调档类型的毕业生要将档案存放于其他档案托管单位,请在学校统一寄送后,自行到档案寄达的单位(即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办理。 4、2014届毕业生档案递交联系电话:4332596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四年五月
遗留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遗失后的处理办法 一、结业毕业生返校申请和办理学历证书的有关说明 因在校期间课程不及格或外语(汉语)、计算机水平未达到毕业标准,造成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按照《新疆师范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返校参加补考或国家统一外语(汉语)、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随时向学校提出学历证书发放申请,毕业证、学位证按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并发放。 具体流程:学生本人向教务处提出补发证书申请并通过教务处审核后,携带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工作部(处)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工作部(处)向学校报批并制作证书后向学生发放学历证书。其中,学位证书需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后,由学校出具关于补授学位证书的决议并报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制作发放,发放时需学生本人凭手续办理完全的离校通知单到学生处进行领取。 二、根据国家学位办有关条例规定,学位证书的补授执行“跨年不授学位”的原则,即学生注册毕业获得毕业证书与注册学位获得学位证书必须在同一年度内,如注册毕业后当年未能申请并获得学位,则跨年后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遗留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遗失后的处理办法 三、证书遗失后的处理办法 毕业证书遗失后,需登报声明作废,办理相关手续后仅能补发具有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根据国家学位办目前有关规定,学位证书遗失不予补办。 办理毕业证明书手续需持材料如下: 1、刊登有本人“毕业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 2、从学校综合档案室复印当年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及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两寸蓝底免冠照两张。 上述所有材料齐全后交于我处,经教育厅审批后方可办理。咨询电话:4332596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四年五月
补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流程图 参加学校统一补考 考试成绩合格 教务处审核考试成绩 学生到教务处开具“补发毕业证及学位证登记表”,并送往学生处
补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流程图 学生处统一印制并发放证书 学生本人凭离校通知单到学生处领取证书 咨询电话:4332596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四年五月
毕业生热点问题解答 1、问:考取研究生户口如何办理? 答:考取研究生的学生户口一律迁回生源地。考取乌市院校的,可不落户,持《户口迁移证》到所考取院校报到;考取外地院校的须落回生源地后,持《录取通知书》迁移到所考取院校。 2、问:签订工作单位的户口如何办理? 答:签订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回生源地,持《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审批落户。 3、问: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答: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一起转出。除留在本校继续学习、工作外(留在本校继续学习、工作的,如遇跨学院、跨部门的,要接转校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中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本市、疆内各地州、市、县、乡等以及外省市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4、问: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答: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将无法承认其党员身份、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毕业生热点问题解答 5、问:毕业生补考一年有几次,什么时间? 答:根据我校《关于毕业生返校补考的规定》,教务处每年为毕业生组织四次返校补考。 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每年3月、4月、9月、11月的第一周(周六、日不报名) 考试时间:每年3月、4月、9月、11月第四周的周六和周日 6、问:毕业证遗失如何办理? 答: 毕业证书遗失后,需登报声明作废,办理相关手续后仅能补发具有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 办理毕业证明书手续需持材料如下: (1)刊登有本人“毕业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 (2)从学校综合档案室复印当年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和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两寸蓝底免冠照两张。 上述所有材料齐全后交学生处,经教育厅学生处审批后方可办理。 7、问:统一寄送的毕业生档案如何查询? 答:统一寄送的毕业生档案自寄出后一月内即可到达,如报到单位未收到(因单位地址不详被退回的除外),可在一年内通过自治区机要通信局查询。
新疆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样单)新疆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样单) (集中办理时间:6月9-10日) 兹有原学院班级班学生 姓名 (学号:学号 )毕业离校,请给予办理离校手续,并签名盖章。 学生工作部(处) 制 注:1、待以上各部门审核、盖章后,最后由学院审核、盖章并发放毕业证书。 2、各学院发放毕业证书前,须与学生处签定“发放证书协议书”。 3、证书发放结束后,由学院汇总“离校通知单”并上报学生处。 4、学生证收回后在个人自行下载打印的火车票半价证明上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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