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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科技部 财政部.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2006 年度项目申请辅导提纲. 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 . 背景.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管理单位. 创新基金管理和服务系统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创新基金推荐单位 创新基金地方监理单位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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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科技部 财政部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2006年度项目申请辅导提纲 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 背景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管理单位 创新基金管理和服务系统 •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 创新基金推荐单位 • 创新基金地方监理单位 •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管理单位 • 管 理 中 心 • 管理中心在科技部、财政部指导下,负责 • 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 提出年度项目指南 • 核准推荐单位、服务机构、监理单位的资格 • 组织项目评审、评估工作 • 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 • 负责“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推荐单位 • 推荐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 • 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 • 机关是推荐单位; • ﹡地方政府部门经省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 由管理中心批准,也可作为推荐单位。 • 浙江省的推荐单位:浙江省科技厅、杭州市科技 • 局,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 • 水市、台州市、温州市、舟山市等各地市科技局,杭 • 州高新区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推荐单位 • 职责和任务 • 1.负责组织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负责组织该地区项目的评审、立项和推荐工作。省级推荐单位负责将辖区内推荐项目经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申报 • 2.省级推荐单位负责建立创新基金地方专家库,并在创新基金地方评审工作中有效使用 • 3.对所推荐项目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4.省级推荐单位负责将辖区内推荐项目会同同级财政盖章、备案 5.负责选择、推荐和管理所辖地区的服务机构,提出对服务机构的增补或淘汰意见,协助服务机构完成注册工作,并对其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报送企业注册资料(未申请创新基金企业) 6.负责对其所辖地区服务机构、专家和企业进行“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软件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7.负责所推荐项目立项后的合同审核工作 8.省级推荐单位应每年年终向管理中心上报各省年度创新基金的申报、立项和执行情况,以及各省自己的统计数据 9.承担管理中心委托的其它相关事宜 推荐单位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监理单位 • 地方监理单位 • 经过认可的创新基金推荐单位原则上即为监理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科技主管部门为地方监理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属地化管理) • 原有地方监理单位仍对2004年和2004年以前立项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进行监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监理单位 • 职责和任务 • 1、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和验收组织工作 • 2、负责收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及上报《项目监理意见表》 • 3、对项目执行期内发生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中未做明确规定、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需及时向地方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地方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有关材料,并负责将有关变更材料寄至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审批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监理单位 • 4、项目验收。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到期时均需进行项目验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监理与验收工作规范》,项目承担单位需填写验收申请材料,由地方监理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并报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根据项目验收评审意见,确定验收结论及余款拨付数额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是指由创新基金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和管理,经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核准、认定的从事创新基金管理服务工作的机构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服务机构 • 职责和任务 • 1.协助企业完成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的身份注册及认证工作 • 2.完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的征集、筛选、认证工作 • 3.为企业提供创新基金相关问题的咨询服务 • 4.完成申请企业申请项目材料的形式审查和申请认证工作,同时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中认证材料的填写工作 • 5.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发送推荐单位,同时将企业装订好的申请资料(包括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报送推荐单位。在上述工作中,服务机构需保证过程的公正、真实、准确 • 6.负责本机构内立项项目的监理、验收辅助服务工作 • 7.完成管理中心和推荐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 科技型: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有研发能力,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30%;R&D经费占销售额5%以上 中小企业:中方控股、职工500人以内 技术创新:具技术新颖性(或自主知识产权);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较好的潜在效益 支持对象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支持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 本年度重点支持《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支持对象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创新基金支持企业的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重点说明)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支持对象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支持领域与重点 • 支持的技术领域: • 电子信息、生物和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 重点支持范围: • 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 有较大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大项目 • 技术转移项目 • 高技术服务项目 • 创业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不 支 持 的 企 业 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 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 不支持对象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不 支 持 的 项 目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的项目 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对社会或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2006年度项目指南》明确不支持项目 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经费支持,尚未验收 不支持对象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无偿资助的一般项目 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目前尚未有销售 执行期内实现一定的销售(药品除外) 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净资产总额不高于2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 项目新增投资1000万元以下,实施周期为两年(按满两年测算)(药品可延至三年) 支持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新增投资中,企业有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申请额不大于净资产 地方政府部门对项目应有相应的支持资金 企业独立拥有或主要拥有项目知识产权 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地方政府支持资金 • * 当年地方基金立项支持的项目,地方支持金额作为地方政府支持资金 • * 支持强度不少于35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贷款贴息的一般项目 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意向给予贷款的项目 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实施周期一至三年.企业净资产不超过4000万元,年销售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科技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优先支持 贴补贷款有效期内实际发生贷款的利息 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设立地方基金的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5万元; 支持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重大项目 • 重 大 项 目 • 资助金额在100—200万元的项目;地方支持额度应达到或超过申请创新基金数额的100% • 必须符合《指南》重点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 必须有比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 • 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 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 • 企业具有应有高成长特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创业项目 • 创 业 项 目 • 从国家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产业基地和火炬创业园选取部分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 列入创新基金创业项目服务机构名单、并在其内注册的企业方可申请创业项目 • 创新基金对创业项目支持为20-40万元/项(资助20-30万元、投资20-40万元,国家支持金额不高于地方支持金额)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技术转移项目 技 术 转 移 项 目 * 申报项目及企业应满足创新基金支持的基本条件 * 以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并附研究机构的相关内容 * 企业与研究机构应没有股权关系,企业管理人员不能受雇于研究机构 * 企业与研究机构已签定技术转移合同书(2005年4月1日以后有效) * 无偿支持70—200万元,地方支持不低于45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为保持《指南》的相对稳定,经科技部、财政部同意,2006年度《指南》将沿用2005年度的《指南》,各领域内的支持重点及相关要求与2005年度《指南》中的规定基本一致。 项目指南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一)2006年创新基金项目支持的重点: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 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 作用的项目; 2.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地方基金(资金) 重点支持的重大项目; 3.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国际技术 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的技术转移项目; 项目指南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4.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2006年重点支持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直接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 项目指南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5.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 孵化器内企业的创业项目; 6.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吸收再创新的项 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在国 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 项目指南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二)各技术领域支持重点: 电子信息:软件、 信息安全、微电子技术 生物医药:创新药物、 抗肿瘤生物技术药物、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治疗药物 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学材料 项目指南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光机电一体化:数字化医疗仪器技术与设备、 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 资源与环境:水污染治理及节水技术、 环境监测技术产品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型高效储能技术产品 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品 项目指南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三)今年支持重点有部分补充 资源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在2005年项目指南支持重点的基础上,还将重点支持高效节水型、资源节约型的清洁生产工艺与设备;废电池、废电器、废汽车无污染回收利用技术产品与设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设备;再生水回用的深度处理技术及关键设备;工业无机、有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资源化处理技术与装置;矿产冶金行业固体废渣综合利用与资源化处理技术与装置等。 项目指南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四)在使用《指南》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指南》中规定了该技术领域、子领域重点支持的项目。 2、《指南》中明确规定了不支持项目。 3、《指南》中规定了申报各领域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如申请时应有样机、应有示范工程等)和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如许可证、批文、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项目指南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四)在使用《指南》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4、《指南》中未包含的内容(项目),若产品符合高新技术重点发展方向和产业发展趋势,同时确有较大创新,也可申请。 5、本《指南》不涉及农业类项目,农业类项目均归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创新基金支持范围不包括农业类项目。 项目指南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一)设立技术转移项目的宗旨: 为促进企业逐步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力图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创新基金的引导,促进国际技术转移、以及国内院所、行业研究机构、大学等向中小企业实施技术转移,加速技术成果转变为产品的进程,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与国家发展意志(国家计划)、产业发展导向(主导产业)结合起来。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二)实施目标 以技术转移项目为切入点,通过明确的技术转移导向,提高企业捕获外部创新资源的主动性,促进国际技术转移与合作以及国内技术联盟、产业集群中的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形式;同时突出创新基金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活动中的引导性、主动性和预见性,逐步实现基金支持企业创新活动从点到面的延伸,通过几年的努力,促成若干产业集群的链条升级。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三)支持对象: 项目由企业与研究机构联合实施,但由企业申报。 1、企业资格: 符合基金指南和申请须知的基本要求 企业以生产型为主; 企业技术人员与研究机构没有股权关系,管理人员也不受雇于研究机构。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三)支持对象: 2、研究机构类型 国际研究机构、大学、企业的研发中心; 国内中央、地方省级研究机构、大学; 认定的国家和省级研发中心(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 行业、产业基地所属的,面向特定产业集群的技术研发机构。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三)支持对象: 3、项目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指南》的支持范围和申请须知的基本要求; 具有较高的创新水平和技术含量;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技术产品的样机(样品)研发,或通过相应的成果鉴定、检测或已取得专利等; 具有明确的目标市场和竞争优势; 企业与研究机构已签定技术转移合同,合同的有效期从2005年4月1日以后。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四)支持方式 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额度原则上不低于7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地方资金额不少于45万元。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五)创新基金主要使用方向 1、研究机构在技术成果转移过程中的技术完善费; 2、企业对技术转移成果的消化吸收费; 3、补充企业支付给研究机构的技术成果购置费及相关技术转移咨询费。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六)几个要点: 1、申报时需增加填写研究机构情况表,并在申报材料的相关栏目中增加填写研究机构相应情况; 2、实施技术转移的双方,须在材料附件中提供规范、有效的《技术转移合同》,国际技术转移项目,需提供中、外文《技术转移合同》;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六)几个要点: 3、知识产权清晰,国际技术转移应明确中方对技术再创新部分享有知识产权 ; 4、具有单独的合同文本,由企业、推荐单位、基金管理中心三方签订,对技术转移过程中三方职责和主要工作、时限、目标、培训等作出约定;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六)几个要点: 5、资金下达至企业,企业需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资金; 6、本年度重点支持结合本地高技术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转移项目。 技术转移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国家项目申请截止时间 8月10日 地方评审项目截至时间 5月底 项目申请
流程管理 辅导与修改 企业注册 服务机构认证 学习型申报 多媒体信息 推荐单位评审或承诺匹配推荐 国家项目评审 确定支持方案 项目监理验收 立项、拨付资金 时间控制 链式管理,全程监控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一)注 册 企业可按下列程序进行注册: 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并送交企业选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 项目申请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注册后没有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的企业注册资料由推荐单位每年一次集中寄送管理中心备案 项目申请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二)申请流程 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 项目申请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相关附件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 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根据推荐单位注册情况进行地方基金评审立项后推荐或承诺地方匹配后推荐 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