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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OO 七年版 协调制度. 2007 版 《 协调制度 》 转换培训 ( 84-97 章). 海关总署上海归类分中心 张劲峰 2006.11. 本次授课的主要内容. 二 OO 七年版 协调制度. 机电产品的修订概述. 注释的修订、删除和增加情况. 调整、增加的重点税目介绍. 相关商品知识介绍. 机电产品修订的特点. 二 OO 七年版 协调制度. (一)为顺应科技和商品的发展, 增列部分税目、子目。. 如增列:. 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 税目 84.86. 子目 8536.70. 光纤连接器. 修订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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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2007版《协调制度》转换培训(84-97章) 海关总署上海归类分中心 张劲峰 2006.11
本次授课的主要内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机电产品的修订概述 注释的修订、删除和增加情况 调整、增加的重点税目介绍 相关商品知识介绍
机电产品修订的特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一)为顺应科技和商品的发展,增列部分税目、子目。 • 如增列: • 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 税目84.86 子目8536.70 • 光纤连接器
修订特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二)为使商品分类体系进一步简化合并部分税目、子目。 • 如: 85.19 + 85.20 85.19 85.23 + 85.24 85.23
修订特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三)为使目录结构进一步合理、科学调整部分税目的分类体系。 • 如: 将打印机、传真机和复印机移至税目84.43项下 将显示器移至税目85.28项下,重新调整85.28列目结构 重新调整税目85.42集成电路的列目结构等
修订特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四)考虑到商品贸易量的减少删除部分子目。 • 如: • 8418.22 电气吸收式家用冷藏箱; • 8470.40 会计计算机; • 8509.20 地板打蜡机等。
第八十四章的修订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子目8418.6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2002版 2007版 8418.61 --冷凝器为热交换器的压缩式设备 8418.61 --热泵,税目84.15的空气调节器除外 两者商品范围不变?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所以,现行本国子目8418.6910项下的“热泵”应归入子目8418.61项下。 经咨询WCO: “冷凝器为热交换器的压缩式设备”原意仅指热泵。
税目84.43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调整后的列目结构 • 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传统印刷机器 8443.1 • 多功能 8443.31 税目84.43 其他机器 • 单一功能 8443.32 • 不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8443.39 零件 8443.90
税目84.43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原税目84.43的传统印刷机器 原税目84.71的打印机 新税目84.43 原税目85.17的传真机 原税目90.09的复印设备
税目84.43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传统印刷机器2007年版与2002年版各子目的对应关系
税目84.43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可与自动数据处理系统或网络连接 8443.31与8443.32的 共性 8443.31与8443.32的 区别 • 8443.31 多功能 • 8443.32 单一功能
税目84.43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8443.51 喷墨印刷机 8471.60 打印机 8443.31与8443.32的 商品来源 8517.20 传真机 9009.10 静电感光复印机
税目84.43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8443.51 喷墨印刷机 9009.10 静电感光复印机 8443.39 商品来源 9009.20 其他感光复印机 9009.30 热敏复印机
税目84.43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根据《协调制度注释》,本税目所称网络(network)包括电话网、电报网、无线电话网、无线电报网、局域网或广域网。 目前只与电话线相连的传统传真机 归入?
税目84.43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8443.60 印刷用辅助机器 8443.91 传统印刷机零件 8443.90 传统印刷机零件 零件 8443.90 喷墨印刷机零件 8443.99 其他机器零附件 8473.30 打印机零件 8517.90 传真机零件 9009.90 复印机用零附件
章注释五的修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2002版 2007版 五(一)税目84.71所称”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是指: 1、数字式计算机,该机能够(1)存储处理程序和执行程序直接需要的起码的数据;(2)按照用户的要求随意编辑程序;(3)按照用户指令进行算术计算;以及(4)在运行过程中,可不需人为干预而通过逻辑判断,执行一个处理程序,这个处理程序可改变计算机指令的执行。 五(一)税目84.71所称“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是指具有如下功能的机器: 1、存储处理程序及执行程序直接需要的起码的数据; 2、按照用户的要求随意编辑程序; 3、按照用户指令进行算术计算;以及 4、在运行过程中,可不需人为干预而通过逻辑判断,执行一个处理程序,这个处理程序可改变计算机指令的执行。
章注释五的修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2002版 2007版 2、模拟式计算机,即能够模拟数学模型并且至少包括模拟部件、控制部件和程序部件的机器。 3、混合式计算机,即具有模拟部件的数字式计算机或具有数字部件的模拟式计算机。 这两款在2007版中被删除
章注释五的修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2002版 2007版 (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可以是一套由若干单独部件所组成的系统。 (三)除本条注释(四)及(五)另有规定的以外,一个部件如果符合下列所有规定,即可视为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的一部分: 1、专用于……; 2、可以直接……; 3、能够以本系统……。 (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可以是一套由若干单独部件所组成的系统。除本条注释(五)另有规定的以外,一个部件如果符合下列所有规定,即可视为整套系统的一部分: 1、专用于或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系统; 2、可以直接或者通过一个或几个其他部件同中央处理器相联接; 3、能够以本系统所使用的方式(代码或信号)接收或传送数据。
章注释五的修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2002版 2007版 (三)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部件如果单独报验,应归入税目84.71。 (四)打印机、键盘、X-Y坐标输入装置及盘(片)式存储部件,只要符合本条注释(二)2、3所列的规定,应一律作为税目84.71的部件归类。 (五) ……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部件如果单独报验,应归入税目84.71。 但是,键盘、X-Y坐标输入装置及盘(片)式存储部件,只要符合上述注释(三)2及(三)3所列的规定,应一律作为税目84.71的部件归类。
章注释五的修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2007版 2002版 (四)税目84.71不包括单独报验的下述设备,即使它们符合上述注释五(三)的所有规定: 1、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 2、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的设备,包括无线或有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通信设备; 3、扬声器及传声器(麦克风); 4、电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 5、监视器及投影机,未装有电视接收装置。 在2007版中新增注释五(四)
税目84.71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8471.30 • 8471.41 8471.10模拟式或混合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 8471.49 • 8471.50
税目84.71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删除子目8471.3、8471.4和8471.5的子目条文中的“数字式”,即这些子目不仅包括“数字式”也包括“模拟式或混合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结论:子目8471.3、8471.4和8471.5范围进一步扩大
税目84.71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84.71移出的商品 8471.60 打印机 84.43 8471.60 显示器 85.28 8471.80 路由器集线器等 85.17
税目84.73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84.73移出的商品 8473.30 打印机零件 8443.99 8473.30 显示器零件 8529.90 8473.30 路由器等的零件 8517.70
新增的章注释九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九(一)主要介绍了税目84.86所指“半导体器件”及“集成电路”同第八十五章注释八(一)和八(二)的描述,而且税目84.86所指的“半导体器件”的范围要比第八十五章所指的范围大,还包括光敏半导体器件和发光二极管; • 九(二)主要介绍了税目84.86所指“平板显示器的制造”设备的范围; 九、(一)第八十五章注释八(一)及八(二)同样适用于本条注释及税目84.86中所称“半导体器件”及“集成电路”。但是,本条注释及税目84.86所称 “半导体器件”,也包括光敏半导体器件及发光二极管。 (二)本条注释及税目84.86所称“平板显示器的制造”,包括将各层基片制造成平板,但不包括玻璃的制造或将印刷电路板或其他电子元件装配在平板上。所称“平板显示”不包括阴极射线管技术。
新增的章注释九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九(三)指出税目84.86还包括与制造“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及“平板显示器”的相关设备,但必须是“专用于或主要用于”。 • 九(四)明确了税目84.86在归类时优先于本目录的其他所有税目。 (三)税目84.86也包括下列机器及装置,其专用或主要用于: 1、制造或修补掩膜版及刻线; 2、组装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及 3、升降、搬运、装卸单晶柱、圆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及平板显示器。 (四)除十六类注释一及第八十四章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符合税目84.86规定的机器及装置,应归入该税目而不归入本目录的其他税目。
章注释二的修改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2002版 2007版 二、除第十六类注释三另有规定以外,如果某种机器或器具既符合税目84.01至84.24中一个或几个税目的规定,又符合税目84.25至84.80中一个或几个税目的规定,则应归入税目84.01至84.24中的相应税目,而不归入税目84.25至84.80中的有关税目。 二、除第十六类注释三及本章注释九另有规定以外,如果某种机器或器具既符合税目84.01至84.24或税目84.86中一个或几个税目的规定,又符合税目84.25至84.80中一个或几个税目的规定,则应酌情归入税目84.01至84.24或税目84.86中的相应税目,而不归入税目84.25至84.80中的有关税目。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根据本类注释二: 税目84.86与税目84.01至税目84.24同样具有优先归类权。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根据本章注释九和注释二,可知第八十四章的优先归类顺序如下: 第八十四章的其他税目 税目84.86 税目84.01至84.24
税目84.86的结构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84.86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单晶柱或晶圆、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本章注释九(三)规定的机器及装置;零件及附件: • 8486.10 - 用于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的机器及装置 • 8486.20 - 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的机器 及装置 • 8486.30 - 制造平板显示器用的机器及装置 • 8486.40 - 本章注释九(三)规定的机器及装置 • 8486.90 - 零件及附件
8486.10的商品来源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单晶柱的生长和拉制设备 • 85.14 电加热炉 • 84.19 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设备 子目8486.10 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的机器及装置 晶圆的切割设备 • 8464.10 锯床 晶圆的研磨、 抛光设备 • 8464.20 研磨或抛光机床 • 84.21 离心机 其他设备,如离心干燥装置、晶圆清洗装置等 • 84.56 特种加工机床 • 84.79和85.43
8486.20的商品来源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氧化、扩散、退火及其他热处理设备 • 85.14 电加热炉 • 84.19 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设备 薄膜的沉积形成设备 • 8479.89等 子目8486.20 制造集成电路的机器及装置 将电路图投影或绘制到感光半导体材料上的装置 • 9010.4的光刻机和8456.1的特种加工机床 • 8456.1的特种加工机床 刻蚀及剥离设备 • 8543.11 离子注入机 离子注入机 • 84.21 离心机 其他设备 • 84.79和85.43等
8486.40的商品来源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制作掩膜板设备 • 9017.20 绘图设备 • 9010.41 光刻机 • 8477.40 塑料模塑机 子目8486.40 本章注释九(三)机器及装置 装配和封装设备 • 8515.80 引线键合机 • 84.56 激光切割机和84.79的自动贴片机、90.11的显微镜等 升降、装卸、搬运单晶柱、晶圆、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器的装置 • 84.79 机器人 • 84.28 搬运设备
第八十五章的修订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增加的税目85.08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原税目85.09家用真空吸尘器 新税目85.08真空吸尘器 原税目84.79非家用真空吸尘器
税目85.08的结构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税目85.17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税目85.17调整后 既包括有线电话,又包括原税目85.25的无线网络电话(移动电话) 既包括有线通信设备,又包括原税目85.25的无线网络通信设备
税目85.17的结构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85.17电话机,包括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的通信设备,税目84.43、85.25、85.27或85.28的发送或接收设备除外: • - 电话机,包括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用电话机: • 8517.11 --无绳电话机 • 8517.12--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 • 8517.18 --其他 • - 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 有线或无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的通信设备: • 8517.61 --基站 • 8517.62 --接收、转换并且发送或再生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 • 设备,包括交换及路由设备 • 8517.69 --其他 • 8517.70 - 零件
相关商品知识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移动通信基站 收发信机(BTS) 组成 基站控制器(BSC) 空中接口管理、功率控制、无线信道处理、操作维护功能、收发信机和基站控制器(BSC)之间的联接、跳频控制等。 功能
税目85.17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 税目85.17调整后 85.25 移动电话 、对讲机 新移入的商品 85.25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的设备 84.71路由器、集线器、网卡等 移出的商品 传真机(移入84.43)
税目85.17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85.17 有线电话、无绳电话 8517.1的商品来源 85.25 移动电话 、对讲机 可视电话归入该子目吗?
税目85.17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根据《协调制度注释》子目8517.1项下的有线电话只包括传输声音的通信设备。 所以,可视电话不归入子目8517.1,而应归入子目8517.6项下。
税目85.17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8517.50 有线载波通信或有线数字通信用的其他设备 8517.61 商品来源 8525.10 发送设备 8525.20 装有接收装置的 发送设备
税目85.17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85.17项下的电话交换机;有线载波通信或有线数字通信用其他设备;电光通信设备、以太网络交换机等 8517.62 商品来源 8471.80路由器、集线器、网卡等 8525.10和8525.20无线电话和无线电报的发送和接收设备等
税目85.17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可视电话 8517.69 商品来源 门口电话系统 无线寻呼机
税目85.17的调整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原8517.9的零件 8517.70 商品来源 原8529.90的移动通信用零件 原8473.30的路由器等的零件
税目85.19的结构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 85.19 声音重放设备 新税目85.19声音的录制或重放设备 85.20 声音录制设备
85.19 8519.20 8519.30 8519.50 8519.81 8519.89 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 - 用硬币、钞票、银行卡、代币或其他支付方式使其工作的设备 - 转盘(唱机唱盘) - 电话应答机 - 其他设备: --使用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的 --其他 税目85.19的结构 二OO七年版 协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