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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系所評鑑之問題分析與改進方向 黃育傑 張嘉育 2010. 指導教授 : 張媛寗 報 告 人 : 應日碩一甲 李秀雅 MA2E0303. 系所評鑑之主要問題 P44. 予期評鑑目的與實際運作存在差距 新設及轉型系所納入評鑑有所不妥 評鑑時程安排之適切性有待檢討 評鑑標準和評鑑委員的公平性有待強化 評鑑成績的決定與申覆機制未盡妥適 評鑑結果的公布與運用方式值得商榷 評鑑規劃與實施的決策合理性尚待檢視. 主要研究問題→改進方向、改進參考 P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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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系所評鑑之問題分析與改進方向黃育傑 張嘉育 2010 指導教授:張媛寗 報 告 人:應日碩一甲 李秀雅 MA2E0303
系所評鑑之主要問題 P44 • 予期評鑑目的與實際運作存在差距 • 新設及轉型系所納入評鑑有所不妥 • 評鑑時程安排之適切性有待檢討 • 評鑑標準和評鑑委員的公平性有待強化 • 評鑑成績的決定與申覆機制未盡妥適 • 評鑑結果的公布與運用方式值得商榷 • 評鑑規劃與實施的決策合理性尚待檢視
主要研究問題→改進方向、改進參考 P44 • 系所評鑑能否達成原初目的 • 評鑑對象與範圍是否適切 • 評鑑方式與時程安排是否得宜 • 評鑑標準和評鑑委員是否恰當 • 評鑑成績的決定與申覆機制設計有無問題 • 評鑑結果的公布與運用方式是否妥適 • 評鑑規劃與實施的決策是否合理
國外大學評鑑發展概況 P45 • 全球化競爭時代,各國籍系所學程評鑑工作,促進各大學在研究、教學、服務等功能發揮帶動社會和發展 例如: 1.美國政府在感受大學教育的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性,即設法評估和理解大學教育的品質,據以做成高等教育的決策
國外大學評鑑發展概況 2.英國於1985年由大學撥款委員會建立研究評估作業制度以分配大學資源,擴大研究產能對大學,系所及教師的文化和功能產生極大影響 3.歐盟各國在波隆那宣言中要求歐洲大學的高教系統改善其效率和透明度並建立評鑑機制,以正確評估大學機構的表現
國外大學評鑑發展問題(一) P45 • 1.大學和系所學程評鑑,評鑑教師的教學表現方法 • 2.採取多種方法但難以建立共識(學生意見回饋、系所同僚教室觀察、教學檔案品質) • 3.評鑑的基本假定被質疑
國外大學評鑑發展問題(二) P46 大學及系所評鑑的資料搜集,需大學教學及研究有關的正確資訊,兼含個別和整體才能促進,並達到評鑑和決策的效能及效益 個別大學需建置自身的資料庫糸統, 整體高等教育資料庫系統則需主管機和大學共同合作 例:美國的全國教育統計中心 英國的高等教育統計局 澳洲的教育科學訓練部
近五年大學院校數及學生數增減情形 •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013/12/20 • https://stats.moe.gov.tw/qframe.aspx?qno=MQA1AA2
國內系所評鑑之發展背景 P47 A.高等教育人口快速擴增,大學教育未有配套措施造成如下問題 1.教育品質2.大學生的學習情形 3.就業力 4.國際競爭力 B.少子化衍生招生不足 1.政府藉競爭性計畫帶動學術及教學教革,引導大學分類發展,促進大學整併,減少大學數量,擴大辦學規模 2.建立大學評鑑機制→校務綜合評鑑→系所評鑑→促進改革發展→評鑑成績為大學進退場機制及其他高等教育決策之依據
系所評鑑 P47 • 系所評鑑係指對大學的系所(含學位學程)蒐集其辦學相關資料,透過各校自我評鑑及實地訪評,瞭解各大學系所品質現況,判斷其利弊得失和價值,進而協助各校建立品質改善機制,強化發展特色 • 全國公私立大學系所歸併為44個學門(後擴增為47個學門,不含技專校院),因應各校系所性質多樣,各學門下再分次學門,以遴聘訪視委員,落實專業同儕之評鑑原則
系所評鑑作業 • 評鑑成績依受評單位自我評鑑報告及實地訪評結果,由訪評小組依受評系所之下列五項實際表現及系所配分權重,進行結果認定與建議→學門認可初審小組審議→認可審議委員會決議→高教評鑑中心董事會報告通過→教育部備查確認→公布報告 1.目標、特色與自我改善 2.課程設計與教師教學 3.學生學習與學生事務 4.研究與專業表現 5.畢業生表現
系所評鑑結果 P48 評鑑結果分為通過、待觀察、未通過三種 1.通過:70分以上,仍需依評鑑建議提出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報教育部審查。 2.待觀察:60~69分,提出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並接受追蹤評鑑(追蹤評鑑內容僅針對評鑑結果所提之問題及缺失。 3.未通過:69分以下,提出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針對原始評鑑項目接受再評鑑。 系所評鑑認可有效期限為五年,各處理方式均以評鑑結果公佈起一年為改善期,追蹤評鑑或再評鑑通過後,有效期間為該次五年評鑑循環的剩餘時間
研究方法與設計 P49 本研究之方法與設計 1.文件分析主要就所評鑑相關法規表件及公告等文件進行分析 2.焦點團體座談法,以立意取樣方式,邀集具系所受評經驗,同時亦具備評鑑大專校院或中小學經驗之大學校長、教務長、院長、系所主管其他相關主管,以及具評鑑專長的學者專家參與座談 • 焦點座談之重點為→評鑑公平性、評鑑目的及功能,評鑑設計和實施 評鑑成績的判定,申覆申訴及追蹤評鑑,評鑑結果在決策上的運用,評鑑結果發布,系所改進的責任,高教評鑑中心的定位與評鑑
研究結果與討論 • 預期評鑑目的與實際運作目的 • 新設及轉型系所納入評鑑對象 • 評鑑時程安排 • 評鑑標準和評鑑委員 • 評鑑成績的決定與申覆機制 • 評鑑結果的公佈與運用方式 • 評鑑規劃與實施的決策合理性命
預期評鑑目的與實際運作目的 P50 • 瞭解各大學系所品質之現況,判斷與建議各系所品質之認可地位與期限 • 促進各大學系所建立品質改善機制 • 協助各大學系所發展辦學特色,邁向卓越 根據評鑑結果,做為政府擬定高等教育相關政策之參考可併為兩項 1.促進大學系所檢視品質現況,定位發展方向,建立特色及持續改進 2.以評鑑結果做為高教決策之用
新設及轉型系所納入評鑑對象 P53 • 設置未滿四年,在成長階段系所仍需納入評鑑對象 • 轉型,停辦原有學系,調整學系辦學方向,進行學系更名仍需納入評鑑對象 問題: 經費、人力浪費,大型院校轉型時遇到評鑑相較維持現狀為不利,評鑑後仍得依評鑑意見進行改善,院校無時間資源轉型,造成轉型停滯,進退兩難.
評鑑時程安排 P54 1.大學評鑑分成校務評鑑、院系所及學程評鑑, (兩者均為每五年至七年辦一次) 2.學門評鑑和專案評鑑(兩者均依需要辦理) 院糸所及學程評鑑: 係針對各大學院,系,所及學程之課程設計,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專業表現,圖儀設備,行政管理及辦理成效等項目進行之評鑑. 學門評鑑: 係針對特定領域之院,系,所或學程,於研究及教學等成效進行之評鑑,目前實施的有醫學,管理,化學等學門.
評鑑標準和評鑑委員 P55~P57 評鑑前由受評系所根據委員的專業條件或其他利害衝突因素,對個別委員申請必要之廻避,以達評鑑透明,專業與公平之原則,同時評鑑委員進行實地訪前,一律參與行前講習,以便認可評鑑的精神與方式能確實掌握. 潛在問題: 評鑑委員多數來自資源豐沛大學-與受評大學立足點不一(資源短缺).
申覆及申訴機制 P61 高教評鑑中心於2008年成立申訴評議委員會,置委員9~15人,均無給職,任期二年. 受評大學收到地訪評報告書初稿,得於一個月內針對訪視意見中不符事實意見或建議,或訪評作業與過程有違反程序之作法,提出意見申覆 申訴漏洞:申覆意見是由同一評鑑小組審視,申訴評議的機制設在高教評鑑中心,受評大學對申覆,申訴評議結果易產生不信任感
評鑑結果的公布與運用方式 P62~P64 • 教育部將各大學系所評鑑成績公佈於高教評鑑中心網頁,並進行新聞發佈.評鑑在規劃初始目的為改進和發展之用,不在績效考評,但成績出爐卻是直接影響各項決策 1.大學系所學程及招生名額增調 2.大學校院學雜費調整-獎補助款分配-競爭性計畫審查 3,私立大學校院獎補助
評鑑規劃與實施的決策合理性 P65 評鑑規劃問題: 除却評鑑委員廻避外,評鑑前各校關注之評鑑問題無法取得明確回覆及說明,高等評鑑中心與教育部不同調
結論 P66~P68 • 預期評鑑目的與實際運作存在差距 • 新設及專型系所納入評鑑有所不妥 • 評鑑方式及時程安排之適切性有待檢討 • 評鑑標準和評鑑委員的公平性有待強化 • 評鑑成績的決定與申覆機制未盡妥適 • 評鑑結果的公布與運用方式值得商榷 • 評鑑規劃與實施的決策合理性尚待檢視
建議 P68~P72 • 落實大學系所評鑑大做為改進之目的 • 排除新設或停辦系所作為評鑑對象 • 改採學門評鑑方式以學做為時程安排單位 • 系所評鑑報告應針對教育部應改進事項提出建議 • 評鑑結果的決策運用與運用時效宜建立共識 • 慎選評鑑委員並溝通不同類型大學系所的評鑑標準 • 區別改進意見及參考建議以尊重大學自主 • 改善系所評鑑的申覆和申訴制度 • 認可高教評鑑中心基金會做為大學評鑑機構的資格 • 定期評鑑高教評鑑中心的評鑑運作機制 • 切實執行可制的特色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