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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WTO 規範與原理看 ECFA 與服貿. 卓慧菀 國立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 比較利益 理論. 為何要貿易? 絕對利益 ( Adam Smith ) 英國羊毛 vs. 葡萄牙紅酒 比較利益 ( David Ricardo ) 經理 vs. 秘書 從事「最大優勢」或「最小劣勢」之產業. 貿易無障礙 比較利益充分發揮. 各國專業、分工 效率最大化 使世界資源獲得最適利用 提升人民生活水準 關稅原則 不歧視原則. 關稅原則. 僅允許以關稅保護國內產業 消除數量限制(配額) 透明,可賴更高的效率克服 多邊、雙邊談判降低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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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WTO規範與原理看ECFA與服貿 卓慧菀 國立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
比較利益理論 • 為何要貿易? • 絕對利益(Adam Smith) • 英國羊毛 vs. 葡萄牙紅酒 • 比較利益(David Ricardo) • 經理 vs. 秘書 • 從事「最大優勢」或「最小劣勢」之產業
貿易無障礙比較利益充分發揮 • 各國專業、分工 • 效率最大化 • 使世界資源獲得最適利用 • 提升人民生活水準 • 關稅原則 • 不歧視原則
關稅原則 • 僅允許以關稅保護國內產業 • 消除數量限制(配額) • 透明,可賴更高的效率克服 • 多邊、雙邊談判降低關稅 • 關稅約束 • 經談判而減讓的稅率只准降,不准升 • 1948:40% 1995:4%
不歧視原則 • 最惠國待遇 • 在產品進、出口上,無條件地將最優惠的待遇適用於每一個WTO會員的「同類產品」 • 國民待遇 • 當外國商品通過海關並完成入境程序後,必須在內地稅與管制政策上,給予與國內同類商品相等之待遇
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 • 2002.1.1 加入WTO • 第144個會員(WTO現有160會員) • 享受不歧視待遇
區域貿易協定趨勢 • 1990年代後快速成長 • 冷戰結束,安全威脅降低,經貿議題重要性提高 • 2001.11 開啟的「杜哈回合」多邊談判停滯
美國-南韓自由貿易協定 歐盟-墨西哥 自由貿易區 東協-中國大陸 自由貿易區 東協-南韓 自由貿易區 北美自由 貿易區(NAFTA) 歐盟 (EU) (RCEP) 中國大陸-香港、澳門(CEPA) 東協-印度 CAFTA-DR 東協-日本 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預訂 2018年大部分貨品關稅調降至0%) 東協自由 貿易區 南錐共 同市場(MERCOSUR) 成立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 日本-新加坡 新世紀經濟 夥伴協定 東協-紐澳自由貿易區
區域貿易協定(RTA) • 促進區域間貿易全球貿易自由化踏腳石 • 與區域外會員之關稅不得較前更高 • 最惠國待遇(不歧視)的例外 • 「實質所有貿易」(超過90%之貿易) • 「取消」相互間關稅及限制商事之法令 • 優惠僅及於彼此/區域會員
區域貿易協定(RTA) • 優惠貿易協定(PTA): 15 - 授權條款第2條c項 • 自由貿易區 (FTA):109 - GATT(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24條 • 關稅同盟 (CU) : 17 - GATT(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24條 • 經濟整合協定(EIA) : 1 - GATS(服務貿易總協定)第5條 • FTA+EIA:108 - GATT第24條+GATS第5條 • CU+EIA: 8- GATT第24條+GATS第5條
RCEPTPP • RCEP: 東協加 6 東協、中國、日本、韓國 澳洲、紐西蘭、印度 • TPP: P4 P9 P12 P18/19? 汶來、新加坡、紐西蘭、智利 馬來西亞、越南、澳洲、美國、秘魯 日本、加拿大、墨西哥
RTA貿易創造、轉向效果 • (消除關稅)靜態之貿易創造效果 • (經濟規模)動態之貿易創造效果 • (成本降低、市場擴大)動態之投資創造效果 • 對區域外會員產生貿易轉向與投資轉向效果 • RTA骨牌效應
為何先跟中國簽? • 全球區域貿易整合蔓延,我未加入 • 憂慮台灣被邊緣化 • 僅與5邦交國簽4個FTA • 中國是台灣對外洽簽FTA的重大阻礙 • 大陸阻礙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對外簽訂FTA • 只有主權國家才有權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 中國係WTO主權會員 • 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是「中國的」個別關稅領域 • 2002:凡其邦交國在與台灣經貿關係中均須遵守一個中國原則 • 法律,中國無權干涉;政經,中國有實力阻擾 • 盼與大陸的ECFA及服貿、貨貿成為第三國排除障礙的好理由 • 中國是台灣出口最大市場
過渡性協定 • GATT第24條 • 為設立自由貿易區或關稅同盟而訂立 • 須在合理期間內設立此自由貿易區或關稅同盟 • 所稱合理期間,僅少數例外情形得超過十年 • 須含計劃及預定進度表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 早收清單 •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 • 《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 《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
服務貿易四模式 • 模式一 「跨國提供服務」 • 由甲會員供應服務至乙會員領域 • 如:保險、法律、通訊、電子商務 • 模式二 「國外消費」 • 在領域內向跨境之其它會員國消費者提供服務 • 如:觀光客、外國留學生 • 模式三 「商業據點呈現」 • 甲會員之服務供應者透過在乙會員領域內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服務 • 如:銀行、保險、教育服務 • 模式四 「自然人呈現」 • 甲會員之服務供應者在乙會員領域內提供服務 • 如:如醫師、律師、企業高階管理人員、跨國公司內部調動
ECFA 之利弊 • 在大陸市場與 ASEAN 等國家平等競爭 • 甚至較其他無FTA/EIA的會員佔優勢 • 擴大市場、提高競爭度 • 具競爭力的產業因市場擴大,提高規模經濟而擴大獲利(贏家) • 因競爭度提高而更積極創新、升級 • 不具競爭力的產業因競爭度提高而遭淘汰(輸家) 升級、淘汰 整體產業結構之調整(產業升級) 產業升級 提高國家競爭力 弊:輸家廠商及員工、社會衝擊
創造贏家 使可能的輸家不輸或晚輸 • 政府與業者共同的責任 • 上策:產業─升級或轉型(結構基金) 勞動力─職能提升與多元化 • 中策:爭取時間,調適協助(調適基金) • 過渡期:適當安排各產業的自由化時程 • 下策:勞工失業救濟(調適基金)
對的事不是怎麼做都對 • 自由化是台灣應走的方向 • 目標正確,還要配套完善、步驟正確 • 錯誤的開始 • 錯誤的過程 • 引發爭議的審查程序 • 激發憂慮的協議內容
錯誤的開始 • 比較利益(競爭力)是無障礙市場獲利的基礎 • 「競爭」不等於「競爭力」 • 政府不圖此道 • 不斷宣傳中國讓利,兩岸不必在10年內開放90%市場 • 說:ECFA將 • 提高GDP 1.65%-1.72% • 增加就業人數25.7萬人-26.3萬人 • 不說:假設情境(前提) • 維持農業部門管制且不降稅 • 工業部門解除進口管制且自由化 • 2008以來本應積極進行產業調整,時間都浪費了!
錯誤的過程 • 缺乏透明 引發憂慮 • 未充分告知開放政策 • 談判前未充分諮詢業者 • 「跟對方要什麼,自己能讓什麼」的清單 • 簽署後未充分解析影響 詳盡配套
危機感:誰得利?誰受害? • 自由化:規模大者專業化、經濟規模 • 大者恆大,中小規模企業的生存空間? • 香港GDP提高,人民生活惡化 • 分配不均,貧富懸殊加劇 • 量販店、便利商店 • 健豪印刷
危機感:中國威脅 • 國安顧慮 • 中國從不隱瞞其對台灣的領土主張,一再重申統一的政策 • 台灣開放第二類電信,恐有個資、國安風險 • 大小懸殊、制度障礙,開放不對等 • 陸資資金豐沛,台灣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 • 印刷:台赴中商業、包裝印刷可;書籍雜誌印刷不可 • 網購:台赴中限福建,須設立商業據點 • 中國「以商圍政」? • 台灣服務業( 316總項)的投資開放 • 外資負面表列10項= 97%開放 • 陸資正面表列160項=51%開放(WTO最惠國待遇應為73 %)
把對的事做對需要智慧與策略 • 限制若干大陸產品進口(違反WTO規範) • 工產品:1365項(20.33%)禁止或限制進口 • 農產品:834項(37.10%)禁止進口 • 兩難的困境 • 憂慮邊緣化追求FTA • 開放弱勢產業受損、「以商圍政」隱憂
比較利益的啟示:提高競爭力、改變處境 • WEF:要素驅動效能驅動創新驅動 • 台灣:「效能驅動過渡到創新驅動」 • 全球競爭壓力下,應追求創新、創意 • 邁向「創新驅動」 • 高附加價值的新產品、新產業 • 韓國大步邁前:研發創新 + FTA